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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干部在线学院

时间:2017-06-23 05:4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干部在线学习管理办法

太原市干部在线学习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山西干部在线学院”服务我市先行先试、转型跨越发展和提升全市干部素质能力的作用,掀起全市干部在线学习的新高潮,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省委、市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山西干部在线学院”作为广大干部学习成长的新平台、开阔视野的新窗口、提升能力的新途径,实现了干部教育培训模式的创新和突破,通过建设高质量大容量的课件资源,为注册学员免费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成为我市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分级授权、分层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现对干部在线学习的过程记录、档案管理、结果排序、数据分析。

第二章 参学对象

第三条 参加在线学习的对象为全市公务员、参公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大学生村干部。

第三章 学习方式

第四条 参加“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学习实行实名制,一名学员一个用户名。已注册学员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参加学习,新注册的学员由本单位联络员向“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申请开通学习身份。(本单位联络员调离或需变更的,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变更。)

第五条 参学干部可通过本单位联络员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网址:http://)”,可随时随地根据个人需要安排在线学习,提倡利用业余时间上网自主选课学习。

第六条 各县(市、区)、各单位可采取在线组班网上自学(从省委组织部公布的专题中选)和在线组班网下集中学习、个人在线自学、座谈讨论等方式方法,扩大学习范围。参学干部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在保证学习时数的基础上,提高学习质量。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七条 市委组织部履行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的职责,定期对各县(市、区)、各单位及参学人员在线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在线学习情况通报制度,对学时学分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骗取学时学分的,按《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山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暂行办

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考核结果,将于年底奖励表彰一批在线学习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第八条 干部在线学习实行学时学分制管理,处级以上干部(含处级)参加在线学习每月不低于5学分(或10学时),年度目标达到60学分(或120学时)以上,处级以下干部每月不低于4学分(或8学时),年度目标达到50学分(或100学时)以上。已注册的企事业管理人员和大学生村干部参照公务员、参公人员标准执行。学分根据必修课和选修课学时数折算,每45分钟为1个学时,必修课1学时计1学分,选修课1学时计0.5学分。达到所学课程总时长的90%即可获得相应学分,由系统自动记录(部分必修课在通过在线考试后才能获得学分)。重复学习一门课程的,只计一次学分。

第九条 建立在线组班网下集中学习申报审批制度。采取在线组班网下集中学习的,各县(市、区)、各单位填写《太原市在线组班网下集中学习申报表》(另附),提前3个工作日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审批;组班学习期间要做好记录备案,组班学习结束后及时将有关学习情况及《参加在线组班网下集中学习人员名单报送表》(另附)、《在线组班网下集中学习考核登记表》(另附)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并记入学时数。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十条 干部在线学习在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组和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开展,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具体承办。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开通干部在线学习的重大意义,把干部在线学习情况纳入本县(市、区)、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研究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和督学、促学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工作落实力度。

第十二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创造条件,加强服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在线学习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和宣传重点,大力宣传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优势、特点和先进典型,为推进干部在线学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使参学干部尽快了解、掌握和接受新的学习方式。

第十四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在线学习联络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发放及管理、学习操作指导、学员信息管理、沟通协调服

务等保障工作。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各单位联络员要认真履行在线学院管理员职责,及时查看并传达在线学院上的公告通知精神,负责做好本单位干部在线学习日常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及时反馈本单位干部在线学习有关情况,本县(市、区)、本单位参学人员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与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联系并变更。

第十六条 市委组织部将每季度向有关领导干部发送温馨提示,通报本人或本县(市、区)、本单位在线学习的有关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二0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篇二:关于2016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和学分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和学分制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试验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开发区组织人社局,示范园区工委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2015年,在各参学单位和全体学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干部在线学习和学分制考核工作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任务。根据《安徽省2016年干部网络培训教学计划》,全省2016年度干部在线学习工作已于1月1日正式启动。为继续抓好此项工作,确保新学年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干部在线学习工作

(一)参学对象

参学对象主要为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在职干部。同时,按照省干部网络培训中心的部署和要求,适时向企事业单位拓展。

(二)时间安排

在线学习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补学补考期。

(三)教学形式

在抓好基础教学的基础上,综合采取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移动学习等多种教学形式,并安排部分直播

(四)教学安排

1、基础教学

(1)必修课。全年将推出20门左右的必修课程供学员自主选学。第一批推荐必修课程如下:

《新思想 新理念 新举措:党国家行政学院信息技术部主1 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 3 丁文锋 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教2 规划——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2.5 胡鞍钢 授、博士生导师 全会建议

中国经济强国梦战略思想解析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3 张占斌 3 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论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述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3 杨伟东 4 解读 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树立道德?高线? 划清纪律?底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3 王 静 5 线? 授

全国政协委员、国际行政科学努力营造创业与创新的政策环3 吴 江 学会副主席、中国人才研究会6 境 常务副会长

农村基层工作与?三农?法律北京农学院文法学院党总支书3.5 李 刚 7 应用 记

文化部原部长、中国作家协会1.5 王 蒙 8 传统文化与价值建设 名誉主席

(2)选修课。涵盖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政策法规、道德品行、业务知识、科学人文素养、安徽省情等方面课程。2016年拟更新500门课程供学员自主选学。

2、专题培训。开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提

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践行‘三严三实’?、?党的基本理论与党性教育?、?2016年两会‘热点’解读?、?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绿色发展?等专题班。 课程名称 学分 主讲人 主讲人介绍

3、直播教学。围绕?十三五与安徽发展?主题,用直播访谈的形式邀请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从不同层面和角度进行解读与剖析。此外,将开展一系列实时研讨活动,增强教师与学员间的互动。

4、移动学习。全面开展干部教育移动学习,学员可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开展自主选学。学员在移动平台学习获得的学分可与?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网络培训平台学习记录同步、学分互通互认。

(五)学习任务

1、年度总学分要求为35学分,由必修学分、选修学分组成。其中必修学分须至少达到年度总学分30%的要求。

2、必修学分通过学习必修课并通过考试获取。选修学分可通过学习选修课、参加专题班学习和直播教学获取,其中专题班可随报随学,不安排课程测试,学员学完专题班内所有课程后方可获得学分。

3、为引导学员科学把握学习序时进度,最大限度满足学习需求,2016年在线学习最高学分限制为100分。超过最高学分的,学员仍可自主选学,但不再累计学分。

(六)关于考核

1、市委组织部将对各县区、市直各参学单位在线学习情况每两个月予以通报,并进行综合排名。对10月底仍未完成年度培训计划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对年龄55岁以上(女性50岁以上)的学员和厅级干部原则上在线学习不作考核要求。新上线学员自上线当月起按照3.5学分/月/人完成年度学分要求。

二、学分制申报审核工作

(一)申报范围

全市实行公务员法管理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全体干部(原则上以干部退休截止)。新进公务员录用当年不纳入学分制考核范围,考核从录用第二年开始。

(二)时间安排

干部学分制申报和审核自5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截止。

(三)考核任务

县级60分,科级及以下50分。其中基础学分不低于总分的60%(即县级不低于36分,科级及以下不低于30分)。

55岁以上(女性50岁以上)学员虽然在线学习不作考核要求(系统默认为合格,自动获得35学分),但这部分学员仍须参加学分制考核,为此尚需通过脱产培训、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获得25学分(科级以下干部为15学分),方才合格。

此外,参加在线学习的学员须按要求完成在线学习任务,对在线学习未达到要求,但总学分达到学分制考核要求的,仍认定为学分考核不合格等次。

三、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市直各参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督促、指导本地、本单位在线学习和学分制考核工作,确保各位学员按时完成全年学习任务。

同时,按照省干网中心要求,请各县区、市直各参学单位管理员进一步规范学员基本信息,于3月10日前完善学员行政级别、性别、用户状态等基础信息。

2、及时更新信息。市直各参学单位按照《新参学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按填表说明填报),对2016年新参学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统计、上报,同时整理、上报本单位学员变动信息(见附件2)。县区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分中心负责承担本县区学员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市直各参学单位分管领导、专职联络员和学分制管理员若有变动也请填写、上报(见附件3)。附件1、2、3请于3月1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纸质、电子各一份,纸质表格需加盖公章,电子稿同时传至[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3、加强信息宣传。各县区、市直各参学单位要继续加大干部在线学习和学分制考核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分中心每月需向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或市干部网络培训管理中心上报学习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做法将通过省干部教育在线网和省、市先锋网等择优加以宣传。

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

联系人:武玲,电话:3379218 传真:337921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干部网络培训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宜东,电话:3332513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

2016年1月16日

篇三:干部在线学习操作指南

干部在线学习操作指南

一、 学前准备

学习登陆网址

1.进入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

2.登录、注册学习帐号

登录方式:

高等教育类培训对象,在登录窗口输入学习帐号、登入密码,点击“登录”进入学习界面(初次登录进入个人信息注册页面,填写提交后进入学习界面)

注册页面:

3.熟悉平台、明确学习任务

二、正式学习 1.课程学习

特别提示:

(1)初次学习课程时,请先按提示下载安装“P2P播放器插件”,否则无法观看;(2)除“我的课程表”中的课程外,平台内其它未授权的视频课程您无法观看。

特别提示: 观看课程时,必须点击“记录当前学时”按钮保存已学学时,否则系统不予记录。

2. 撰写“研修成果”

特别提示:

4.参与论坛交流:“专家指导”、“主题研讨”

点击论坛专题专项培训下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专题远程培训”,参与互动交流;

注:现以“辅导员专题”为例,具体开展“专题”选择对应“专题”栏目进入。

特别提示:

专题培训结束后,学习权限将关闭,您无法再登录学习,但可以永久使用个人博客和论坛空间,通过独立网址(如下)进行登录,登录帐号和密码即学习帐号和密码。

博客网址:blog.ceat.edu.cn论坛网址:luntan.ceat.edu.cn5.学习问题咨询

(1)在线留言、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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