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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三好德育表现

时间:2018-11-09 11:02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德育表现测评

第一章德育表现测评

学生必须自觉接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教育,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严谨,能自觉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能自觉地遵守《高等学校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正确对待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

第一条 基本分(满分为20分,基本分扣分项目如下,此项扣到零分为止)

一、担任职务奖励分

1、本学年内担任某一职务任职期满者有资格获得附加分满分,超过半学期不满一学年加

盖章)确认。班委得分由班长签字确认。

3、若多个职务符合获得附加分的条件,以最高分计入,不予累加。

三、思想素质奖励分

四、宿舍管理奖励分

1、学年内,同时参加校、院级宿舍设计大赛评比的宿舍,成员加分按最高得分计算。

2、学期获“文明、星级宿舍”加分不大于4分,学年获“文明宿舍”加分不大于6分。

五、社会活动奖励分

1、团日活动加分项由班级测评小组审核后上报。

2、志愿者须团总支认证后方可生效。

3、学年内,以上奖项累计加分项不能大于3项,每项均可取最高分。

4、特别的,奥运会志愿者分三类:奥运会志愿者,在有团委证明的前提下将予以每人4分。(待评定)

第二章学业表现测评

第一条 考试、考查课程采用学分制评定成绩的:

∑(课程学分×成绩)

学业表现测评成绩 = ———————————— +附加分

∑课程学分

第二条 学业表现附加分方法

(一)学习附加分:

1.通过山西省及以上统考统测按以下标准加分:

(1)非外语专业学生:专科、本科二年级时通过CET-4加2分;通过CET-6加4分。

(2)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Ⅱ级考试加2分;通过计算机Ⅲ级考试加4分。

2.参加数学、英语等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获省、市级

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分。

(二)科研附加分:

参加课余科技活动,其研究成果获省、市级以上奖励者,经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加0.5~3分;其研究成果获校级奖励者,经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加0.5~1.5分;在校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的,加0.5~3分;申报成功国家专利的加1~3分;凡在整个过程中积极参加但没有获奖的加0.3分。以上各项可累计加分。

第三章文体表现测评

第一条 文体表现分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最高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基本分+加分+扣分

第二条 文体表现基本分最高为80分。计算公式为《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体育成绩)总评分×0.8。

第三条 文体表现的加、扣分,包括以下五个小项,每人最高可加到20分。

1、凡参加运动会的运动员、裁判员,每次加1分;获前六名的运动员每次每项依次另加7、6、5、4、3、2分;破记录者另加2分。

2、校院组织的大型文艺、文化活动演出活动的参加者,每次加3分。获文艺竞赛活动一、

二、三等奖的节目参加者分别加5、4、3分,参加者分别加2、1分。参加高校文艺演出获一、

二、三等奖者(含集体奖的每位成员)分别加10、9、8分,参加者加6分。

3、凡为校院大型文体活动或比赛积极做好服务工作者每次加2分。

4、凡拒绝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体育、文化、文娱活动的训练或表演的,每次扣5分。

5、早操早读活动,迟到1次扣0.5分,旷操1次扣1分。

本细则未明确事宜全部参照校学[2008]7号文件

本细则自2008级学生开始试行

本细则解释权和修改权在理学院学生科

理学院学生科

2008年9月17日

篇二:区级三好学生推荐表(46吴虞)

2011—2012学年度高新区三好(优秀)学生推荐表

篇三:学生在校综合表现分数(德育分数)

学生在校综合表现分数(德育分数)

以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为宗旨,培养学生在思想认识、纪律、知识等方面的发展而制定。

基础分数80分、各项表现好则增加,差则减少。

分5大方面:

一、课堂表现奖励:如遵守课堂纪律,回答问题,完成科任老师的要求 1-2分

扣分:如不遵守课堂纪律,随意走动,顶撞老师等 1-2分

二、出勤 全勤奖励:包括正课、早操、晚修、卫生。每周 5分 连续2周满勤奖10分 连续3周满勤15分,依次累推。

缺勤 扣分:缺正课 4分 早操1分 晚修1分 卫生1-2分 迟到、早退按实际情况和次数扣1-2分

三、班主任临时安排工作完成 奖励2-4分 未完成 扣2-4分

科任老师 班干部临时安排 完成 奖励1-2分 未完成 扣1-2分 学校领导 安排工作 完成 奖励 3-5分 未完成 扣3-5分

四、破坏学校公共财物 扣2-5分 保护及时阻止他人破坏 奖励2-5分

五、不遵守学校校规 扣1-3分。

六、本综合表现分由班干部轮流监督指导完成。完成每周奖励1-2分,未完成或违反被扣分时,多扣一半的分。如旷课,本应扣4分,多扣一半的分即为扣4+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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