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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9 11:31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2012年度中国法学教育十大新闻

2012年度中国法学教育十大新闻

来源:法制网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2月02日 浏览:

2005年开始,中国政法大学携手全国主要法律院校,开展了法学教育十大新闻的评选。时光荏苒,七年过去,这一评选活动忠实的记录和总结了近年来中国法学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成绩。

2012年,中国法学教育领域发生了很多让人欣喜和难忘的新闻事件,这些事件,凝聚着中国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思考和实践,凝聚着中国法学教育研究领域的代表团队和领军人物的智慧光芒,凝聚着我国法学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精彩点滴……

中国政法大学于2013年1月初继续组织评选了2012年度全国法学教育十大新闻。最终从这一年法学教育领域的诸多事件中评选出了最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十大新闻事件。入选新闻涉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领域在2012年度由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涉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领域并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新闻事件或人物,敬请关注。

《中国的法学教育》编写工作启动

4月1日,由中央政法委组织编写、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担任主编的《中国的法学教育》编写工作启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教育部社科司副司长张东刚等领导与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等二十余位法学教育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在启动会上发表讲话。她指出,《中国的法学教育》编写工作要着眼于向世界介绍我国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取得的发展成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担任《中国的法学教育》编委会常务副主编。韩大元教授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本书写作大纲第一稿的内容。

会议讨论阶段,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学系副主任冀祥德、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朱勇、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

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相继对编写提纲提出了修改建议。

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成立

为贯彻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教育部发布的《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建立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并在中国政法大学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这是教育部在全国设立的第一个法制教育基地。4月10日,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暨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成立仪式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党组书记、秘书长操学诚,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刘晔,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黄兴胜,教育部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大泉出席了成立仪式。部分高校的相关专家学者也参加了此次成立仪式。成立仪式上,孙霄兵司长与黄进校长共同签订《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共建协议》,并为“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揭牌。刘晔副司长与黄兴胜副司长为“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揭牌。

中政大和华东政法大建校60年

5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迎来了建校60周年庆典。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致信中国政法大学表示祝贺。

他指出,中国政法大学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优秀人才,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希望中国政法大学以60周年校庆为新起点,秉承“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精神,为推进我国法制昌明、政治民主、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原第九、十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原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等出席大会。

12月1日,华东政法大学迎来建校60周年华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市长韩正,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和严隽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来贺信。曹建明、沈德咏、赵大程、殷一璀分别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发表讲话,向学校表示祝贺,并高度评价了该校建校以来取得的突出成就。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入轨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举办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工作会议5月26日在京召开。来自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和高等学校的代表们共商法学人才培养规划和方案,这标志着在法学人才培养领域开启了教育部门与用人部门共同培养人才的新局面。

会上,正式成立了由公检法等多部门和高等学校负责同志组成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与专家委员会,并将正式启动建设北京大学等二十多所高校与各级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部门共建的一大批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和一百多个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三家协同创新中心挂牌成立

7月11日,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共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签约揭牌仪式在北京举行。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将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以机制体制改革为核心,吸收人类司法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全面提升协同各方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为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和人才支持,构建司法理论研究的学术高地,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其主要任务包括:开展本科生、研究生司法文明相关课程的共同开发,教

师互聘、学生课程互选等人才培养工作;开展司法领域相关学科和专业课程建设;开展司法文明相关课题的合作研究;开拓司法领域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举办司法文明学术研讨会;开展面向司法系统的法律咨询、培训工作等。

7月25日,知识经济与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签约暨揭牌仪式在京举行,该中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共建。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阎晓宏出席仪式。

仪式上,该中心牵头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财政部人教司、文化部法规司、国家商标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法规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司、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以及腾讯公司等协同单位签署了协同创新协议。阎晓宏与其他协同单位负责人一起为协同创新中心揭牌。

该中心有3个重点研究方向:一是国家发展战略与政策法律创新,二是知识创新制度与文化建设,三是知识经济法治理论与实践。中心将通过对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的深度研究以及相应的人才培养、社会服务、资料建设,促进我国知识经济成长、推动社会文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的优势与特点体现在与中央部委的长期合作、三所高校整合集聚众多学术资源等方面。

12月28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共同组建的“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

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是由中国政法大学作为牵头高校,除上述高校和机构外,还联合了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和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等国外高校共同建立起来的协同创新中心。

该中心将整合国内有关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最主要的研究力量和践行国际法治、推行全球善治的有关部门专家和思想库,吸收北美、欧洲和澳洲主要大学的国际法学者,旨在有机利用各自单位的研究力量与资源,探索跨学科、跨部门、跨国界的新型合作机制,提升我国在该领域的创新与发展能力。

“立格联盟”推进法学专业标准化建设

7月12日,围绕“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法学教育质量”这一主题,由西南政法大学承办的“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三届高峰论坛”在山城重庆举行。

来自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五所高校的书记、校长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教育部、重庆市教委、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领导近百人出席论坛。

据悉,继华东政法大学举办第一届“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高端人才”、西北政法大学举办第二届“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高峰论坛后,“推进法学专业标准化建设”是本次立格(LEGAL)联盟高峰论坛确定的议题之一。为此,五大高校决定成立立格联盟法学专业建设标准课题组,共同展开对法学专业建设标准的研究。

第二届中欧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举行

9月21日至22日,以“中欧百年法学教育交流:过去、现在与未来”为主题的第二届中欧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在北京举行。

会议旨在加强我国法学院与欧洲国家的法学院以及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全球化背景下中欧法学教育新的合作机制,借鉴欧洲国家法学教育的先进经验,促进国际化法学人才的培养。

来自英国牛津大学、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国法兰克福大学、德国柏林洪堡大学、瑞士日内瓦大学、法国马赛大学、西班牙巴塞罗那自治大学、荷兰蒂尔堡大学、奥地利维也纳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四十余所中外法学院校的代表出席会议。

首次评选“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

9月26日,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并

篇二:律师与正义:贺卫方在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论坛上的点评

今天我们的论坛上午、下午总共两个半天,上午的日程安排不少官方发言,因此,我靠近中午的时候才过来。在下午的这一场,我们实实在在的听到了来自一线的几位非常卓越的、富于见地的律师们的一些精彩的言论。

赵霄洛律师曾经在政府机关工作过,在律师业又有很深厚的经验积累。我今天非常意外他是从回归马克思主义的话题说起,从马克思的著作里找到了不少有利于律师职业的话语和理论,以此证明,今天的某些官方做法是违反我们的“洋祖宗”教导的。这是一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式,这样的一个角度当然是非常的精妙。我也觉得我们的某些政府行为存在着对于律师的防范甚至仇恨倾向,急需一种强有力的方式加以分析。比如说去年的李庄律师被重庆法院判刑以后,司法部赶紧发了一个文件,要求全国律师从中汲取教训。当时我觉得很奇怪,按说文强是比李庄更严重的事件,文强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官员出了事,作为重庆司法局的顶头上司,司法部不发文,不进行自我检讨,反而律师出了问题,手伸老长,去对全国律师说三道四,岂非咄咄怪事?

不过,赵律师的批评也值得做出进一步的分析。事实上,各位年龄稍微大一点的朋友都会记得,改革开放刚刚开始的时候,有许多关于改革开放措施的论证是从马克思主义开始的。人们不断的要论证改革开放是没有违反马克思主义的,甚至正是马克思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印象很深的是李洪林教授的几篇雄辩滔滔的文章。这当然是一种非常好的策略。不过,其中也有一些问题,比如说赵律师引用马克思坚决反对律师的国家化,这个说法没有问题,但是马克思所说的是反对资产阶级国家化,是否也包括反对律师的无产阶级国家化呢?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本人并没有构想出有法律、有律师的共产主义国家,共产主义时代是没有国家,没有法律,在座的各位都失业的时代是我们最美好时代的到来。但是,后来共产主义却在俄国这样的地方首先建立,消灭国家和法律的预言难以实现,于是就有了社会主义与法律以及律师之间关系的特殊困难。社会主义国家律师是否可以以民间力量的方式存在,是否可以成为制约政府的一种私人权力,至少在传统社会主义学说里,我们难以得出肯定律师这种作用的结论。

不仅如此,因为消解了阶级斗争和利益多元的正当性,传统社会主义政治哲学实际上是反律师的学说。我们今天制度中的种种缺陷和困难,包括律师处境的艰难,在一定程度上要由马克思主义来承担责任。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因为它建立了那样一种学说体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基本上是把法律作为一种专业性的力量和法律作为一种具有独立价值的存在,给釜底抽薪了,因为是被经济基础决定的,是派生物,要服务于经济基础。还有,它的存在是一个自我否定的过程,也就是说我们在社会主义国家里面,律师的存在是为了消灭律师,法律的存在是为了消灭法律,都消灭了,那个最美好的共产主义就降临人间了。这一条怎么说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间非常核心的一些内容。这个也多多少少呼应了孔夫子当年的思想,“刑期去刑”,之所以有法律,是因为要通过法律的运用最终消灭法律。马克思主义能够在中国成为主流学说的原因之一也是这种儒马暗合。

钱列阳律师是我多年的朋友。这些年来,他做了一些非常重要的刑事辩护,在社会上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他提出的问题就是为什么无罪判决在中国的法律界是非常少的?中国的一审判决中,有罪判决占到了99%以上。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因为既然没有可能出现无罪判决,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就会怀疑,心想我这个案件请不请律师有什么差别?这对律师的发展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曾经旁听过一些案件的审理,甚至有最后判多年徒刑的案件居然没有律师的代理。

我们这个论坛有英国的朋友参与,有一次陈卫东教授组织和中国律师和学者与英国的律师在一块儿进行讨论刑事辩护。我们问英国的同行们,英国律师在刑事程序中的作用是什么?英国律师说,律师代理是所有刑事程序启动的前提条件,没有律师,刑事程序是不可以启动的。我们也反思一下,为什么会这样呢?

话说回来,有罪判决率高也未必一定说明人权保护状况的低下。法国比较法学家达维(R. David)曾比较法国和英美的刑事司法,说法国有罪判决率要远高过英美。这是因为法国的前置程序,就是预审法官的程序是非常重要的,它使得绝大多数的实际上无罪的人提前被筛选出去,不必再经历最后公开法庭的审判。在英美国家,司法过程更具有戏剧性。这有律师的原因,也跟陪审团的存在有关。在一个有陪审团审理的案件当中,就因为陪审团当中两个老年成员坚决不相信指纹的证据效率,最后就没有办法定罪。老人问这个指纹科学吗?指纹都不一样吗?老人说你有比较过天下所有的人的指纹都是一样的吗?难怪我见过的一位美国司机说,他们的法律制度是处处为坏人着想。但是,我要说,我们国家的情况跟法国的情况还是不一样;我们无辜被冤枉的人不少,这些年来不断被揭露的冤案说明了这一点。根源在哪儿呢?钱列阳律师给大家提出了一些非常值得我们反思的问题。不合理的考绩制度,法官职业没有保障,律师在法庭上发言也没有豁免,这样就使得法官在写判决书的手是颤抖着的,很难做到真正的公正。我觉得更根本的原因是司法的独立性问题。如果法院不能够独立的决策,你怎么能够指望法官能够在无罪的情况下,坚决的作出无罪判决?李庄案,最后检察官撤诉了,为什么不是法官直接宣布李庄无罪?可以看到我们国家司法的配置方面,检察权甚至公安机关的强势。

在李庄案件发生以后,王才亮律师因为发表了质疑某些律师品行的文章,在网络上受到了很多的批评,我知道他有非常强大的抗打击能力。但是,我也要批评王才亮律师,我主要的问题是,你提出了律师要赢得这个国家民众的理解和支持,我非常赞成,你提出来了律师要追求某种让社会理解的公正的目标,我也非常赞成,律师应该追求这个东西。但是,实际上律师的执业目标到底是什么?我觉得刘志强教授的观点非常对,是对公权力进行制约和抗衡,这是一种力的角逐。如果说律师追求的是公正,那是从结果而非过程而言的。

哈佛法学院的德肖维茨教授曾经实话实说:检察官都倾向于把无罪的人说成是有罪的,律师则相反,倾向于把有罪的人说成是无罪的。律师必须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力的抗衡和平衡。如果律师说我要实事求是,这个实事求是是做不了的,在法律领域中间,大概也像进了人民大学,虽然那块大石头上标榜着实事求是,但你只能或者左倾,就是往左走,或者右倾,如果硬要实事求是,就要撞在石头上头破血流。我希望我们律师要去逐渐获得一个社会对这个独特行业的同情理解,我们至少在外表上看,似乎总在给“坏人”说话,帮助他们逃脱制裁。但是,正是这种与控方之间力的制衡,才能够减少冤枉和司法权的恣意。

律师以及法律人群体追求某些利益也可能对整个社会有益。例如,有一种普遍的偏见,就是律师收费高昂。但是,跟其他行业一样,有时候收费高下跟产品质量是有关联的。为什么英国的律师行会一直在通过执照严格限制律师的规模,因为他们知道限制规模意味着律师的品质得到了保障,而律师的品质得到保障,就是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得到保障。大家知道,法律产品跟通常我们买西瓜不一样,买西瓜你可以拍一拍,但是对于未受过法律训练的人,法律意见书的品质怎么去判断?在大多数人无法判断品质的情况下,假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结

果就是人们都倾向于去买便宜货。这样,用心费力去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的律师就只能也偷工减料,最后受到伤害的是整个社会。

所以,我们需要重新认识律师的职业伦理。某些伦理规则看起来经常与高尚有距离,与忠诚倒结合得很紧密。例如律师在执业中间为客户保密,律师遇到的难堪情形是什么?你的客户跟你说,他们只知道我抢了银行的钱,不知道我去年杀了两个人。你怎么办呢?你作为道德那么美好的律师,是不是要去揭发呢?不,绝对不能揭发,因为揭发会动摇律师职业的根基,那就是国民对律师的信赖。根基不存,法治大厦也就毁于一旦了。其实,即便在法治国家,一般民众对律师职业也常有贬损之辞,流传着许多挖苦律师的笑话。有一则是这样的:一个律师的墓碑上刻着两行字:这是某某律师之墓,他是一个正直的人。某人看到,不解地问:怎么可能一个墓地里埋两个人呢?

蒋勇律师的问题我听起来非常技术化,但是他揭示了我们这个国家的司法判决、司法过程中间的非常值得解决的一些问题。比如说一个司法制度非常重要的是如何做到司法判决本身的审慎性和司法决策的稳定性。这两者之间经常存在着矛盾,必须要保证它的严谨、公正和准确。但是另外一方面,你也不能不容忍某些错误,也许没有一个人可以保证所有的司法决策都是正确的,更不能保证有错必究,发现错误都要纠正,这是没有办法实现的目标。

蒋律师提出,在今天这样的一个制度里面,出现了一个非常怪异的,像潜规则一样的再审模式,似乎是由二审终审变成了准三审制。这里面还有很多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我想提一个,就是最高法院在不断的染指这样一种再审,对于案件事实问题做出裁判,如果当事人对最高法院最终的决策仍然是质疑的,司法救济是什么?最高法院再审的判决仍然可以翻过来的时候,司法权威又怎样维护?我们必须要考虑到一个国家最高法院的职能,它不可以轻易的去处理大量的事实问题,应该把事实问题放到下级法院判断,自己更多的工作是促成法律的统一,甚至在国家宪政中作出制约权力和立法权力的工作。

李晓斌律师的六点建议我大多赞成,但是你说为了提升律师的地位,建议让律师协会的会长参加政法委,这个恐怕不好吧?清清白白的律协去那个地方干什么?在我们这个国家里面,你会发现权力的大小跟一个人在党内的地位是呈正比的。不过,你律协会长进政法委,政治地位固然提高了,但是你自己却没了。

刘志强先生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观点。我跟大家稍微推荐一下刘先生,志强教授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学者,他对于人权理论尤其是近代以来中国自己的人权学说的展开有非常精湛的研究,他的一本关于罗隆基的著作已经出版了。在国内做这样的研究很不容易,因为是非常敏感。所以我在这儿向您表达敬意,我对您说的任何观点都持赞成的态度。

最后,我想补充四点想法,中心是我们如何让这个社会更加理解律师职业的价值。

首先,律师是市民社会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欧洲市民社会发展的历史来说,律师起的作用至关重要。我们说市民社会,英文叫做Civil Society,其中civil的含义是文明的,它要告别野蛮。一个社会用什么东西标志着走向了文明?文明的最重要的标志是这个社会的冲突能够在法庭里面通过理性的方式获得解决,律师与检察官用专业的话语交锋,大家都遵循严格的程序规则,法院保持中立,判决得到尊重,这是最文明的方式。相反,一个社

会如果没有理性公正的法庭,人们只能诉诸私力或暴力,那就不是一个文明社会。所以,律师是否得到尊重和发挥其职业的功能,是区分文明与野蛮的一个标尺。

第二,律师在分割着司法权的同时,也在塑造着一个国家的司法程序,包括庭审模式。我想这里面非常重要的方面,比如说在英国,法庭程序中的律师,因为有陪审团,早期的陪审员大多不认字,所以必须要律师通过口头的程序进行表达,质疑证人,提出法律理由,而且证人必须到法庭,在法官和陪审团面前接受律师的质询,由此产生了复杂而严格的证据法体系。英美司法模式的许多特色,律师是十分重要的形成因素。

第三,律师其实也改造了一个国家的政治形态。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国家的民主程度和法治程度,衡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是观察律师和军人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军队在政治生活中,地位越高的国家越野蛮,越低的国家越文明。与之相反,律师在一个国家的政治地位,越高的越文明,越低的越野蛮。

第四,律师与民意之间的关系。其实律师对整个民族文明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个职业跟民众联系最密切,一国文化传统往往会要左右民意对律师的想象,制约律师的行为,也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律师管理模式。我特别同意王才亮先生的说法,我们要努力让老百姓理解,但是理解不完全是迁就,而是主动的反向去塑造有利于我们律师执业同时也有利于这个国家国民权利保障的舆论环境。

我从22号开始一直沉浸在某种喜悦之中,用重庆话说“老子好开心噢!”重庆目前的形势,尽管整体来说还不特别乐观,我也不知道后续有什么东西,但是,我相信,改革开放三十年已经奠定了法治包括律师职业得以发展的坚实基础,包括观念和制度,包括法律业内和更广泛的社会。我坚信,这是一条不归路,重庆很难例外。我想起一个说成都人的笑话,飞机驾驶员到了成都上空,如果找不到机场,听听下面有没有麻将声就知道是不是成都。我不希望以后关于重庆出现另一种说法——飞机驾驶员找不到重庆了,找不到江北机场了,最好的办法是听听下面有没有高亢嘹亮的“红歌”声,以及律师无可奈何的叹息和呻吟声。

篇三: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专

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作为司法部直属的惟一普通高等高校,全面建成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被誉为“中高级司法警官的摇篮”。

学校设有法学、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等17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监狱学、矫正教育学为部级重点学科,刑法学为河北省重点学科,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方向)三个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19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聘任100余位兼职教授和行业专家。

学校建设有国内惟一的全国监狱戒毒文献信息中心,拥有现代化的警察训练中心、国内一流的室内射击馆,17个现代化实验室和36个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往和学术交流,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同类院校和矫正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平均每年90%以上,其中绝大多数被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海关、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十多年来,共举办各类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和高级警官培训班350余期,培训50000余人,为我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研究生教育坚持“服务行业需求、强化工学结合、凸显应用取向、确保人才质量”的培养理念,致力于为司法行政系统尤其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领域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较高的实务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学校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精心挑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实务部门开展联合培养,注重强化实务技能,不断优化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近年来,学校办学层次不断提升、办学职能不断拓展、办学影响不断扩大。2012年8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2年11月中央编委批复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加挂国家律师学院牌子,正式成立新中国成立63年来第一所国家律师学院;2015年2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目前学校正抢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难得历史机遇,进一步扩规模、提层次、拓职能、上水平,争取早日建成高水平、有特色、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中央司法大学。

一、培养目标

适应国家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需求,培养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法律和监管改造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独立从事司法行政特别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16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文件确定。录取时将综合考虑生源状况,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领域:法律(非法学)(035101)

法律(法学)(035102)

三、报考条件

考生除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身体、政治思想品德等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两年以上公安、司法工作经历的考生。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要求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年龄条件

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条件

1.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市、区)招收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各省(市、区)的考生,男性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应在1.60米以上;男生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轻于45公斤; 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身体状况具有“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具体标准请登录我校网站.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其他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信息结束后,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发放准考证。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统一安排,考生在12月14日-28日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与录取

(一)初试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12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合格按总分排名进入复试。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使用全国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二)复试

1.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2.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能力面试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及时公布。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三)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我校拟录取名单。我校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5%。

七、培养与就业

(一)学制: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均为全日制。

(二)实行双导师制,由我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担任理论导师,在实务部门选聘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实践导师,指导学生学习实践。

(三)学生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四)学校与江苏、海南、甘肃、内蒙等多省合作,在校内组织行业内公务员录用考试,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内收费标准,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年,住宿费、警服置装费等按学校规定收取。

(二)学校积极贯彻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的要求,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三助”岗位资助学生专心学习。

1.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自2014年9月起,给予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将按月发放。

2. 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培养潜力较大、表现特别突出的拔尖型人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 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奖励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4. 三助。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等岗位,助教和助管400元/月,助研由导师根据工作量确定发放金额。

(三)根据相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了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都能够按时、顺利入学,报到当天不能交齐学费的同学,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申请办理缓交学杂费手续报到入学。

九、其他

(一)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二)除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我校不再为考生寄发其它书面通知材料。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或其它有关事宜的通知,均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三)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十、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903

联系部门:研究生教育部

联系电话:0312-5911093

电子邮箱: zjyyjszs@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071000

网址:http:/// 点击“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链接

附件: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凯程教育: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

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

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

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

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

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如何选择考研辅导班:

在考研准备的过程中,会遇到不少困难,尤其对于跨专业考生的专业课来说,通过报辅导班来弥补自己复习的不足,可以大大提高复习效率,节省复习时间,大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辅导班,或许能帮你找到适合你的辅导班。

师资力量:师资力量是考察辅导班的首要因素,考生可以针对辅导名师的辅导年限、辅导经验、历年辅导效果、学员评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询问往届学长然后选择。判断师资力量关键在于综合实力,因为任何一门课程,都不是由一、两个教师包到底的,是一批教师配合的结果。还要深入了解教师的学术背景、资料著述成就、辅导成就等。凯程考研名师云集,李海洋、张鑫教授、方浩教授、卢营教授、孙浩教授等一大批名师在凯程授课。而有的机构只是很普通的老师授课,对知识点把握和命题方向,欠缺火候。

对该专业有辅导历史:必须对该专业深刻理解,才能深入辅导学员考取该校。在考研辅导班中,从来见过如此辉煌的成绩:凯程教育拿下2015五道口金融学院状元,考取五道口15人,清华经管金融硕士10人,人大金融硕士15个,中财和贸大金融硕士合计20人,北师大教育学7人,会计硕士保录班考取30人,翻译硕士接近20人,中传状元王园璐、郑家威都是来自凯程,法学方面,凯程在人大、北大、贸大、政法、武汉大学、公安大学等院校斩获多个法学和法硕状元,更多专业成绩请查看凯程网站。在凯程官方网站的光荣榜,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特别多,都是凯程战绩的最好证明。对于如此高的成绩,凯程集训营班主任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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