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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9 11:00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当前法德政治制度之比较

当前法德政治制度之比较

【内容摘要】:在当今国际社会,法国形成比较成熟的半总统共和制的政治体制,而德国则形成了比较典型的议会共和制的政治制度。通过对《比较政治制度》的学习,我们要吸收和借鉴两国政治制度中的精华部分,就必须首先对两国的政治制度有明确、清晰的比较和把握。本文拟从政治制度的重要部分——宪法、国家元首、政党、选举、议会制度这五个方面进行比较,以此对我国的政治体制的改革提供宝贵的经验,从而加快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和促进其进一步的发展。

【关键词】:法德、政治制度、比较

【Content summary】:In today's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France more mature form of semi-presidential political system of the Republic, and Germany formed a relatively typical of parliamentary political system of the Republic.Through the study of the comparative political systems, we need to absorb and learn from the best parts in the political systems of the two

countries, it is necessary first of all to the political systems of the two countries have explicit, clear and hold.This article from the political system – the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nstitution, the head of State, Parliament, political parties, election systems compare the five regard, to the reform of the political system in China to provide valuable experience, so as to speed up the process of political reform and to promote its further development.

【The keyword】:France and Germany、Political system、Comparison

【前言】:从理论的视角分析,政治制度是规范人类政治生活的规则体系,主要涉及政治权力如何分配以及社会秩序如何维护等问题,一般是指与本国的社会性质相适应的国家权利机构和基本制度。政治制度的确立,为人类社会维护政治生活秩序、保障政治权利和政治利益的分配、推进政治制度发展奠定了极为重要的基础。“政治制度与人类社会的各种制度一样,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带有时间与空间的烙印。”1958年,戴高乐制定一部宪法,把“议会至上”的议会共和制改变为“总统至上”的半总统共和制;1948年,德国在《魏玛宪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基本法》,其中规定了德国实行议会共和制,在第二年起开始实行议会共和制。虽然两国在政治制度方面都实行资产阶级代议制,都遵循“三权分立”的原则,国家元首有权任免官员、解散议会等,但是在具体政治制度层面上两国又有各自不同的特点,本文将从宪法、国家元首、选举、政党、议会制度这五个方面来探讨法德两国的政治制度。

【正文】 一、法德宪法之比较

——法国的以总统权力为中心的宪法和德国的《基本法》 法国现行宪法是1958年制定的《法兰西第五帝和国宪法》,该宪法极大地削弱了议会权力,加强了行政权力,国家权力中心从国民议会转移到总统手里。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宪法规定的政府体制实行分权原则,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的议会是立法机关,总理领导的政府是行政机关;最高法院是司法机关。在以上三权之外,还设立了宪法监督机关——宪法委员会,以及咨询机关——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第二,宪法规定,总统凌驾于三权之上,既是国家“统一”的保证人,又是“分歧”的仲裁人。总统任命总理,并且主持内阁会议;总理必须执行总统的政策,并向议会负责。总统可以解散国民议会,而议会对总统除叛国罪由两院组成特别最高法院进行司法审判之外,对其他任何罪不可能进行弹劾,因为法国宪法根本就没有弹劾总统的规定。总统还负责保证司法的独立,并担任最高司法会议主席。 在今日法国,所谓的“三权分立”,实质上只是围绕着总统的权力,并受其控制和支配的三个职能部门的分工。同时,法国“三权分立”中的司法并没有制约行政的司法职能,相

反,司法却受制于总统任主席、司法部长任副主席的最高司法委员会的行政职能。

1949年5月23日颁布和生效的德国《基本法》,并不是最终的宪法,而只是一种暂时措施,它对德国人民的要求始终是“在自由的自决中,完成德国的统一和自由“。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关于基本权利的条文以及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尊严的职责,这一保证由自由发展个性的权利这一条文加以充实,它给予公民以广泛的保护使之不受国家违法的侵犯。第二,《基本法》对男女平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强调母亲有权要求社会的保护和照顾,并保证所有德国人都同样具有当任公职的权利,以及给予政治上受迫害的外国人在联邦地区要求庇护的权利等。第三,《基本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制度的5项原则:德国是共和制和民主制国家、联邦制国家、法治国家和社会福利国家。

德国的《基本法》与法国的宪法不同,它把政党列入宪法的内容,从形式上确认政党的简历是自由的,承认多党制的合法性;同时,它把政党及其活动完全纳入法制范围,规定政党”应相互协作以实现国民的政治意愿”,其内部组织必须与民主原则相符合,它们的经费来源必须公开报告。同时还规定对一切凡被认为危害现行制度和统治的政党都可依法加以取缔。

二、法德国家元首之比较

——法国总统与德国总统

在当代法国,宪法赋予总统以“保证人”和“仲裁人”的地位。其根本意义就在于,总统是国家一切权力之上的权力,凌驾于立法、行政、司法分立的“三权”之上。因此,法国总统是国家权力的中心。

然而,在当代德国,联邦总统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国家元首。德国政府体制是议会内阁制,总统是“虚位元首”,是国家权力象征性的代表。

法国总统与德国总统之比较:

1、两者相同之处:

(1)总统的任期相同:都为5年

(2)都是国家机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效地维护现行国家的政治体制的正常运行。

(3)总统的产生方式相同:都是选举产生,而不是世袭产生。

2、两者区别之处:

(1)选举方式不同:法国总统是由普遍的直接的选举产生,实行“多数两轮投票制”,已有效票的绝对多数当选;而德国总统的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总统由联邦大会选举产生,联邦大会不经过讨论就投票选举,凡获得联邦大会法定成员过半数票者即当选。

(2)总统连任期限不同:法国总统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德国总统连选连任只限一次。

(3)总统参选资格的不同:法国总统应该是年满23周岁,服过兵役,依法享有被选举权的法国公民;德国总统应是年满40岁,享有选举权的德国公民。

(4)宪法对总统的制约不同:法国总统行使权力的行为不仅不需承担政治的立法和法律的责任,而且除了犯叛国罪由议会控告之外,宪法再没有规定任何弹劾总统的条款;德国的《基本法》明确规定了对联邦总统的弹劾和罢免制度,联邦总统如犯有蓄意损害《基本法》或其他联邦法律的行为,将受到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的弹劾。

(5)总统的地位不同:法国总统是国家的“仲裁人”和“保证人”,是国家权力的中心;而德国总统充当的是德高望重的政治调停人。

(6)总统行使的职权不同:法国总统享有广泛的任命权、行政权、立法权、外交权、司法权、军事权,同时还拥有三个特殊的权力,即解散国民议会权、举行全民公决的权力、紧急状态权;而德国总统基本上不拥有行政权力,虽然在名义上有很多权利,但是所有这些权力,联邦总统不能独立行使,只是形式上的,因此,联邦总统的职权实际上不过是对法律、法令、

委任和各种文件进行例行公事的签署和颁布,以及代表国家进行主持礼仪、礼节等国事活动。

三、法德选举之比较

——法国选举和德国选举

选举作为一种政治实践,是现代西方民主制度的基础,也是一国立法机构组成的前提。在现代法国,主要是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形式,其中国民议会由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则由间接选举产生;然而,在当代德国,主要是采取程序复杂的混合制选举的形式,具体被称为“多数代表与比例代表混合制”。

1、两者相同之处:

(1)两国遵循的选举原则相同,即普遍选举权原则、平等选举权原则、直间选举原则、秘密投票原则、竞争原则、自由投票原则。

(2)选举在两国中的地位:选举是法国和德国民主制度的基石,没有一定形式的选举,就无所谓民主,也肯定不需要选举,它已经成为两国政治体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3)选举在两国中的作用相同:都有利于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政治素质,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4)法德的选举都是按票数分配席位的。

2、两者不同之处:

法国的议会两院是经过两种不同的选举方式产生的,国民议会由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则由间接选举产生。法国国民议会共有577个议席,议员任期5年,每5年改选一次。投票日为议会届满后60天以内的星期日。如果国民议会任期未满而被总统解散,则必须提前大选。参加国民议会选举的选民必须是登记截止日期年满18岁,具有法国国籍的男女。候选人必须年满25岁,完成了义务兵役,并缴纳了1000法郎保证金的具有法国国籍的男女。国民议会选举制度采用“单记名多数两轮投票制”。法国参议院由340名议员组成,每3年改选一半,参议员任期为6年,参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必须年满30岁,参议员由各省选举产生,但各省的参议员的产生的方法不统一。

德国采取的是程序复杂的混合制选举的形式。法律规定,凡年满18岁,在联邦德国境内居住不少于3个月的本国男女公民均享有选举联邦议院议员的权力;凡年满2岁,具有一年以上联邦德国国籍并有选举权的男女公民,在联邦议员选举中均有被选举权,凡具有被选举权者,都有权竞选。联邦议院议员定员598人,任期4年,其选举制度被称为“多数代表与比例代表混合制”。这种独特的选举制有两个重要的特点:第一,一个政党必须取得5%以上的选票或在三个以上的选区获胜才能进入联邦议会;第二,如果一个政党在第一次选举中赢得席位超过了第二轮中比例代表制应分得的席位,那一会的席位就要相应增加。这种独特的选举制度实际上保护了已经在位的政党的利益,使得个人和小党无法同大党相抗衡。

四、法德政党之比较

——法德两国的多党制

政党是一个由具有相近观点的个体联合起来,通过选举来控制在政府的人事和政策的团体,政党具有利益聚合、政治一体化、政治社会化、政治管理等功能。更重要的是,政党是当今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力量,充当着关键性角色。法国的现代政党是在1871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建立以后出现的,德国政党则在民族国家产生后出现。两国都实行多党制,虽然两者之间有相同之处,但是还是有不同之处。

1、两者相同之处:

(1)两国实行多党制的共同特征:?社会结构呈现多元化、多层次的特点,多党制既反映了建立在种族、宗教、语言等因素基础上的亚文化差异,反映了社会经济阶级关系上的分层,

也反映了新的社会意识形态的兴起。?一国政治制度的类型也对多党制的形成和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促进了政党的多极化,为多党制提供了现实基础。?多党制一般与比例代表制相联系,所以导致政局的不稳定。

(2)两国的政党发挥的功能相同:反映民意和利益综合的功能、组织选举及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功能、政治社会化与政治录用的功能、政治整合与政治稳定的功能。

(3)两国的多党制的类型相同:由于国内多个政党势均力敌,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能够在选举中长期保持绝对优势,因此执政党或者是偶然在选举中获得相对多数选票的政党,或者是联合获得选举多数的几个政党的联盟。

2、两者不同之处:

法国是典型的多党制国家,党派最多时达200多个。法国真正的现代政党最早出现在第三共和国时期,70年代中期以来,法国政党逐步完成两极化过程,形成以保卫共和联盟(戴高乐派)和法国民主联盟(吉斯卡尔派)为右翼,以法国社会党和法国共产党为左翼的四大党争雄,左右两大派相互对峙、轮流执政的党派格局。

德国的各政党都是战后新建或重建的。德国目前有6个政党进入了议会,即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督教社会联盟、德国社会民主党、德国自由民主党、90联盟/绿党和德国民主社会主义党。联邦议院的议席基本上是由这6个政党瓜分。

五、法德议会制度之比较

——法德的两院制

议会制度是近代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政治果实,是西方各国政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正式规定议会实行两院制,至此,法国的议会制度才最终确定下来,而当代德国议会制度建立于1949年,根据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议会实行两院制。虽然在总体上两国都实行两院制,但是两国还是有不少的不同之处和相同之处。

1、两者相同之处:

(1)两国都实行两院制,同时两国都是非平衡的两院制,即两院的职权大小不对称,强弱不均匀,议会权力的重心在下院。

(2)两国的议会制度具有相同的特点:第一,它们都是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第二,与两国的多党制相适应;第三,它是代议民主制的实现方式;第四,它与三权分立制度相适应。

(3)两国的议会制度都起着相同的作用:第一,议会是授予政府合法性的机构,因为一会的权力是建立在人民主权原则和政治生活中不断扩大的公民普选权基础上的,而政府是由代表民意的议会产生并向其负责的。第二,议会是实行政治公开化的重要渠道,是社会各种利益交汇和协调的场所,它既发挥着思想论坛的作用,也保护了反对派的利益,保证了立法机构中的小数派能够“用另一种声音说话”。第三,议会使国家权力走上了规范化、程序化运作的轨道。第四,议会对推进现代化国家政治的均衡与持续发展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

(4)两国的议会拥有的一些共同的权限:立法权、财政权、人事权、行政监督权等。

2、两者区别之处:

法国的议会制度实行以否定议会至上为原则的模式。法国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国民议会的地位高于参议院,但参议员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同时议员不得兼职;国民议会议员采用“单记名多数两轮投票制”,每选区一名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国民议会议员共577人,海外领地议员7人;各省可以选出的国民议会议员的人数基本取决于该省的人口,通常是每10万人选出一名议员,每次人口普查后重新划分一次选区;议员任期5年,期满全部改选,可以连选连任;国民议会议员候选人必须年满25岁,完成了义务兵役,并缴纳了1000法郎保证金的具有法国国籍的男女。参议院议员共340人,每3年改选一半,任期为6年;参议院议员必须是年满30岁的法国公民,他所要求的资格限制要比国民议会

高一些。法国议会都设有主席团和议长及各自的服务机构。

与此不同的是,德国的议会制度实行以有条件的承认议会至上为原则的模式。 德国的联邦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联邦议院的职责是制定和通过法律,选举和换撤总理, 对政府有监督权,可对政府提出“建设性不信任案”。联邦参议院拥有立法创议权、审议权,其权限比联邦议院要小,主要作用是平衡联邦与州和各州之间的权益。联邦议院的法定议员人数为656人,每次选举后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增减;每届联邦议院任期4年,届满全部改选;凡年满18岁,具有不少于一年的德国国籍并有选举权的公民,可以当选为联邦议院议员;联邦议院由领导机构(如议长、元老委员会和议会督导员)、功能机构(如各委员会和议会全体议会)、政治机构(如议会党团和议会集团)、辅助机构(如行政管理机构、图书馆等);联邦议院实际上是各州政府代表组成的联邦参议机构,其议员不是由普选产生,而是由16个州的州政府任命其政府成员作为代表组成的。参议院现有69个席位,参议院议员的任期没有统一的规定,均由派出他们的各州政府随时撤换;一般情况下,在各州进行议会选举和组成新的州政府以后,即重新任命出席联邦参议院的议员;联邦参议院由主席团和议长领导,并设有顾问委员会协助议长工作。

【结束语】 法德两国的政治制度都是现代西方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人类制度文明的重要结晶。本文通过对法德两国的宪法、国家元首、选举、政党、议会制度这五个方面的探讨,可以说两国的政治制度同中有异,异中有同。这不仅拓展了政治视野,而且可以从中借鉴那些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有效的管理模式和制度模式,从而更好地为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服务,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但是,鉴于能力和时间有限,仍存在一些方面未涉及到和进一步深入了解,希望读者多思考、多领悟。最后,随着国际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德两国的政治制度也会不断地完善,这就启迪着我国要加快政治体制的改革,使上层建筑不断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才能更好地在国际社会中立足。

【参考文献】

①徐红、赵萍丽、刘淑妍、杨士忠编著:《比较政治制度》(第2版),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9版。

②王惠岩主编:《比较政治制度》,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③高金海等:《当代政治制度》,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9年版。

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所组织编写:《与人大代表谈西方议会制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版。

⑤刘春:《发达国家议会制度》,北京:时事出版社2001年版。

篇二:英法德美四国政治制度的比较

篇三:法德共进材料

张格庄中心小学关于开展“法德共进”

活动的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教体局关于加强“法德共进”活动有关指示精神,加强宪法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我校以深化法德共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学校为主题,认真开展了“法德共进”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此项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法德共进”活动的时代意义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成立了以叶大波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责成政教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本次活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在全校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造就“崇法尚德,法德并举”氛围,努力建设富美、和谐、文明的新校园。

二、在师生中间积极开展“法德共进”宣传工作

(一)在师生中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依法治校精神。张格庄中心小学新校区在今年11月26日正式启用,原来三所完小撤并。在合校初期,我校就积极开展构建现代教育制度建设,坚持处理学校一切事情,均做到有法可依,有制度可依。

(二)在师生中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现在,在学校西侧栅栏上已经悬挂宣传口号,警示师生懂法、守法,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做文明师生。

(三)大力宣传开展“法德共进”活动,引导师生崇尚法律权威,严守道德底线,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法德共进”主题讲堂,引导学生从小就明白宪法的意义,懂法,守法,初步形成法律意识,明确法律作为社会行为的最高规范,每个公民要把守法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并要求每个孩子要把讲堂知识带给家长,通过辐射效应,以期达到全社会人人守法的和谐氛围。

总之,这项工作,我校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宣传活动成效显著。

张格庄中心小学

2014年12月11日

张格庄中心小学老师在“法德讲堂”室里进行“法德共进”专题讲座

孩子们在聚精会神地听“法德共进”讲座

四年级班主任刘春梅老师在对孩子进行法德宣传教育


法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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