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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是医疗机构吗

时间:2018-11-09 11:0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设置基本标准

诊所

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一、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三)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二)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三)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

(二)急救设备。

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四、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设置基本标准

一、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80 M2。

二、开展项目

诊所只能开展1个临床一级科目。

卫生所(室)、医务室按核定项目开展医疗服务。

三、科室设置

㈠必设科室及选设科室

1、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观察室)、消毒室。

2、可选设化验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药房(药局)。

3、开展简单手术项目的还需设手术室、换药室。

㈡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

1、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均不少于10 M2;

2、观察区域不少于15M2。

3、化验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换药室均不少于10M2;

4、手术区域不少于40 M2,手术室(间)不少于20M2。

5、消毒室不少于4M2。

㈢每观察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M2;

三、人员

㈠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执业医师。 ㈡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㈢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设备

㈠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桌、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药品柜、 血压器、出诊箱、紫外线消毒灯、体温计、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

㈡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注册资金到位。

篇二: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医院诊所版本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

一、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

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4、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篇三:诊所、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

诊所执业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及省、地、县有关医疗、药品管理规定。

二、以“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树立行业新风”的要求,遵守医德规范,恪守执业道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或监督检查。

四、各诊所附设的药房(柜)要按规定建账。给患者提供药品必须使用统一处方和药品分装袋,严禁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超范围执业。

五、要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各类药品明码标价。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校验。

七、诊所的执业地址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由登记机关审查批准后方可。

八、诊所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如需调换,必须重新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九、各诊所要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加强业务技术建设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医疗事故,应积极主动的向登记机关报告,并提供原始证据。

十、严禁非专业人员从事业务技术活动。

十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悬挂于机构内部明显之处。严禁转让、出售或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十二、各诊所的名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才能悬挂使用,严禁转让或变相转让。

十三、认真搞好防疫、妇幼工作。

十四、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制度,经检查发现或举报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处方书写制度

一 、处方应当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的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由药师审核、调配、核对,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二、处方一律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字迹清晰可认、内容完整。如有涂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三、 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四、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五、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药品用法可规范的中文、拉丁文或缩写体书写,不得使用“尊医嘱”、“自用”等含糊字句。

六、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七、用法书写顺序:每次用量、次数(每日数)、用法(皮下、肌肉、静脉注射、口服、外用等)。

八、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九、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医师应在处方上写明“皮试”,护士将皮试结果填入括号内。药房以皮试阴性为发药依据

十、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十一、诊所必须使用卫生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处方。

消毒隔离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及 《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诊所治疗室、处臵室、诊室,每10-15平方米安装1支30瓦紫外线灯管,定期进行消毒,并作好记录。

三、无菌容器、器械每周灭菌一次,盛碘伏等容器应保持密闭,定期灭菌,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必须使用合格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的方法进行灭菌,各种器械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高压灭菌须用化学指示卡监测并记录存档。

五、诊所应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接触病人前后、无菌操作前后应洗手,不便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六、皮肤消毒使用碘伏或采取2%碘盯75%酒精二步法,浸泡器械必须使用戊二醛等高效消毒剂,定期更换,并有记录。对常用诊疗器械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体温计、止血带等应规范擦拭或消毒后放臵于消毒盘内备用,并有记录。

七、诊所应定期通风换气,地面应湿湿式清扫,床头、桌椅每天湿擦,保持清洁,每周打扫除一次。

八、供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等每周至少更换一次,如有污染应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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