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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加强安保

时间:2018-11-09 10:52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内丘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安保工作

内丘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安保工作

今年上半年,内丘法院接待来访来诉群众2670人次,值庭、收监、协助执行80人次,共出警196人次,接待稳控信访人工作约50人次,拦截危险违禁物品进入法院20余次,有效维护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领导发挥正确导向作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经常或早或晚重点关注法院安保工作,坚持日常检查、重点抽查,形成了一把手重点关注、主管院长具体落实、法警队全力负责、干警扎实执行的良好格局。

二是夯实安保流程管理基础。一般来访来诉群众进入法院,需经过咨询、联系、安检、登记、持证入院、接待签证、护送出院;庭审用警,需经过调警审批、开庭通知、制定警务保障预案、警务保障工作安排、命令传达、出警登记;押解值庭经过提押、看管、值庭、还押。以上过程均实行动态管理、记录在册,做到任务明确、职责落实到人,确保安保工作形成规范化管理。

三是全面加强干警队伍素质。该院党组非常重视法警队建设,不仅配齐了法警队领导班子,还新招录了7名干警;配齐警用设备设施,积极为部分干警解决了工作待遇问题;支持法警进行各项业务技能

等培训工作,极大提高了法警的释法能力、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有效推动了审判执行的警务保障工作。

四是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制度。法警值班、出勤、备勤、请假均记录在案,做到权责分明、有据可查。通过量化管理、以岗定责、以责考绩,以绩奖罚,全面、公平地评判法警的工作业绩,激发了法警队全体干警创先争优的激情。

篇二:法院安保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法院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正存在社会转型期,是一个动荡与发展并存的时期,社会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特别是近几年来,各地法院连续发生多起恶性事件,人民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不断经受考验并日渐受到重视。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是审判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人民法院审判秩序是否良好,法院环境是否安全,不仅影响法院的形象和声誉,更影响法律的权威。然而当前,审判任务日趋繁重,面对的矛盾纠纷日益复杂,执法风险不断加大,突发事件和危险隐患难免发生。在此情况下,必须构建规范完善的法院安保体系。

法院安保体系,必须是一套规范完善、行之有效的体系,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构建。如何构建人民法院的安全保卫体系,笔者认为存在以下问题:

一、法院干警认识不到位。一些法院干警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认清新形势下司法环境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没有意识到自己工作在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对即使已经发生的不安全事故,部分干警也总是心存侥幸心理,认为这些事故很遥远,与自己无关,不能引以为戒;还有一些干警对安保工作认识片面,认为安全保卫是法警、保安的工作,事不关己,不闻不问。在长年累月的实际工作中,大家对这些现象习以为常,见怪不怪,思想上麻痹大意,警惕性不高,对一些不安全苗头、征兆不能及时发现。

二、警力严重不足。安保队伍普遍存在量少质弱的问题,作为安保主体力量的司法警察队伍普遍编制不足,整体呈老化趋势。特别是在基层法院,一直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随着近几年诉讼案件的增多,警力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法警同时要承担押解、值庭、协助执行、处理突发事件等任务,实际安检岗位警力配备不足,没有多余的警力维护安检秩序和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三、安全保卫硬件设施保障不到位。安保体系的构建,需要物质基础来保证,宁可备而暂时无用,但绝对不能不备。然而当前各地法院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经费短缺的问题,导致硬件建设、装备配备等设施难以配齐。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缺

乏必要的安检程序,来访人员可以随意进出,为法官的人身安全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四、安全保卫措施落实不到位及制度的不完善。由于认识层面上的不深入和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在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上存在懈怠心理,在敏感性、矛盾激化性、群体性等突发事件面前,往往束手无策;对于有不满情绪的当事人,排查摸底不够,没有做足事先的防备措施。部分法院没有形成规范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出入登记、来访接待缺乏相应规定,值班和巡逻制度没有建立,办公区域和审判区域隔离管理的要求尚未实现,办公、审判场所没有任何防护设施。此外,还存在配备的安保设施设置布局不合理,无法真正发挥作用;安全检查不严格,没有实行全员、全面安检等,导致整个法院系统的安保工作处于严峻的形势中。

五、司法警察执法的法律依据不健全。明确警察服务的领域,在司法过程中的职权,是职权法定原则的体现。目前,司法警察服务的领域在不断地拓展,过去主要是服务于刑事审判,现阶段在参与民事执行中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但司法警察在执行过程中所应具有的职权,法律的规定尚显不足。

针对目前法院安保工作存在的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应当采取如下措施,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审执工作的顺利进行与有效展开,注重对法院自身及其干警人身安全的保护。

第一、加强思想建设,强化广大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以法院领导为核心,从院领导到法院全体干警,层层强化思想教育。 1、要提升法院领导的安保意识,明确法院院长为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各部门以及安保工作部门负责人负相应领导责任,切实加大法院安保工作力度。2、要经常性通过广泛而又深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解决广大法官干警思想上的麻痹和侥幸,纠正错误认识,树立人人重视安全,人人保障安全的良好氛围。做到人人防范、事事防范、处处防范,把抓安全防事故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并进一步强化各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安全意识,增强全体法院干警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要增强警力,配备高素质的法警人员。法院安全保卫,法警是关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警的培训工作,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训练,以提高法警人员体能为基础,以擒敌拳、警棍术、擒拿格斗为重点,以训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突破口,切实增强法警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安全防控能力,在提高保障审判工作,依法履行职能的的时,提高了应对暴力抗法、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针对目前社会形势,矛盾激化,不稳定因素突出,法警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自身安全,也只有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加强安保硬件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与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安保硬件设施投入力度。在审判、信访、办公场所配齐安检设备,重要区域安装监控设备,为安保人员添置必要的警用装备,切实提高安全保卫能力。抓装备设施建设,配备各项安全保卫设施、安全检查设备及办案用具,以提高自身防范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提高安全检查的能力和效率。 第四、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狠抓安全防范工作。要与本院办公室协作配合,建立严格的门卫、登记及安全检查制度,严格安全检查程序,规范安全检查行为,加强防范。要严格依据规定,在值庭、押解、看管和采取强制措施、 参与民事执行时,认真履行司法警察的职责,严格落实警力、武器和警械具等配备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维护法庭秩序,确保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使用武器、警械具等执法行为符合法律规范。严格规范对进入法院外来人员的分流管理,具备条件的法院应严格落实办公区和审判区相对隔离的要求,在审判区和办公区分别设立接待室,到统一指定的区域按规定接待当事人、代理人等。搞好每一环节的安全防范,为保障人民法院及干警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第五、从立法的上拓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执法范围。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行使的执法权是有限的警察权,是以“法规”的形式加以规定的,但最高人民法院本身无权颁布“法规”,而且仅仅涉及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因此,很有必要对10余年未作调整修改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进行修改,既要提高立法的层次,以人大立法的形式加以规定,又要调整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的范围,增加执法的内容,使其客观存在的司法警察直接进行民事执行工作“合法化”,以进一步增强执行的力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第六、认真排查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防患于未然。 与政府信访部门、公安机关加强协调配合,深入开展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对不满人民法院裁判、有可能铤而走险和行凶报复的重点来信来访人员,要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对排查出的有安全隐患的案件,应主动向领导汇报,并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紧密联系单位、社区、家庭和基层组织,灵活有效的做好稳控工作;认真做好当事人的安抚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抓紧进行司法救助,及时化解当事人的不满情绪和怨气,防止矛盾激化。通过法院各部门的内部配合及法院与政府信访部门、公安机关的外部配合,共同构建沟通交流的平台,及时了解重点监控人员动态,变被动于主动,变被动挨打为主动出击,及时扼制突发事件,形成全面的安保体系。

司法环境的新变化对人民法院带来的新挑战,准确把握形势发展和变化,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妥善予以应对,确保参诉群众和广大干警安全,确保审判办公场所安全,共同维护和谐安全的诉讼环境。(新建县人民法院 姜蕾)

篇三:精选法院安保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精选法院安保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一年来,司法警察大队在院党组的领导关心下,围绕法院工作的大局,并结合本院的实际,把服务审判和配合其它工作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重点,热情服务,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下面将法警队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一年的工作情况

1、警务方面。根据省院法警工作教育训练大纲和中院法警支队工作安排,法警队参加了由全省法院开展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学习了法警基础理论、专业技能,法警队队伍管理和警队建设方面取得的良好成绩。

2,门卫安保方面。2001年上半年,法警门卫安保值班共检查受检人4700人余次,检查违禁物品2件(录音笔),没有一名当事人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法院审判区,很好的保证了审判人员的安全和审判秩序的正常进行。

3、刑事审判方面。上半年共出警343人次,值庭38次,出警80人次;提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56人次,出警114人次;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56 人次,出警114人次;中院调警6次,出警20人次;其他用警7次,出警15人次。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能按时将人犯提押到指定地点、庭审中维护法庭秩序,做好法庭警卫,根据庭审工作需要,传唤证人,出示证据等。在维护法庭秩序中,能服从审判长指挥,根据审判长的指令,传递证据,提押犯人,处置违反法庭纪律等行为。

二、法警队伍建设及现状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院党组的关心、重视下,使法警在维护审判和参与其它工作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目前法警队伍建设和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十分突出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法警队伍职能作用的发挥。

警力人员严重不足。目前,我院法警共有7名,2名正式干警,5名协勤。由于警力不足,存在着刑事案件庭审押解,值庭不能落实安全制度,庭审安全隐患很大;遇有突发事件,难以快速集中警力有效控制局面。

三、工作安排:

结合目前法警大队的现状和本院工作实际,法警队作以下安排:

1、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警队的相关工作及警务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警大队要根据自己工作的性质和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定套规章制度,并在实际中严格执行,有效促进警队依法规范文明执勤。如派警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和法警本职业务制度及规范。做到内务管理规范化;履行职责规范化;业务登记规范化。

2、努力工作,严格要求,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完成工作任务,为我院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首先要认真完成刑事等值庭、押解任务。并经常性的对押解警械具的安全性进行检查,从而为刑事审判提供有力保障。

3、加强与分管领导和有关庭、室沟通协调。由于法警大队的工作具有服务的性质,难免在工作中产生疏漏和分歧,希望相关庭室能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相互反馈,相互沟通,取得大家的理解,尽可能搞好工作,为法院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优质的保障。

综上所述,法警队的工作,需要院党组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重视法警队的各项建设,继续关心法警个人的工作和生活;同时还需要各庭室的帮助和理解。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齐心协力,将各项工作搞上去。法警大队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为法院整体工作服务当中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使法警队伍为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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