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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部

时间:2018-11-09 11:0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人民法院报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公告发布工作,更好地体现法院公告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2006年《人民法院报刊登法院公告常用格式》进行修订,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阅同意,现予以公布,请各级法院在制作法院公告时使用。

1、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2、民事案件开庭传票(适用一审、二审、再审程序)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日(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3、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并定于(举证,或答辩,或公告)期满后第( )日(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4、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定于(举证,或答辩,或公告)期满后第( )日(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5、民事裁定书①不予受理、管辖异议、驳回起诉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6、民事裁定书②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7、民事裁定书③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8、一审民事判决书

( ):本院受理( )诉()(案由)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港澳台为3个月,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9、民事案件上诉状副本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上诉人( )就( )字第( )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10、二审民事判决书

( ):本院受理( )诉()(案由)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1、申请宣告失踪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失踪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年()月()日起,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12、申请宣告死亡①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下落不明已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13、申请宣告死亡②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或)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14、宣告失踪、死亡判决书

本院受理( )申请( )(失踪,或死亡)一案,于( )年( )月( )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字第( )号判决书,宣告( )(失踪,或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5、无主财产认领公告

本院受理( )申请认定( )为无主财产一案,现依法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本院将依法判决。

16、申请公示催告(汇票、支票、本票)

申请人( )因(遗失或被盗或灭失 票 张)(票据记载:票号、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17、公示催告程序除权判决书(汇票、支票、本票)

本院于( )年( )月( )日受理了申请人( )(遗失或被盗或灭失 票 张)的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催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18、受理破产

本院根据( )的申请,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 )为管理人(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至3个月)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债务人的企业名称)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年( )月( )日( )时( )在(会议地点)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法院认为应说明的其他情况)

19、宣告破产

本院于( )年( )月( )日受理的( )破产清算一案,经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宣告( )破产。

20、终结破产

本院于( )年( )月( )日受理的( )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管理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21、执行文书①(执行通知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申请人( )申请执行( )字第( )号( )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执字第( )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2、执行文书②(执行裁定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申请人( )申请执行( )字第( )号( )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 )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23、执行文书③(执行评估报告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申请人( )申请执行( )字第( )号( )书,依法委托( )对( )进行评估,已作出( )评估报告书(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注:括号内文字为说明或选择性内容)

法院公告文书制作要求示例

[××省]××法院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院印)

××××年××月××日

承办法庭:××× 承办法官:×××电话:×××××××

当事人手机:×××××××××× 邮政编码:××××××

来款方式:××

邮局汇款单号码:×××××××××××××

(银行汇款请注明:汇款人姓名、汇款时间、汇出行名称,或附汇款凭证复印件)

篇二:《人民法院报刊登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

《人民法院报刊登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公告发布工作,更好地体现报纸刊登法院公告的严肃性,利用软件系统提高法院公告刊登速度,我们研究制定了《人民法院报刊登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并已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阅同意。现公布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同时在人民法院报网络版、中国法院网发布),请各地法院在制作法院公告文稿时使用。

1、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涉外均为30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2、民事案件上诉状副本

( ):上诉人( )就( )字第( )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3、民事案件开庭传票(适用一审、二审、再审程序)

( ):本院受理(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日( )时(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4、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①适用于普通程序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

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日( )时(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5、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②适用于普通程序(涉外)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日( )时(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6、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③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经查: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本院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涉外均为30日)。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日( )时(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7、一审民事判决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8、二审民事判决书

( ):本院受理( )诉( )(案由) 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9、公示催告程序除权判决书(汇票、支票、本票)

本院于( )年( )月( )日,受理了申请人( )的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催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 )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10、宣告失踪判决书

本院受理( )申请( )失踪一案,于( )年( )月( )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字第( )号判决书,宣告( )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1、宣告死亡判决书

本院受理( )申请( )死亡一案,于( )年( )月( )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字第( )号判决书,宣告( )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2、民事裁定书① 不予受理、管辖异议、驳回起诉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13、民事裁定书②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

( ):本院受理( )诉(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14、申请公示催告(汇票、支票、本票)

申请人( )因( ),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票号、金额、出票人、出票行、持票人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15、申请破产还债

本院根据债( )人( )的申请,已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宣告债务人( )破产还债。债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院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年( )月( )日( )时在本院( )召开。望债权人准时参加。

16、中止破产还债

本院受理( )破产还债案件,破产企业与债权人会议已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本院认可。现依法宣告中止( )破产还债程序。上述和解协议自即日起生效。

17、终结破产还债

本院受理( )破产还债案件,经破产清算,该( )现有破产财产除支付( )后,已不足以支付( ),其它债权的清偿率为( )。本院根据破产清算组申请,于( )年( )月( )日依法作出( )字第( )号民事裁定书,宣告终结( )的破产还债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18、申请宣告失踪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失踪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逾期仍下落不明的,本院将依法宣告( )失踪。

19、申请宣告死亡① 下落不明已满4年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下落不明已满4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20、申请宣告死亡②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2年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21、申请宣告死亡③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

本院受理( )申请宣告( )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于( )年( )月( )日起,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 )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22、执行通知书(民事、刑事附带民事)

( ):本院受理( )申请执行( )字第( )号( )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

篇三:人民法院关于送达规定

民事送达

为切实提高送达效率,充分发挥送达制度的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院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办理有关诉讼文书送达事务时,应遵循合法、便捷、有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公正与效率、权威与便民、切实保障受送达人权益与有效规制恶意拒收文书行为之间的关系。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安排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送达事务。 对同期立案、当事人在同一地区的不同案件,可集中送达有关诉讼文书。

第三条 国内民事诉讼文书的送达,应当以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为主,以留置送达、委托送达等其他方式为补充,以公告送达为最后手段。

第四条 人民法院知悉当事人联系方式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法院签收诉讼文书。

第五条 定期宣判的案件,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或拒绝签收有关裁判文书的,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第六条 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送达地址确认书应当告知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或其所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的法律后果。

第七条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一方当事人提供对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或可能获得送达地址的相关线索(如要求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提供对方当事人亲属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有效实施送达。

第八条 当事人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可推定为“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

(一)受送达人的送达地址不明,但能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其在法院电话通知后,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不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的;

(二)受送达人在本案中不出现或者有意躲避的,但在法院同期审理的其他案件中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且不提供或确认送达地址的;

(三)在法院公告送达期间,受送达人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或要求回避等书面申请,但又未明确提供送达地址的。

上述电话录音内容,送达人员应整理成书面记录。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全体合议庭成员、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独任法官及一名书记员签名后附卷。电话录音的原始资料应暂时予以保存,一审未上诉案件一般保存至上诉期满后六个月;上诉案件一般保存至该案二审宣判后六个月。

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第九条 受送达人明确声明人民法院可以手机短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并指定相应手机号、传真号或电子邮箱的,人民法院只要确认已按声明的方式和指定的邮箱等方式发出了相关诉讼文书,可视为送达。但确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因客观原因未实际接收到相关诉讼文书的除外,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第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或其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向其送达诉讼文书,但送达人员在其他场所会晤受送达人的,也可在该会晤场所送达。

不知受送达人的住所或者不能在其住所送达时,送达人员可在受送达人的居所(如暂住地)、从业场所以及法人的营业场所、办公场所、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等能够直接向受送达人或其指定代收人送达诉讼文书的地方送达文书。

受送达人或其指定代收人在以上场所拒绝签收文书的,可留置送达。

第十一条 义务签收人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收;如本人不在可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如本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收,法定代理人为多人的,可由其中一人签收;

(二)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其他组织的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三)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但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文书的除外;

(四)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上述义务签收人拒收诉讼文书的,可以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负责收件的人是同一案件中另一方当事人或者有证据表明其不宜签收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十二条 送达人员应当在送达回证记明送达时间等事项,并交签收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非本人签收的,应当载明其他签收人与受送达人之间的关系。

留置送达的,应当记明原因和经过。

二、邮寄送达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三)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

第十四条 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十六条 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商事诉讼文书,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应当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

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在签收时应当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并在回执上填写该证件的号码;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拒绝签收的,由邮政机构的投递员记明情况后将邮件退回人民法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送达:

(一)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

(二)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

(三)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

(四)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的;

(五)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

(六)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

第十七条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


人民法院公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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