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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9 10:2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2012年首都文明办春节系列文明活动方案

关于印发《2012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广泛开展 “弘扬北京精神,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

主题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文明委,首都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北京精神,进一步引领首都文明风尚,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首都文明委决定在2012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广泛开展“弘扬北京精神,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弘扬北京精神,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为主题,着力开展公共文明引导、文明环境营造、群众文化活动、送温暖献爱心、邻里一家亲、优质服务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践行北京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社会文明风尚,营造喜庆热烈、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春运公共文明引导服务

针对春运期间客流高度集中,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交织叠加,客运组织工作压力巨大等特点,积极开展公共文明宣传引导,倡导讲秩序、讲卫生、讲礼貌,引导广大旅客平安文明出行。组织公共文明引导员在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北京北站及六里桥、赵公口、丽泽桥、八王坟等长途客运场站周边公交地铁站及站厅内,宣传北京精神和节日文明礼仪,倡导文明乘车,引导排队候车;维护站台秩序,及时疏散客流;照顾老弱病残,提供咨询和其它应急服务;加强安全防范,及时发现通报安全隐患信息。春节前,以“文明北京感谢您”为主旨,对离京人员道一声平安祝愿,送一份新春祝福;春节后,以“文明北京欢迎您”为主旨,宣传北京是我的家也是您的家,倡导大家来到北京、热爱北京、建设北京,共同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开展庙会、灯会等周边公交站台的公共文明引导服务。

(二)营造欢乐祥和的文明环境

充分利用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首都机场站内外公益广告、电子屏幕、广播等载体,大力宣传北京精神,营造讲文明、树新风、迎新春氛围。举办“北京精神”春联有奖征集活动,由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文联组织各区县、各系统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评选一批群众喜爱的“北京精神”春联,组织书法家写春联,开展送春联、贴春联活动,弘扬北京精神,

使北京精神家喻户晓。各区县要在城区的重点大街、重点场所、文化广场、特色胡同及庙会周边,插挂国旗、悬挂灯笼、张贴春联,打造国旗一条街、灯笼一条路及特色胡同,同时要突出特点、精心设计,打造一批有创意、有文化内涵、体现北京精神的龙年特色景观。广泛动员市民开展“美在家庭、美在社区”活动,清理卫生死角,动员志愿者和卫生监督员及时清理烟花爆竹残屑和废弃物,保持社区干净整洁。组织社区志愿者参加治安巡查、禁赌禁毒和防范违法犯罪等工作,组织专业志愿者普及防灾避险等应急处置知识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春节短信网络大赛和“龙年网络过大年”活动,营造网络文明环境。

(三) 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组织举办春节庙会活动,以庙会为平台,宣传弘扬北京精神,引导广大市民文明逛庙会。组织举办社区、乡村迎春联欢会和传统民间花会,利用文化站、文化大院、市民学校等文化活动场所,充分调动基层业余文艺骨干的积极性,引导群众在活动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大家谈活动。举办“我爱北京---市民新春联欢会”。广泛开展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活动,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组织专业文艺院团、文艺工作者深入社区、乡村,开展“送欢乐下基层”、“送文化下乡”活动,慰问基层群众、孤寡

老人、残疾人、来京建设者。支持鼓励乡村文艺演出队进城演出,展示新农村群众精神风貌,推动城乡文化互动、促进城乡文化交融。

(四)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北京新市民、优秀公共文明引导员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人物为主要对象,开展拜年走访、慰问交流、座谈联欢等关爱活动。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举办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为返乡的农民工集体购票,对人数达到相应规模的集体,安排返乡专列。组织志愿者开展关爱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留守农民工及子女活动,在全社会倡导尊崇好人、尊老爱幼、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的文明风尚。

(五)举办“邻里一家亲”拜大年活动

组织引导广大市民向家庭长辈、亲朋师长、街坊邻里拜年走访,倡导文明礼貌、和睦友善、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通过互送春联、送特色年夜饭、举办社区团拜会等形式,进一步构建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组织未成年人以“践行北京精神--争当社区文明小使者”为主题,开展“社区小楼门长”、“文明小宣传员”、“文明小引导员”、“环保小卫士”、“爱心小使者”、“家庭小孝星”道德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说三句话、做三件事”(向父母道声辛苦了,向邻里长辈拜个年,向祖国母亲送祝

福;每天在家做件家务事,过年为长辈做件孝敬事,参与社区活动做件公益事)。城乡共建、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单位,要通过走访慰问、文化联谊等形式,营造城乡和谐、军民团结的良好氛围。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向在京的少数民族群众和国际友人拜年活动。

(六)深化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在春节期间,全市交通运输、商业旅游、文化卫生、公共安全、汽车出租等服务行业,要组织开展文明窗口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员工树立文明上岗、热情礼貌、高效优质的服务意识,充分展现首都窗口服务行业文明有礼、诚实守信的职业风范,为广大市民群众主动送上节日的笑脸和新春的祝福,创造温馨舒适、贴心便捷的生活和出行条件。春节期间,各服务行业及有关单位,要对坚守在工作岗位的一线职工进行慰问。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春节,是中华民族最为重要的传统节日,要以春节、元宵节为契机,广泛开展“弘扬北京精神,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系列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践行“北京精神”,加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周密部署,切实抓好落实。要根据此活动方案研究制定本

篇二:北京市朝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朝文明办?2011?1号

关于开展“快乐假期——争当社区文明小使者”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街乡:

为认真贯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加强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平台的作用,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欢快、充实、有意义的假期,结合中央文明办和首都文明办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开展“快乐假期——争当社区文明小使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为主线,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假期实践活动,在未成年人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和树立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的思想观念,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体验参与奉献的快乐,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活动主题

争当社区文明小使者,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

三、活动内容

1、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春节、元宵节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孝老爱亲的主题,遵循简捷可行、就近方便、力所能及的原则,以中小学生为重点,创编“节日小报”,展示节日收获和感悟;参加中华经典诵读,参加民俗活动,加深对中华文化的理解;积极参与“网上拜大年”活动,向伟大祖国、道德模范发送新年寄语,表达祝福之意,向师长朋友发送电子贺卡,表达感恩之情;开展公益活动,宣传节日文明礼仪和低碳生活知识,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

2、结合中小学生回社区报到制度,各社区、街道、乡镇(村)要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与“社区小楼门长”、“文明小宣传员”、“文明小引导员”、“环保小卫士”、“爱心小使者”、“家庭小孝星”等“六小”道德实践,引导未成年人“说三句话、做三件事”(向父母道声辛苦了,向邻里长辈拜个年,向祖国母亲送祝福;每天在家做件家务事,过年为长辈做件孝敬事,参与社区活动做件公益事)。

3、各街乡要动员号召中小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绿色出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和“垃圾减量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主题宣传实践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成为活动的宣传员、引导员和实践者。要重视发挥“文明示范家庭”在绿色出

行文明交通和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活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养成文明交通习惯,为建设绿色北京和良好的首都交通环境秩序做贡献。

4、今年寒假期间,全市将继续开展“社区文明小使者”评选活动。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将在网络上公布名单,并对突出事迹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考评内容、办法参照过去假期活动的规定进行。

四、活动要求

1、进一步提高对假期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各街乡要把开展假期活动作为推进“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加快“三个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步伐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制定具体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2、进一步增强假期活动的实效性。各街乡结合本地区实际,发挥整合各自的资源优势,围绕活动主题,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不断创新教育方式和手段,让广大未成年人高高兴兴、快快乐乐参与活动。

3、进一步加大典型的宣传力度。各街乡在活动中,要注意总结发现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具有推广意义的案例,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送信息,扩大活动范围,推动假期活动的深入进行。

4、假期结束后,请各街乡、各社区(村)认真做好以下几项

具体工作:

(1)各社区(村)做好未成年人假期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到及参与寒假活动的考评工作,结合辖区未成年人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如实填写《未成年人假期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到考评表》(见附件1)后反馈至未成年人所在学校。

(2)经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推荐、街道(地区)评选后,将2011年寒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文明小使者推荐表》(见附件2)报至区文明办,名额不限。

(3)各街乡请于寒假结束后报送主题活动总结(2000字以内)。

截止日期:2011年2月15日

信息邮箱: chywmb@163.com

联系方式:康艺 85611790 13264265273

朝外大街三丰北里悠唐B座写字楼507

附1:未成年人假期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到考评表 附2: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文明小使者推荐表

朝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月25日

附1

未成年人假期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到考评表

注:此表可复印开学后第一天由学生交给学校班主任。

篇三:首都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首都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不断深化首都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切实提高首都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首都文明社区在投身“中国梦”和“美丽北京”实践、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首都文明社区是指管理机制健全,社会秩序稳定,环境整洁舒适,公共服务优质,人际关系和谐,道德风尚良好的先进社区。首都文明社区是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首都文明委)授予的,反映社区文明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第三条 创建首都文明社区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市民创造安全、优美、舒适、方便、和谐的生活环境的需要,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创造美好生活,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是把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基层的有效载体,是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也是推进社会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

第四条 创建首都文明社区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北京精神,围绕“文明向上、安全健康、生活便利、环境整洁、民主自治”的要求,努力把社区建设成居民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让社区居民在文明社区创建中共享社区发展成果。

第五条 创建首都文明社区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县党委、政府要将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县文明办牵头协调,开展文明社区创建工作;街道工委、办事处要把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与其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社区居委会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自治作用,带领社区居民和所辖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

第二章 首都文明社区创建

第六条 文明社区创建要以人为本,立足社区,面向社会。通过各种形式向居民群众和共建单位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使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成为广大居民和共建单位的共同任务和奋斗目标。

第七条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楼(院)、文明单元(门)、文明家庭等活动,形成人人参与、全员参与文明创建的工作局面。着力培育社区文化,增强社区认同感、归属感、凝聚力。

第八条 坚持把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创建活动规划,把创建

合考核评估,择优选拔,提出首都文明社区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以同级文明委名义,向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首都文明办)提交推荐报告。

(三)审核公示。首都文明办对各区(县)推荐的首都文明社区进行审核检查,经首都文明单位资格评议委员会审核后,在市属主要新闻媒体、网站等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四)审定批准。首都文明办根据公示情况确定首都文明社区候选名单,报首都文明委审定批准。

第十五条 连续两届被评为首都文明社区的社区方可申报全国文明社区评选。

第五章 首都文明社区的表彰与奖励

第十六条 首都文明社区由首都文明委命名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

第十七条 对首都文明社区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首都文明办给予适当的创建活动经费支持。文明社区创建成绩作为街道乡镇党建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首都文明社区的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首都文明办委托各区(县)文明办对其所辖首都文明社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党委、政府和文明委要加强对首都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的领导,使其不断巩固、发展和完善,不断提高创建活动水平。

第二十条 各级文明办要总结推广首都文明社区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加强对首都文明社区的社会宣传,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第二十一条 加强对首都文明社区届期内的动态管理。首都文明社区要及时将创建成果通过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在线管理平台“文明社区风采”窗口向社会展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坚持每年进行自查,各级文明办每年要对首都文明社区进行复查。首都文明办通过实地抽查和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在线管理平台等方式加强对首都文明社区的动态管理、指导和考核。首都文明社区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改正。对于发生严重问题的首都文明社区,由各区县文明委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首都文明办,经首都文明委审核后,给予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首都文明社区荣誉称号。

第二十二条 加强对首都文明社区奖牌的管理。首都文明社区奖牌、证书,由首都文明办统一设计、制作,不得复制。各级文明办要加强对首都文明社区奖牌的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被命名的首都文明社区要加强对奖牌的日常维护管理,防止丢失和损坏。被撤销称号的社区奖牌及时收回。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首都文明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文明委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首都文明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首都文明委印发的《文明社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精建〔2003〕11号)同时废止。

附件:首都文明社区测评体系(2014年版)

附件

首都文明社区测评体系(2014年版)

一、首都文明社区定义

首都文明社区是指管理机制健全,社会秩序稳定,环境整洁舒适,公共服务优质,人际关系和谐,道德风尚良好的先进社区。首都文明社区是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反映社区文明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二、申报条件

申报前12个月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首都文明社区:

1.社区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犯罪;

2.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和重大恶性刑事案件;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它重大公共事件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

三、测评体系的结构与内容

1.结构:测评体系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基本指标反映文明社区创建的基本情况,共设置6个测评项目,14个测评指标,42条测评内容。特色指标反映文明社区创建特色和社区特色,共4条。

2.数据采集方法: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通过网络平台在线汇总审核。

3.实地考察方法:包括实景模拟验证、实地调查、实地观察三种方法。

4.材料审核的数据来源:北京市统计年鉴和市区县以及街道社区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或证明。

5.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基本指标90分,特色指标10分。

6.评分方法:采用“状态描述法”,以a、b、c、d描述测评内容的状态。a为该项测评内容的满分;b为该项测评内容满分的70%;c为该项测评内容满分的50%;d为该项测评内容分数为30%。每一指标的状态确定后,经计算机处理,得出测评总分。

基 本 指 标

测评项目 指标

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分值

全 (一)

社区

组织

管理 1.党组织建设 1)加强社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干部廉洁自律,无以权谋私现象,无严重违纪问题,群众对勤政廉政的满意度≥80%;

2)加强和完善社区党、群组织建设,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

3)发挥党员在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1)及其余标准中的1项为b;其余情形为c;(标准1)<60%,该项测评内容为d)。 1)问卷调查

2)3)材料审核 2.4

2.居民自治建设 1)依法做好选举工作,选举参与率达到选民总数的85%以上,无违反程序的指定、委派或撤换居委会成员现象;

2)推进社区居委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行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等制度,实行居务公开;

3)加强对小区物业的监督管理,对于有物业的小区,小区居民对物业服务满意度≥85%;对于无物业的小区,小区居民对相关管理机构的满意度≥85%;

4)社区有不少于5个登记或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

5)社区居民对居委会工作的满意度≥85%。

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1)、5)及其余标准中的2项为b;其余情形为c;(标准5)<60%,该项测评内容为d)。 1)2)4)材料审核

3)5)问卷调查 2.6

全 (二)

创建

组织

管理 3.组织领导 1)主要领导亲自抓创建工作,有专人负责日常创建;

2)有创建文明社区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社区发展规划;

3)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具体的保障措施,能有效指导、协调创建工作;

4﹚能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完成首都文明办和区县文明办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材料审核 2.8

4.工作机制 1)明确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措施;

2)文明社区创建档案齐全,实施电子化管理;

3)采取多种形式让社区居民了解创建工作情况,居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畅通,并能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回复率≥95%,整改满意率≥90%;

4)积极开展各类共建活动,形成社区联席会等共建制度,构建社区单位、行业、居民、部队参与社区建设的平台,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每个对子每年开展活动≥3次;

5)创建经费有足额保障。

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1)、4)及其余标准中的2项为b;符合1)、4)及其余标准中的1项为c,其余情形为d。 1)5)材料审核

2)4)实地考察

3)问卷调查 3.2

测评项目 指标

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分值

良 (三)

治安

防范 5.群防工作 1)建立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平安社区建设深入扎实;

2)群防群治网络健全,严格落实社会治安防范责任制;

3)节日、重大活动,发挥群防组织作用。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2)实地考察

3)材料审核 2.2

6.综合治理 1)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无“黄赌毒”案件发生;

2)对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精神障碍患者、艾滋病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积极开展帮教工作;

3)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等七类重点青少年人群的服务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4)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无邪教人员的“四类”案件和事件发生;

5)社区周边无销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出版物和‘三无’食品;烟草销售点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无“黑网吧”、黑诊所;

6)居民安全感≥90%。

符合上述6项标准为a;符合6)及其余标准中的4项为b;其余情形为c(标准6) <70%,该项测评内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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