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监察部规章制度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法学院学生会监察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部的宗旨:监察部作为学生会的监督部门,其监察的范围是院学生会、分团委所辖的各部门的所有成员以及广大学生,其职责是记录、监察并反映其日常工作情况,监督学生会、分团委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促使学生会、分团委保持高度的纪律性、组织性,并在日常的学习中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院各专业学生的上课出勤情况进行考查,监督学生对学校各项纪律的遵守。
第二章部门职能
第二条 本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
第三条 协调各部门关系,负责对学生组织各部门人员的监督、考核、并进行记录评比,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从而使各部门人员更加积极主动和富有效率的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四条 检查学生组织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对其进行完善,以便适应学生会发展的需要,最终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同学。
第五条 对学生的上课出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出现情况要如实记录,并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发挥对学生学习的督促作用。
第六条 配合学生会主席团定期开展学生干部培训的工作,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的政治
觉悟,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 协调处理好与兄弟院系的关系,提高法学院在整个学校的影响力。
第三章 纪律制度
第八条 规定由部长确定部门例会时间,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九条 部门成员应按时参加例会,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如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
假。
第十条 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聊天,不得随意走动。需要发言时,部门成员应积极发
言,参与部门工作的讨论。
第十一条 部门成员应注意礼仪和素养,文明礼貌用语,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具体查课条例参照法学院学生会监察部查课制度。
第十二条 部门成员的考核评比参照法学院学生会考核评比条例。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部门对其有最终解释权。
法学院监察部
2011.9.27
篇二: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 学生会简介
一)、学生会全称:
赣南医学院康复学院学生会
(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
2.树立尽责意识;
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
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三)、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
(四)、学生会管理模式:
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
第二条 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一)、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团委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1.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提交述职报告;
2.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监督各部门工作。主席不在时,由副主席代理主席职责;
3.主席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7.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各部职责
办公室:
1.监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
2.负责学生会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
3.负责宣传栏的“监察事务”栏目的更新,并定期公布学员每周的违纪情况,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4.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
5.整理学生档案
6.办公室值班,配合学工办老师工作
学习部:
1.了解学员对学校管理制度、设施、学习条件及教学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2.定期组织学员参与文化与艺术比赛;
3.配合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
4.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5.负责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术问题并予以张贴,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6.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院团委比准后生效。
文体部职责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根据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及学生会的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3.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娱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积极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5.康复大楼健身房和乒乓球馆值班
6.运动会的筹备工作
7.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的体育观念,动员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外联部职责
1.负责外联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与兄弟学生会和社会有关部门建立广泛的联系,、交流会、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的活动,以增强同学与外界的交往,加深学生对社会的了解,争取社会各界关心学生成长;
3.强化信息意识,建立有关部门的信息档案,及时了解外界变化,为学生会与校外有关单位建立联系和工作部署的调整提供信息服务;
4.为团总支学生会筹集活动资金;
自律部职责
1.每月检查寝室卫生2次(即月中月末),评比结果于每次晨会公布
2.每周五晚查晚归,每次放假结束晚上查到校情况
3.不定期查大一晚自习情况
4.活动的纪律维持,活动前的场地准备
5.一三五早操
女生部职责
班级事务部职责
第三条 各部门工作
(一)、工作计划与总结:
1、各部部长、学生会副主席每月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给学生会主席;
2、每月工作计划必须落实次月工作要点及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每月1日至3日期间上交。逾期未交者将按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3、每月工作总结需说明本月工作的完成情况及自我总结和自我批评,并于每月25日至28日期间上交。逾期未交者将严肃处理;
(二)、工作安排:
1、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服从上级干部的一切工作安排,如对上级干部的工作安排有异议者应先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工作再向上级反映情况;
2、凡是未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的学生会干部将严肃处理。如有情节严重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学生会干部资格。 通告院团委领导。
(三)、工作流程:
各部门在开展工作前应向主席团分管主席申报,由主席团审核合格后再上报院团委,经院团委审批后方能开展;
第四条 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1.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下称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下称内部会议);
2.全体干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要求所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3.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通知办公室旁听备案;
(二)、会议记录:
1、每次会议都必须作好会议记录。全体干部会议由学习部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内部会议由办公室记录。
2、主席团将不定期的检查所有学生会干部的会议记录,如发现有未作会议记录者或会议记录非常马虎者将作严肃处理;
(三)、会议纪律:
1、每次会议都应有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全体干部会议由主席负责主持,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行安排干部主持;
2、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并做好考勤工作。凡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干部,一律须经所属部门分管主席准假;
3、召开会议期间应有良好的会议纪律
4、凡是无故旷会超过三次以上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审核学生会干部资格,通告院团委审批。
5、会议期间,凡是无故迟到超过三次以上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审核其学生会干部资格,通告院团委审批。
6、会议召开时间超过15分钟还有无故迟到者视为旷会处理;
7、会议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干部早退,如有无故早退者,由办公室记录在案并上交主席团处置;
第五条 干部的任免
(一)、学生会干部的产生
1、正常流程:
提交申请书-->学生会主席团-->考核、审批-->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讨论-->上报院团委批准-->由主席团任命
2、对于某些品学兼优的学员可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提名讨论,破格提用;
3、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部长都应在各部干事中选拔;
(二)、部门职务调动:
1、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无条件服从主席团对各部成员的职务调动;
2、各部部长对下属干事的职务调动应事先向主席团申报,院团委审批后方能调动;
3、各部干事如需职务调动者,应向主席团提交职务调申请书,主席团上报院团委,说明调动职务的具体原因和理由;
4、学生会事务未接受院团委文件或书面通知不准开展任何活动。
(三)、辞职:
1、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会干部辞职;
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辞职者,应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辞职报告书,说明辞职的具体原因。经主席团审批后方能辞职;
3、学生会干部辞职时应将工作证件和工作笔记本一并上交主席团;
4、学生会干部在辞职时必须与部门负责人或者工作交接者办理好相关交接事务后方能离职;
5、部长级学生会干部不准辞职,经院团委审批,必须主席团开除其身份,并发布通告文件。
第六条 请假
1.通常情况下,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允许无故请假;
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向所属上级干部请假,绝不允许请“霸王”假,如有请“霸王”假者加倍处理;
3.如果向上级干部请假后,上级干部没有准假而又未出勤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4.各部门如有请假的情况,部长应在开展工作(或召开会议)前半小时向学生会主席报告;
5.所有学生会干部每月请假次数不能超过五次。超过一次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七条 证件
1.每位干部都有学生会干部专用工作证件;
2.在日常工作中,要求每位学生干部都必须佩带工作证件,如发现没有佩带者,予以警告处理。警告超过3次者,按相应的制度实行扣分处理;
3.当工作证件遗失时,应及时向上级干部报告并补办;
第八条 奖励与惩处
(一)、奖励:
1、所有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没有任何纰漏,以身作则者,每月加学分0.2分;
2、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表现优异,工作突出者可以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加学分
1.2分,并予以公布表扬,每学年评优两次;
3、对学生会组织有重大贡献者或者表现特别优秀者可以酌情加倍加分;
4、其他相关加分奖励参见《学员积分管理制度》执行;
(二)、惩处:
1、无故旷会者每次扣0.2分,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2、会议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0.1分,连续超过三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3、不服从上级干部安排者每次扣0.3分,并予以警告。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4、凡是每学年连续超过两次被扣分者将无权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
5、长期无任何表现者,主席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6、未及时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任务者,每次扣0.2分;
7、执勤期间未佩戴工作证件者,予以警告。警告超过一次者每次扣0.1分;
8、其他相关扣分处罚参见《学员积分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经费
篇三:学生会监察制度
学生会监察制度
一、劳动部监察制度
1、监察时间:
每天两检:第二节课间操,下午眼保健操。
2、监察方法:
(1)监察过程由劳动部正副部长带队实施,并对成员监察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对成员监察内容进行统计整合;
(2)监察任务主要由校学生会劳动部同学承担,具体将监察班级和卫生区域划分到部门各个干事的人头上,实行实名制签字监察(此项内容纳入对劳动部同学评优、评先进的考核);
(3)劳动部干事到班、到区域检查卫生的时候,务必联系本班的劳动委员一起进行,并且及时指出其扣分环节,并且督促其及时清扫和改正,并要求其对检查结果进行签字确定;(此项内容纳入对劳动部同学评优、评先进的考核);
(4)劳动部干事检查结束过后,德育办将在每层楼抽取一两间进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对劳动部同学评优、评先进的考核)。
二、体育部监察制度
1、监察时间:
每天两检:第二节课间操,下午眼保健操。
2、监察方法:
(1)监察过程由体育部正副部长带队实施,并对成员监察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对成员监察内容进行统计整合;
(2)监察任务主要由校学生会体育部同学承担,具体将监察班级(年级各班交叉监察)划分到部门各个干事的人头上,实行实名制签字监察(此项内容纳入对体育部同学评优、评先进的考核);
(3)体育部干事到班和操场的时候,检查完毕后,务必联系该班的体育委员及
时指出其扣分环节,并且督促其改正,并要求其对检查结果进行签字确定;(此项内容纳入对体育部同学评优、评先进的考核);
三、纪律部监察制度
1、监察时间:
每节课间
2、监察方法:
(1)监察过程由体育部正副部长带队实施,并对成员监察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对成员监察内容进行统计整合;
(2)监察任务主要由校学生会纪律部同学承担,具体将监察班级(各年级各班交叉监察)划分到部门各个干事的人头上,实行实名制签字监察(此项内容纳入对纪律部同学评优、评先进的考核);
(3)纪律部干事到监察教学区域检查完毕后,务必联系该班的纪律委员及时指出其扣分环节(登记名字),督促其改正,并要求其对检查结果进行签字确定;(此项内容纳入对纪律部同学评优、评先进的考核);
四、 监察纪律:
(1)要学生会同学到班监察时,必须要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严禁与本班同学发生矛盾;
(2)对班级及其卫生区域进行检查、评分时务必要做到客观公正,严肃认真,绝对不允许弄虚作假,包庇实情;
(3)每天必须按时到岗进行监察工作,不允许无故缺勤和私自条换顶替,如实在是有个别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的,一定要在检查开始前告知学生会干部记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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