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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独家代理证明

时间:2018-11-09 11:33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广告媒体独家代理发布委托书

独家委托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合作关系,促进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为首要原则,就甲方的信息发布及宣传市场形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及准则: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的产品(品牌/服务)在上饶市地、县、市、区 提供户内/外产品广告拍摄。此等服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进行。

2、乙方应按照及遵守上饶市地区广告拍摄业实际价格上报甲方。每单品30元/件(双)。

3、甲方根据乙方所报价格进行市场调研,双方友好协商为每单品 元/件(双)

4、乙方同意将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机密资料于第三者。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1、独家代理。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要求将本公司全部广告发布委托乙方,在未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前,甲方不得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将广告业务私自转交其他公司或个人。

2、乙方应明确详细的介绍本公司拥有的广告载体、发布渠道及优越态势。

3、乙方如有优越载体或到期载体,甲方拥有优先使用权。

三、付款

有关款项,为一期一付制,即一个项目完成后就进行当前项目的结算。

四、双方正常合作期间,甲方若有新项目的开发,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信息投放及广告载体的市场调研工作,甲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甲方委托乙方实施。

五、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隶属甲方的管理,但甲方委托于乙方的施工建造项目及发布项目,乙方应积极配合实施,甲方要以市场价为基础。

六、甲方委托发布的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认可后确定。

七、本协议双方应严格信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八、如有一方不按协议执行,另一方享有单独终止该协议的权利或向违约方所要相应的经济损失。

九、如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当地法院进行解决。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篇二:嘉许公司高速费显屏广告位独家代理合同

户外广告位独家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其所属能费显屏户外广告位独家代理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广告独家代

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本合同的各方

1、甲方: ,系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在重庆市登记注册(工

商局注册号:渝黔 )。

通讯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合同联系人:

甲方合同专用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大额支付行号:403653009927

联系方式:电话 邮编:400039

2、乙方: ,系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在 地登记注册,工商局注册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

人: 合同联系人:

乙方合同专用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联系方式:电话:传

真:邮编:

3、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其真实、有效性由各自负责,为合同法定的联系、沟通渠道。

4、凡涉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事项,均应以书面通知为准。书面通知可当面签收或快

递送达。快递已递送七日后,视为对方收到。

5、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发生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造成的后

果由责任方承担

授权媒体区域及媒体基本情况:

甲方正式授权乙方其所属屏户外广告位运作。户外广告位坐落地点:

户外广告位规格尺寸:大牌尺寸为:18米X6米X2面,收费站费显屏外部尺寸为尺寸为:69厘米X40厘米,共 台。

合同正文:

一、甲方决定将其广告运作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乙方。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增开类似乙方代理的户外广告位。如甲方主办的其他媒体广告并以独家代理方式授予广告公司运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三、代理期限为: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广告代理营业额为¥ (大写:元),分为四个季度支付,每个季度支付金额为 (大写:元)。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_日内将¥ (大写:_________元)的广告代理履约保证金支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完全履约后方可退还,中途终止甲方不予退还。

五、如遇不可抗力及相关行业政策、法规变化,导致广告行业萎缩或/及甲方媒体市场收缩造成乙方不能完成营业额度,乙方可免除责任。

六、押金可折抵合同期内最后一期乙方应交广告款。乙方完成全年广告营业额度后,可获得优先续约权。

七、在广告代理业务中,乙方享有的广告代理价为该户外广告位最低价格。甲方保证此最低价格为给与独家代理商的排他性价格,乙方享有广告代理最优惠待遇。

八、由甲方提供统一的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中途调整价格的权利,乙方必须按照新的价格执行。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户外广告位图片,作为合同附件。

十、若甲方未依乙方确认的内容执行,造成乙方客户损失则由甲方负责对乙方客户进行补救。

十一、乙方开具给广告主的发票(广告主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广告金额)由乙方自理。

十二、在代理广告业务中,乙方必须在每季前20天将后季度代理费付与甲方,并将其款项汇进甲方账户。

十三、甲、乙方应派专人联络和协调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权利和义务:

十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及其所代理广告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2、甲方根据有关的广告法规和政策审核乙方提供的广告资料,对不符合有关广告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广告资料,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进行修改否则不予刊登。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所需的“代理委托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4、甲方应确保户外广告位的质量,并有义务尽量提高户外广告位的质量和知名度,以支撑乙方承担的经营额和相应的广告效果。

十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按时向甲方支付代理费:

① 、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媒体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制定价格政策,乙方不得把本媒体

作为乙方其他媒体的附加媒体,不得作为附加媒体赠与给乙方客户作为优惠政策。

② 、乙方在所授权辖区内在甲方的价格政策范围内有价格灵活权。

2出现污损,由甲方负责免费对广告位进行重新制作、发布。

3、乙方每个客户中途换画面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劳务费和审批费,特殊条件另外

付费。

4、为维护和监督乙方在市场上的价格执行,乙方有义务把客户签订的合同原件给甲方

备案,甲方未收到乙方客户合同备案,甲方有权拒绝发布。

5、乙方提供的广告,坚持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6、 广告发布计划确定后,若由于乙方客户原因需要更改发布计划的,乙方须事先提前通知甲方。

7、乙方有义务在代理期间向其客户竭力推荐

收费站多功能费显屏户外广告位。

十六 违约条款:

1、违约行为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诚实守信,任何一方未切实履行合同约定,均为违约行为。

2、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直接损失外,守约方还有权向违约方按合同总额的20%收取违约金。

3、下列几种违约行为的追加处理约定:

(1)超过双方签字盖章完毕次日起算的第5个日历天数,乙方仍未足额交纳押金和第一季度款的(乙方的实际支付日以本次应支付款金额到达甲方账户日为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超过约定的广告代理费等款项支付日期超过10个日历天数,未将广告代理等款项汇到甲方方指定账户中,甲方根据当期应收款金额和实际到达乙方账户时间,按每日5‰的比例收取违约金;若超过15个日历天数仍未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乙方的押金和其他款项,同时有权终止乙方客户的广告发布。

(3)乙方擅自将本LCD显示屏转租、转让、赠予发布广告公司经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已预收乙方未发布广告时段的租赁费及其他一切款项不予清退。

(4)在前款所述LCD显示屏只能发布乙方自身所签订的客户;

上述任一行为发生时,则视为已方违约,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已预收乙方未发布广告时段的租赁费及其他一切款项不予清退。

4、甲方不按期,按时、足时发布乙方广告,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政府临时征用除外);

5、若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导致解除合同的,守约方还有权向违约方按租赁费总额的20%收取违约金。

十七 发布公益广告的约定:

1、因政府宣传需要在本LCD显示屏发布公益广告的,甲乙双方均应支持配合服从。

2、因发布公益广告所中断的合同租赁期,超过15日以上的,待公益广告发布结束的次日起据实顺延。

十八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定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导致甲方或乙方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法规、规划等的改变或其它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为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之户外媒体上发布约定之广告的情况。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因不可抗力迟延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的期间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证明。

3、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止或解除的,广告租赁发布费由双方按广告实际发布时间或退、或补结算。且结算完成时间应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退或补。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范围;除非因政府或其授权机构采取的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措施导致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全部或部分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一方方可援引本合同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十九 免责条款

1、若广告媒体设施更新施工导致乙方客户广告发布间断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则亦可采取终止方式处理合同。广告租赁发布等款项以合同约定的款项总金额除以合同日历总天数计算的日均金额为准、根据乙方实际租赁时间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办理租赁费等款项清退事宜的,双方均不违约。

2、若广告规划调整、或工程项目改造建设需要拆除或征用本LCD显示屏,则乙方有权在书面通知甲方5个日历天数后拆除该广告媒体设施,本合同终止。广告租赁发布等款项以合同约定的款项总金额除以合同日历总天数计算的日均金额为准、根据甲方实际租赁时间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办理租赁费等款项清退事宜的,双方均不违约。

3、若因相关政策条例调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本合同自然终止,据实结算已发生的租赁费用的,双方均不违约。

4、若出现战争、暴动或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致使本广告不能继续设立的,则本合同终止,待社会异常事件影响消除后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双方均不违约。

5、本合同为每个收费站整体合同,不单独为某台收费屏作单独核算,根据高速收费站实际工作的特点,会以实际车流量通行情况进行收费站车道开、关闭调控,部分车道、部分时间出现关闭则相应的LCD显示屏关闭,均属正常现象,不作为甲方发布不足,不影响合同执行和收费变化,不作为甲方违约。

6、收费站站台维护引起的LCD显示屏暂时关闭属于正常现象,甲方免责不作为甲方违约。 二十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及解除:

1、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签订变更/补充协议,主合同与变更/补充协议不一致的款项,以变更/补充协议为准。

2、因广告媒体设施更新施工导致甲方广告发布间断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中止合同,待更新改造完毕后继续履行该合同,间断的广告发布期按日顺延。

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若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则按本合同十八条之4项约定办理。

4、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需变更、中止及解除合同的情形。

其他条款:

十八、甲、乙双方应遵守职业规范,非经对方许可或公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双方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资料及信息。

十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履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不执行、变更,或有其他不能预见的事项,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协商共同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一、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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