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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弱化的危害

时间:2018-11-09 11:21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领导班子四分问题具体表现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局党委及群教办的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转变作风为重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坚决反对?四风?,倾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领导班子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边反思边整改。现将?四风?现实表现汇报如下:

一、查摆出的“四风”问题及具体表现

经过学校群众和班子集体反复查摆、认真梳理,认为学校领导班子存在着一定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问题。具体表现在: 1.形式主义方面:

①把理论学习当作软指标。表面上抓得紧,实际上放得松。如集中学习时间、学习篇目、参与人员都到位了,但理解不透彻,讨论不充分,自学不自觉,读书笔记不详实。

?制度、设想美好,但落实不够,有些问题解决不及时。 如学校管理制度齐全,但执行力度不够,一些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教学设施的维修与更新不能完全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等。

2.官僚主义方面:

①存在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现象。与教职员工、学生面对面交流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对教职员工和学生了解不够全面;有行政化倾向,习惯于听汇报、发指示;有时工作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

②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如教职工的业余文体活动开展得较

少;对青年教师的政治进步和专业化成长关心不够。

③履职尽责不够到位。突出表现在:一是办学行为不够完全规范,面追求成绩,忽视学生全面发展等问题。二是师德师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教师师表意识淡薄,对学生缺乏爱心,敬业精神不强,教学认真不够,无案上课、批改作业不认真,组织纪律涣散,随意缺课、调课,上班迟到早退,执教不廉,等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三是安全?一岗双责履职不够,安全隐患消除不够彻底。诸多安全隐患已排除,但校园来往人员复杂、门岗管理难、学生食宿和饮水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仍然存在。

3.享乐主义方面:

①满足于现状,不敢轻易尝试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改革富有理想性,但推进气魄不够大;学习文件、外出参观后,明确了努力方向,但缺乏配套措施。

②敢于担当的勇气不足。工作中存在怕得罪人而得过且过的情况。对干部工作标准要求有时不够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二、产生“四风”问题的原因及分析

1.宗旨意识不够牢固。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是?一切为 人民群众?四风问题的根源在于宗旨意识淡薄。我校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务实的班子,也是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想干事、会干事的班子,但在实际工作中,偏重于决策与管理职能,而弱化了服务职能。而服务的弱化,反过来影响行政执行力。以为班子本身就处于基层,天天和群众在一起,天天面对着实际问题,不会产生高高在上的毛病。新形势

下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内心深处的想法,班子不是完全清楚,与群众在思想感情上没有达到水乳交融的程度。

2. 有随大流念头作怪。虽然学校办学思想明确,办学目标清晰,但班子在实施素质教育的时候,有时存在畏难情绪,时不时地随大流,以为随大流最保险。说到底,就是缺乏改革创新精神,不敢同习惯?作彻底的决裂,担心偏离应试指挥棒会出危险。教育界内部和社会上存在一些错误的教育观、人才观,其负面影响力不容小觑。在操作过程中,以课堂教学为实为重,以宣传工作和文体艺活动为虚为轻;把考试分数等同于教学质量,而忽视了师生的情感和发展需求。过分看重分数,必然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必然会降低师生的幸福感。

3.存在老好人思想。尽管学校一贯注重师德师风建设,一贯狠抓劳动纪律,但在管理过程中,有时出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例如个别教师三乱问题一定程度存在,班子担心处理重了影响学校形象,伤害同事感情,而且认为这股歪风在我校已遏止住了,于是,个别谈话和批评教育代替了组织处理,有老好人思想就会怕得罪人,怕招人记恨,说到底是不敢担当。可这样做,有损制度的权威。人要做好人,但不能做老好人,必须明辨是非,奖罚分明,执行纪律决不能手软。

三、 整改“四风”的基本思路与措施

1. 整改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为指导,以群

众满意为标准,立足本职,围绕?‘建美丽校园、做幸福师生’、倾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扎实开展?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基本建设,建章立制,边查边改,争创满意的班子和学校。

2.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宗旨意识。

对照《党章》,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局党委有关工作部署等内容。开展党性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把?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改进作风,提高本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学校的实际行动中。增强服务意识,为解决?四风?问题奠定思想基础。 (2)严守政治纪律,遵守各项规定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九项规定,努力转变作风。继续做到?八不?,即:①不公款吃请。学校不违规设招待宴。②不公款送礼。既不?送出?,也不?纳入?。③不公款旅游。不安排一个处室(级部)、一个教职工公款旅游。④不铺张浪费,创建节约型校园。节约水电纸张、空调使用规定,用纸要求是双面打印,办公室拟文稿尽量用废纸。学校活动厉行节约,杜绝奢华。⑤不违规发钱物。⑥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⑦不违规购、占公有住房。⑧?三公?经费严格按国家规定开支,不违规违纪。 (3)以

改革创新精神 ,彰显学校办学特色

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永恒的主题,但不能完全把考试分数等同于教学质量,要重视师生的情感发展需求。因此教学改革创新应该?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改革质量评价制度,从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要重新审视学校的教学环节是否都有利于人才的培养,要通过改革创新,倾力实现?做幸福师生?的目标,从而彰显我校的办校特色。(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清廉师表。

大力践行《中小学生教师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市教育系统核心价值观,弘扬教职工?五种精神?(爱国主义精神,无私奉献精神,爱岗敬业精神,开拓进取精神,廉洁自律精神),培育崇高师德,树立清廉师表形象。一是评选?年度教书育人模范(先进工作者)?,用身边的典型弘扬正气;二是强力治理教育?三乱?,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以?反面典型?传递?正能量?;5)落实?一岗双责?,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围绕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安全教育管理,落实?一岗双责?,着力解决校园来往人员复杂、门岗管理难、停车无序、学生食宿和饮水的安全隐患等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校门外阻碍交通的摊点和违规停车,查处危害学生健康的?三无?食品,治理龙湖校区河道污染等问题。

(6)?走基层.转作风.惠民生?,密切联系群众。 一是走基层.听民意.惠民生。主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要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到学校服务窗口参与每周不少于1次的面对教师、学生、家长的服务工作,查找服务差距与存在的问题,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开展?

篇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11.03)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人民日报》( 2016年11月03日 06 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条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第四条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五条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

(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第六条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八条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九条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第二章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

第十条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

第十一条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听取和审议全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

第十二条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或者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反映。

第十三条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

子成员的监督,定期同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

第十四条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第三章党委(党组)的监督

第十五条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三)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第十六条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

第十七条党内监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上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党的领导干部应当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

第十九条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巡视党的组织和党的

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二十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第二十一条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既重政绩又重政德,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考察考核中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班子成员实事求是作出评价。考核评语在同本人见面后载入干部档案。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干部选任、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对失察失责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廉洁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四条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一律严肃查处。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四章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下列具体任务: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二)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第二十七条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都必须严肃问责。

第二十九条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

第三十条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第三十一条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约谈被反映人,可以与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同进行;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应当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谈话记录和函询回复应当认真核实,存档备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应当了结澄清,对不如实说明情况的给予严肃处理。

篇三:村级党组织影响力弱化原因及对策

村级党组织影响力弱化原因及对策

张亚勇

[摘要]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村级党组织影响力的弱化影响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形成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本文在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农村党支部影响力弱化的根源的基础上,探讨如何在新形势下提升村级党组织在农村社会的影响力。

[关键词] 农村党组织 影响力 原因对策

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斗堡垒。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进行,农村党支部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环境在不断发生变化,农村党组织对农村社会的控制和动员能力下降,党组织的影响力在不断减弱,有些党组织甚至处于边缘化状态。这直接影响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形成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深入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党支部影响力弱化的根源,采取有效途径,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充分有效的发挥农村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已经成为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影响力弱化的原因分析

农村基层党组织影响力弱化主要表现为农村党组织在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严重下降,对农村社会的动员能力、整合能力降低。这种现状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

(一)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是村级党组织影响力弱化的经济原因

农村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必须以雄厚的经济为基础,因此,这个基础的状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党建工作的实效。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共产党在经济上实行的公有经济体制,农村实行的是集体所有制。这种经济体制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牢牢地控制村庄的管理权,村级党组织掌握着村内经济资源,享有直接决策、管理、控制和利益分配的绝对权威,成为农村实际的“执政者”。但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经济结构开始从一元经济结构向多元经济结构转化,经济资源从集中向分散转变。同时,伴随非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受到很大影响,有些村子几乎无集体经济可言,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分散的家庭之间的经济联系、经济关系日渐淡化。这种状况,一方面造成农村党支部可控制的经济资源大幅减少,可利用的经济资源严重短缺,权力性影响力的物质基础严重削弱。另一方面,集体经济的萎缩,使广大农民从集体经济中获得的各种利益在减少,甚至消失。农民在经济上对村级党组织依赖程度大为减低,党组织对农民在利益方面的吸引力、影响力大大减弱。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权力影响力受到了空前挑战。

(二) 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持续推进是村级党组织影响力弱化的政治原因 如果说经济体制改革和非集体经济发展挑战的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直接支配经济资源的权力的话,那么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则直接挑战的是农村基层党组织权力的合法性。政治意义上的合法性主要是指民众对于组织权力的心理认同。我国自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村民民主自治就成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特色。村民自治的主要任务和内容就是自下而上的村委会选举。村民自治制度和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使农村党政关系从一元权力结构向二元权力结构转型,出现了两个权力主体——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从根本上说,这两个权力结构的存在都是为了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农民

的根本利益。但是,由于两个权力主体的权力来源不同,导致两个权力主体在实际的权力运行中的矛盾与冲突不断。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委会是由村民直选产生的,其权力来源于村民的授权。村民直选用现代民主政治最为认可和倡导的方式赋予了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的权力合法性,大大提升了村委会及村主任的社会威望和权力地位。而村支部的权力来源主要是乡镇党委任命与党员推选。而在同一个村庄内,党员人数总比村民人数少。因此,不少村民认为:由多数村民选举的村主任自然比少数党员选出的村支书要有权威。这在实质上,就是对党组织权力来源或合法性问题的质疑。

虽然现行法律和党内法规对村委会和村党组织的自治权和领导权做了相应规定,但由于现有法律制度未能明确划分领导权和自治权的边界和范围,很容易造成村委会和村党组织两个权力主体之间的矛盾和碰撞,越权、争权的事件屡屡发生。致使村里工作难以正常开展,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党组织的影响力,使农村群众对党组织的权威产生怀疑和不信任。

(三)农村各种民间组织的迅猛发展是村级党组织影响力弱化的外部原因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民的利益被纳入国家体系,附属于国家利益,没有自己的独立性。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农民的利益开始从过去被强制压缩在一起的整体利益下分离出来。人们追求正当利益的愿望便被极大地激发出来。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各种民间组织便大量涌现出来。据民政部门统计,截至2004年底,我国已登记注册民间组织近29万个,其中社团15.3万多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5万多个,基金会936个[1]。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农民已自发成立了近13万个协会[2]。农村大量出现的民间社会组织,既给执政党和政府带来了机遇,也对村级党组织的影响力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各级党组织是农民表达利益诉求的主渠道,各级党组织是不可替代的沟通工具。而在市场

经济体制下,除了各级党组织,“公民又获得了大量可以用来表达利益和政治参与的工具”[3]。在一些民间组织较为发达的农村,民间组织开始成为村务管理的主体和影响村民生活的主导力量,直接间接地控制或影响了部分群众,使农民对村级党组织的依赖程度大为减低,对党基层党组织的认同降低。还有些民间组织为了扩大影响,经常拉拢一些有影响的党员干部参加,使他们成为小团体的代言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农村政权主体权威和社会控制的削弱,一些带有宗教色彩的组织和怀有一定政治意图的组织有所增加,一些沉寂多年的旧权威开始复苏,出现了"宗族权威、宗教权威和武力权威"和党政主体权威互动的局面。这些都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产生了很大冲击,对农村党组织的权威和影响力构成了严重威胁[4]。

(四)农村党组织自身建设滞后是村级党组织影响力弱化的内在因素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目前村党支部影响力的弱化固然同权力资源的减少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党支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则是最根本的内在因素。

首先,村级党组织思想建设不到位。高度重视从思想上建党是我们党的一条宝贵历史经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也日趋多元化。面对环境的新变化,一些村级党组织对农村党的建设工作还不够重视,存在着“重扶贫、轻党建”的倾向;一些支部书记则出现了由于外出务工或转到新经济组织中去“身”不到位,由于书记兼行政职务后将工作重心放到行政上,而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的“责”不到位,由于心思不在党建工作上而出现“心”不到位的“三不到位”书记;一些普通农村党员干部则出现了党员意识淡化,理想信念动摇;加之少数党员干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引起群众强烈不满而导致党组织影响力下降。

其次,村级党组织组织建设相对落后。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有影响力,就必须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党组织。然而“随着城乡一体化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劳动力转移步伐越来越快,党员作为村民中素质较高、经济活动能力较强的群体,他们的流转更加频繁,有的在外打工经商,有的长年在海外,党员流动性大,增加了平时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难度”[5]。党员外出多、活动性大、管理松散的现实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受到严重削弱。面对这种新情况,原有的完全按照地区原则进行设置的农村党组织无法适应新的需要,目前许多地方的流动党员无法在异地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从而形成新的组织建设的盲区。在不少的村子,党支部软弱涣散,有的处于瘫痪状态,有的被宗族宗派势力所控制,有的党支部缺乏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根本无从谈起。在很多村子,党员的教育与管理缺失,造成一些党员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淡化;部分先富阶层党员的群众观念下降,自我致富意识强,带领群众致富意识淡薄;流动党员中的“三不党员”(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分配的工作)、“口袋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证明长期放在个人身上,造成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都不能管理)增加;有的党员参与农村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中;部分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党的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与群众的联系和沟通、廉洁奉公等方面还有差距。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侵犯群众利益,使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甚至对立。直接破坏了党在农村的影响力。

再次,村级党组织制度建设不完善。相对于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无疑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当前农村党组织制度建设的不完善,极大地消弱了党在农村的影响力,表现在一是基层组织党内民主制度发展不足,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向心力降低。在目前农村党建中,普遍存在民主不足集中有余,一言堂、大权独揽、个人专断一直是无法克服的顽症,使集体领导形同虚设。由于党内民主机制不健全,农村普通党员的民主权利普遍得不到有力


党的领导弱化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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