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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有资本公积

时间:2018-11-09 10:32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会计科目资本公积科目理解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说白了,就是投资者投入企业的钱,但我们国家用的是“注册资本”制度,就是我们要建立一个公司,就要向国家登记一下,注册一下,告诉国家,我这个企业打算自己投入多少钱,我报告给国家的金额,就是“注册资本”,但实际运营中,投资者通过各种方式投入企业的钱,包括直接投入的,捐赠的,等等,实际金额都会比“注册资本”大,但是我也不能动不动去修改注册资本,手续也复杂,注册资本牵涉内容也繁琐,既然“注册资本”不能轻易改动,那大于注册资本的部分总要有个地方放啊,所以就有了“资本公积”这个科目,公积的两个字就是准备着的意思。作为资本的一个准备,一个候补,时刻准备着,随时可以转增资本。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假如企业交完所得税后还有100万元的利润,这个利润叫净利润也叫税后利润。100万元的利润不能全部分给投资人,为了企业以后可能出现亏损,有钱补,按公司法的要求: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用于初亏,100*10%=10 ,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10。

然后按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是为了以后亏损的时候有钱给投资人分红,提取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假定按税后利润的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用于分红 100*20%=20 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0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20 。

余下还有70万元可以用于向投资人分红,但企业一般不会全分,要留下来一部分用于企业发展。假定企业拿出30万元向投资者分红,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30

贷:应付利润 30.

最后余下的40万元是没有分分配出去的利润也叫未分配利润。

篇二:资本公积能否补亏

资本公积能否补亏?

摘要:2006年1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第169条规定:“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该规定相比于旧《公司法》资本公积可以补亏的说法可谓是颠覆性的修改。那资本公积缘何不能补亏?这一改变又究竟是利是弊?其目的何在?

关键字:资本公积 弥补亏损 公司法

首例资本公积补亏的事件发生在1996年PT的北旅,此后证券市场上频繁出现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案例。ST郑百文2001年1月公布的重组方案更是利用债务重组形成资本公积金,并用该资本公积金冲抵累计亏损,使公司累计亏损迅速减少为零。证券市场的发展为资本公积金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广阔舞台,同时也使资本公积金能否补亏成为一个争议话题。

一、何为资本公积

(一)、资本公积的概念

资本公积金是指由投资者或其他人(或单位)投入,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但不构成实收资本的那部分资本或者资产 。即资本公积金从形成来源看是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额中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或者其他人(或单位)投入的不形成实收资本的资产的转化形式,它不是由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转化而来,本质上属于资本的范畴。

(二)、资本公积的构成

依照公司法及其它相关规定,资本公积金的构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二是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资本公积金的不同来源反映在会计科目上表现为“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其他资本公积”等明细科目。

(三)、资本公积的功能

尽管有关资本公积的内容主要见诸会计制度,但其意义却主要在于实现法律上的一些基本目标,如保证公司股权关系的清晰。公司的股权关系是由股份来反映的,股东按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股份作为股东权存在的基础和计算股权比例的最小单位,通常具有等额的特点。由于股东尤其是公司成立后加入的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所实际支付的对价通常高于股票面值,为了在公司账目中真实地体现股东的实际出资,同时又要保证股份的单纯性和持股比例的计算方便,通常将股东出资分别计入“股本”和“资本公积”账户,以此维持公司股权关系的清晰。

此外,资本公积金还起着巩固公司财产基础、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加强公司信用、维持资本完整等作用,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的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二、资本公积补亏是否合理

事实上,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只是会计上的一种处理程序,并不代表真实资金的使用或者流出。在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金列入所有者权益项下,仅为计算上的一种金额,并非提出现金而加以保管 。因此,当企业出现亏损时,并不存在一种特别的“资本公积”资金可以被用来弥补亏损,只是通过将“资本公积”账户的金额转入因亏损而成负数的“未分配利润”账户,在账面上消除亏损,从而改善企业的财务报表状况。

既然如此,为何新《公司法》禁止资本公积补亏呢?就会计层面而言,亏损是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结果,而资本公积是一种非盈利活动而产生的积累,是一种非经营性权益,因此资本公积不能用于弥补亏损。

如前所述,资本公积结构较复杂,如股本溢价虽然计入资本公积,但实质上是投资者的一种投资行为;而资本公积中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只是一种账面增值,公司的生产能力并没有因此实际增加,并且由于资产本身的价值通常随着有关项目的市场价值变动而上下波动,本来就具有不稳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动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并不适宜。从资本公积的来源和本质来看,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被分为两类:一类是投入资本,包括股本和资本公积;另一类是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属于公司股东的原始出资,资本公积不能用于弥补亏损,与股本不能用于弥补亏损或任意返还给股东道理是一样的。正因如此,并且为了防止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公积弥补亏损来缩短筹资期间、美化会计报表,为了限制上市公司的短期行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门槛,使上市公司只有通过真正提高经营能力才能赢得再融资的机会,我国修改了公司法,禁止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三、禁止资本公积补亏的利弊

(一)、禁止资本公积补亏的弊

新公司法出台后,为了搭乘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的末班车,许多上市公司纷纷行动起来,决意在2005年底新公司法尚未生效的情况下,先下手为强,实施补亏计划,一些累计亏损额较大的上市公司纷纷推出弥补亏损的预案。仅2005年11月30日这一天,就有包括大冶特钢等17家上市公司发布有关公告推出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的预案,涉及弥补亏损额高达49.60亿元。

为什么会有如此众多的公司热衷于资本公积补亏呢?这是因为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动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其最大的意义在于再融资,关键的动因就是“ 圈钱”。按照规定,累计亏损未经全额弥补之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分配。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底发布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最近3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再融资。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与再融资挂钩,现金分红作为再融资的条件之一,这一条款目前普遍被称为上市公司强制分红。对累计亏损额巨大的公司来说,能不能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十分关键,因为公司账面有累计未弥补的亏损,就意味着无法现金分红,无法分红就意味着无法再融资。无法再融资对企业发展来说可谓是致命的阻碍。

一般来说,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亏损应该由以后年度的经营利润或以前年度结余的盈余公积金来弥补,但对于累计亏损巨大的上市公司来说,这种弥补需要漫长的时间,公司也将面临巨大的时间成本。如果资本公积能够弥补亏损,正好可以配合巨亏的公司缩短战略重组的时间,赢得再发展的机遇,因此,若资本公积不能再补亏,就一定程度上而言,对股东也是一种损失。

(二)、禁止资本公积补亏的利

尽管众多上市公司对资本公积不能补亏“伤心欲绝”,但事实上,禁止资本公积补亏也

有诸多好处。

首先,禁止资本公积金补亏后公司报表更能真实反映公司业绩。一个浅显的道理是,经营产生的亏损应当由经营产生的利润来弥补。在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分离的情况下,公司的盈利能力是考量公司业绩的主要指标,倘若允许资本公积金补亏,便掩盖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特别是对于大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由于股票溢价发行等原因积累了相当规模的资本公积金,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情况下,不仅反映不出公司的实际经营水平,还会减弱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滋生一系列不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弊端。

其次,禁止资本公积补亏后公司可获得间接性财富。根据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企业的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补亏年限不超过5年)。根据这一规定,盈利企业可因用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代替资本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而少交甚至不交企业所得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企业账面上未弥补的亏损,对一个成功扭亏的企业而言,实际上是一笔财富。而以资本公积弥补亏损,将会使企业失去以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权利及相应的利益,损害了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最后,禁止资本公积补亏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等于将资本公积金转为收益或利润,从而等于用股东投入的股本溢价部分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性质,与股东投入资本弥补亏损的性质相同,因此其结果是将投资者的出资返换给投资者,等于变相抽逃资本或分配资本。既违反了《公司法》规定的资本保全原则,同时也弱化了公司资本对债权人的担保功能,从而侵犯债权人的利益。因此,禁止资本公积补亏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促进了公司自身财务运作的合理化。

四、禁止资本公积补亏的目的何在

就资本公积能否补亏的问题而掀起的争议一直是我国证券市场中监管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一场博弈,规章制度不断修改企图完善市场,上市公司也不遗余力的钻规定的漏洞。尽管新《公司法》对资本公积补亏做出了强制性的禁止,但在严重亏损时,若企业先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再提出减资,以此来打到弥补亏损的目的,在法律上,也是合法的。

所以说,《公司法》对资本公积补亏的规制,不在于绝对地禁止资本公积补亏,而在于明确公司亏损弥补的先后顺序,避免资本公积变相进行利润分配。这种规制方式既体现了资本公积补亏本身的逻辑,也承继了公司法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传统,同时更体现了现代公司法对公司自身稳健发展的真正关注。

五、结语

法律制度的存在,是市场中看的见的手的调控,也是对市场行为的约束,是为了市场能够更好的运行。纵然新《公司法》对于资本公积补亏的规定仍存在诸多争议和问题,但也引发了我们对于资本公积的功能以及实现方式的更深入的思考。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资本公积的处理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 赵旭东:《新旧公司法比较分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2]. 刘燕:《资本公积金可以弥补亏损吗》,载《金融法苑》总第六十辑,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编,

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3]. 汤云为、钱逢胜:《会计理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4].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2001)》,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篇三:资本公积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二、本科目应当分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资本公积” 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借记本科目(股本溢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规定转为股本时,应按“长期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余额,借记“长期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中属于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实际用现金支付的不可转换为股票的部分,贷记“现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股本溢价)科目。

企业将重组债务转为资本的,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本企业股份的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相应的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二)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三)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等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在行权日,应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按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四)企业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按其账面价值,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时,应转销与其相关的其他资本公积。

(五)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该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成本、溢折价、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在重分类日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对于有固定到期日的,与其相关的原记入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的余额,应在该项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在资产负债表日,按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对于没有固定到期日的,与其相关的原记入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应在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六)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同时,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累计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如转销后的损失资金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七)资产负债表日,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属于有效套期的,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属于无效套期的,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贷记或借记相关资产、负债科目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八)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借记“股本”、本科目、“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 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股本溢价)。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余额。

会计核算

资本公积的会计核算

新准则中规定,企业形成的资本公积在“资本公积”账户核算。该账户按“资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两个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其贷方登记企业资本公积的增加数。借方登记资本公积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资本公积实有数。

(一)资本溢价

一般企业资本溢价。企业创立时,要经过筹建、试生产经营、开辟市场等过程,这种投资具有风险陛。当企业进入正常生产经营。资本利润率一般要高于创立阶段。这是企业创立者付出了代价的。

所以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 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中按其投资比例计算的出资额部分,应计入“实收资本”账户。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账户。

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溢价。在股票溢价发行时,公司发行股票的收入,相当于股票面值部分计入“股本”账户。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收入(含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计入“资

本公积”账户。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等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己‘’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的资本公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曰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己‘’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一资本溢价(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拨款转入形成的资本公积。新准则规定,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科目。

(二)其他资本公积

股权类。股权投资价值变动,股权投资价值变动是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单位按其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将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增减而增加或减少。以使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基本保持一致。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除了实际的净损益会影响净资产外,还有其他原因增加的资本公积。企业应按其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一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账户,贷记“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账户。

套期保值产生利得或损失。资产负债表日,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属于有效套期的,应按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借记“套期工具”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被套期项目产生损失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在重分类日按该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借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账户;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

可供出售类。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应在重分类日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等账户;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

对于有固定到期日的。与其相关的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的余额,应在该项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在资产负债表日,按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摊销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账户。

对于没有固定到期目的。与其相关的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的金额。应在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账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及减值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账户,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按其差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

其他类别。递延所得税涉及的资本公积,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

与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该项房地产在转换日的账面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账户;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或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摊销”、“累计折旧”账户: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存货跌价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库存商品”、“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账户。

同时,按该项房地产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账户,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2]

商业企业资本公积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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