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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几号字

时间:2018-11-09 10:35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公文的格式规范(四号字)

公文的格式规范

一、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一)用纸、排版及装订规则

(1)公文采用A4型纸,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2)公文用纸天头(即上页边)37mm±1mm;用纸订口(左白边)28mm±1mm。版心尺寸156mm×225mm(不含页码)。

(3)公文的版心上边沿至发文机关标识的距离,除函为零之外,命令为20mm,请示、报告为80mm,其它为25mm。用以标注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

(4)公文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正文中如遇空白处不能盖下印章时,应调整正文字距、行距,务使正文与印章同处一页,不能出现“此页无正文”字样。

公文从左至右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5)公文要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

(6)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

(二)行政机关公文的文面格式

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称为《公文格式》)将公文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3部分18个要素。分述如下:

1、眉首部分——即公文的版头部分,位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

(1)公文份数序号

《行政公文办法》规定,绝密、机密级公文应标明份数序号。公文份数序号简称份号,即同一文件份数的顺序编号,其作用是便于登记、分发、核查和统计文件。序号用7位(不够7位时前面用0)阿拉伯数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凡有保密要求的公文,应当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标明密级。秘密分绝密、机

密、秘密三级。标识时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间空1字(无保密期限情况下)。2001年1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注明保密期限。”如公文需标明保密期限,应在密级程度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而秘密等级的两字之间不空字距,如“秘密★6个月”,“机密★1年”,“绝密★26年”等。特殊情况下,保密期限为长期的,可标为“绝密★长期”。还有一种免标保密期限的,如“绝密”,则表示按该密级的最长保密期限处理(绝密30年、机密20年、秘密10年)。

(3)紧急程度

这是对公文送达时间的要求,分“特急”、“急件”,电报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顶格标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秘密等级标在第1行,紧急程度则标在第2行。

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保密期限与紧急程度视文件需要而标识。

(4)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机关标识又称文件名称,位于公文首页眉首中央,一般采用红色套印,所以正式公文俗称为“红头文件”。

发文机关标识通常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如《国务院文件》,《上海市政府文件》等,主要用于发布方针、政策和重要的工作部署、批转下级机关的重要来文,以及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等。用小标宋体,字号以醒目、美观为原则,但应小于22mm×15mm。

发文机关标识另有其它三种标写方法:

①只写发文机关名称(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如《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等,主要用于通知重要事项、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发布任免通知等。

②发文机关名称(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种名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务院任免通知》等,主要用于命(令)、任免通知、会议纪要等少数几个文种。

③有一些报告、请示和某些事务性公文、发函等,可在发文机关后面加上用圆括弧括起来的文种,如《××商业局(请示)》、《××公司(函)》等。

如是联合行文,标识发文机关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两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列;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

正文。

(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是一份公文特定的代号。联合行文时,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如果是“命令”类公文,则按司令者任职期间发文的“流水号”为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用3号仿宋标注在发文机关标识正下方,空2行红色反线之上4mm处。在没有签发人标识时,居中排布;有签发人标识时,发文字号居左空1格,签发人居右空1字排布。它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三个要素组成。如“国办发[2001]5号”、“沪府发[2002]1号”等。

机关代字应选用代表本机关名称特点的字构成,尽量简短,一般不超过五个字。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发文机关的代字,即文件是以什么机关的名义发出的,“国办”就是表示该文件以“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发出;第二层次是部门代字,如文件是由发文机关内部的某一部门主办的,则可以在机关代字后面加上部门代字,如“国办秘”就是表示该文件是“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主办的;第三层次是文件类型或文种代字,如“国办发”就表示是国务院办公厅的普发性文件;“国办批”就表示是国务院办公厅的批复;“国办函”就表示是国务院办公厅的函件,等等。

年份应标全称,不应简化,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并用六角括号“﹝﹞”括入。 序号是按年度统一编制的发文流水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前面不加“第字”和虚位“0”字。

(6)上行文签发人

凡上报的公文,应当标注核准并签发文稿的机关负责人姓名,以示公文的具体责任者,即“签发人”,是该公文开始生效并对其负责的标志。新的《公文处理办法》规定,上行文应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在附注中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后标全角冒号,姓名用3号楷体,与发文字号并行居右空1字排布。

联合发文时有多个签发人,则主办单位签发人的姓名标识于第一行,其他签发人姓名按发文机关顺序,从第二行起上下依次排列,同时下移发文字号,使之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红色反线也同时下移,与发文字号的间距仍保持4mm。

签发人姓名可用铅印或打印,不必亲署。

(7)红色反线

发文字号与签发人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即156mm)的红色反线。

2、主体部分——反映公文的主要内容,位于首页红色反线以下,末页主题词(不含)以上。

(1)公文标题

标题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居中排布,可一行或多行;回行时,要词意完整(不要将双音节词或固定词组拆开;也不要将“的”字排在行首)、排列对称、间距适当。如果标题行数过多,可将标题上移1至2行,即减少与红色反线之间的空行或不空行,以保证正文在首页出现。

标题应准确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文种。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标题有三种形式:

一是完全式。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构成。如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二是省略式。有三种情况。一是省略发文单位,一般用于单位内部行文,如《关于××同志任职的通知》;二是省略事由,一般用于内容单一、正文较短,使人一目了然的发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三是省略发文单位和事由,主要用于公布性公文,如《公告》、《通告》。

三是附加式。即在文种前加附加语。如《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制止电站无序建设意见的紧急通知》。

发布性公文还要在标题下标明该文件通过的形式和日期,外加括号。可称之为“题注”。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也称受文机关或收文机关。应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主送机关置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后标全角冒号。

公布性公文,如命令、通告、公告,以及会议通过的公文,可不标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称谓可有下列几种写法:

①单称或特称。用于向一个特定的机关行文。跨地区、跨单位行文,以及上

行文的主送机关,应该写明单位全称,如“山东省人民政府”。只有在本地区、本单位,才可使用规范化的简称,如“省政府”、“市政府”。

②统称。用于发至下一级多个机关的行文。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等。

③递降称。用于多级下行文,如“各市、区、县人民政府”。

④并称或转称。用于同时向两个以上的机关行文。如“党中央、国务院”、“财政局并报税务局”、“市政府并转报省政府”。

(3)公文正文

正文是公文表现主题的核心部分,一般包括导语、主体、结语三部分。具体写法将在各文种中详述。正文置主送机关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正文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选用3号仿宋体字为宜。

(4)附件说明

附件是用来说明正文的文件,应视为主件正文内容的组成部分,它与公文主件具有同等效力。公文如有附件,应在主件正文之后注明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写法是在正文结束后,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标识,如“附件:××××××”;附件有两份或两份以上时,应用阿拉伯数码标明序号,如“附件:1.××××2.××××”(分行排列);附件名称不用加书名号,后面也不加句号。

公文如有附件,一般与主件分页印制,但应在主件正文之后注明附件的序号和名称。附件应与公文主件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标识“附件”二字,有序号时还应标识序号。凡是正文中写明上报、下发、批转、转发、转报、发布的文件,不必再在正文之下标明“附件”两字。

附件视文件需要而标注。

(5)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会议通过的公文,以通过日期为准;法律法规的公文,以批准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成文日期用3号仿宋,用汉字小字写“○、一、二、三??”。

(6)印章

发文机关在落款处不署名,只盖章。

篇二:综字【2012】第01号关于规范公司各类通知格式的通知

通 知

**企业综字【2012】第04号

关于规范公司各类通知格式的通知

各部门员工:

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做到各类通知、通报的书写格式整齐划一,经综合办研究决定,特制定此规范。通知下发即日起,各部门下发通知时,需要采取统一的规范格式,并且发放前需将通知以电子版及纸板形式统一提交到综合办,经综合办审核、签收、留档,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下发。本规范下发之日起试行期3个月,试行过程中各部门如有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版形式提交给综合办,试行期后凡违反规定者,综合办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与考核政策关联执行。现将具体操作原则告知如下:

1、通知分为一般事务性的通知、处罚或奖惩的通报、红头文件三类。

2、通知分为部门内部通知和公司性质性通知,其中部门内部通知及通告不再此规范内。

3、一般性事务通知的构成:

1)大标题“通知”为“黑体,加粗,初号,居中”;

2)通知的发放文号一栏,即“**企业综字【2012】01号”为“宋体,加粗,四号,居中”,其中“综”为综合办简写并以第一个为准,财务为“财字”,以此类推;“【2012】01号”为通知发放的年份及通知下发的文号;

3)通知的小标题为通知内容的主旨,格式为“宋体,加粗,二号,居中”;

4)通知的正文为“宋体,字号为小四/四号/小三/三号,可根据实际内容及篇幅适当调整”;

5)通知的正文落款标明公司简称及起草部门及发放日期,格式为“宋体,字号同正文”;

6)通知最下面列明“关键词、主送、抄送、起草、审核(审批)”,格式为“宋体,五号”。其中“关键词”为通知中需要特别强调的重要的内容,“主送”对象为各部门经理,抄送对象为总经理,“起草”为通知起草人,“审核”为通知

起草部门的部门经理,“审批”为公司总经理;

7)通知内字体均为黑色,一般为A4纸纵向送纸方向排版;

8)横线均为“黑色,宽度147mm,粗细0.75磅,实线型,位置居中”;

9)通知的存档命名。存档名为“通知的发放文号全栏文字+通知的小标题文字内容”。

4、通报的构成:大标题为“通报”,其余与“通知”的规范要求相同。

5、红头文件:红头文件指公司内部重要性的通知通告,主要包括公司年度组织架构调整或部门内部重大组织架构调整,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免,年度性大规模人员升迁、调动等的调整,公司重要经营策略调整等。

红头文件的构成:

1)大标题题目为“**企业文件”,字体为“仿宋_GB2312,65号字体,红色,字体格式缩放70%,间距为加宽为5磅”;

2)“红头文件”发放文号一栏的格式与“通知”相同。紧邻的横线为“红色,宽度147mm,粗细2.25磅,实线型,位置居中”

3)其他同“通知”要求相同。

6、各部门要求专人管理本部门下发的通知文号,通知下发前的终稿需要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报送综合办留挡。

7、本规范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8、本通知参考我市及国家相关部门的通知文本格式。本通知未尽事宜,经理办公会讨论后补充,综合办为本规定的最终解释部门。

**企业 综合办

二零一二年二月四日

关键词:规范 通知 格式

主 送:各部门经理抄 报:总经理

篇三:政府公文格式及公文字体字号标准

政府公文格式

及公文字体字号标准

公文纸一般采用国内通用的16开型,推荐采用国际标准A4型,供张贴的公文用纸幅度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保密等级字体:一般用3号或4号黑体

紧急程度字体:字体和字号与保密等级相同(3号或4号黑体)

文头的字体:大号黑体字、黑变体字或标准体、宋体字套色(一般为红) 发文字号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签发人的字体:字体字号与发文字号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标题的字体:字体一般宋体、黑体,字号要大于正文的字号。

主送机关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正文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附件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作者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日期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注释的字体:小于正文的的4号或小4号仿宋体

主题词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黑体 [公文写作]公文格式排版中的字体要求[公文写作]抄送机关的字体:与正文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字印发说明的字体:与抄送机关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 主标题(又称一级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

二级标题为三号黑体

三级标题为三号仿宋加粗。

正文均为三号仿宋。

以上为政府公文规定。且主标题以外的部份的标题和正文可采用小三号字体,但以三号为最正规。

1、密级用三号黑体字

2、紧急程度,“特急”、“加急”用三号黑体字

3、文号用四号仿宋体字加黑

4、签发人用三号楷体字

5、标题用二号宋体字加黑

6、大小标题号“一、二、三??”用三号黑体;“(一)(二)(三)??”用三号仿宋体字

7、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每页19行,每行25个字)

8、批转(转发、印发)??通知,通知正文用三号楷体字,被批转(转发、印发)文件用三号仿宋体字

9、附件标题用二号宋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

10、印发传达范围用三号仿宋体字

11、“主题词”三个字用三号黑体字;词组用三号宋体字

12、抄送机关名称用四号仿宋体字

13、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用四号仿宋体字;印发份数用五号仿宋体字

公文各要素和标识简单介绍。

一、眉首部分

主要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

1.公文份数序号。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标识时,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秘密等级是指涉密公文的保密程度,分“秘密”、“机密”、“绝密”三级。新《办法》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秘密”、“机密”、“绝密”公文均应标注保密期限。标识秘密等级时,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3.紧急程度。急件公文分为“特急”、“急件”两种。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标识时,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密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4.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和“文件”二字组成,如“××省人民政府文件”等。对一些特定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名称(函件)。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标识位置是上边缘到版心上

边缘25mm处,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在上边缘到版心上边缘 80mm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还规定,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一般应小于22mmX 15mm。。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联合行文机关过多时,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5.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组成,如“×政发〔1999〕82号”,“×政发”指发文机关代字,“ 〔1999〕 ”指年份,“ 82号”指发文序号。整个意思就是××省人民政府在1999年所发的第82号文件。标识位置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处,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代应用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6.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l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从第2行起在与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对齐处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同时,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同处一行,并下移红色反线,使红色反线与发文字号继续保持为4mm。

二、主体部分

主要标识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发文机关印章、附注等要素。

1.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概括而成的公文主要内容和公文种类组成,如《××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决定》、《××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农业生产和当前农村经济工作的通知》等。公文标题是文件内容的高度概括,文字要求准确、简要、概括,书写时要居中书写,用2号小标宋体字。回行时要注意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居中对称,间距恰当,做到既有美感,又要避免产生异义。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公文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2.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书写时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必须同时报送几个主送机关的,可以用抄送形式;下行文可以有两个以上的主送机关,但是,如果主送机关过多,则一般用规范的统称,如“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等。标识位置在标题下空1行处,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3.公文正文。标识在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4.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处,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

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l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5.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


通知几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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