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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汽车申报图

时间:2018-11-09 10:2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工信部2015年智能制造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1

一、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

(一)实施内容

1、基础共性标准试验验证

开展智能制造基础共性标准试验验证,包括:标准体系试验验证;术语和定义;语义化描述和数据字典;参考模型;集成与互联互通;功能安全和工业信息安全要求和评估;人机交互与协同安全;智能制造评价指标体系及成熟度模型;智能工厂(车间)通用技术要求;工业控制网络/工业物联网技术要求;系统能效评估方法;工业云服务模型、工业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架构,搭建基础共性标准试验验证体系。

2、关键应用标准试验验证

重点领域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应用标准试验验证,包括:重点行业的智能工厂(车间)参考模型;通用技术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试验大纲);评价标准及方法;工艺参考模型;一致性和互操作要求;工业安全要求和评估方法;搭建关键标准试验验证体系。

(二)考核指标

1、技术规范或标准全过程试验验证,形成企业标准/行业标准草案/国家标准草案/国际标准草案;

2、建成部件和系统级试验验证测试体系;

3、在重点领域智能制造新模式中的应用。

二、重点领域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智能制造新模式

1、实施内容

重点支持智能制造新模式中智能工厂发展的集成应用,支持智能光电传感器、智能感应式传感器、智能环境检测传感器以及数控加工装备与机器人大规模协同安全可控应用,实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设计、工艺、制造、检验、物流等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化要求。

2、考核指标

1)综合指标:

传感器智能制造新模式:生产效率提高20%以上,运营成本降低20%,产品研制周期缩短30%,产品不良品率降低20%,能源利用率提高10%以上。

移动终端智能制造新模式:生产效率提高20%以上,运营成本降低20%,产品研制周期缩短30%,产品不良品率降低30%,能源利用率提高15%。

2)技术指标:

传感器智能制造新模式:

产品设计全面采用数字化技术,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主要生产设备数控化率达到80%以上;工序在线检测和成品检测数据自动上传率超过90%,建立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立生产过程数据库,深度采集制造进度、现场操作、设备状态等生产现场信息;建立面向多品种、小批量的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10种以上产品/规格混合生产的排产和生产管理;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实现供应、外协、物流的管理与优化。

移动终端智能制造新模式:

实现高速高精钻攻中心、国产数控系统、机器人与收取料系统的协同运动控制,实现多种车间智能装备之间的协同工作;采用基于工艺知识库的三维智能工艺规划,提高研制效率;通过高级计划排程和实时生产响应技术,减少设备空转时间;建立生产过程数据库,充分采集制造进度、现场操作、设备状态等生产现场信息;提高车间加工过程质量检测自动化程度,建立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实现全制造过程品检数字化;建立面向大批量快速响应生产的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基于实时制造数据的可钻取仿真车间。

3)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技术规范)

传感器智能制造新模式:形成国家/行业标准3项上,发明专利2项以上,研发自主知识产权智能专用装备2种以上。

智能移动终端智能制造新模式:发明专利5项以上,软件著作权6项以上,研发自主知识产权智能专用装备2种以上。

3、安全可控智能制造手段

传感器智能制造新模式:自动激光切割机,传感芯体自

动检测系统,自动视觉检测系统,传感器在线激光修调系统,焊接机器人,在线智能测试系统。

智能移动终端智能制造新模式:工业机器人、高速高精加工中心、AGV小车、自动化生产线集中控制系统、视觉化品质检测设备、RFID标签与读写器及系统、自动化夹具。

(二)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智能制造新模式

1、实施内容

支持高档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及伺服电机、功能部件及其关键零部件等智能制造新模式,实现高档数控机床智能制造的产品研发、制造、物流、质量控制的全流程智能化。

支持铸、锻、焊等基础智能制造新模式,实现基础制造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工艺模拟优化、制造、物流、质量追溯和供应链管理的全流程智能化。

支持工业机器人及其高精度减速器、机械臂、伺服电机等零部件智能制造新模式,实现机器人智能制造新模式的产品设计、生产加工、识别检测和物流仓储的全流程智能化。

2、考核指标

1)综合指标

高档数控机床智能制造新模式:运营成本降低10%,产品研制周期缩短50%,生产效率提高3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能源利用率提高10%。

基础智能制造新模式:运营成本降低20%,生产效率提高20%,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能源利用率提高10%。 机器人智能制造新模式:运营成本降低10%,生产效率提高

3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产品研制周期缩短30%,能源利用率提高4%。

2)技术指标

高档数控机床智能制造新模式:产品设计全面采用数字化技术,制造过程数控化率达到90%以上,通过网络实现数字化智能加工装备、NC系统、智能仪器仪表及传感器、物流及仓储系统等设备的互联与集中监控,采用信息化生产管理,构成集成化的车间现场管控系统。产品优质率达到95%以上。

基础制造智能制造新模式:产品设计的数字化率达到90%以上、制造过程的数控化率达到80%以上、形成完善工艺与生产的数据平台、建立完整的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构建PLM和ICS/MES/ERP等系统并高效无缝集成,实现产品研发、工艺设计、仿真验证、制造生产的数字化;采用传感器、在线检测、数控设备、机器人等智能装备,实现制造过程的工艺优化、批量定制、混线生产和质量追溯的智能化要求。

机器人智能制造新模式:智能装备占比达到80%、NC系统、智能仪器仪表及传感器、物流及仓储系统等设备,通过网络实现设备的互联与集中监控,采用信息化生产管理,构成集成化的车间现场管控系统。可实现日连续三班生产,产品优质频率 95%。形成完善的设计与生产的数据平台、实现

篇二:2016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名录

1.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全系列客车和汽车零部件的上市公司。目前,安凯股份公司共有4个客车整车和1个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是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电动客车整车系统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安凯客车产品覆盖各类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团体客车、景观车、公交客车、新能源商用车等,大中型客车同步、高中档客车并举。安凯客车采用全承载和半承载两条技术路线,全承载技术主要用于大型客车和新能源客车,全承载客车,车身骨架采用16M矩形管,车身强度为一般客车的3-6倍,质量比同级别车约轻8%,整车安全性高、质量轻、燃油经济性好;半承载技术主要用于中轻型客车,半承载客车依托江淮汽车专业底盘的技术优势,经济性、舒适性受到客户广泛称赞。

2.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商用车、乘用车及动力总成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及相关多元业务于一体的综合型汽车厂商。目前,包含江淮和安凯两大整车品牌。公司现有主导产品包括:重、中、轻、微型卡车、多功能商用车、MPV、SUV、轿车、客车、专用底盘及变速箱、发动机、车桥等核心零部件。2002年,江淮汽车开始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技术路线探索,先后研发铅酸版电动中巴、弱混BSG、中混ISG,历经千百次的研讨和验证,于2009年明确提出以“纯电动”为主攻方向,从此新能源汽车研发进入快车道。2010年-2013年,连续四年创造行业内纯电动轿车示范运行的最大规模,至今累计推广电动车近6000辆,销量中国第一。

3.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

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前身是安徽淝河汽车制造厂,成立于1968年的安徽淝河汽车制造厂于1995年改名为安徽安凯汽车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因产品分工分别组建安徽安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和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共用安徽安凯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产品目录。2005年体制改革,安徽安凯车辆公司的产品品牌、技术开发独立于安徽安凯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迁址到合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安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更名为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

2014年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开发了10.5米、12米纯电动城市客车和6米纯电动客车等新产品,新能源客车获得了工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第三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2014年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将以“生产新能源纯电动汽车为主,混合动力为辅”作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力争在3年到5年成长为全国一流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

4.安徽省广通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广通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2004年2月,前身为安徽省广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2011年经过资产重组更名为安徽广通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坐落于襟江带淮,风景秀丽的巢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山工业园区内。公司创造了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共平台开发,完成了6m—18m新能源客车系列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广通新能源汽车已被列为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作为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重要成员企业。

5.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萍乡客车厂的前身为1940年创办的赣西煤炭局汽车运输队,解放后改称萍乡矿务局汽车队, 1969年,全队职工108人,汽车36辆,以运输为主,兼作维修;在全省工业“两个突破”中,因陋就简造出4辆安源牌载重汽车。1971年4月,更名为萍乡矿务局汽车拖拉机制造厂。 1972年6月,拖拉机试制停止,转入汽车修配制造,更名为萍乡矿务局汽车修配厂。1979年12月装造出第一辆大客车。1981年被煤炭工业部定为煤炭专用通勤车定点改装厂。1982年4月,改称萍乡矿务局汽车改装厂。1986年9月,经煤炭工业部批准,更名为煤炭工业部萍乡客车厂(1989年9月,改称萍乡客车厂)。2002年安源股份上市就是以客车公司为核心,批准上市的,萍乡客车厂即更名为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客车厂。2011年7月,江西中煤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该厂成为其权属企业,更名为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安源客车已形成了大、中、轻型客车、旅游客车、城市客车、城郊客车、团体客车、长途客车等完整的产品体系。

6.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集汽车整车开发、汽车总成及部件开发、样车试制、试验等业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成立于2002年,2012年初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正式更名为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权结构中包含如红杉资本、金沙江创投、三井创投等知名投资公司。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汽车产品策划、造型设计、整车/发动机/变速器/零部件工程设计、CAE分析、NVH优化、新能源汽车开发、电控技术开发、样车试制、同步工程分析、模/夹具设计制造、展车制作、整车及部件试验评价与咨询等。

7.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汽新能源公司”)是由世界500强企业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起并控股,联合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平台。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初步形成辐射全国的产业布局,是一个倡导绿色经济,致力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资源集

约整合的高端产业发展平台,业务范围覆盖新能源汽车与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8.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田汽车)是中国品种最全、规模最大的商用车企业。福田汽车成立于1996年8月28日,1998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福田汽车一直紧跟新能源汽车的技术潮流,不断开发出更节能环保的产品并进入商业化运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已经覆盖卡车、客车和多功能汽车等各个领域,产销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近万辆,成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最大的企业。

9.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创立于1995年,2002年7月31日在香港主板发行上市,公司总部位于中国广东深圳,是一家拥有IT,汽车及新能源三大产业群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

2003年,比亚迪收购西安秦川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现“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正式进入汽车制造与销售领域,开始民族自主品牌汽车的发展征程。发展至今,比亚迪已建成西安、北京、深圳、上海、长沙五大汽车产业基地,在整车制造、模具研发、车型开发等方面都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产业格局日渐完善并已迅速成长为中国最具创新的新锐品牌。汽车产品包括各种高、中、低端系列燃油轿车,以及汽车模具、汽车零部件、双模电动汽车及纯电动汽车等。

2008年10月6日,比亚迪以近2亿元收购了半导体制造企业宁波中纬,整合了电动汽车上游产业链,加速了比亚迪电动车商业化步伐。2009年7月25日,比亚迪以6000万元的价格,收购总部位于长沙的美的三湘客车,获得客车生产准生证。

10.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是重庆力帆集团下属控股的专业汽车生产企业,地处重庆后花园——北碚,是国家批准的底盘和整车的定点生产企业,主要产品类型有货运卡车、客车、各类微车和专用车,为全国知名的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企业,有35年生产汽车历史。公形成了“力帆牌”客车、厢式车、专用车、载货汽车及底盘、微车六大系列产品格局,即10—34座,6—8米级普通及中、高档豪华客车系列;干湿式厢式商用车;客货厢式商用车系列;保检测线、淋雨试验台、冲压生产线、焊接生产线、涂装生产线、总装生产线,形成了“力帆牌”客车、厢式车、专用车、载货汽车及底盘、微车六大系列产品格局。

11.重庆凯瑞电动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重庆凯瑞电动汽车系统有限公司致力于为新能源汽车行业开展专业工程咨询,提供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解决方案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和技术服务,重点开展动力总成开发、控制系统开发、功能安全策略分析开发、整车集成应用、测试分析评价等工作,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电动环卫车、电动物流车等。

12.重庆凯瑞特种车有限公司

重庆凯瑞特种车有限公司是重庆市政府首批命名的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改装车和专用汽车产品研发和生产制造,主要产品现有中重型工程自卸车系列、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系列、市政环卫车系列、军用民用特种作业车(如飞机除冰清洗车)、罐装粉粒物料运输车等各类系列产品,同时还可以提供满足顾客需求的其它特种用途的专用车辆研制和开发生产。

13.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

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前身是重庆市客车总厂,成立于1939年。目前是当前中国最大的燃气客车生产基地,也是新中国城市客车制造先驱者和推进者。作为中国第一辆城市客车、铰接客车、燃气客车的制造企业,恒通客车现已发展为一家年产能10000台、产值20亿的大型客车生产企业,领跑着中国燃气客车先进技术的发展与运用,在研发、制造、管理等方面的水平处于中国客车行业领先地位。

1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汽车拥有154年历史底蕴,33年造车积累,全球12个生产基地、32个整车及发动机工厂,年产销汽车295万辆,员工9万人,是中国汽车四大集团阵营企业、最大的中国品牌汽车企业,也是唯一一家中国品牌乘用车年产销过百万辆的车企。

长安汽车坚持“节能环保、科技智能”的理念,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力争通过10年,推出34款产品,累积销量达到200万辆,成为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当前,长安汽车已掌握智能互联、智能个性化、智能驾驶三大类60余项智能化技术,特别是结构化道路无人驾驶技术已通过实车性技术验证。

15.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古城长沙长株潭经济圈核心位置,公司占地面积125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公司产品已覆盖智能型校车、道路清障车、环卫专用车、客运公交车、厢式物流车及新能源汽车共六大系列共102个品种,全部列入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另有32个新品种正在研发及申报。

16.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定点、国内一流的商用车制造企业,注册资本32672万元,是大运集团公司下属的核心企业,位于天府新区成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七路388号。

公司是集产、销、研一体化的整车企业,拥有全系列商用车生产资质,生产“大运”、“川路”牌各类轻、中、重型公路运输汽车、工程自卸车、低速汽车、专用车、挂车、客车等450多个品种,涵盖柴油车、CNG/LNG清洁能源车、电动载货车三大类动力型式,产品畅销全国各地并出口东南亚、中东、非洲、拉美等国家。

17.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蜀都客车)

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原成都客车厂)成立于1952年,2001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是交通部、建设部、四川省和成都市重点支持的客车骨干生产企业。

公司建有省级技术中心。中心下设车身、底盘、发动机、仿真分析、电器、电动汽车等专业研究室和试验室,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已逐步形成了以节能燃气客车、新能源客车为特色的产品技术优势。公司现有城市客车、公路旅游客车、专用校车、新能源客车等多系列,车长从5米到18米,从普通到高档的不同档次百余个品种的客车产品进入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作为国内最早研发天然气客车的企业和新能源客车研发基地,公司长期致力于环保客车节能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公司研发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燃气客车、纯电动(换电型-充电型)、气电混合(插电式)以及LNG增程式电动客车产品广泛服务于中西部地区,深受市场欢迎。

18.东风汽车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是中国四大汽车集团之一,中国品牌500强,总部位于华中地区最大城市武汉,其前身是1969年始建于湖北十堰的“第二汽车制造厂”,经过四十多年的建设,已陆续建成了十堰(主要以中、重型商用车、零部件、汽车装备事业为主)、襄阳(以轻型商用车、乘用车为主)、武汉(以乘用车为主)、广州(以乘用车为主)四大基地。除此之外,还在上海、广西柳州、江苏盐城、四川南充、河南郑州、新疆乌鲁木齐、辽宁朝阳、浙江杭州、云南昆明等地设有分支企业。

19.东风扬子江(武汉)汽车有限公司

扬子江汽车源自1929年武汉公用汽车修配所,后更名为武汉市公用客车厂,2004年改制为东风扬子江汽车(武汉)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变更为扬子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扬子江汽车”),以“为公共交通提供更精良的装备系统和用户更满意的服务,推动城市交通文明的发展和进步”为使命,专门从事各类客车、特种专用车整车以及新能源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过65年的发展,扬子江汽车已形成以客车为核心产业,新能源与清洁能源客车、专用车技术为发展重点的整车制造企业。主要产品覆盖:客车、特种专用车以及新能源关键零部件等。目前已形成了6米到18米的环保柴油、LNG、CNG、无轨电车、混合动力、纯电动、纯电动在线充等多种类车型客车平台和纯电动物流车、纯电动垃圾车等专用车平台,广泛应用于城市公交、团体旅游、公路客运和特种作业等交通体系。

20.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始建于1992年,位于武当山麓、中国汽车城——湖北省十堰市境内。企业经过十几年的生产经营,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汽车制造技术,在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已发展成为以东风特种车为主导,汽车零部件为补充的产、科、资、贸共同发展的特种专用车厂。。具备年产

篇三:新能源车辆准入及公告管理--姜春生

新能源车辆准入及公告管理

姜春生

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摘要】本文介绍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的适用范围、管理流程、不同产品的技术阶段划分、管理方式和适用标准,并对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现场审查和产品技术审查工作中的、执行层面的工作规定做出简要说明。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 生产准入 管理

Introduction of New Energy Vehicle

Production Admittance Management Rule

Jiang Chunsheng

China Vehicle Technology Service Centre (CVTSC)

Abstract : In this paper,introduced are scope, management programme, technique phases and applicable standards for different products of New Energy Vehicle Production Admittance Management Rule,explain rules for local audit and product examination fulfilled by China Vehicle Technology Service Centre(CVTSC).

Key words: New Energy VehicleProduction AdmittanceManagement

随着化石能源的减少和环境的恶化,节能减排、维护国家能源战略安全已成为汽车行业的共识;“十·五”、“十一·五”期间国家科技部863计划支持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有关项目也到了成果转化的阶段;加上石油价格的高位运行、奥运会和世博会的拉动、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大型企业(如国家电网、各地公交公司)的支持、示范运行城市的带头、产品出口数量的增长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使目前价格仍高于常规汽车的新能源车辆,有了广阔的市场前景。在这种情况下,2007年10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国家发改委2007年第 72号公告,以下简称《规则》),并于11月1日实施。国家发改委(现该项职能由工信部负责)委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按《规则》执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现场审查和产品技术审查工作。

《规则》发布实施以来,极大地鼓舞了各有关企业研发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近期申报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数量明显增加,截至2008年10月15日,新发布公

告的产品数量近40个,涉及企业近20家(《规则》实施之前,已批准19家企业的40个产品公告,加上《规则》实施之后批准的产品,累计产品达80个左右,涉及企业近30家),但因为生产企业对此类新产品的申报工作不熟悉,在细节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为指导、规范新能源汽车产品申报过程中的具体工作,拟通过此文,将中机中心在生产企业现场审查和产品技术审查工作中的、执行层面的工作规定做出简要说明。

1 《规则》的指导思想

《规则》在设立之初,就明确了对新能源汽车鼓励、支持的态度,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点:

(1)比常规汽车产品降低了生产准入的门槛:未设定资金投入和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的强制要求;

(2)允许改装类商用车生产企业自制底盘;

(3)在国家和行业标准不完备的条件下允许发布产品《公告》;

(4)针对新能源汽车所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多样性,根据新能源汽车整车、系统及关键总成技术成熟程度、国家和行业标准完善程度以及产业化程度的不同,将其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三个不同的技术阶段,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制度,并在条件成熟时,重新调整技术阶段的划分。

这些灵活的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新能源汽车鼓励和支持的态度。

同时,由于新能源汽车在技术、安全方面存在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规则》在设立时也充分注意到保护用户和第三方的利益,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比如对起步期和发展期产品的生产批量、示范运行或销售区域、售后服务承诺、产品质量/安全跟踪等方面的限制就是这方面的具体体现。

2 《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

《规则》第六条规定:新能源汽车系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

使用汽油、柴油、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乙醇汽油(E10)、甲醇汽油等燃料及使用这些燃料的双燃料汽车和两用燃料汽车,不属于《规则》的管理范围。

3 新能源汽车准入管理流程

新能源汽车准入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具体细节见《规则》。

图1 新能源汽车准入管理流程图

4 生产企业资质要求及允许生产的产品

《规则》第十一条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为《公告》内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或改装类商用车生产企业;新建汽车企业或现有汽车生产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其他类别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应按《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规定完成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通过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考核,获得生产资格后,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可生产同类新能源汽车产品(指与《公告》中已有的常规车辆相同类别的产品);改装类商用车企业可自制底盘生产同类新能源汽车产品,但自制底盘仅限于本企业自用。

5 企业应提交的文件

企业提交文件可通过两种方式:一是网上提交电子版文件;二是提交纸质文件。总的原则是:与常规汽车《公告》审查相同的文件,通过网上提交;与新能源汽车专项性能相关的,则应提交纸质文件。下面分别对试验方案申报阶段和产品综合审查阶段需提交的文件做出说明。

5.1 在申报产品试验方案时,企业应提交的文件分为两部分:

5.1.1 与常规汽车相同的文件:包括公告参数/备案参数、试验方案,应从网上向中机中心提交,并应在公告参数的“其它”栏中额外注明一些参数,具体包括:

(1) 动力蓄电池/超级电容器/燃料电池的种类、单体或模块型号、生产企业、单体标称电压、单体或模块容量/电容、总标称电压;

(2)驱动电机型号、生产企业、额定功率;

(3) 车载充电机及充电用插头、插座的型号、生产企业;

(4) 改装类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底盘的,应注明“该底盘仅限于本企业自用”;

(5)起步期产品(底盘除外)应注明示范运行的区域、范围;发展期产品(底盘除外)应注明销售、使用的区域、期限。

在网上填报产品参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产品型号:应符合GB/T9417、GB/T17350的要求,但电动轿车主参数较为特殊,应满足如下要求:

(a)混合动力轿车主参数代号与常规汽车相同,均为发动机排量;

(b) 纯电动轿车和燃料电池轿车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

对于产品型号中的企业自定代号部分:不强制要求,但推荐采用HEV、SHEV、PHEV、CHEV、BEV、FCEV、DMEV分别代表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底盘、串联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底盘、并联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底盘、混联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底盘、纯电动汽车/底盘、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底盘、二甲醚汽车/底盘。

(2)产品名称:应能体现出产品种类,如“混合动力(电动)××车/底盘、纯电动××车/底盘、燃料电池(电动)××车/底盘、二甲醚××车/底盘”等,特殊情况按如下要求确定:

(a)如采用CNG等常规燃料发动机与蓄电池或超级电容器的混合方案,名称应为“混合动力(电动)××车/底盘”;发动机只用于发电,而不直接驱动车辆的情况,属于串联式混合动力,名称也应为“混合动力(电动)××车/底盘”;

(b)储能装置如全部采用超级电容器或采用动力蓄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的电-电混合方案,名称应为“纯电动××车/底盘”;

(c)如采用燃料电池和动力蓄电池或超级电容器的电-电混合方案,名称应为“燃料电池××车/底盘”。

(3)起步期或发展期产品的销售区域/示范运行区域:首次申报时一般不超过2~3个,并应在公告参数 “其它”栏中注明。区域一般指城市或详细的运行线路,不应填写“××省”。每个区域均需要提交由产品使用地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特殊情况下也可提交产品使用地市级、区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或提交与有一定条件的使用单位(如国家电网)签署的协议、合同来代替。这些批准文件或协议、合同应以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使用单位应满足如下要求:

(a)应该是政府机关或具有相当规模的企业、事业单位;

(b)具有相应的人力、物力资源,有能力建立并执行合理的新能源汽车运行使用管理制度;

(c)与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企业保持密切的联系,能及时沟通、处理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1.2 除网上提交的文件外,其余文件以纸质材料的形式向工信部提交。这些文件包括:

(1) 新技术、新结构原理说明;

(2) 产品(包括整车及动力、驱动、控制系统)企业标准或技术规范;

(3)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产品属于起步期或发展期产品的,还应提交下列纸质文件:

(4)售后服务承诺;


工信部汽车申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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