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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00字

时间:2016-11-30 10:53:1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在行走中让思想上天堂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去一个人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当我目光落在书架上那本书——《一个人的朝圣》时,书名和封面图片有一股难以言语的魅力紧紧抓住我的心,熟悉、亲切又陌生的情感一下将我填满,感觉作者讲述的故事将引领着我进入那美妙的思想殿堂。 没有任何犹豫,如一见钟情的情侣,内心怀着初见时压抑的激动和狂喜,指尖轻轻滑过质朴的纸张,慢慢翻开那让我期待的书页。但我想象中如古朴珍贵卷画展开时的迷人画面并没有如期而至,我以为高大与神圣的存在被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淡到不能再平淡的退休工人所取代。强烈的心理落成让我产生更强烈的好奇,如此平凡的一个老人,他可以创造什么样的奇迹,朝圣从何谈起?我想,那一定是作者欲擒故纵的做法,就如同平静的大海,其中蕴含的神秘与波澜壮阔在你没有进入的之前根本无法体会,这时,我感觉有一股魔力再度吸引着我。

一封信,

一段尘封了二十多年的友情,

还有油站小姑娘无意中给予的信念,

哈罗德·弗莱踏上了那段朝圣般的路途,

一路上,老人执着的坚持只因为纯真地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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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行走就能为患绝症的老友奎妮求来福音、战胜病魔。 跟随着作者笔锋的转动,我慢慢体会到那一丝丝朝圣的味道,原来那平凡至极、一成不变的老人为了朋友,在一个不知真假的信念的牵引下,开启了传奇般的徒步旅程。

一、以为轻易的事情,原来是那么的困难重重 哈罗德踏上旅途的第一天,只想走到离家最近的邮筒把信寄出去。原本很短的路程由于受到内心的呼唤,哈罗德无法停止地一次又一次地向下一个邮筒走去。就这样,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哈罗德开始了改写他一生的重要旅程。

旅途的第二天早晨,哈罗德一翻身,下床站起来:“只觉腿狠狠一抽,痛楚像电流一样穿过他整个右侧躯干。哈罗德试着抬起腿躺回床上,却痛得更厉害了。”?没有走过远路的哈罗德,穿着并不适合走远路的鞋,脚上的伤导致每走一步都能给他带来钻心的疼痛。 哈罗德开始明白那是一条多么漫长的旅途,但是他心里也更加清楚,如果此时回头,他不可能再度出发,这将如何面对自己做出的承诺?如何对得起自己的好友?拉开的弓射出的箭,从来都没有回头的道理,穿戴整齐后,哈罗德继续上路。旅途的寂寞和身体的疼痛让他的思绪不断飘到那不堪回首的过去,痛苦的回忆一次次让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然而身体的疼痛又时不时中断他痛苦的回忆,就这样,哈罗德坚持着:为了朋友的健康,为了心中的承诺。

二、以为会困难重重,却发现是如此的容易 一路上,很多好心的人给予哈罗德帮助。在接受帮助的过程中,他学到了新的东西——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虽然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虽然已经活了六十多年,但是哈罗德依然被短短数天旅途带给他认知上的改变所震惊,他让路途上的那些情景一遍一遍在脑海里回放。亲身经历与不断思考的融合总能让人的思想产生意想不到的变化,就在某一个瞬间,他突然明白了,明白了自己需要怎么做才能到达目的地。

哈罗德选择了放下,放下所有曾经认为必须的东西——钱、银行卡、 2

电筒、消毒药膏、地图等等。他每天都睡在野外,在公厕、喷泉、溪边洗漱,他开始忘记那有车、有房、每天洗澡、一日三餐、晚上睡觉的日子,他很高兴、很庆幸自己跳出了原来的那个世界:那个一直让他痛苦不堪、不敢追忆的世界。哈罗德发现,原来有些事情并不像他想象中难么难以逾越,他一路走来,慢慢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朝圣者,成为了新闻人物,属于哈罗德的旅程拉开了新的篇章。

三、以为可以深埋心底,原来根本无法逃避 随着不曾停止的步伐,哈罗德的跟随者越来越多,仿佛是一场朝圣的旅行,又仿佛是一场游戏。面对不断变换的现实和人群,面对不断发生的事情和矛盾,哈罗德的信念被一次次推翻和重建。 哈罗德以为已经忘记的伤痛再度浮现:哈罗德脑子里全是母亲,努力地搜寻有她的画面,想寻找一丝安慰。他想起儿时冷冰冰的家,校服上沾2 染的威士忌味道,还有十六岁生日那件大衣。○

然而现实与信念让哈罗德不得不鼓起勇气面对:他第一次放任自己尽情感受那种父母亲都不想要自己的痛,他越来越清楚自己为什么畏惧、为什么总是逃避。在野外待的这些日子里,他慢慢地没有了畏惧、慢慢地明白自己内心最深的感受,哈罗德悔恨他曾经做过的事情,他只想对儿子戴维喊出那句一直不敢承认的话:“我小时候,父母不想要我。后来遇到我老2 婆,生了个孩子,也弄砸了。”他真希望戴维能听见这番话。○

一个又一个过去的不愿回忆的画面逐个浮现,仿佛是一道道横在哈罗德前进路途上无法逾越的鸿沟,无数次涓然泪下的他却被无法逃避的现实推动着前行。

四、以为再也不能解脱,却发现坚冰开始消融 行走的路途中,哈罗德越来越无法摆脱内心的愧疚,他一次次地在心里对妻子说:“我欠你一个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我亲手埋葬了我的儿子,这不是一个父亲该做的事情,我想看到他长大后会成为怎样一个男人,我3二十年了,哈罗德以为那坚冰再也不会融化,所以把到现在还是很想。”○

道歉的话深埋心底,不愿意开口向妻子承认他的错。

但这一次,他觉得自己真的坚持不下去了,他只想回家,他要放弃。 3

哈罗德拿着电话说出那句他一直不愿说的话:“莫琳,我走不下去了,我错了。”莫琳听得出来,那是哈罗德对自己过去的忏悔,但是她假装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不断从话筒里传来,音调越来越高:“继续走,别停下来。还有十六英里就到了,你可以的。”经过上百天身心的煎熬,就要到了,莫琳已经不再怪责哈罗德,她只希望他坚持下去,不然他的余生都会后悔。 哈罗德在莫琳的支持下,终于走到目的地,见到了二十多年没有见的老友奎妮,虽然结局是他无法解救奎妮,但是这一路却让他自己走出了多年的阴影。最后,哈罗德见到妻子莫琳时,流泪满面地对她说:“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戴维的,还有你和我的。我甚至记起了我母亲,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许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4 找不回来了。”○

莫琳紧紧抱住他,直到悲伤散去。她摸索着他的脸,亲着他咸咸的湿漉漉的脸颊,说:“你站出来做了一件事。你连能不能去到那个目的地都还不知道,却还是努力尝试了一切方法,如果连这都不算一个小小的奇迹,5 我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能算了。”○

就这样,哈罗德完成了朝圣般的路程,曾经以为不能完成的事情终于完成了;曾经以为可以忘记的一切又被重新唤醒;曾经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开始烟消云散。

看着哈罗德的故事,我满眼泪水,开心着他的开心,悲伤着他的悲伤。我在想,是什么力量让那样一个人变得如此强大?前一段时间看了“《罗辑6说哥伦布之所以发现美洲新大陆,不是因思维》:哥伦布为什么伟大?”○

为他的勇敢和智慧,而是因为他掌握知识的有限和计算航程的错误,以为到日本的航海距离只有实际距离的一半,在没有充分认知的情况下贸然行动才让他发现美洲新大陆。

7: 还记得以前学过一篇古文《蜀鄙二僧》○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都想去南海。最后富者虽做了极其充分的准却未能到南海,而贫者靠着一个水瓶一个饭钵一年后从南海归来。

所有这些故事都告诉我们,人类许多壮举都不因为准备得充分所以成 4

功,反而是怀着一颗必做的心才能创造奇迹。我突然明白耐克的经典广告词:just do it.的真正魅力。 《一个人的朝圣》的主角就是因为一个信念和一股冲动,然后让我们全部人都明白:只要你上路了,你就会因此而不同。我一直都困惑于走万里路读万卷书这个道理,以前我也去过很多地方旅行,走过很多路,看过很多风景,为什么从来就没有读万卷书让思想上天堂的奇妙感觉呢?现在终于有点明白,不经历风雨如何见彩虹?在行走过程中,如果没有庞大的阅历作为背景,没有路途上因为艰辛所引发的思想斗争,那走再多的路也不过是走马观花的事情,根本无法与古人说的走万里路读万卷书相提并论。 看完这本书,不断回味着作者如蚕蛹剥丝般地向我们逐层展示的故事的深层含义,我终于忍不住要大声叫道:走出无法解脱的思想困惑,需要的不是道理,而是付诸行动的脚步。哪天,当你心中有无法摆脱的烦恼时,请迈开你的脚步,让你的身体与思想在旅途中高度融合起来,你一定会发现不一样的人生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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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有时走路也是一种修行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在暑假里阅读了一本书,让我感悟颇深。书名《一个人的朝圣》吸引了我,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兴趣。这本书故事简洁人物平凡,但最打动人心的就是那字里行间的寂静和细腻,就好似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子。值得我们细细品读。

故事是围绕着一个叫做哈罗德的退休职工讲起,他在酿酒厂默默工作了四十年,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后,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自他退休以来,几乎没怎么出过远门,知道那封信的出现。这封信来自他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奎妮患了癌症,来写信告别。哈罗德震惊、悲痛之下,写了回信,正准备寄出,在寄信的路上,他想到了奎妮,想到了自己的过往,以至于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了整个英格兰。87天,627公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而这一走,完全没有准备的出行,没有手机、没有地图、没有指南针,没有一切一切,而哈罗德怀揣着一颗坚定的心,脚穿一双帆布鞋,一走到底。 “87天、徒步行走627公里”是需要多大的信念才能完成,而哈罗德这位老人却做到了,难道仅仅是因为老友的一封信就让这个老人奋不顾身冒险出发吗?我想,不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应该对自己的生活有信念,一个人更应该学会对待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在漫漫人生路中,认真珍惜身边的人和物;欣赏生命中最美丽

的风景;发现探索从来没有注意过的事情;反思自己过去的得失;以及时光流逝那些被忽略的情感。

文章还记叙了,哈罗德一路上,回忆着、反思着,自己失败的家庭,失败的友谊。点点滴滴不停地煎熬着他,他想找回昔日的爱,他开始尝试着努力的做了:他向妻子表达爱了,每次机会的明信片上字迹寥寥,虽然字迹不多,但他毕竟做了,开始关心妻子和家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开始思考,这本书告诉了我什么?我始终相信,个人的境遇不同,思考的角度也不同。爱要表达出来,爱是要人感受到的,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有温暖。我想这世界上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是独特的,每一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那条只属于自己的道路,每一个人都在追寻着自己的圣地。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还不如说走在心中,去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勇敢面对,才会打开心结,获得理解、获得幸福。哈罗德,让我感受到了这份内心旅途中的纯真,他前行的背影,温暖而坚定。

主人公的故事让我受到了启发:我们要趁着年轻,趁着一切都还来得及,一定要多努力,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有些事情,宁愿做错,也不要后悔没有做过。

走路虽易,但在路上能感悟人生的人极少。在你不停地向目标奔去时,不妨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属于自己的珍贵经历。

有时走路也是一种修行。

篇三:《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小教141沈珂宁

“一个人,87天,627英里”,看到这句话的第一眼,我就决定买下这本书,看着封面上这位老人的背影,我几乎迫不及待的想要走进他的故事。

《一个人的朝圣》主要运用的是叙事手段。一般叙事的内容都是对现实世界的某种解释,叙事对世界的解释与一般哲学、伦理学、历史学等意识形态话语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解释不是概念,而是对历史事件发展过程的体验和情感态度。 哈罗德·弗莱,六十五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五年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故人。退休后跟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梳理,日复一日。

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早晨,哈罗德收到了来自得了癌症的奎妮·轩尼斯的告别信。在听到“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这句话之后,他,踏上了这条627英里的道路。他深深的相信:只要他走着到贝里克郡,奎妮就能活下去。在这段旅途中,有哈罗德与奎妮的故事,有哈罗德与妻子莫琳的故事,有哈罗德与在路上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的故事。

那么曲折的故事,为了好感,还是为了爱?如果这样理解,似乎有一点点狗血剧的感觉。当然,故事并非如此。20年后的一封来信,仅仅是一封来信改变着这个家庭的走向,改变着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哈罗德拿着那封写好的简单的信从家里出来,寄信吧。从街道的这头到那头,一个邮筒一个邮筒走过去,走向尽头??87天,627英里。从最南头到最北头??

这本书的内容主要是主人公的历程,哈罗德的行走也许没有这么崇高,他根本也不知道自己为了崇高,他只有那么一个简单朴素的念头。

从英国最西南的金斯布里奇一路走到了最东北的贝里克郡,横跨整个英格兰,627英里。这是多少年轻人都不敢做,觉得做不到的事情。哈罗德做到了,一个人,87天,627英里,他凭着自己的一份信念与一股冲动,他做到了。 没有专业的徒步设备,没有地图,没有指南针,没有计划,只带着一份信念,一个人,哈罗德带着希望好友好起来的信念与另外一份他自己也不知道的冲动,开始了这一段朝圣般的旅途。

叙事就是讲故事,阅读则是在听故事,总之这是一个时间过程。但在这个讲

故事的过程中实际上涉及两个实践概念——一个是“讲”的时间,一个是“故事”内容本身的时间。一般主要包括顺叙、倒叙、插叙。《一个人的朝圣》主要运用的是顺叙,一个个故事的阐述,有先后,有条理,感情一步步提升,精神一步步升华,不会突兀,不会尴尬。

读完这本书,有很多的感触。

其实,我们可以完成我们想做的每一件事情,只是我们自己不想做而已。有些事有了计划刚开始做就遇到了困难,我们认为解决不了,我们就放弃了。有些事情我们已经找到了它的重点与主线,也是因为一些我们认为解决不了的困难,我们也放弃了。其实,在若干年后,再回首,其实,那都是只要付出一些努力就可以解决的困难。其实陌生人与陌生人之间,并不是那么的冷漠,还是存在着温暖。

就像哈罗德,没有任何准备就踏上了旅途。当然,他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六十五岁的他承受不住远距离的行走,脚上出现了很多的水泡,可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每天从一开始都是带着酸痛的腿行走。不多的退休金也不能让他每天都睡旅馆,吃上热腾腾的饭。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每一个听到他故事的人,虽然一开始都是觉得不可思议,但是相信了之后都会给予哈罗德巨大的鼓励与物质帮助。在这段旅途中,他接受着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一切都是对他开放的。人们会畅所欲言,他可以尽情倾听。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东西。而每个人也从他身上获得了一些东西。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哈罗德在野外过了夜。当第二天醒来,发现其实他也可以在野外生存。哈罗德在路上买了一本野生植物百科,每天看一点。到后来,他发现他认识了许多开花灌木的名字,知道了它们的用途,哪些会结出水果,哪些可用于烹饪,哪些是有毒的,还有哪些叶子有药用价值。他也能在野外找到能够补充能量的食物。他惊奇的发现,原来只要知道寻找的是什么,就往往能从身边随手拈来。他发现身边的风景其实一直都是那么美,只是他以前从不注意。

也在这段旅途中,哈罗德与妻子的爱情也渐渐开始复苏。因唯一的儿子的离世而渐渐疏远的他们,在这87天的分离中,又回忆起了曾经美好的幸福时光。只是遇到了一个重大的打击,哈罗德与莫琳就像两根平行线,再没有了相交的那

一天。但就在这87天的时间,哈罗德与莫琳又渐渐地找回了他们的爱情,其实,爱,一直都在,只是忘了怎么去爱。也正是因为莫琳的支持,让已快走到最后却想要放弃的哈罗德,又重新踏上了旅途,最终见到了奎妮,走完了这朝圣般的道路。

很久没有这种平静的感觉,感觉自己正在注视着哈罗德的整个旅程。在遇到麻烦时,自己也会跟着紧张,遇到开心的事,自己也会跟着开心。朝圣的一路上,自己像是也走在路上,在路上看见了主人公那种坚韧不拔的品质,也看到了友情的高贵,也看到了亲情的伟大,荡涤一个人的心灵。朝圣是一个人的一种向往,更是一种期盼。不是说走在路上的才是朝圣,一只脚总是会迈在另一脚的前面,心路上的境遇才是真正的旅程。没有向往,没有期盼的道路上,我们重复的只是动作,而到达的目的地可能还是在原地。真正的朝圣应该是放任自己的心灵,找到真正的栖息后,才开始的所作为,才开始的心智的成熟。

87天,627英里。一个信念和一个冲动,一颗敢做、敢爱的心,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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