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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9 11:12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人民法院报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公告发布工作,更好地体现法院公告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2006年《人民法院报刊登法院公告常用格式》进行修订,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阅同意,现予以公布,请各级法院在制作法院公告时使用。

1、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2、民事案件开庭传票(适用一审、二审、再审程序)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日(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3、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并定于(举证,或答辩,或公告)期满后第( )日(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4、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定于(举证,或答辩,或公告)期满后第( )日(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5、民事裁定书①不予受理、管辖异议、驳回起诉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6、民事裁定书②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7、民事裁定书③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8、一审民事判决书

( ):本院受理( )诉()(案由)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9、民事案件上诉状副本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上诉人( )就( )字第( )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10、二审民事判决书

( ):本院受理( )诉()(案由)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1、申请宣告失踪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失踪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年()月()日起,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12、申请宣告死亡①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下落不明已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13、申请宣告死亡②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或)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14、宣告失踪、死亡判决书

本院受理( )申请( )(失踪,或死亡)一案,于( )年( )月( )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字第( )号判决书,宣告( )(失踪,或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5、无主财产认领公告

本院受理( )申请认定( )为无主财产一案,现依法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本院将依法判决。

16、申请公示催告(汇票、支票、本票)

申请人( )因(遗失或被盗或灭失 票 张)(票据记载:票号、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17、公示催告程序除权判决书(汇票、支票、本票)

本院于( )年( )月( )日受理了申请人( )(遗失或被盗或灭失 票 张)的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催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18、受理破产

本院根据( )的申请,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 )为管理人(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至3个月)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债务人的企业名称)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年( )月( )日( )时( )在(会议地点)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法院认为应说明的其他情况)

19、宣告破产

本院于( )年( )月( )日受理的( )破产清算一案,经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宣告( )破产。

20、终结破产

本院于( )年( )月( )日受理的( )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管理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21、执行文书①(执行通知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申请人( )申请执行( )字第( )号( )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执字第( )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2、执行文书②(执行裁定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申请人( )申请执行( )字第( )号( )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 )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23、执行文书③(执行评估报告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申请人( )申请执行( )字第( )号( )书,依法委托( )对( )进行评估,已作出( )评估报告书(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注:括号内文字为说明或选择性内容)

法院公告文书制作要求示例

[××省]××法院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院印)

××××年××月××日

承办法庭:××× 承办法官:×××电话:×××××××

当事人手机:×××××××××× 邮政编码:××××××

来款方式:××

邮局汇款单号码:×××××××××××××

(银行汇款请注明:汇款人姓名、汇款时间、汇出行名称,或附汇款凭证复印件)

篇二:《人民法院报刊登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

《人民法院报刊登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公告发布工作,更好地体现报纸刊登法院公告的严肃性,利用软件系统提高法院公告刊登速度,我们研究制定了《人民法院报刊登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并已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阅同意。现公布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同时在人民法院报网络版、中国法院网发布),请各地法院在制作法院公告文稿时使用。

1、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涉外均为30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2、民事案件上诉状副本

( ):上诉人( )就( )字第( )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3、民事案件开庭传票(适用一审、二审、再审程序)

( ):本院受理(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日( )时(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4、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①适用于普通程序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

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日( )时(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5、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②适用于普通程序(涉外)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日( )时(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6、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③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经查: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本院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涉外均为30日)。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日( )时(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7、一审民事判决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8、二审民事判决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 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9、公示催告程序除权判决书(汇票、支票、本票)

本院于( )年( )月( )日,受理了申请人( )的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催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 )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10、宣告失踪判决书

本院受理( )申请( )失踪一案,于( )年( )月( )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字第( )号判决书,宣告( )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1、宣告死亡判决书

本院受理( )申请( )死亡一案,于( )年( )月( )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字第( )号判决书,宣告( )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2、民事裁定书① 不予受理、管辖异议、驳回起诉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13、民事裁定书②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14、申请公示催告(汇票、支票、本票)

申请人( )因( ),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票号、金额、出票人、出票行、持票人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15、申请破产还债

本院根据债( )人( )的申请,已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宣告债务人( )破产还债。债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院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年( )月( )日( )时在本院( )召开。望债权人准时参加。

16、中止破产还债

本院受理( )破产还债案件,破产企业与债权人会议已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本院认可。现依法宣告中止( )破产还债程序。上述和解协议自即日起生效。

17、终结破产还债

本院受理( )破产还债案件,经破产清算,该( )现有破产财产除支付( )后,已不足以支付( ),其它债权的清偿率为( )。本院根据破产清算组申请,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宣告终结( )的破产还债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18、申请宣告失踪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失踪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逾期仍下落不明的,本院将依法宣告( )失踪。

19、申请宣告死亡① 下落不明已满4年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下落不明已满4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20、申请宣告死亡②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2年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21、申请宣告死亡③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22、执行通知书(民事、刑事附带民事)

( ):本院受理( )申请执行( )字第( )号( )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

篇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自愿申请加入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自愿申请加入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院相继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网拍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和管理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建立和管理等事宜进行了规范。根据《网拍规定》和《办法》的要求,现将网络服务提供者自愿申请加入名单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库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及其提供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应当符合《网拍规定》及《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有意申请纳入名单库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向我院评审委员会递交申请书及证明符合《网拍规定》及《办法》要求的相关资料;

三、申请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二十份,并附电子版;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

四、申请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递交。

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刘伟收,邮政编码100745。联系电话:010-67556613。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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