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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通意见71条

时间:2018-11-09 10:5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民法

2014年江苏政法干警民法学综合练习题(1)

1、“强买强卖”行为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是()

A、平等原则

B、公序良俗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自愿原则

2、张某对李某说“若你一年内结婚,我就赠你一台电脑”,该民行为所附的是()

A、始期

B、终期

C、解除条件

D、延缓条件

3、甲、乙共同出资建立一个普通合伙,因经营不善导致合伙资不抵债,对合伙债务,甲、乙应承担()

A、无限按份责任

B、有限按份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4、下列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是()

A、上海市工商局B、北京大学C、广州市公安局D、北京市立新有限责任公司

5、下列民事行为自登记时生效的是

A、房屋租赁

B、工程承包

C、民间租赁

D、结婚

1.D.【解析】《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强买强卖违背了民法的自愿原则,本题选择D项。

2.D.【解析】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是表意人选定的、作为意思表示效果发生或者消火控制手段的、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求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和附期限有不同之处。附条件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而附期限是一定会发生。根据题中可知,一年内结婚应该属于条件,而且是延缓条件。本题选样D项。

3.C.【解析】甲乙合伙因经营不善导致合伙债务,这是对外民事责任,个人合伙的对外民事责任指全体合伙人就合伙债务所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合伙企业对第三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此,本题选择C。

4.B.【解析】法人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机关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在选项中。AC属于机关单位法人,D属于企业法人,只有B项属于事业单位法人。本题选择B项。

5.D.【解析】自男女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后立即生效。本题选择D项。

2014年江苏政法干警民法学综合练习题(2)

1、下列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宅基地使用权

B、质权

C、所有权

D、抵押权

2、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在王某承包的工地上为李某设定地役权,李某取得地役权的时间是()

A、合同成立之时

B、合同生效之时

C、合同登记之时

D、合同备案之时

3、下列法律事实中,能发生不当得利的是()

A、甲发表论文获得稿酬200元

B、乙给好友家小孩200元压岁钱

C、丙给外婆购买一套床上用品

D、丁在超市购物时收银员多找50元

4、李某家失火,邻居王某主动协助救火时衣服被烧坏损失500元,王某请求李某赔偿之债发生原因是()

A、无因管理

B、侵权行为

C、合同

D、不当得利

1.A.【解析】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力)。只有A项属于宅基地使用权。

2.B.【解析】《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等级;未登记者,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得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

4.A.【解析】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2014年江苏政法干警民法学综合练习题(3)

1、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知识产权是与所有权、债权、人身权并列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知识产权不包括( )。

A.占有权 B.著作权 C.专利权 D.商标权

2、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下列属于人格权利的是( )。

A.肖像权 B.选举权 C.申诉权 D.休息权

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提起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 )年。

A.一B.二C.三D.五

4、我国公民从(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年满18岁起 B.年满16岁起

C.年满10岁起 D.出生时起 到死亡为止

5、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 )。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有效民事行为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6、在民事诉讼中,下列人员不需要回避的是( )。

A.代理人 B.鉴定人员C.审判人员D.翻译人员

1、【答案】A。解析: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我国民法通则所说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占有权属于物权法中的物权,不属知识产权,A项不是知识产权,因此选择A。

2、【答案】A。解析: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现代世界各国宪法均将人格权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民法中也有特别人格权或一般人格权的规定。同时,根据各种人权国际公约和人权法学理论,人格权也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故本题选A。

3、【答案】B。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4、【答案】D。解析:权利能力所揭示和要求的是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和前提。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即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自然人出生,并为自然人终身享有。故而本题选D。

5、【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

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题中,该首饰店误卖黄金戒指卖给李某属于重大误解,因此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故本题答案为D。

6、【答案】A。解析:《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适用回避的人员当中不包括代理人,故本题答案为A。

2014年江苏政法干警民法学综合练习题(4)

1、 下列选项中,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

A.杜冷丁

B.头疼片剂

C.梅花鹿

D.珍稀野生动物

2、 民法上的“有限责任”指( )。

A.法人对其债务承担的责任

B.法人的出资者对法人债务承担的责任

C.法人的职工对法人债务承担的责任

D.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对法人债务承担的责任

3、王某因出外经商下落不明满5年,王某的妻子李某向法院提出王某死亡的申请,王某的父亲不同意,向法院提出王某失踪的申请,则法院( )。

A.应当宣告王某失踪

B.应当宣告王某死亡

C.应当驳回李某的申请

D.应当先受理王父的申请,2年后再行受理王妻的申请

4、我国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得同外国人结婚的中国公民有( )

A.现役军人

B.公安人员

C.机要人员

D.预备役人员

1.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原始取得,主要考查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考生要注意理解掌握,本知识点一般以选择题形式考查。麻醉品不可作为物权的标的,自然不适用善意取得。选项A不符合题意。正常药剂可以适用善意取得,选项B符合题意。根据《物权法》

第49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可见,珍稀野生动物不适用善意取得。选项C和选项D不符合题意。因此,本题答案为B。

2.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有限责任的含义及法人的特征。考生要注意理解和掌握民法上的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完整说法是有限清偿责任。它是投资者对其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

形式,即指投资人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资不抵债的,其多余部分自然免除的责任形式。所以,正确选项是B。

3.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宣告死亡的程序,具体通过申请宣告死亡和申请宣告失踪的关系来考查宣告死亡的程序。考生应注意理解有关法条的规定,本考点一般出选择题。根据《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可见,有资格提出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一定的范围和顺序,先顺序的申请人排斥后顺序的申请人。本题中,王某妻子李某属于第一顺序的申请人,其父属于第二顺序的申请人,故应以李某的申请为准,法院应当宣告王某死亡。选项A和选项C错误,选项B正确。《民通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由于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B。

4.正确答案:ABC

2014年江苏政法干警民法学综合练习题(5)

1、简述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

【参考要点】第一,法律后果不同。除斥期间带来实体权利的消灭,诉讼时效后果是胜诉权的消灭;

第二,适用条件不同。除斥期间完成后,当事人又履行的,法院可以追回,而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则不能要求返还;

第三,期间不同。除斥期间一般为不变期间,而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或延长。

2、简述共同共有的特征。

【参考要点】第一,各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没有份额之分,保人的份额只有在分割共有财产时才能确定;

第二,各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没有权利大小或义务多少的区分;

第三,共同共有关系随着共有人的共同关系的存在而产生,并随着共同关系的解除而消灭。

3、简述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参考要点】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它是债产生的根据之一。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要件:一方取得利益,是指一方因一定的客观事实而增加了财产;一方受到损失,是指一方因一定的客观事实结果而减少了财产,在经济上了不应有的损失;受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受益须没有合法根据,这是不当得利之债的最主要的条件。

4、简述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参考要点】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人

篇二:辩论被上诉人

首先,对于上诉人主张的对时间的认识错误属于民通意见71条规定的范围,被上诉人认为该条所列举得: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即为重大误解全部范围,条文中的“等”应作为“列举后煞尾”来解释,并不包含其他类似列举未尽的情形。

至于标的物的价格和合同的履行期限等也与合同内容有重大关系的事项,最高院却没有将之纳入法条,这显然表明最高院认为对这些事项的认识错误,即使达到了对当事人造成重大不利后果的程度,也不能作为重大误解的理由。因此上诉人主张的对履行期限的认识错误应属于民通意见第71条的规定范围,显然是不合理的。

其次,上诉人错将2月17日看错为1月17日的行为,被上诉人认为其本身便不属于认识错误,由于航空客运合同的特殊性,上诉人在购票过程中对航班的时间,始发地和目的地应仔细确认,这也是上诉人所应尽的最基本也是最简单的义务。上诉人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将2月17日看错为1月17显然不是认识错误的问题,而是上诉人未尽最低的注意义务。

最后,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在重大误解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再结合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存在过失时法律也不排除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但被上诉人认为当当事人存在未尽最低注意义务,类似于本案中上诉人在购票中将2月17日看成1月17这种重大过失的情况,其本身存在过于放任自己的行为和对自己利益漠不关心的主观状态,法律没有必要保护其利益。因为在重大过失时,若上诉人撤销合同,被上诉人作为善意相对人因此遭受损害显然不合理,虽然我方的经济损失可以得到补偿,但订立合同的原有目的却无法实现。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认为上诉人主张的其购票行为构成重大误解要求撤销合同,法院应不予采纳。

篇三:经济法复习题-综合

经济法补考复习题

单选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 )。

A.订立合同 B.无因管理C.侵权行为 D.不当得利

3、甲将祖传的一幅画出让给乙,乙以为是某名家的真迹。交付后,乙将该画送权威部门鉴定,结果为一幅临摹的作品,乙要求退货并返还价款,甲以该画系祖传,并不知其是临摹作品而拒绝。甲乙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C)。

A. 欺诈行为B. 显示公平

C.重大误解行为 D. 可变更、可撤消的行为

4、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 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 万元, 广告有效期10 天。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 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 D.甲构成违约

5、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下列认定正确的是( D )。

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

6、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9、张某到商场购买电冰箱,在付款时发现自己所带货币尚欠100元,在征得经理同意后,将自己的罗马表留下,过几天将所欠100元补齐后再来取表。商场对该享有(C)。

A.留置权 B.抵押权 C.质权 D.典权

11、王某在电脑公司购买一台电脑,使用十个月后出现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此时市场上已无同型号电脑。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该案件应如何解决?(C )

A.王某只能要求再次修理 B.王某只能要求调换其他型号的电脑

C.电脑公司应无条件退货或予以更换 D.电脑公司应予退货,但可抵销折旧费

12、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经检验确系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应提起何种主张,法院才予以支持?( A)

A.主张违约责任B.主张撤销买卖关系

C.主张撤销买卖关系或违约责任 D.主张合同无效

13、某日,宋某驾车出游,途中见前面的车辆速度渐缓,遂与前一辆车于相距5米左右之距离减速缓行,不想其后面的梁某因超速行车,来不及刹车,撞向宋某的车,导致宋某的车也往前撞向陈某的车,造成陈某的车严重损坏。为此,宋某特向律师咨询。如果你是律师,你将如何回答?(A )

A、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其行为虽造成了陈某的损害,但在主观上没有过错

B、宋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因为是宋某的车撞了陈某的车而造成车严重损坏

C、宋某对陈某进行赔偿后,可以向梁某追偿

D、陈某的损失只能由宋某赔偿,梁某对此不承担责任,因梁某直接撞的是宋某的车

14、丁公司是由甲、乙、丙为股东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所谓“有限责任”是指( A )。

A.甲、乙、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丁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B.甲、乙、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丁公司的债权人承担直接清偿责任

C.丁公司以全部财产为限对甲、乙、丙承担有限责任

D.如丁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甲、乙、丙应以自己出资以外的其他个人财产为公司清偿债务 15、陈某到一饭店就餐,饭店服务人员韩某给卡式煤气炉点火时,煤气炉突然爆炸,陈某、韩某及邻座顾客杜某均被炸伤。经查,煤气炉系甲厂生产,质量存在严重缺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

A、陈某既可以要求甲厂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饭店承担赔偿责任

B、韩某只能依劳动合同关系要求饭店承担赔偿责任

C、杜某不可以要求甲厂承担赔偿责任

D、韩某不可以要求饭店承担赔偿责任

16、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D )。

A、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B、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D、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17、某日,宋某驾车出游,途中见前面的车辆速度渐缓,遂与前一辆车于相距5米左右之距离减速缓行,不想其后面的梁某因超速行车,来不及刹车,撞向宋某的车,导致宋某的车也往前撞向陈某的车,造成陈某的车严重损坏。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A、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其行为虽造成了陈某的损害,但在主观上没有过错

B、宋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因为是宋某的车撞了陈某的车而造成车严重损坏

C、宋某对陈某进行赔偿后,可以向梁某追偿

D、陈某的损失只能由宋某赔偿,梁某对此不承担责任,因为梁某直接撞的是宋某的车

18、甲商场与乙制衣厂订立了一份总货款为50万元的羽绒服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任何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现乙制衣厂因订货单过多而迟延10日交货, 给甲商场造成了二万元的损失,下列有关乙制衣厂责任的提法,哪些是正确的?( B )

A、乙制衣厂应支付10万元违约金给甲商场

B、乙制衣厂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

C、乙在支付违约金之后,可以不向甲商场交货

D.乙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比例违反法律规定,乙制衣厂可以请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

10、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八

B.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C.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不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D.若甲出卖其住宅,须得到乙、丙、丁 同意

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民事法律行为

物权

商标权

仲裁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关系

侵权的民事责任

不正当竞争行为

简答题 (每小题10分,共30分)

简述当事人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律

简述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简述法人的构成条件。

简述代理的基本特点。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简述当事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简述訴訟管轄

简述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条件

简述公司的特点

代理

考試例题

1.农民王某委托同村的周某代买一辆山地车。但周某发现山地车已脱销,担心王某急需使用,就为王某购买普通变速车一辆,王某拒绝受领。二人发生纠纷,你认为应如何解决?A

A、王某拒绝受领,行为合法

B、周某的行为是为了王某的利益,应为有效

C、周某、王某之间无书面委托,委托关系不成立

D、王某可以拒绝受领,但应支付委托费用

2.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BC

A、甲有追认权

B、丙有催告权

C、丙有撤回权

D、构成表见代理

3.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3、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 )

A、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B、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指标的物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7、李刚(12岁),其叔叔(30岁)赠与其一台价格5000元的数码相机。因李刚与其同学刘强(12岁)关系甚好,李刚便将该数码相机转卖给刘强。李刚的叔叔和父亲听后都向刘强要求返还该相机,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论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BC )

A、李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接受赠与的行为无效

B、李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出卖行为无效

C、李刚在征得其父亲同意后,可以出卖数码相机

D、李刚在征得其叔叔同意后,可以出卖数码相机

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D )。

A.不当得利B.无因管理

C.侵权行为D.订立合同

9、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顾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关于本案处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关某应按标价付款B.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答案:D

解析:《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题中关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洋酒当作免费提供的洋酒,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关某有权予以撤销。撤销的后果是返还,但是因为本题中,关某已经将该洋酒饮用,无法返还原物,所以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关某只能对该洋酒进行折价补偿

(二)考试例题

2、2008年10月8日,卢某在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某分公司预交话费100元购买了号码为

13110682613的手机卡,办理了入户手续,卢某除办理了来电显示业务外未办理其他特殊功能业务。同年11月,卢某办理了停止来电显示业务。由于业务量少,卢某不常使用该号码。2009年3月27日,卢某发现自2008年12月起按每月3元多收取了原告电信资费,经质询,系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在卢某购买了号码为13110682613手机卡之后提供的“如意呼”短信服务。该业务是联通某分公司在履行电信服务合同过程中推广的“如意呼”业务,对联通的所有用户发送该短信息,告知用户“如意呼”的业务内容及如不使用此短信服务应办理注销手续,若用户不及时办理注销手续视为默认此服务。短信的内容为:“尊敬的用户:联通为您预配的如意呼号码为??该业务为您提供超值短信服务,如无需此业务请取消。咨询:1252”。联通某分公司向向卢某发送的天气预报短信息属于“如意呼”业务内容。经卢某拨打10010投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返还多收取的电信费并赔偿损失。拒绝返还多收取的电信费和赔偿损失。2009年4月8日卢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多收取的电信资费15元。你认为本案如何处理?

答案要点:合同不成立,联通返还多收取的电信资费15元。

2、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诉诗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符到攴持?(A)

A、不可以,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

B、可以,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可以,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D、可以,双方系囚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3、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乙为一小商贩。乙在火车车厢叫卖:“红塔山香烟,l0元钱一条。”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C )

A.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B。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C.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 D.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

4、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合同是无效合同?( ABCD )

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而订立的合同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1、甲欠乙一笔债务,甲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丙,以致甲不能向乙清偿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乙可依法行使(B )

A、代位权 B、撤销权

C、请求权 D、抗辩权

2、A市甲厂与B 市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供应乙厂钢材10 吨,乙厂支付货款3 万元。但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未约定,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应为:AB

A.付款地点为A 市

B.交货地点为A 市

C.付款地点在B 市

D.交货地点在B 市

3、甲因购销合同关系而欠乙一笔贷款,丙因加工承揽合同而欠甲加工费,甲怠于行使对丙的债权,致使对乙的债务无法行使,乙请求丙偿还甲的债权,乙这一权利,在民法上可称为( A )

A. 代位权 B.请求权C. 抗辩权D.撤销权

2.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0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达是: A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答案】 A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68~69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全,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必须负举证义务,证明对方存在上逑某一种情形之一,本案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继承法

二、考试图解-----经典类型案例题(考试范围)

1.唐某有甲、乙、丙成年子女三人,于2002年收养了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登记。甲生活条件较好但未对唐某尽赡养义务,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丙长期和唐某共同生活。


民通意见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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