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建造师注册及变更办事指南
建造师注册及变更办事指南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报
1、申报材料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江苏省)》(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系统”打印);
(2)《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3)《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4)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建造师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7)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其中(2)、(3)装订;(1)、(4)、(5)、(7)作为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8)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网址:)下载“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软件进行填报,聘用企业通过建设部企业资质身份认证锁(江苏省建筑业协会购买)登录该系统并按照系统的有关说明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同时在““江苏省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上报并将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内注明签发日期的页面、申请人和聘用企业签定的聘用劳动合同的首尾两页扫描上网,上报后通过系统打印《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江苏省)》。
(9)申报材料份数要求: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2、注册程序:
(1)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2)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上报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3)溧阳市、金坛市、武进区、新北区各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注册的企业申报的建造师初始注册材料进行核对汇总后统一上报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
(4)注册在钟楼区、天宁区、戚区的建筑业企业(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申报的建造师初始注册材料直接上报常州市建建筑业管理处。(注:主项为交通、水利、市政、电力资质的企业的材料分别由其上级主管负责受理)。
(5)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对申请初始注册的建造师申报材料进行核对、汇总后,不符合条件的由建筑业管理处及时告知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建筑业企业,符合条件的经部门领导同意上报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审查汇总后,统一报江苏省建设厅进行初始注册。
3、注册时间:
根据省厅要求分批次确定上报时间。
二、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报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系统”打印)
(2)《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系统”打印)
(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5)建造师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6)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7)网上申报:在“江苏省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报并将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内注明签发日期的页面、申请人和聘用企业签定的聘用劳动合同的首尾两页扫描上网,上报后通过系统打印《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表》。
其中(1)、(2)装订,(3)、(4)、(6)作为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8)申报材料份数要求: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2、注册程序:
(1)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2)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上报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3)溧阳市、金坛市、武进区、新北区各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注册的企业申报的建造师初始注册材料进行核对汇总后统一上报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
(4)注册在钟楼区、天宁区、戚区的建筑业企业(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申报的建造师初始注册材料直接上报常州市建建筑业管理处。(注:主项为交通、水利、市政、电力资质的企业的材料分别由其上级主管负责受理)。
(5)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对申请初始注册的建造师有关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建筑业企业,符合条件的经部门领导同意上报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审查汇总后,统一报江苏省建设厅进行初始注册。
3、注册时间:
根据省厅要求分批次确定上报时间。
三、建造师注册材料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或单位故意隐瞒实情或弄虚作假申请注册的一经发现一年内不得重新注册。
四、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
1、执业企业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
注:先登录个人版填写信息保存,原聘用企业进企业版同意调出,新聘用企业同意调入并打印上述两张表。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申请人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只需提供其中一项);
(5)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提供原件核对);
(6)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注:申请人变更前将个人信息在调出单位“常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人员库中删除,并将身份证重新扫描录入调入企业人员库中。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申报程序原则上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五、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
1、执业企业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核对意见表》(由调出单位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提供原件核对);
(5)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6)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注册建造师自然情况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监管平台”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1、《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
造师增项注册初审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4、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 材料。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七、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1、《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1、《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程序原则上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九、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篇二:建造师注册程序及上报资料
建造师注册程序及上报资料
建造师注册工作省厅每月1-10号受理,我委为初审部门,每月的11-25号受理企业上报资料,每月月初整理资料,后上报省厅。
申请购买身份认证锁及安装驱动
建造师注册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方式,新办理资质企业需先与建设部(010-88381756)联系,购买人员注册锁;有锁企业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http://jzsgl.coc.gov.cn/sheng/login/sx.aspx)
首次进入“中国建造师网”需安装身份认证锁驱动: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单击系统登陆页面“下载身份锁驱动”保存至本地,双击解压缩后运行epslk_full.exe,安装完毕后重新启动计算机即可正常登录注册系统,第一次登陆城需进行本项操作,以后的操作中,只需将身份认证锁插入在计算机USB接口上即可正常登陆。
一、具体注册程序 (一)初始注册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山西省,点击进入,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均有三个下载地址[下载地址一下载地址二下载地址三],点击任意一个进行下载,下载后进行安装至本地电脑,然后从开始——程序——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个人版或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个人版打开进行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上方保存,弹出保存路径对话框,将信息保存在指定位置即可。
第二步:企业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山西省,点击进入,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进入企业版(企业如是第一次注册需要填写企业的详细信息后保存提交即可),一级建造师注册点击左侧目录树中“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注册审查”;二级建造师注册点击左侧目录树中“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注册审查”,在申报状态旁边点击“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在弹出的网页中,浏览个人信息保存位置并上传数据文件,导入成功后,个人信息便处于待报状态。
2、审查: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查”按钮,核实此人员的信息,包括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等,核实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
3、上报:将人员姓名前面的方框反选,同时点击上报按钮(上报按钮在申报状态的右侧横栏中黄色字样),人员便已上报至主管部门,上报成功的人
员处于审查中状态。
4、打印:
◆个人信息打印:上报成功后,将申报状态的下拉框中选择审查中,审查中的人员信息将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后面的查看,弹出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或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点击打印即可。
◆汇总表格打印:点击初始注册—注册审查,人员上报后,将申报状态下拉框中选择“审查中”,审查中的信息会显示出来,在反选列小方框中打“√”选择准备汇总的人员,选择完毕后点击申报状态右侧的“生成汇总表”黄色按钮进行汇总,弹出“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或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后可选择汇总表右侧“导出Excel文件”保存至本地,然后进行打印。
(二)变更注册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山西省,点击进入,进入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选择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变更注册”选项,选择您所在变更的内容:聘用企业变更、姓名变更,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
第二步:原企业版操作
1、原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出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此信息表格需要登录个人版填写后便可以看到),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核”按钮,核算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反选该人员,点击“同意调出”按钮即可。
2、新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入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同意调入”按钮,调入成功后,将审报状态选择为“已调入”点击查询,调入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3、打印表格:将人员状态选择为“已上报”点击“查询”,在显示出来的上报人员中,点击“查看”弹出“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或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点击“打印”可打出个人信息表格资料。
(三)增项注册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山西省,点击进入,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选择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 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增项注册”选项,将相关增项专业的信息:申请增项注册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编号、签发日期等等填写完毕后点击“增加”,全部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
第二步:企业版操作 1、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中“增项注册”,保存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2、打印:人员上报后,将申报状态的下拉框中选择审查中,审查中的人员信息将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后面的查看,弹出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4-1)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4-1),点击打印即可。
◆汇总表格打印:点击目录树中“增项注册”,人员上报后,将申报状态下拉框中选择“审查中”,审查中的信息会显示出来,在反选列小方框中打“√”选择准备汇总的人员,选择完毕后点击申报状态右侧的“生成汇总表”黄色按钮进行汇总,弹出“企业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或企业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后可选择汇总表右侧“导出Excel文件”保存至本地,然后进行打印。
(四)注销注册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山西省,点击进入,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选择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注销注册”选项,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
第二步:企业版操作 1、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中“注销注册”,保存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2、打印:人员上报后,将申报状态的下拉框中选择已上报,上报成功的人员信息将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后面的查看,弹出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打印即可。
(五)重新注册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山西省,点击进入,进入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选择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重新注册”选项,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
第二步:企业版操作
1、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中“重新注册”,保存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 √ ”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2、打印:人员上报后,将申报状态的下拉框中选择已上报,上报成功的人员信息将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后面的查看,弹出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打印即可。
(六)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山西省,点击进入,进入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选择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遗失补办”选项,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
第二步:企业版操作
1、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中“遗失补办”,保存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
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2、打印:人员上报后,将申报状态的下拉框中选择已上报,上报成功的人员信息将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后面的查看,弹出二级注册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打印即可。
二、企业应提交材料
(一)初始注册应提交材料
1、《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级叁份、二级两份、申请表上均需贴一寸红底照片) ;
2、申请人资格证书、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两份);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两份);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两份);6、申请初始注册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两份);
7、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一张,用A4纸粘贴,按汇总表顺序排列,照片下方注明注册企业名称和申请人姓名;
8、毕业不满两年的不能注册二级建造师;
所报资料复印件右上角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资料时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二)变更注册企业应提交材料
1、注册建造师执业企业变更的需提交: (1)、双方单位盖章后的《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4)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两份);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2、注册建造师所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交: (1)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两份;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两份;所有人员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书复印件两份;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需提交: (1)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两份;
(2)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两份;
4、注册建造师跨省变更的资料与执业企业变更所需资料相同。 (三)增项注册企业应提交材料1、《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一级叁份、二级两份);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两份;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两份;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重新注册企业应提交材料1、《一、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一级叁份、二级两份);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两份);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4、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两份);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两份);
6、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一张,用A4纸粘贴,按汇总表顺序排列,照片下方注明注册企业名称和申请人姓名。
(五)注销注册企业应提交材料
1、《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级叁份、两级两份); 2、原聘用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复印件(两份); 3、申请人资格证及注册证书复印件(两份); 4、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六)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企业应提交材料1、《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级叁份,二级两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两份);
3、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4、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复印件(两份)。
篇三:建造师初始注销注册
(一)、初始注册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山西省,点击进入,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均有三个下载地址
[下载地址一下载地址二下载地址三],点击任意一个进行下载,下载后进行安装至本地电脑,然后从开始——程序——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个人版或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个人版打开进行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上方保存,弹出保存路径对话框,将信息保存在指定位置即可。 第二步:企业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山西省,点击进入,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进入企业版(企业如是第一次注册需要填写企业的详细信息后保存提交即可),一级建造师注册点击左侧目录树中“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注册审查”;二级建造师注册点击左侧目录树中“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注册审查”,在申报状态旁边点击“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在弹出的网页中,浏览个人信息保存位置并上传数据文件,导入成功后,个人信息便处于待报状态。
2、审查: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查”按钮,核实此人员的信息,包括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等,核实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
3、上报:将人员姓名前面的方框反选,同时点击上报按钮(上报按钮在申报状态的右侧横栏中黄色字样),人员便已上报至主管部门,上报成功的人员处于审查中状态。
4、打印:
◆个人信息打印:上报成功后,将申报状态的下拉框中选择审查中,审查中的人员信息将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后面的查看,弹出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或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点击打印即可。
◆汇总表格打印:点击初始注册—注册审查,人员上报后,将申报状态下拉框中选择“审查中”,审查中的信息会显示出来,在反选列小方框中打“√”选择准备汇总的人员,选择完毕后点击申报状态右侧的“生成汇总表”黄色按钮进行汇总,弹出“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或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后可选择汇总表右侧“导出Excel文件”保存至本地,然后进行打印。
(一)、初始注册应提交材料
1、《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级叁份、二级两份、申请表上均需贴一寸红底照片) ;
2、申请人资格证书、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两
份);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6、申请初始注册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
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7、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一张,用A4纸粘贴,按汇总表顺序排列,照片下方注明注册企业名称和申请人姓名;
8、毕业不满两年的不能注册二级建造师;
所报资料复印件右上角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资料时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
(四)、注销注册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山西省,点击进入,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选择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
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注销注册”选项,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
第二步:企业版操作
1、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中“注销注册”,保存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2、打印:人员上报后,将申报状态的下拉框中选择已上报,上报成功的人员信息将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后面的查看,弹出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打印即可。
(五)、注销注册企业应提交材料
1、《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级一式叁份、两级一式两份);
2、原聘用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3、申请人身份证、资格证及注册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4、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所报资料复印件右上角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资料时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
《中国建造师网个人版》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meiwen/14615.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 上一篇:党员整改问题清单
- 下一篇:辅导员即兴演讲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