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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执纪审查

时间:2017-05-12 07:3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

庙下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根据《龙游县纪委监察局监督执纪问责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监督执纪问责是指乡纪委按照职责权限做好监督检查和严格执纪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各项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所在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工作人员违反党风廉政规定、不依法依规履职或履职不到、越权履职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 监督执纪问责对象为本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本乡工作人员(包括临聘人员)、所属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包括经济合作社)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 监督执纪对象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应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 监督执纪

第六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的内容 。

(一)贯彻实施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

(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党的作风建设情况;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乡、村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效能情况,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六)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七条 乡纪委监督执纪清单。

(一)同级监督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1)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责任:

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②依法行政,勤政为民;③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④执行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发包、大宗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规定;⑤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⑥遵守财政、金融、税务等有关法律和法规,执行财经管理各项规定;⑦加强制度建设,维护群众利益;⑧推进源头治理,坚决反对腐败。

(2)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①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②加强廉政教育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③正确履职,勤政廉洁,当好廉政表率。

(3)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①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分管领域(工作)内党风建设责任制;②加强对分管科室、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③勤政廉洁,正确履职,自觉接受监督。

(4)乡工作人员责任:

①正确履职,勤政廉洁。②认真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制度规定。

2、项目规范管理方面

(1)制度落实:①法人制;②合同制;③监理制;④招投标制。

(2)程序到位:①申报决策程序;②前期报批程序(基本建设项目要报批“一书两报告”,其他林业项目要报批“一文本一方案”);③竣工验收程序。

(3)资金安全:①基本建设账户开设;②专款专用;③按项目进度拨付;④大额支付审核。

(4)“三项”控制:①设计变更(方案调整)报批;②施工工期延长报批;③工程分包管理;④项目施工经理调整管理。

3、行政审批服务方面

(1)严格按权力清单办事;

(2)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

(3)严格按承诺时限办事;

(4)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便利性和满意度。

4、“三务”公开(公示)方面

(1)党务(人事)公开(公示):①干部党员身份和岗位情况;②年度发展党员情况;③年度招人(进人)情况;④党纪政纪处理情况;⑤评优评先结果;⑥晋升职称、职级人员名单;⑦中层干部任职;⑧后备干部推荐名单。

(2)政务公开(公示):①各办公室权力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②政策法规、办事程序;③领导干部分工和办公室职责以及负责人联系方式;④行政审批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公示);⑤执法办案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公示);⑥年度工作思路和计划。

(3)财务公开:①年度预决算情况;②财务收支情况;③专项资金收支情况;④“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情况;⑤公务用品采购情况。

(二)村务监督

1、村务公开监督:①审查村务公开方案;②监督村务全面、真实公开;③督促村务按时公开;④督促村务“点题公开”;⑤受理投诉质疑;⑥落实备案制度。

2、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①村集体资金管理;②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③落实行政村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制度。

3、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①决策立项;②设计与预算;③招投标;④施工管理;⑤资金管理。

4、重大事项民主决策:①“五步程序法”决策;②决策执行。

5、村工作人员监督:①勤政廉政情况;②评议考核情况;③遵规守纪情况。

(三) 服务中心监督

1、大干项目。强化各项资源配置,重点抓好绿春湖高山滑雪场、道路拓宽、衢宁铁路等重大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围绕“生态立乡,休闲名乡”战略,谋划和落实好各项工作。

2、五水共治。全面完成生猪养殖整治,重点推进全乡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竹制品加工企业整治、清洁乡村行动,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共建生态家园建设。

3、三改一拆。重点是开展“无违建村”创建工作,抓好违法违章建筑拆除、罚没等工作,使我乡通过“无违建乡镇”验收。

4、加强生态农业、竹制品加工业、休闲服务业等方面服务举措,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

第八条 监督执纪程序

(一)组织准备。

1、按自主立项监督。乡纪委年初根据实际工作,认真研究制定自主立项监督执纪工作计划,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还可随时研究增加或调整监督执纪项目计划,明确监督项目、监督对象、监督时间、监督方式等内容,经乡党委同意后抓好组织实施和问责工作。做到每季度至少要确定1—2个项目的监督执纪。

2、按指定立项监督。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立项监督要求开展监督执纪,确保工作时间和精力优先用于上级指定立项监督执纪项目。

3、立项依据。党纪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对党政机关管理工作的要求,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乡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

篇二:乡镇纪委查案执纪工作面临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乡镇纪委查案执纪工作面临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近几年来,各级党委和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任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狠抓查案执纪工作,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通过案件的查处,既震慑了腐败分子,又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党风、政风、民风有了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此比较满意。但是在新的形势下,乡镇纪委查案执纪工作又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我们应该加以认真分析和研究,word.org.cn采取有效措施,将查案执纪工作向纵深方向推进。

一、查案执纪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1、案源线索少,完成任务难

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收费项目减少,收费程序公开透明,财务实行村帐镇记;行政村合并干部职数大幅度减少,农村干部能经手钱物的人数减少,而且数量非常有限;乡镇企业改制到个人,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这些改革举措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因而,案源线索减少,完成查案执纪任务的难度越来越大。

2、人员流动多,调查取证难

现在我们查处的一些案件特别是经济案件绝大部分是税费改革前的陈案,由于时间推移和机构改革等原因,当时的党员干部绝大部分已经离职,且流动性较大,即使发现了案源线索,寻找当事人、证人比较困难,加之价值观念取向的转变,一些当事人、证人不愿配合组织调查取证,给查案执纪工作带来困难。

3、开会不容易,落实处理难

现在的一个村支部都是由原来的2-3个村合并而成,党员人数多,年龄大,分布地域广,流动性强,讨论处分党员的支部大会很难召开。同时,由于农村党员的文化水平有限、认识层次不高,召开支部大会时,有的党员在支部会上要么闭口不语,要么帮助说情。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不够理想。

4、中心任务重,务本工作难

乡镇合并以后,纪委直接办案的工作人员减少了,工作任务却加重了,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办案要求也越来越高,工作压力越来越大。而农村中心工作一个接着一个,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难以统筹安排,在时间和精力上矛盾较为突出,给查案执纪工作带来困难。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认真学习,加强合作,努力挖掘案源线索

纪检干部要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吃透《条例》的精神实质,对条例中涉及的各类错误要烂熟于心并加以灵活运用,以熟知《条例》为基

础,勤于思考,积极思维,扩大搜集线索的视野,时时处处做有心人,眼光不能仅仅停留在经济类案件和赌博类案件上,要以纪检干部的独特眼光察看问题,善于发现,敢于联想,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不仅要从信访举报和公安部门获取案源线索,还要加强同其他部门的合作,注重从突发性事件、集体上访等热点难点问题甚至是街谈巷议中去挖掘线索,排查案源。

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将监督关口前移

平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纪检干部要对易于产生腐败的人、事、环节加以研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外出党员干部的信息搜集,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主动出击,及时调查取证,使查案执纪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教育,统一认识,达到查处的预期效果

根据各村实际,按地理区域划分支部,上设总支部,下设分支部,便于集中召开支部大会。各支部要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党员的党纪党风观念教育,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处分党员时,纪检干部、村支部要注重宣传引导,统一党员的思想认识,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使查案执纪工作达到预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4、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折不扣地完成查案执纪任务

纪检干部要加强纪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认真做好查案执纪工作,正确处理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矛盾,统筹安排,合理分工,平时要多花时间多花精力,不畏艰难,把查案执纪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做到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并举,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篇三:乡镇纪委工作流程图

乡镇纪委工作流程 乡(镇)纪委工作制度

一、年初拟定年度乡(镇)纪委工作计划,并报乡(镇)党委及上级纪委。每半年总结一次工作。

二、每季度进行一次党规、党纪教育,教育采取上课或布臵学习的形式,每次教育前要分析一次党员守纪情况。

三、及时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复杂的不超过六个月。

四、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时,答复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各支部纪律检查委员会议,听取各支部纪检工作情况,指导做好支部纪检工作。

六、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及纪检业务。

1.纪检委员每月集体学习一次。

2.支部纪检委员每两个月集体学习一次。

乡(镇)纪委工作议事规则

为使乡(镇)纪委会议事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纪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切实履行纪委会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一、乡(镇)纪委会委员必须按时参加纪委会议,如因事、

因病不能出席纪委会议的,需会前请假,事后应主动了解本次会议的内容。

二、乡(镇)纪委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纪委书记缺席时由纪委副书记主持,纪委办公室应派员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三、乡(镇)纪委会议事范围:根据有关规定应由乡(镇)纪委讨论、决定的一切有关事项。

四、乡(镇)纪委委员提交乡(镇)纪委会讨论的议题由纪委办公室负责收集,经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后由纪委办公室安排会议时间、地点,并在会前一至三天通知各纪委委员、对重大议题,纪委办公室须将书面材料在会前送给各纪委委员,为议事作好准备。

五、乡(镇)纪委委员会议一般每个月举行1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纪委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应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能进行。

六、乡(镇)纪委会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乡(镇)纪委会的决定或决议,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意见基本一致时可进行举手表决,意见有分歧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七、乡(镇)纪委会议事,若某议案涉及到纪委某成员或其直系亲属,该委员应主动回避。

八、乡(镇)纪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

落实,由纪委办公室传达、催办,并及时向纪委负责人报告执行情况。

九、乡(镇)纪委要经常调查研究,及时交换意见,不定期地向乡(镇)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情况。

十、对重大议案的调查研究及解决情况及时向纪委委员反馈和通报。

十一、乡(镇)纪委会议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违者要追究党纪责任。

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一、及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乡镇党委受理和县纪委交办件),查处各种违纪问题,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二、及时掌握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要信息,预测排查、分析研究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动态,并上报县纪委。

三、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优势,密切联系群众,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四、制定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对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工作负总责,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信访网络建设和规范化、制度化建

设。

六、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

一、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二、对群众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违纪问题受理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需初步核实的,先进行初核后,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并应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三、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四、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二个月,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复杂疑难的经批准可延长。

五、案件立案后,成立调查组,拟定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审批。

六、调查取证应严格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组织

实施。

七、案件查结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调查组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并签字,经过集体讨论,撰写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八、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按规定顺序装订案卷材料移送审理。

九、对于一般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由支部讨论,乡(镇)纪委审核后,报乡(镇)党委批准,请示县纪委同意;给予其他党纪处分的,由支部讨论,报乡(镇)纪委批准,征得县纪委同意。对于一般干部给予降级以下处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报县监察局批准,给予开除处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经县监察局审定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十、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在办案中应严格按照区纪委、监察厅《关于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执行。

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

二、坚持方针,依纪审理。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的要贯彻于审理


乡镇纪委执纪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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