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一、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内容,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事政治、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及其它相关内容。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进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三)遵守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期间,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四)街道党工委定期轮训干部,根据不同对象制定具体培训内容,确保在职干部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新上岗的村干部,上岗前须参加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掌握专业知识。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每月底要召开村务会,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月主要工作。
(二)坚持正常考勤,村干部每天必须按作息时间到村部签到上班,注明当日的工作内容及去向,考勤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三)村干部轮流值班,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记载本村每天工作运转情况。
(四)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矛盾不上缴,按时、高质、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村务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组织人事、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招标承包、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均须经过村三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按规定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六)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简单粗暴,更不得采取打骂等强制手段。
(七)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
热点问题。
(八)村干部的请销假。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必须持有病历和书面请假条,一周以上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病假期满,经诊断确需继续休息的,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请假,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3天以上的,向包村领导请假,7天以上的书面报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三天以内的,要向包村领导请假,同时必须电话报街道党政办。三天以上,书面报告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时返回,必须电话报告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并按时销假。
4、假期结束,必须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到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
5、村一般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视情况直接批准。
三、审计制度
(一)村定额干部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任期内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各项经济收支、往来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村级定额干部审计包含在职审计和离任审计两个方面。在职审计,每年由街道组织对5-6个村进行审计。村定额干部提拔、换岗、调动、退职、离职都必须接受相关的离任审计。
(三)审计结果作为村级干部提拔、升降、轮岗的重要依据。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行为,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村干部在做好工作小结的基础上,每年向党员、村民代表
大会至少述职一次,然后由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根据德、能、勤、绩、廉及述职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不称职票超过30%的,由街道党工委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超过30%,本人应提出辞职申请,如不自愿辞职,则实行责令辞职。
五、辞职制度
村干部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三种类型。
(一)自愿辞职
1、村干部由于能力、身体及不能发挥专长等原因,要求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自愿提出辞职。
2、村定额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向街道党工委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党工委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作出接受与否的答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误工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村党组织研究答复。
(二)引咎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引咎辞职: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2)因盲目决策或违反决策程序给集体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3)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致使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
(4)个人品德、行为不端,或发生其它与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符合上述四种对象的村干部,应主动向街道党工委递交引咎辞职申请,街道党工委在接书面申请后15天内作出答复。
(三)责令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令辞职;
(1)在全镇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处于全街道末位的行
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2)连续两年不完成街道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
(3)各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连续两年在末位的分管负责人;
(4)群众公认度低,干部考察民主测评结果连续两年不称职率超过30%,且测评结果与组织考察掌握的情况一致的;
(5)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
(6)符合引咎辞职条件,而本人不主动递交辞职申请的。
2、责令辞职由镇党委根据考核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下发书面通知。
3、责令辞职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篇二:大学生村干部请销假制度
大学生村干部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林遮峪乡大学生村干部请销假制度。
一、适用对象:大学生村干部。
二、严格请假、准假范围
1、工作期间,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要严格履行逐级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律实行书面请假,请假人需事先写出请假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请假一天以内的,由村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岗;请假三天以内的,由乡村官办主任批准;请假一周以内者,由乡主要领导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由乡镇报县委组织部批准。每人每年累计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产假一般为三个月,晚婚晚育的可以批准请假四个月。
2、请假人员请假后,一律将请假条交党政办公室,并以此作考勤依据,否则,视为无故缺勤,大学生村官因公到本乡以外出差,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无故旷工,有关费用自理。
3、请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确需续假,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三、有关要求
1、在请假手续未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除情况,事先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先电话或口头请假,但事后须补办手续。
2、请假人员要严格遵守请假规定时间,不得擅自超假。请假期满后需续假而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请假人在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联系,不得关闭通讯工具。
4、请假期间,需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安排,保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如因工作安排不妥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失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篇三:关于村干部管理办法
关于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切实规范村干部(指村级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即村级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队伍管理,调动和保护村干部的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村党支部书记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带领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强村级经济实力,帮助、指导农民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尽快改变本村面貌,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
2、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五好”目标,抓好本村党建工作,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壮大农村党员队伍,努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带头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负责村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6、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委经济组织、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等组织,支持和帮助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维护本村社会、政治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村民遵守和执行。
2、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健全服务体系,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和协调工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3、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4、教育村民依法履行纳税、服兵役、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应尽的义务。
5、教育村民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负责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展教育事业,普及科技卫生知识,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7、抓好综合治理,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促进村与村之间、村民之间的团结互助。
8、按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定,负责依法筹集生产资金和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所需费用,管理好本村财务,实行村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9、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执行村民会议决定和村规民约,及时向镇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建议。
10、负责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
其他村干部要自觉接受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和本村
干部、群众的监督,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同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的对口指导。
三、履职考勤办法
村两委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有关制度规定,明确分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实事。村干部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团结班子成员,努力协调,积极进取,做好本村各项工作。
1、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凡外出3天以上的要向镇政府主要领导办理请销假手续,每月累计外出20天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额工资,同时,对在村主持工作的村干部实行一定的补助(补助金额为扣发者工资的一半)。
2、村党支部书记外出累计180天以上,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的,经镇党委研究,参照《党章》
第九条第三款可免去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另行研定其他人员主持工作;村委会主任外出累计180天以上,没有履行村委会主任职责的,应主动向镇人民政府提出辞职,不主动提出辞职的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另定一名村委会副主任或委员主持村委会工作。
3、凡镇政府召开的涉及村干部参加的会议,每缺席一次扣发工资50元;对因紧急工作不能及时到会参加的村干部,由其包片领导确认后,可另当别论。
本办法由景阳镇党委、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行。
《村干部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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