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交通部质监总站首页

时间:2017-05-15 07:50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

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

质监办字[2005]71号

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

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道路、水运)工程质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建设质监站、上海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天津港港务工程质量监督站、长江航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工作,质监总站制定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

主题词:印发 公路 水运 办法 通知

抄 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长江航务管理局,上海港口管理局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为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素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2个专业,设试验检测工程师(以下简称检测工程师)和试验检测员(以下简称检测员)2个等级;公路检测工程师分为道路专业、桥梁隧道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3类,检测员分为道桥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2类;水运检测工程师分为材料专业、结构专业2类,检测员分为材料专业、结构专业2类。

第三条 检测人员应当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考试合格者,可上岗从事相应的试验检测工作。

第四条 质监总站为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监管部门,负责:

(一)确定考试大纲,建设和管理考试题库;

(二)指导监督各省的考试工作;

(三)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组织对检测工程师的考卷评判;

(四)核发检测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

(五)制定有关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并监督落实。

第五条 各省级质监机构(以下简称省站)为本行政区域内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

(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考试计划,报质监总站核备;

(二)发布考试通知,组织报考、审查报考者资格;

(三)组织考试,负责监考,承担相应考务工作;

(四)组织对检测员的考卷评判;

(五)核发检测员考试合格证书;

(六)建立并维护考试合格检测人员的管理数据库。

第二章 考试科目与方式

第六条 公路检测工程师考试科目为:路桥基础、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和交通工程。

路桥基础内容包括:土工试验、材料试验、几何线形和交通工程(不含机电)。

路基路面内容包括:沥青及沥青混合料、无机结合稳定材料、路基路面现场检测。

桥梁隧道内容包括:结构混凝土、桩基、地基基础、桥梁隧道结构及构件检测。

交通工程内容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

(一)路桥基础+路基路面考试合格者为道路专业检测工程师。

(二)路桥基础+桥梁隧道考试合格者为桥梁隧道专业检测工程师。

(三)交通工程考试合格者为交通工程专业检测工程师。

第七条 公路检测员考试科目为:材料试验、工程检测和交通工程。 材料试验内容包括:土工试验、建筑材料及其混合料。

工程检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不含机电)、几何尺寸等。

交通工程内容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

(一)材料试验+工程检测考试合格者为道桥专业检测员。

(二)交通工程考试合格者为交通工程专业检测员。

第八条 水运检测工程师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材料专业和结构专业。 公共基础内容包括:数理统计、计量、质量体系、法规。

材料专业内容包括:原材料、水泥混凝土、土工。

结构专业内容包括:地基基础、桩基、结构检测。

(一)公共基础+材料专业考试合格者为材料专业检测工程师。

(二)公共基础+结构专业考试合格者为结构专业检测工程师。

第九条 水运检测员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材料专业和结构专业。 公共基础内容包括:数理统计、计量、质量体系、法规。

材料专业内容包括:原材料、水泥混凝土、土工。

结构专业内容包括:地基基础、桩基、结构检测。

(一)公共基础+材料专业考试合格者为材料专业检测员。

(二)公共基础+结构专业考试合格者为结构专业检测员。

第十条 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

基础知识考试方式原则上实行计算机考试,使用质监总站建立的专用程序,从统一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组成试卷。

考试组织单位应按考生数量配备计算机(每人一台),并在考前进行测试,保证计算机在考试过程中正常运行。

对确实不具备机考条件的地区,可向质监总站提出申请,经确认后可使用纸质(A、B)试卷,人工阅卷。

实际操作考试采用笔试或现场操作的形式,具体考试形式由省站确定,并向质监总站报备。笔试考题和现场操作项目在质监总站确定的操作考试题库中选定。

每个考生可报考多个专业,单科考试成绩可保留2年内有效。

第三章 报名及考试

第十一条 申请考试的试验检测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遵守试验检测工作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试验检测工作;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2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工作经历,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可申请试验检测员考试;

(四)取得中级或相当于中级(含高级技师)以上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1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可申请试验检测工程师考试。

第十二条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申请考试者同时向所在地省站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申请表;

(二)本人学历、职称、身份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三)近期小二寸标准证件照片2张。

申请者对个人材料真实性负责。申请表须经其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审核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负审核责任。

第十三条 申请考试者或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报所属省站进行审查。省站对原件审核后予以退回。考试资格审查实行审查人负责制。

第十四条 各省站根据当地报名情况拟定考试计划。考试计划向质监总站报备,核准后,由省站统一组织集中考试。

各省站须严格执行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公平、公正、科学地组织考试;监考人员要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监考守则。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

第十五条 开考前监考人员要逐人核查考生身份,并明示考场纪律。发现作弊、替考、违反考试纪律等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在监考记录单上如实记录。

考试作弊、替考、扰乱考场秩序、提供假资料者取消考试资格,1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

第十六条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主考应如实填写考试信息,由省站签章认可后及时报质监总站。各省站应对考试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章 检测人员证书

第十七条 检测工程师考试结束后,由省站将考试信息报送质监总站,质监总站核准后组织评分,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公路水运工程检测工程师证书》。

检测工程师证书编号原则为:

公路:(公路)检师+五位数本系列总序号+D(道路)或Q(桥隧)或J(交通工程) +年号(后2位)

水运:(水运)检师+五位数本系列总序号+C(材料)或J(结构)+年号(后2位)

第十八条 检测员考试结束后,由各省站组织评分,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公路水运工程检测员证书》。

检测员证书编号原则为:

公路:(公路)检员+年号(后2位)+D(道桥)或J(交通工程) +(所在地简称)+所在地本系列四位数总序号

水运:(水运)检员+年号(后2位)+C(材料)或J(结构)+(所在地简称)+所在地本系列四位数总序号

第十九条 检测人员证书由质监总站统一格式。

第二十条 获得检测人员证书者,由各省站纳入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 检测人员证书是从事检测工作的岗位证书,不得伪造、涂改、租借。 第二十一条 检测人员证书有效期为5年。证书有效期内,检测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和时间由质监总站制定。

检测人员证书到期,发证部门应对其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及业绩信誉记录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由相应的质监机构在证书上加盖印章,核查不合格的,视情况限期整改,或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12号)第五十条执行。检测人员在整改期间不得从事试验检测业务。

篇二: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考试通知

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

文件

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

质监综字[2010] 2 号

关于组织201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 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

各省级交通质监机构: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需要,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和部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组织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

现将过渡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过渡考试科目设置、等级及类别、报考条件及报考程序、组织方式等与2009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相同。

二、过渡考试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业务考试大纲(2010年版)》,考题内容在深度和广度上不超出大纲范围。考试大纲和相关辅导教材将分别于2010年4月、5月出版发行。

三、本次考试将启用新的考试报名系统,实现考生照片上传、考生网上自动打印准考证等相关功能(具体报名方法参见网站公示)。

四、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业务考试和过渡考试中通过的单科有效成绩在本次考试中仍然有效。

五、201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科目时间见附表。

请各省级交通质监机构做好动员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及考试组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时间表

二○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时间表

篇三: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重要提示通知汇编

(2013年5月~2014年11月)

技术质量部

2014年12月

目录

关于加强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提示通知 .................. 3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预拌砂浆使用管理的提示通知 ...................... 6

关于加强混凝土结构预留洞口施工质量的重要提示通知 ................ 8

关于加强外墙外保温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提示通知 ................... 10

关于加强地下防水工程验收管理的提示通知 ......................... 12

关于加强梁、板与柱、墙节点核心区混凝土浇筑施工管理的提示通知 ... 14

关于种植屋面用耐根穿刺防水材料管理的提示通知(重要) ........... 16

关于规范检测试验管理的提示通知 ................................. 24

关于规范不合格建筑材料退场程序的提示通知 ....................... 30

关于加强厕浴间楼板四周混凝土翻边施工质量的提示通知 ............. 33

关于施工现场门窗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标志管理的提示 ............... 34

关于《见证记录表》样表的提示通知 ............................... 35

关于加强保温砌块进场检验的提示通知 ............................. 49 关于实施《 居住建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 DB11/ / 1028- - 2013 )的

提示通知 ....................................................... 50

关于加强进场材料质量指标判定的通知 ............................. 54 关于做好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和冬期施工混凝土试件留置工作

的通知 ......................................................... 56

关于加强地下防水工程细部构造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 58

关于做好采暖与非采暖空间隔墙(板)、地下室外墙保温的紧急通知 .... 61

《关于加强填充墙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 63

关于做好防水混凝土抗渗试件留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 65

关于加强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提示通知 2014 年 4 月监督总站开展设备安装工程专项执法检查以来,共检查在施工程 57 项次,立案处罚 20 起,其中质量 17 起、安全 3 起。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及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使用的喷头进场时必须严格按照《自动喷

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第 3.2.3 条规定

进行现场检验,其中闭式喷头的现场检验中必须包括密封性能试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必须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 第 5.2.1 条的规定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系统试压、冲洗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图纸及施工验收标准的相应规定。

2、 通风、空调、防排烟系统的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

墙体或楼板时,必须严格按照《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第 6.2.1

条的规定设置预埋管或防护套管,

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 1.6mm,通风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3、 防排烟系统采用的柔性短管必须严格按照《通风与空调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第 5.2.7 条的规定为不燃材

料,不得采用易燃或难燃材料制作。

4、 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安装中水系统,建设单位、设

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取消中水系统,不得擅自在户内大便器处增加生活用水给水点。

5、 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安装采暖系统中的自动恒温阀,

不得擅自将自动恒温阀改为手动控制阀 (手动调节阀) , 严格按

照工程设计图纸要求采用低阻力或高阻力的自动恒温阀。

6、 严禁采用活动机械密封代替水封,严禁采用钟罩(扣碗)式地漏。

7、 建筑物进出户及管井中的金属管道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等电位连接。

8、 强弱电管井内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要求敷设明装接地干线。

9、 电气竖井内电缆桥架必须严格按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第 12.2.1 条第 1 款的规定设置伸缩装置。

10、 吊装安装的线槽必须严格按照《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

收规范》第 3.0.11 条、第 4.5.4 条第 9 款要求设置防晃支架、固

定支架和伸缩节。

11、 金属电缆桥架必须严格按照《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

规范》第 4.5.4 条第 6 款规定设置接地连接点。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工程设计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严格按照图纸、规范及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市监督总站将继续开展设备专项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 对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责任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


交通部质监总站首页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meiwen/38812.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