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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振声

时间:2018-11-09 11:2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人大法学院莫教授呼吁尽快立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

人大法学院莫教授呼吁尽快立项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是国家重点学科、公法学术交流和公法学人才培养基地以及立法和政策咨询智库,非常重视具有跨学科和交叉学科性质的志愿服务法制研究课题。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莫教授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立法工作首席专家,近些年带领学术团队一直关注、研究和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与有关法制建设,提出了我国志愿服务法制的理论体系和制度构想,先后发表20多篇论文,出版2部专著、1部辞典(主编《中国志愿服务大辞典》法规篇),所提出的多个专家建议稿已转化为法规文本或立法草案建议稿的基本内容(例如《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地方志愿服务条例(示范文本)》、《志愿服务法(专家建议稿)》),所主持拟订的赛会志愿者风险防控方案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而被北京奥组委授予“2008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称号,其与有关机构合作推出的立法草案和建议受到中央和国家有关领导机关的高度肯定,李克强总理、俞振声主席等中央领导同志还曾专门做出批示。在既往研究和立法工作基础上,2014年12月开始,莫于川教授带领团队承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立法研究起草”的委托课题,采用现代研究方法开展了大量调研,完成了志愿服务立法研究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草案)》专家建议稿及理由说明书。在十八届五中全会的新形势下,莫于川教授对志愿服务法制建设路径进行了全面的论述,提出了具体的建策,对于推动我国志愿服务法的立法有着重要影响。本网特在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这一具有重要意义的日子,全文刊发这篇综述,以飨读者、以供参考。

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来的新形势下,应抓住机遇尽快立项制定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下称《志愿服务法》或本法),更给力地推动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稳健发展。这是一项宏远重大的法治系统工程,须深化思想认识,形成更多共识,上下齐心协力,各方共襄盛举。

一、志愿服务是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

志愿服务是当今世界受到普遍认同、民众广泛参与的一项社会事业,也是我国公共道德水平、文明建设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的一个衡量尺度,正在成为公民满足精神追求、体现社会价值的一种生活方式,成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和经济社会发展,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志愿服务方式不断丰富,志愿者队伍也不断壮大。目前,我国仅注册的青年志愿者就超过四千万人,还有其他类别的注册志愿者和更多尚未注册但从事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数千万人,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约一亿人之多,他们是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主体,其奉献应当获得应有的社会尊重和评价,其权益应当依法得到保障。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部分提出,要“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这些都是对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过去一年多曾多次给志愿者回信(例如给华中农业大学“本禹志愿服务队”的回信),对志愿服务活动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殷切期望。李克强总理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也先后就加快志愿服务立法做出专门批示。这是高层领导对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实际上提出了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宏大愿景和基本方针,为志愿服务活动的制度化、法治化、现代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利于各方坚持正确方向,积极履责开展工作,更有力度去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我国的志愿服务事业是一个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参与主体和相关主体很多,须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专业指导和法律保障,须要发挥多种主体、多种机制、多种规范的积极作用,而通过加强志愿服务立法,依法保障志愿者和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志愿服务活动的广泛开展,更给力推动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稳健发展,乃是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社会民主进步和社会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

但由于种种原因,不但地方立法严重不足,国家层面立法更是严重滞后,已成为志愿服务视野发展的一个瓶颈,亟需加强此领域立法,特别是制定国家法律的条件已经成熟,所以笔者在2007年主持起草了《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专家建议稿、2014年受托主持起草了《志愿服务地方立法示范文本》专家建议稿的基础上,今年又受托主持了志愿服务立法研究课题,带领研究团队经过系统的调查研究,草拟出《志愿服务法》专家建议稿和理由说明书。笔者同许多有识之士一直在大声呼吁,应尽快制定我国的《志愿服务法》,建议将制定本法增加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务院和主管部门则同步推出实施性的行政立法,从而上下配套地依法保障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快速健康发展,这也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本要求和重要进路。

二、抓好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五大体系建设

就志愿服务事业和体系发展而言,我国也具有许多独特的资源和优势,例如:互帮互助传统文化,高层推动决心,集中资源能力,组织动员能力,群众工作传统,工会组织、青年组织、妇女组织动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传统、能力和经验等等。改革创新的智慧在基层和基层干部群众那里,各地的探索经验值得进一步去发现、总结、梳理、提升。认真挖掘梳理自身既往探索实践经验,同时理性地选择借鉴他国经验,就可在现有基础上创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志愿服务理论和制度体系,更快速、更规范、更有效、更持续地发展我国的志愿服务事业,更大程度地激发释放出社会组织活力,稳健地推动社会发展、社会民主、社会和谐。

在稳健推动志愿服务发展的过程中,应当注重观念、理论和制度创新,正确认识和切实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关于志愿服务的五个体系建设(当然远不止于这五个体系,诸如运行体系、环境体系、国际体系也很重要,限于本文篇幅,容后另文阐述报告):

(一)观念体系。志愿服务与传统的很多理念是一致的,也有不尽相同之处。如何把新的观念体系也即志愿服务的价值体系梳理出来,就特别值得认真研究和科学概括。党的十八大政

治报告提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3个层次、12个理念、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权威表述,虽有进一步调整完善的后续任务,但本身就值得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和积极倡行,这也有助于梳理出志愿服务的观念体系。

(二)组织体系。在我国,关于志愿服务事业的领导、规划、指导、协调、管理、推动等诸多职能,中央文明委办公室、民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等许多机构都分别承担着重要职责。特别是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在社会转型发展时期可以发挥志愿服务体系指导协调者的角色,有条件发挥出特殊、有力的顶层设计、高层协调、统筹规划、政策推动等积极作用,由此推动更多的志愿服务组织和管理机构、机制和规范的完善。

(三)保障体系。志愿服务活动是有风险的,须要认真做好预案和基础工作,从观念到方法、从人财物到政策法规制度等各方面采取有效举措来预防和化解风险。例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时,奥组委志愿服务部门就专门研究提出志愿服务风险预防和化解预案,有关机构也为奥运志愿者购买了专门的伤害保险,有预则安地发挥了风险防控和权益保障作用。

(四)宣教体系。总结其他一些领域的经验教训,现在更须注重解决好此问题,而且应做得更规范、更有力度、更具现代性。在现代信息社会,好酒也怕巷子深。对于一件富有意义的事业,人们既要尽心、尽力、尽责地认真做事,也应做必要的宣传让大家知晓,这样才能更多地获得理解和支持;否则即便你做了很长时间志愿服务且有成效,也可能得不到更多人的理解和支持。

(五)规范体系。这是一个特别关键和重要的体系。我国法制建设已进入精细化、民主化的发展阶段,但各层次的志愿服务现行法律规范尚显粗疏、笼统,今后应注重精细化和可操作性。在已有许多专项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基础上,要大力推动、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专门立法,也即我国的《志愿服务法》,高屋建瓴地规范志愿服务活动的各要素和全过程,当然也须要法规、规章等下位阶的实施性立法加以配套。同时还要转变观念,注重行为规范的多样性。今后在推动我国的志愿服务立法建制时,应当发挥多种主体、多种机制、多种规范的作用,也即注重发挥软法和软法机制的作用。志愿服务事业是一个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如能建构起丰富的规范体系和科学的运行机制,这有助于保障志愿服务事业的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发展。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是运用多种规范在调整和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如要制度化地推动需要社会组织和公民广泛参与工作的志愿服务活动,惩罚性、倡导性、辅助性、激励性的规范都应当逐渐加以完备并纳入法治轨道。就像村规民约、市民公约、组织章程、行业规则、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等软法规则一样,志愿服务组织的规章制度对其成员也具有约束力,也应当逐渐加以完备并纳入法治轨道。

三、国家层面立法滞后已成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蓬勃发展、成绩斐然、涉及面广、参与者众的志愿服务事业是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健全完备的志愿服务立法予以保障;但从实际情况看,多年来我国志愿服务法制保障不足。这首先表现为地方立法不完善,存在缺口很大、理解各异、质量不齐、规范陈旧、进展失衡等问题。例如,对志愿服务组织的界定、对志愿者权益的保障、对志愿者的奖励措施和奖励标

准、志愿服务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各地的立法差异较大、执法水平悬殊;加之一些地方的志愿服务立法长期未能列入当地立法计划,另有许多地方一直没有立法权,因而地方立法存在许多特殊的困难、矛盾和不足。但更主要的问题在于,国家层面专门立法长期缺位,一直未能高屋建瓴和上下配套地予以引导、调整和规范,严重影响着志愿服务法制体系的整体建设,已成为依法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稳健发展的一个瓶颈。

据统计,在我国志愿服务领域,截止2014年底,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31个省级行政区域中,已制定志愿服务地方立法的有20个,占64%,其中地方性法规19个,占已有省级行政区域地方立法的95%;具有地方立法权的49个较大的市(包括22个省会城市、5个自治区首府、18个国务院特批的较大的市、4个经济特区所在的市),已制定志愿服务地方立法的有20个,占40%,其中地方性法规18个,占已有较大的市地方立法的90%。在尚未制定志愿服务地方立法的主体中,有1个自治区(西藏)和2个较大的市(深圳、厦门)已就志愿服务专门出台了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此外,按照2015年3月15日通过修改决定并公布施行的《立法法》,正分步给230多个设区的市赋予地方立法权,它们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其中也涉及与这些事项有关的志愿服务活动的法律规范,但由于设区的市在立法资源、能力和经验方面比较缺乏,仅靠地方立法来调整和推动志愿服务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当会更显突出。

四、制定《志愿服务法》的条件已经完全成熟应予全力推动

由上可见,我国已有较多的地方立法及其实施经验,推出国家层面志愿服务立法的条件已经成熟;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特点和志愿服务的全民实践,呼唤着加快国家层面的专门立法,提供更全面、更给力的法律保障。同时,无论从全民共识基础还是从地方实践经验抑或事业发展需求的角度看,国家层面立法不必且不宜走先行制定行政法规加以调整的路子,仅靠行政立法不能满足我国志愿服务法律保障的特殊要求;也不宜选走仅靠在《慈善法》中增设几个条款另再加上一部志愿服务行政法规实行民政主导型的志愿服务法律规范体系的偏窄路子,此种管理法模式显然不利于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具有独特的资源和优势,包括互帮互助传统,高层推动决心,集中资源能力,组织动员能力。例如,党组织、工会组织、青年组织、妇女组织和慈善组织高效率地组织动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传统、能力和经验,中央文明委办公室、民政部、团中央、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以及其他中央国家机构和社会管理组织,实际上在发挥高层协调、统筹规划、组织动员、专业指导、政策推动、法律调整等职能作用,如此等等的资源和优势,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有别于、更胜于像美国、德国、日本那样的西方发达国家。认真挖掘自身既往实践经验,同时理性选择借鉴他人经验,完全可以在现有基础上创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志愿服务理论和制度体系。换言之,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和优势,可以更大程度地激发出社会组织活力,更高效、更持续地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稳健地推动社会发展、社会民主、社会和谐;同时,由于志愿服务活动主体多元化、行为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社会组织关系非常复杂微妙,仅靠或主要倚靠行政立法来调整显然力有不逮,因此更需要、更适合发挥人大主导立法职能通过制定法律加以调整,而且我国已有较为丰富、全面、成熟且经过实践检验的诸多地方人大立法经验可资参考利用。

此外,从过去我国在信访法制、社团登记法制、政务公开法制、行政补偿法制等领域的立法

教训看,由于这些都属于社会关系复杂、社会关注程度高、法律调整难度大的领域,既往先行制定了行政法规,后续制定专项法律的进程严重懈怠滞后,在一定程度上致其长期成为法律调整不力、法治水平不高、社会评价偏低的领域,教训至深、极大。故建议将制定本法尽快增加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使其成为依法保障志愿服务事业快速发展的有力抓手。

五、关于尽快立项制定志愿服务法的具体建策

1.鉴于我国的志愿服务发展尚处于初期上升阶段,建议将本法定位于促进法、保障法,通过立法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鉴于我国志愿服务的主体、方式、关系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本法也应是规范法、调整法。

2.建议将本法框架设计为10章,依次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志愿服务管理和协调,第三章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第五章志愿服务的行为规范,第六章促进志愿服务发展的措施,第七章志愿服务的经费、保险及其他保障,第八章涉外志愿服务,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它们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随后再配套出台实施条例等配套行政立法,这既能符合中国国情、满足实务需求,也符合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世界潮流。

3.建议本法重点解决如下关键问题:一是明确我国志愿服务的立法宗旨,应该是弘扬志愿者精神,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引导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提升公民道德水平和文明建设水平;二是明确志愿服务的基本法律问题,如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的概念以及志愿服务活动性质等争议较大且事关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基本问题;三是确定志愿服务的法律原则,应体现公益奉献、平等自愿、民主参与、活动效能、政府指导、诚信互助、社会责任、风险防范、权益保障和权责统一的原则;四是明确志愿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须要妥善解决志愿服务活动的领导、规划、协调、指导、激励、监管、协同、合作、保障等管理体制、机制、方式和职能问题,以及志愿服务与慈善组织和行为的关系;五是规范志愿服务活动的运行,例如确立从志愿者的招募、培训、使用、评价、激励到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保障等一系列规范;六是规定志愿服务管理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例如明确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和志愿服务管理组织等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纠纷解决机制等内容;七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主要解决身份资格、普及教育、专业培训、常规演练、应急服务等问题;八是规范志愿服务的经费保障和风险防控,如支持保险企业研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来满足志愿服务特需,同时政府指导建立和监管多种来源的基金,支持志愿服务的开展,救助志愿服务中的权益损害。

4.鉴于直接制定法律的条件已经成熟(除了已有丰富的地方立法经验,全国人大曾在五年前启动过此项立法调研工作且有起草工作基础,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提供了制定有关行政法规的起草工作基础,且有非常高的社会共识),建议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立法决策,尽快将本法增加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导此项立法,相信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依照法定程序较快地制定出本法;而且有关政府机关还应预先做好立法准备,争取同步推出实施性的行政立法,配套联动地尽快形成完善的志愿服务法律规范体系,能够提供更给力的法律保障。

篇二:红领巾心向党 我最幸福的事

红领巾心向党 我最幸福的事

今天是个特殊的时刻,也是让我难忘的日子。2011年5月31日我与我的同学李庆参加了上海市“红领巾心向党庆六一迎七一的主题集会”活动。在中共一大会址就近的湖畔举行,有许多和我们一样的红领巾参加,还有我再一次的见到俞振声伯伯、韩正市长及许多领导了,那一刻站在台上别提有多激动了。

我和马玉梅是来自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少先队代表,我们与其他5位少先队员:来自少年科学院的小院士、少年日报的小记者、来自西藏的丹增卓玛;以及世界外国语学院的同学,父亲是援藏医生,还有第四聋哑学校的小伙伴。我们一起发表感言表达了这两年我们在上海这座美丽城市,生活学习中感到最幸福的事。但我说道俞伯伯5月5日来我们培英民办小学看望我们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师生,关切的问我们的生活学习状况时,我忍不住流泪了,这使我想起,我已经不在世曾经非常疼爱我的爷爷。俞伯伯和蔼可亲就如我的爷爷一样关心我的生活和学习,我感到好幸福啊。

活动现场俞伯伯为全市的优秀少先队员们颁奖,并亲切合影;韩正市长也给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颁奖,并留念。他们还跟我们一起戴上红领巾,唱响《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观看节目呢,一起回顾党创建我们幸福生活的光辉历程:在中国人民水深火热的苦苦挣扎时,伟大领袖毛主席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军抛头颅洒热血,推翻压迫民族的三座大山;年轻的刘胡兰舍生取义,死在敌人的铡刀下;董存瑞大无畏炸碉堡正气凛然;还有雷锋叔叔为人民服务,甘当公仆无怨无悔。

大庆油田的王铁人不顾危险用自己的身体搅拌泥浆,,,,,,这种精神,感人至深哪。时至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祖国的大江南北,我们的生活状况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无数的爱国志士出国深造回国奉献爱心。我们得祖国无论是航天是卫生通讯事业都更胜一筹。而我们也能像上海小朋友一样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学习了。许多关心我们的企业家还给我们捐献校服,学习文具,还有计算机体会器材,,,,,,我们可以和上海小朋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享受党的阳光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了。父母身上的担子一下轻多了。这是党给我们的关爱,我们在党的政策下幸福成长,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如果幸福你就拍拍手吧,如果幸福你就拍拍肩膀,,,,,,;重温让我们荡起双桨、、、、、、”这些歌儿,幸福就真的如花儿一样绽放在我们每个少先队员的脸上,也洋溢在我们所有在场的人的心中。抚摸着胸前的红领巾,就仿佛看到了革命先烈当年为革命流血拼搏的的场面,我心潮澎湃。我深感幸福,也深感责任的重大。“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身披国旗的一角,我们应该学会感恩。早年梁启超先生在他的书中写到“少年志则国强”,明确自己的目标,担当社会的大梁。把个人的奋斗志向同祖国的前途和命运紧紧相连;把祖国的富强,民族的振新作为自己的最的追求。增强民族的自信心、和自尊心,继承和发扬传统,从一点一滴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不抛弃不放弃自己的理想和信念。

相信我们都是幸福的,红领巾戴胸前为她增光添彩吧!遵照胡锦涛爷爷提出的指示,努力争当“四好少年”。

篇三:武汉是怎么落后的

外面出差,跑的地方多了。真的是觉得武汉太落后了,,和这么大一个城市规模太不相符合了~ 虽然这几年城市建设搞好了很多。但是比起别人的脚步,却是要慢多了的.今天看了猫扑网上的一篇文章很是感慨,就转载到公司网站上来.给大家看看.

谈到湖北的落伍,湖北人都急得要死,一个劲地拿自己反省开刀,恨不得拿祖宗的文化根子出气。其实大家都错了,湖北这么好的地方,这么聪明的人,有这么好的工业基础,为什么发展不起来呢?先别忙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湖北的落后是从9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在2000年的时候达到了落后的“顶峰”,我们看看从95年到2000年这期间发生了些么事情。改革开放的顺序是四个特区—沿海14个开放城市—沿江沿边开放—西部大开发—到现在的东北振兴。湖北也就是在国家的政策下,95年左右把武汉、黄石、宜昌列为一类对外开放城市,然后就在此同时,国内利用外资的正处在低潮,没起什么作用。与此同时,国家批准了一批国家级的开发区,湖北的武汉、襄樊都有份。这不是主要的,我们大致地可以把国家所制定的税率列一下:浦东(比特区还特,牛)—特区(四个加海南)—14座沿海开放城市—国家级开发区。所以湖北和武汉沾就是沾这点开发区毛毛雨的光,你相信一个国家内部有这么多不同的税率吗?可事实就是这样,当欧盟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时,我是很解恨的。也就是说,同样一座工厂,在这些地方收的税是不一样的!!资金当然往低税率的地方跑,所以湖北就处在劣势。另外在湖北这样的内陆省份投资的工厂,价格如何竞争得过别人?这是其一,缺少政策扶持。

其二是缺少国家大量的资金扶持。湖北是个老工业基地,在朱某上台的90年代中期,湖北及武汉大量地破产国企,大批的职工下岗,这是国家战略的一部份,破的是哪些厂咧?可以统计一下,不是国家直接投资的,像武钢、武船、武重、东风这些国家搞的,是破不得的,死也得休眠,死的是湖北省属的国企、集体所有制企业,一下差不多全没有了。当然,湖北还算不上重灾区,东北才算。这样划算啊,这些破产的企业全部得湖北及各地方来承担,国家一个子也没有掏。所以那几年每个市基本上都在负债经营,大量的财政被拿来补贴下岗职工,对城建投资不足,在1996年,中国四大城市之一的武汉市只有1.5亿的资金投入城建,能干什么?所以朱总一来,一句大县城,说得真是好极了!同时武汉(副省级城市)所上缴国家的财政比例在全国来说仅次于青岛(不算冤的,至少沿海撒),你说这样的条件么样搞工业,搞个啥。

还有更气人的,搞个么国家粮食统购统销,湖北本来就是农业大省,种粮不值钱,哪个都晓得,更惨的是不种也得种,是钦定的菜蓝子、米袋子,再低的价也得种!搞得各级ZF忙着搞农业,湖北农业第一大县监利的惨状大家看倒的撒!!

九十年代中期湖北没得办法,学苏南,像现在学浙江一样,苏南学回来了,的确有些起色,搞乡镇企业,四处点火,八处冒烟,呵呵,哟荷,污染环境啊,关停并转大家听说过冒撒,都关停并转了,血本无归。真是伤口上撒盐,湖北的官啦,当得中央是最贴心贴肝的,要么样就么样,看看浙江假货横行,哪个管了的撒,这年头笑贫不笑娼,现在他们发富了,我们又来学习他们了,学得来吗?学不来。不过话说回来,浙江原来穷啊,根本没得么田地,穷得没饭吃,不得活不下去,那些省里的头头们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就算了,结果搞个民营经济

大户来了,现在差不多都洗白了屁股,也没有哪个追究,真是机会一瞬,正巧碰到国企破产的档,他们一下搞定了全国,现在都来求倒玩。搞笑吧?再看看淮河,十年600亿打了水漂,如个买单?国家买。照业的是老百姓。不过湖北这回算是坏事变好事。好了,这也算了。看看湖北那些年是哪些官,都是些么官喽,国家看到你这里听话,渣子都往这里放啊,耽误近十年啊!!别个一日千里,他们在官当得安稳,好不容易下台了,又把个要进牢房的张国光搞过来,也害湖北两年,真是成了过去古代的偏远流放之地。

湖北慢慢地缓过气来了,国家又搞西部大开发,重庆直辖后刚刚从国家手里还没拿满七年的国税免税,一年200亿,又来了好处,看重庆搞得有声有色,这背后是有道理的。成都、重庆、西安这些地方托西部大开发的东风,国家上午千亿元的信贷、国债支持、项目优先审批等等政策、资金上的扶持,红火了几年,连国外总领馆也比湖北多,你以为他们真的比湖北强啊,外资多学生多?连84年中美换文里头设武汉领事馆的事,到现在还冒得影子。湖北、湖南、江西、安徽这些中部省份干瞪眼,那口水还没有吞下去,国家又东北振兴,一千亿的资金东三省分了,政策也上去了,优惠也来了。中部又瞪起了眼。

没生过伢不知道痛,哪个叫是一个国家的咧,中部担下了。大家说长沙发展得如何,那是聚全省之力搞的,湖南的速度比湖北还慢,其他的就更不用说了,我上面列的几个中部省份有哪个跳起来了的?莫光盯着湖北,现在是中部洼地。别羡慕别个,不是沿海的人勤快,也不是他们聪明,也不是我们素质差,认准这个理,当初深圳开发的时候,那里的土著还不是成天盯倒下火车的人拎包?

还好,中央把俞振声调来了,我真是感激得哭。俞振声是么人咧?大家可以去查一下,政治局委员。省级别里头和广东、新疆这些重要地方的头头级别是一样的,全国只有五个。这两年湖北算是喘过气来了,特别是今年,虽然不能和沿海比,至少自己进步得快多了。

我只是大致地说一说,让大家莫灰心,对自己产生比别人差的怀疑,湖北人是优秀的,落魄也是暂时的,为么事别个都夸自己的省好,我们自己天天骂自己呢?这样要不得,湖北人太喜欢自省了,但总是省不到点子上。也让那些骂湖北的人先看看,莫把自己当成上帝来教训我们,要是渣子都是渣子,哪里的素质都强不到哪里去。

第一篇出来后,有人谈到两点:一是专找客观原因,不找主观原因。二是太过于强调政策和官治的作用,忽略了内在自发的经济行为。对此,我所作如下:

我先谈客观原因,在上一篇中我没有谈到地理因素,地理实际上是个很重要的因素,为什么六个(海南、浦东也算)特区中的深圳和浦东发展起来了,其他四个特区却一直沉默呢?说明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即使有些地方给了优惠政策,但不一定能发展起来!有些人就讲了,给你武汉一个特区的优惠,你能发展起来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不一定!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谈到的问题,地理因素。邓爷爷在深圳那里画个圈,深圳起来了,后来特地提到后悔把上海给缓了一步,给了浦东,浦东也发展起来了。深圳能起来的原因可以说除了政策优惠之外再就是靠近香港,珠海靠近澳门,厦门靠近金门,汕头在潮汕腹地,这就是可以解释为什么这四个特区的缘由。海南呢?实际邓的心中是想复制一个台湾。大家应该看出来了,这里面的统战意味非常浓。所以当时邓就把上海给忽略了。由于深圳良好的地理位置,是不成功也得成功的,证卷交易所、各地的资金都涌去了,税收的支持等等,一下就搞起来了。邓后来又谈到大连这个城市,也后悔没有给特区的政策,就是当时没有考虑到与韩国建交这个

问题,还有就是忽视了韩国的对外投资热情,否则现在的大连真是与深圳不相上下。青岛呢?青岛这个城市实际上是相当受到山东的制约,我们可以看到山东的经济水平是非常厉害的,但是人民的生活水平、收入并不高。原因和湖北有点类似,上缴得太厉害了(可能山东还有点吹牛)。所以武汉和青岛在省内是非常郁闷的,都有点想直辖。上文中说过这两个副省给城市上交国家太高。我为什么要谈这些呢?就是说一个地方除了政策、国家资金倾斜这两个重要的客观因素以外,还有一个地理原因。湖北可惜没有一个好的地理环境,自己也穷邻居也穷。

所以说给了湖北优惠政策资金倾斜,湖北也不一定发展得快,也成不了广东。但是湖北有最大一张牌:武汉。武汉是湖北最大的一张牌,但是这张牌中央也不重视,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比如说北京,一个奥运1500亿,国家的钱,地铁、立交桥、高速路等等都是往里面砸,一个东北,一千亿砸出了一个黑社会,一群贪官,一个上海,几百亿砸个全球唯一的商用磁悬浮可惜没有什么人坐。我们再看看天津,天津比湖北还郁闷,地处沿海,老牌城市,基础也好,为什么和武汉一样也冠以大县城的称号?就是因为离北京太近了,大树底下不长草,天津报一个项目,北京马上也报一个,对天津最好的结局就是一个一点,**开。所以天津也堕落了,你能说天津人蠢天津人笨?不过今年天津携原央行行长戴相龙的东风,就马上开始腾飞了。政治资源啊,不可小视!!!!湖北的落后和武汉的落后是同步进行的,九省通衢的武汉由于现代交通方式的改变,地位已经在相对地下降了。我们再看,我们的北面邻居,因为郑铁局的关系(武汉只是分局),看看人家的铁路密度,再看看我们湖北的,这是湖北的耻辱!所以武汉被人为地压制住了,包括湖北省(怕武汉直辖省市关系紧张),在宁西铁路规划的时候,铁四院(在武汉,记住)已经规划好了走襄樊,在定板的那天,河南大员晚上到了铁四院把线改成了走南阳,我们的省的头头们在干什么?在咸宁唱歌!大家明白了我为什么为俞书记的到来感动得要哭了吧。

也就是说那近十年的时间,湖北的头头不作为。耽误了,明白了官治的重要

性了没有?

如果你还没有,我再接着哆嗦两句。我们知道,一个地方的民营经济能否发

展,要看一个地方民众的创业热情。湖北的创业热情是很高的,你如果投资

一千万办一个厂,工商、税务、城管、公安、劳动等等部门成天找你吃喝拿

卡要,你能做得下去吗?如果做得下去,我真是服了你。所以官治很重要,

软环境很重要。软环境哪里来?得一个大老板的铁腕治理。看到俞书记的铁

腕了没有?不知道自己去搜索。或者说看看他关于湖北省与武汉市的一些谈

话就明白了。

所以湖北比较穷的天门、监利这些地方出的老板特别多,可惜可惜的是在外

地成名。因为湖北没有创业的土壤,除开国家政策和重视,最重要的是官治。

湖北有400万我们的兄弟姐妹在外打工,据统计,12年来民工工资只涨了一

个月68块钱。谁愿意背景离乡?湖南是800万,连人口比湖北少的江西外

出打工的人都比湖北多。我所说的这些,可以说都是有材料支持的,我虽然

只是本科生,但我会分析,不人云亦云,湖北除了鄂西北,其他的地方基本

上我都跑遍了,珠三角长三角北京我也去过不止一次,所以我觉得自己有权

这样说。我不懂经济地理,不懂那些高深的理论,但是我知道:一个贫穷的

中部、人口众多的中部是国家所乐见的,否则谁去支撑长三角珠三角的工业?

有贫富才有人的流动,所以你们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你们有可能就在这些地方打工,明白吗?不要再抱怨这片生你养你的土地了。。。

我为什么对湖北深怀希望?

我前面有两篇写湖北为何落伍的贴子,大致地说明了政策、地理、官治等方面的因素,同时我还特别强调了武汉对湖北的重要性。说老实话,我很担心湖北的前途。从近现代到新中国的成立,一直到九十年代初,湖北是中国重要的省份之一,一直站在前台,现在没落了。但是湖北人的那种心高气傲的精神还在,楚虽三户,亡秦必楚,楚人(不能仅理解为湖北人)推翻了史上的第一个皇帝,辛亥革命推翻了最后一个皇帝,楚人信奉的是凤凰,北方人信的是龙。所谓龙凤呈祥,组成了中华民族最重要的部份。

现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难道中部就不复兴?中部不复兴,何谈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据我所知,东部沿海开发、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这个顺序,应该是没有错的,中部在忍辱负重,都在负重前行。但是,问题出在对“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中的“等”字上,结果一提出,很多地方都认为自己应该属于这个“等”字的范围,结果中央把个“等”个去掉了,湖北的情况和东北有些相似,资源型城市枯遏(如黄石),国有企业困难重重、下岗问题影响社会安定等等,应该把中部安徽、湖北、山西等一些城市划进来,而不是头发胡子一把抓。湖北的问题在中部并不算突出的,山西才是最可怜,煤都运走了、水都调京了留下四处塌陷的土地,却连说话的声音都没有。而安徽、河南的淮河两岸,生态平衡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影响到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湖北会成为下一个山西吗?

我们看看,三峡大坝,有人说重庆是因为三峡才直辖的,是否暂且不论,毕竟他淹的地方是最多的,三峡所发的电所收的地税,85%是划给重庆的,重庆还免了七年的国税(不上缴中央财政),一千多亿啊!重庆渝中区的高楼可以比美香港和上海。但是三峡所发的电呢?湖北所占据了非常小的份额,都输出到了华东和华南。南水北调,我怀疑会重蹈旧路,4800亿的投资都是中央投资的,把汉江本应该流到湖北下游的水调走了,对沿线的襄樊等城市的航运、防洪都提出了挑战,听说现在从荆州修了一条至荆门沙洋的运河,以补充汉江的水量。也就是说中央花钱送水到京津,投资在了河南、河北境内,问题留在了湖北。我不是专家,我很难知道会给湖北带来什么样的生态后果。所以不多发言,我要说的一个事实就是:一些重要的东部(沿海)省份,坐在桌前就决定了属于你的资源调配,而你没有发言权。

这就是我最担心的,贫穷不可怕,落后不可怕,可怕的

是你被别人捏在手心。成为所谓别人的鱼肉。但是我还

是对湖北有信心,因为现在是以实力说话的年代,装孙

子是得不到同情的。所以我还是要提到俞振声,中央政

治局委员我们的当家人俞老板。大家可能又说我在唱赞

歌,添屁沟。

俞振声上台两三年来,我一直都很关注,我每天都关注湖北日报,看他的行踪,看他的谈话,也从一些网友那里得到一些细节。监利是我省一个农业大县,天天上新闻,一个就是县镇负债经营,上了凤凰卫视,一个是血吸虫病的流行而无药可治,一个是把全县的学校都卖了造成轰动,一个是一个叫李昌平的监利基层官员上书朱总说: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万言书。大家看到了,一个江汉平原的富遮之地,出了这多问题,而且还是湖北农村的一个缩影,俞书记四下监利,摆平了一些官吏,一些小道消息就不说了,大家感兴趣可以问问监利熟知这些情况的一些人。

第二件事就是武汉,武汉和省里关系一直以来不顺畅,市里对水果湖那里的路爱修不修,湖北省也怕武汉市直辖。互不信任、敌对的情绪很重。俞振声上台,了解了一些情况后说了一句话:武汉是湖北的财富,全省要统一思想支持武汉的发展。当然这些话其他的地市可能不爱听,但问题是湖北在当前如此恶劣的情况下,只能以一个方向突围,必须集中优势兵力。我是鄂州人,我听到后很感动。武汉人听到后也很感动。他还提出一个1+8的武汉城市圈(晚了五年啊!!),七条武汉出城高速(葛洲坝好像接了三条高速路的工程)由省市投资,支持中铁11局、葛洲坝、东风集团等大公司把总部迁至武汉。说点题外话,如果不是省市齐心,东风怕是迁到广州或北京了,在此之前,三峡证券就把总部迁到上海。所以说不能再我没有,你也不能有这种思想。第三个是学浙江对强县扩权,这我就不用多说了。今年前三个季度,县域经济开始复苏,比平均水平还高近二个百分点,这两个百分点的重大意义你们去琢磨。

再就是对项目的争夺,一个是东风雷诺,四月份广州媒体信誓旦旦地说落户广州或深圳,武汉出局。哈哈,俞振声率领中共代表团去一趟法国,回来信息就变了,最新的消息是落户武汉和广州,一人一半,当结局还没有完成时,很有可能是武汉全部握于手中。广东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亏呀?那帮人和上海人简直就是呼风唤雨。再就是投资几百亿的80万吨乙烯,听最新网友的消息就是湖南等地出局,武汉胜出,相关的武石化800万吨扩建荆门石化600万吨扩建以及仪长输油管道正式提上日程,只欠东风了。有人说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你不是说这路没有修那桥没有做么?财政有钱了才有可能做,才能涨低保,发下岗生活费,才能增加就业……还有其他的国债资金、财政支持等大大小小的项目,从审批到划钱过来,政治资源从来都是很重要的,君不见


俞振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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