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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鉴赏1000字

时间:2016-11-25 15:42:33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长恨歌》有感1000字

《长恨歌》有感1000字

《长恨歌》有感1000字

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

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

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

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

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 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

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女人长得不好,容貌上不占优势,自然也就不会依靠美貌来换取自己想要的锦衣玉食和歌舞升平的日子,这些女人相比而言更加容易接受平淡的日子,也就容易获得平凡人的幸福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人长得不好是悲剧,女人长得太好,又没有用对地方就是更大的悲剧。作者要表达的恨是什么?是王琦瑶的的不独立?还是男人的没有担当?或者是社会变革对一个女人的毁灭?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

个人感觉王琦瑶被长脚杀死这个结局有些仓促,也不够理想。对王琦瑶来说寂寞、孤苦的活着,靠回忆活着才是最大的悲哀,爱情梦破灭之后,死死守住金条不合情节的自然发展与推进。一些重要的配角最后的下落也没个交待,比如那个对王琦瑶付出一片纯情的乡村少年阿二和萨沙。在前面作者可是花了大气力来写这些配角的,就这样让这两个男人不明不白的失踪总是觉得有些缺憾。

篇二:长恨歌赏析

王安忆的《长恨歌》是我从图书外馆借的第一本书,我花了一礼拜的时间读完了它,很厚的一本,读完很有成就感,当然也少不了许多感慨。女主人公王琦瑶,是个很好看的上海女人。她是个既漂亮又能干的女子,这样的女子自然是讨人欢心的。看似柔弱的她,心底是波涛汹涌的,她深藏着不切实际的梦。原本像她那样的女子应该是在疼爱与幸福中度过一生的。但是似乎从她错误地选择和长自己近三十几岁的李主任在一起时,她无休止的人生悲剧便拉开了帷幕。也许这对“老夫少妻”在世人的伦理观念中是令人鄙夷的,更何况王琦瑶是没有名分的。但是我也客观地看到了王琦瑶和李主任的互相疼惜和珍爱,王琦瑶是发自内心地想要享受一段婚姻生活。所以她众叛亲离了。好朋友一家都觉得她恩将仇报,父母对她很不理解,只有程先生,那个守了她一辈子的程士砥,还依旧护着她,爱着她。这个时候的她只沉浸在自己的幸福和幻想中,程先生只是她满足虚荣的一个道具,她只是一直霸占着这份爱,却从未接受。

王琦瑶亲眼目睹了李主任被枪杀,那子弹也将她美好的和幸福一并打破了,王琦瑶彻底被坎坷的命运压垮了,她开始迷茫,开始消沉。终于在母亲和程先生的鼓励与陪伴下在平安里当起了打针的护士,后来她又认识了康明逊,一个注定只能给她带来短暂幸福的人。王琦瑶的过去注定她不可能再有一个普通人的幸福。家庭社会的种种压力迫使康明逊离开了王琦瑶。即使他们的女儿已在王琦瑶腹中孕育。王琦瑶是个能将日子过得十分精致的人,独自带大女儿薇薇自然让她吃尽了苦头,但这期间依旧有程先生无微不至的照顾与关爱,以至于薇薇误认为程先生是自己的父亲。沧桑的岁月虽然夺去了王琦瑶的青春年华,但她的美丽在时光中沉淀得愈加迷人。

此时的她仍旧只是挥霍着程先生恒久不变的爱,她一次次的投向不同男子的怀抱,却惟独不是程先生。即使她遭到的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无情抛弃,程先生依旧尊重她,甚至是别人在诟病她时为她辨护······

最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去时,痛苦而又绝望的王琦瑶终于看到了身边执着不婚的程先生。而此时身患者肿瘤的程先生在经过了三十多年的追求和包容后,终于使王琦瑶深深感动,她终于和程先生依偎在一起,体味着半世来的沉浮,也许有些东西,只有他们能够互相理解。

透过书本中的精彩内容,能看到很多社会事实。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文革。在文革中,程先生下乡去参加劳动,但是却因身体不适无奈返回上海,被折磨得消瘦憔悴却还要受到别人的非议。还有出身豪门的蒋莉莉,为了响应号召接受“新”思想,果断地和所谓的资产阶级家庭划清了界限,将对父母尽孝的责任也一把抛开。在那个阶段,提倡无产阶级最光荣,有钱就是一种罪过。难道做尽坏事的穷人也应该得到赦免,而乐善好施的富人却应该被打倒吗?文革是泯灭人性的,带有无产阶级偏见的,有时甚至是残酷的。书中讲到红卫兵去王琦瑶家抄家时那一副强盗的模样,他们就像上了发条的机械一般,丝毫没有对妇孺的同情。还有对服装的苛刻要求以及对人们生活娱乐的限制,那蓝灰色调的衣服,样板戏和收集废铜烂铁就是中国人生活的全部。直至现在,在一些美国人的印象中中国人还是一群蓝蚂蚁······

这本书中直接引用了许多沪语,我从小熟知的便是吴方言,因此书中让很多人不解的沪语对我来说却是非常亲切的,理解起来又是非常生动的。书中对上海人的生活风貌描写得极细致,不论是百乐门的繁华与喧闹,还是弄堂中的闲暇与

私语,抑或是西餐馆中飘出的咖啡的浓香都将上海衬托的看格外妩媚。那个时代的上海总是让人浮想联翩,那里奢靡的生活曾让多少人心驰神往。也是在上海那个地方,才有王琦瑶存在的条件,所以王琦瑶作为上海女人是一种必然。

合上书本,仔细回味一番,这部上海女人的史诗留给我们的不只是对人生起伏的感叹,更有一种警醒作用,人应该对自己的未来有一个清醒的思考,对待外界的诱惑和刺激有一个坚定的原则。王安忆展现给我们的是人与人无端的相聚与失散,是爱与虚荣的悲怆和无情。他没有一针见血,却一点点撕开伤着的皮肤,露了血肉给你看。应该怎样活着,我们要好好思考······

王安忆的《长恨歌》是我从图书外馆借的第一本书,我花了一礼拜的时间读完了它,很厚的一本,读完很有成就感,当然也少不了许多感慨。女主人公王琦瑶,是个很好看的上海女人。她是个既漂亮又能干的女子,这样的女子自然是讨人欢心的。看似柔弱的她,心底是波涛汹涌的,她深藏着不切实际的梦。原本像她那样的女子应该是在疼爱与幸福中度过一生的。但是似乎从她错误地选择和长自己近三十几岁的李主任在一起时,她无休止的人生悲剧便拉开了帷幕。也许这对“老夫少妻”在世人的伦理观念中是令人鄙夷的,更何况王琦瑶是没有名分的。但是我也客观地看到了王琦瑶和李主任的互相疼惜和珍爱,王琦瑶是发自内心地想要享受一段婚姻生活。所以她众叛亲离了。好朋友一家都觉得她恩将仇报,父母对她很不理解,只有程先生,那个守了她一辈子的程士砥,还依旧护着她,爱着她。这个时候的她只沉浸在自己的幸福和幻想中,程先生只是她满足虚荣的一个道具,她只是一直霸占着这份爱,却从未接受。

王琦瑶亲眼目睹了李主任被枪杀,那子弹也将她美好的和幸福一并打破了,王琦瑶彻底被坎坷的命运压垮了,她开始迷茫,开始消沉。终于在母亲和程先生的鼓励与陪伴下在平安里当起了打针的护士,后来她又认识了康明逊,一个注定只能给她带来短暂幸福的人。王琦瑶的过去注定她不可能再有一个普通人的幸福。家庭社会的种种压力迫使康明逊离开了王琦瑶。即使他们的女儿已在王琦瑶腹中孕育。王琦瑶是个能将日子过得十分精致的人,独自带大女儿薇薇自然让她吃尽了苦头,但这期间依旧有程先生无微不至的照顾与关爱,以至于薇薇误认为程先生是自己的父亲。沧桑的岁月虽然夺去了王琦瑶的青春年华,但她的美丽在时光中沉淀得愈加迷人。

此时的她仍旧只是挥霍着程先生恒久不变的爱,她一次次的投向不同男子的怀抱,却惟独不是程先生。即使她遭到的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无情抛弃,程先生依旧尊重她,甚至是别人在诟病她时为她辨护······

最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去时,痛苦而又绝望的王琦瑶终于看到了身边执着不婚的程先生。而此时身患者肿瘤的程先生在经过了三十多年的追求和包容后,终于使王琦瑶深深感动,她终于和程先生依偎在一起,体味着半世来的沉浮,也许有些东西,只有他们能够互相理解。

透过书本中的精彩内容,能看到很多社会事实。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文革。在文革中,程先生下乡去参加劳动,但是却因身体不适无奈返回上海,被折磨得消瘦憔悴却还要受到别人的非议。还有出身豪门的蒋莉莉,为了响应号召接受“新”思想,果断地和所谓的资产阶级家庭划清了界限,将对父母尽孝的责任也一把抛开。在那个阶段,提倡无产阶级最光荣,有钱就是一种罪过。难道做尽坏事的穷

人也应该得到赦免,而乐善好施的富人却应该被打倒吗?文革是泯灭人性的,带有无产阶级偏见的,有时甚至是残酷的。书中讲到红卫兵去王琦瑶家抄家时那一副强盗的模样,他们就像上了发条的机械一般,丝毫没有对妇孺的同情。还有对服装的苛刻要求以及对人们生活娱乐的限制,那蓝灰色调的衣服,样板戏和收集废铜烂铁就是中国人生活的全部。直至现在,在一些美国人的印象中中国人还是一群蓝蚂蚁······

这本书中直接引用了许多沪语,我从小熟知的便是吴方言,因此书中让很多人不解的沪语对我来说却是非常亲切的,理解起来又是非常生动的。书中对上海人的生活风貌描写得极细致,不论是百乐门的繁华与喧闹,还是弄堂中的闲暇与私语,抑或是西餐馆中飘出的咖啡的浓香都将上海衬托的看格外妩媚。那个时代的上海总是让人浮想联翩,那里奢靡的生活曾让多少人心驰神往。也是在上海那个地方,才有王琦瑶存在的条件,所以王琦瑶作为上海女人是一种必然。

合上书本,仔细回味一番,这部上海女人的史诗留给我们的不只是对人生起伏的感叹,更有一种警醒作用,人应该对自己的未来有一个清醒的思考,对待外界的诱惑和刺激有一个坚定的原则。王安忆展现给我们的是人与人无端的相聚与失散,是爱与虚荣的悲怆和无情。他没有一针见血,却一点点撕开伤着的皮肤,露了血肉给你看。应该怎样活着,我们要好好思考······

王安忆的《长恨歌》是我从图书外馆借的第一本书,我花了一礼拜的时间读完了它,很厚的一本,读完很有成就感,当然也少不了许多感慨。女主人公王琦瑶,是个很好看的上海女人。她是个既漂亮又能干的女子,这样的女子自然是讨人欢心的。看似柔弱的她,心底是波涛汹涌的,她深藏着不切实际的梦。原本像

篇三:白居易长恨歌赏析

《长恨歌》作于唐宪宗元和元年(公元806年),作者时年35岁,任周至县尉。关于这首诗的写作缘起,据白居易的朋友陈鸿说,他与白居易、王质夫三人于元和元年十月到仙游寺游玩。偶然间谈到了唐明皇与杨贵妃的这段悲剧故事,大家都很感叹。于是王质夫就请白居易写一首长诗,请陈鸿写一篇传记,二者相辅相承,以传后世。因为长诗的最后两句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所以他们就称这首诗叫《长恨歌》,称那篇传叫《长恨传》。

《长恨歌》共分四大层,第一层从“汉皇重色思倾国”到“尽日君王看不足”,作者用了隐喻的笔法,这也是唐朝诗人惯用的写作笔法,应为唐皇帝与汉皇帝在重色这方面有一样的癖好。这一段写的就是玄宗皇帝重色,而且整日沉迷于美色中,连早朝也不上,误国误民,还将贵妃的亲戚也分侯赐爵。第一层揭露了玄宗的荒淫无度,但是没有直接的写,只是一般的叙述。

第二层从“渔阳鼙鼓动地来’到“回看血泪相和流”写的是因为重色而导致的安史之乱,玄宗皇帝出逃,贵妃被赐死。

第三层从“黄埃散漫风萧索”到“魂魄不曾来入梦”作者用大量的笔墨在描绘贵妃死后,玄宗皇帝朝朝暮暮的思念贵妃。生死两重天,但是思念却不能截断,“太液芙蓉未央柳,芙蓉如面柳如眉,叫人如何不泪垂“,描写的就是君王对贵妃的思念,把爱情歌颂的那样的淋漓尽致。

第四层从“临邛道士鸿都客”到“此恨绵绵无绝期”,写的是贵妃在思念君王,在得知皇帝派使者到来时,“花冠不整下堂来”。“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体现出贵妃的思念之情的深切。

对于《长恨歌》的主题思想历来有几种争议:

一说:“通过李杨的爱情悲剧,歌颂了人们对爱情的真诚和专一,歌颂了人类一些美好的品德,歌颂了人们对团圆的美好的爱情生活的向往。”

二说:“主要讽刺唐明皇的荒淫乱国和昏迷不悟”

三说:“诗篇一开头,对男女主人公是有所谴责的。但发展下去,诗人却用自己的感情、想象丰富了这个故事,赋予了这个爱情悲剧以更普通的意义,使得作者自己和广大读者都对这一对男女的生离死别的不幸命运,产生了高度的同情。”

在我看来,我还是比较同意第三种的。我认为将此诗看成纯粹的讽喻诗或是爱情歌颂诗都不恰当,它应是暴露与歌颂的统一,讽喻与同情的交织,既有为李、杨爱情悲剧的同情之泪,又有对他们的误国的批判,二者交相融汇,不是机械叠加,《长恨歌》的主题应该是双重性的,是讽喻和爱情皆有的。一方面由于世界观的局限,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唐明皇这个历史人物既是安史之乱的制造者,又是一个所谓“五十年太平天子”,因此诗的主题思想也具有双重性,既有讽刺,又有同情。

首先,如果作品仅仅是为了暴露唐玄宗荒淫无耻的生活,那么诗从唐玄宗的“重色”写起,写他求她,朝思暮想,一旦把杨贵妃弄进宫里,唐玄宗就“从此君王不早朝”,沉迷于女色之中,从而导致安史之乱,酿成了马嵬坡的悲剧,以“色”的得而复失而告终,故事已经达到了高潮,再加上晚年的孤苦,原来的亲信太监陈玄礼、高力士都已被贬,70多岁的太上皇,名存实亡,而且被迫从兴庆宫迁到太极宫,实际上被软禁,不准与外人相见,更惨的是迁移途中险些做了刀下鬼。这下场、这处境够惊人的了,唐玄宗既是悲剧的制造者,又是悲剧的承受者,充分的品尝了自己酿成的苦酒,从人物的结局,主题的表现,讽喻的目的,这场悲剧都应收场了,可作者为什么还要加上寻觅,仙山答问,托寄信物,再表誓言等情节,把他们的爱情进一步美化呢,这岂不是与暴露的旨意相违背。

其次,诗歌的前半部分写杨贵妃入宫时,作者有意地掩盖了唐玄宗强占儿媳的丑闻,而写成“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玉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写她的光

彩,似乎是上帝恩赐的一样,如果是暴露唐玄宗的荒淫无耻,这是现成的最有力的材料,作者却弃而不取,这是不能理解的。对此,既然陈鸿能写进《长恨歌传》里,而诗人则未取,如果没有其他因素,可见诗人并没有把贵妃当作“尤物”来写。在选材上,我想作者是有自己的用意的。

最后,白居易写这首诗是在安史之乱几十年之后,对这样的民情,他不但很清楚而且也深受影响,何况他本人很佩服玄宗,常把玄宗和太宗相提并论,而当时同情李杨爱情的传说大量产生,对于“深于诗,多于情”的白居易来说,难免会批判中兼有同情的个人色彩体现在作品中,退一步讲,我觉得一部好的作品,尤其是悲剧色彩十分浓厚的作品不会只有一种主题思想。

《长恨歌》能够千古传唱,自有其无穷魅力,接下来就分析一下它独特的艺术手法。 第一、对仗手法突出

“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等都是对仗,其作用是便于吟诵,有音乐美,表意凝炼,抒情酣畅。 能够把生离死别的痛哭和生死两重天的思念以及至死不渝的忠贞爱情表达的淋漓尽致。

第二、采用反复手法

反复就是为了强调某种意思,突出某种情感,如“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这是为了强调玄宗对贵妃的专宠;“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迟迟”和“耿耿”是为了渲染气氛,突出玄宗对贵妃的无限思念;“悠悠生死别经年”中的“悠悠”,是为了突出玄宗和贵妃生离死别一年后,那种缠绵爱情并未被割断,反而更加强烈的感觉。

第三、顶针手法

如“东望都门信马归,归来池苑皆依旧”,“%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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