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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车工安全操作

时间:2018-11-09 10:4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天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天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工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安全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否则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时,严禁吊运。

3、上岗前必须正确佩戴使用 劳动保护用品 ,熟知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进入工作岗位,对本岗所有设备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认真检查无误后,方可操作。

5、开车前要发出信号,并查看设备运转部位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6、天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严格的 安全培训 后,持证上岗,工作中必须服从指挥人员或挂吊人员,不准自己随意开动。操作时要逐步加快或放慢,往反方向行使时,要把控制器收回零稍停,然后再往反方向行使,不准用限位装置进行开车停车操作,不准用大小勾同时进行两种作业。

7、天车吊挂、座放重包、重渣罐,必须在专人指挥下进行,指挥者必须确认吊挂牢靠;当有人配合挂物件时,天车司机必须确认地面操作人员站位、操作姿势安全无危险,待配合人员及周围人员处于安全位置后再起吊。

8、起吊物件严禁突然起吊,当钢丝绳接近拉直(崩紧)时,要调整大小车位置,以防斜吊;落地接近地面时必须点动下降,以保证物件平衡落地。吊重物时,严禁调整制动器。

9、吊运钢水、铁水包或重要物件时, 不准提前挂小勾,吊物稍起后,应原地点动下降,经确认制动器及吊挂无误后方可运行。吊挂或往地面落放金属液体时,起落要缓慢、平稳,防止洒溅烫人;落放时,座放对位无误后再座放,落放地区要平整干燥,除翻包和翻轻物件外,主付勾换用不能同时开动。凡未倒渣或有余钢的钢包,不准放在有水区域或潮湿场地。

10、进行兜翻、游翻、带翻作业时,必须在专人指挥下进行,且作业危险区域不准有人停留或通过。

11、天车运行中,严禁向下抛掷物品,严格执行“十不吊”,“三不越过”,司机要注意周围人员和阻碍物及相邻天车作业情况,两车同向行驶时,应当保持两米以上距离,严防撞车、挤人事故发生。需要顶车时要事先通知被顶车司机,经允许并确认安全稍松抱闸,在专人指挥下再顶车。

12、天车主付钩试车和工作中起升接近限位装置或天车接近道挡前要提前减速,缓慢点动;以防限位失灵,造成事故。

13、上下天车时,必须与司机联系好,待司机将车停稳后,将联锁开关搬至断电位置后方准上下车。从梯口处上下天车时,与司机联系必须做到呼唤应答,确保安全无误。

14、发生撞车或大的震动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对机电设备进行详细认真检查,设备检修完毕确认正常后再进行作业。

15、工作中如遇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停车。

16、每台天车一个操作牌,无操作牌不准送电开车,操作牌必须随身携带,交班时当面交给接班人。严禁从一台天车跨越到另一台天车上去,防止发生高空坠落事故,严禁从非正式登车部位上下天车。严禁在天车桥梁上行走,端梁上不准站人停留。

17司机更换或配合更换钢丝绳时,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工作顺序,操作方法必须明确。换好后,司机与上下联系确认无误,司机配合要响铃2次后启动,确认无危险后,再按指令开车。

18、天车上的照明、联络警示信号、电源线、闸盒开关必须完好无损,有问题要及时修复。

19、不准用电磁吊吊运物件,防止断电物件坠落伤人。

20、严禁手扶小车轨道;车未停稳不准上小车做任何工作。

21、遵守现场一切警告标志,对各种警告标志、梯子、栏杆、平台、设备等不得撞击。

22、检修设备(如更换联轴闸皮)所用工具备件等物体必须放牢,严防高空掉物,装卸接头时,必须切断天车总电源。

23、检修或处理设备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挂好“禁止合闸”牌,确认无误后方可工作。

24、班前、班中、严禁饮酒,严禁穿长身大衣上岗工作。必须保持作业现场卫生干净,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

篇二: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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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2013年 月 日发布 2013年 月 日实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X标准化委员会 发布

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天车的操作,认真检查维护天车,保持天车的安全、平稳运行;

2.适用范围:

铝业公司铸造车间天车操作;

3.职责:

3.1 完成本班的吊运任务及其他临时吊运任务;

3.2 认真遵守操作规程,细心检查维护天车;

3.3 掌握天车的结构性能、操作控制技能,安全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报告处理;

3.4 掌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 操作规程:

4.1 天车工上车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不准酒后开车;

4.2 上车前仔细检查天车各部件的状况(电动机、滑轮、减速机和联轴节的螺丝松紧、抱闸、电路、电

器、钢丝绳等)若有问题,必须处理好后方可开车。重大故障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尽快排除,不允许设备带病运行;

4.3 天车开动前,应发出警铃信号;在运行中禁止检查和修理;小车和桥架禁止站人;天车上应放置灭

火器;

4.4 同一厂房内同时有多台天车运行时,禁止从一台天车跨越到另一台天车上;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

起重前应先试吊,如吊物倾斜或不牢应重新捆绑;开车前应先发出铃声,吊物不得从人头顶越过,运行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停车;

4.5 在起吊运送重物时,吊物必须超过地面障碍物;被吊物上禁止站人;

4.6 天车运行时,指挥人员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应立即停车,防止造成事故;

4.7 工具器材必须放在专用箱内,禁止放在天车桥架和小车上;

4.8 天车开动时应逐档起动(移动时间为3秒左右)使天车平稳,决不允许突奔,在下降时应将控制器

停到最后一档以防重物下降,在停车时将控制器转到零位;

4.9 天车运行时不允许打倒车,需要更换方向时,待车停稳后,方可反向运行(危险情况例外),各机

构一律不允许和利用行程开关停车;

4.10在工作中,应服从地面挂钩人员的指挥,应熟练地将三个控制器配合好,不允许两人操作一台天车,以免误会发生意外;

4.11 在起吊重物时,必须聚精会神等吊物挂稳放好后,方可动车;

4.12天车在运行中如发现前面有另一台天车停留阻道时,应提前减速,以免冲撞;不允许推车;

4.13 同一跨度有两台以上天车工作时,天车之间的距离应保持不少于2米;

4.14有主副钩工作的天车,不允许同时开动两个升降机构,必须将不工作的吊钩升到极限位置后,方可开动另一起升机构;

4.15 吊物件时应注意保持钢丝绳垂直,翻物件是不允许大于5°的歪拉斜吊,更不允许用小车牵引地面车辆;

4.16 被吊物重量大于天车额定负荷50%时,要一个机构一个机构地开动,不允许三个机构同时开动;

4.17吊运重物体或液体金属是吊起0.5米左右要试验起升机构制动器的制动性能,单制动的天车不能吊运液体金属,起升机构有负荷时,不准对制动器进行调整;

4.18 在吊重物时,当重物放到最低处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5圈;

4.19用两台天车抬物体时,应使其承重均匀起升机构钢丝绳应尽量保持垂直,工作时两台天车的机构应“同步”,并且不允许同时开动两个机构;抬杆应保持水平,要有专人指挥,不允许两台天车翻物体;

4.20 用两根绳吊物体时,钢丝绳张开角度大于60°,则每根绳都应在物体上缠一圈,若张开角度大于120°,则不允许吊运;

4.21指挥人员发出信号与天车工理解不一致时,天车工应发询问信号,确认指挥人员信号和指挥意图一致时,方能开车;

4.22 天车工离开操作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放到零位并断开保护配电盘的刀闸;

4.23 天车工应会使用灭火器,天车上必须备用有四氯化碳灭火器,禁止用泡沫灭火器;

4.24 天车的擦洗、润滑和检修必须在停车、切断天车的总电源后进行,并在电源刀闸开关处挂有“有人工作。请勿合闸”的醒目标牌;

4.25 天车工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天车工有权拒绝违章的指挥;

4.26 遥控天车操作时,必须人随车走,严禁远离天车操作;吊物距离地面不得超过0.5米,操作时,一定要观察主副钩升降等情况,避免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

4.27 严禁一个天车工同时操作两台天车;

4.28 遥控天车时,遥控器必须断电;

4.29 天车停用时,遥控器要有专人保管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天车;

4.30 工作完毕后天车停回原处,吊钩上升到位,吊钩不得悬挂重物,最后切断电源;

4.31 做好当班记录,将天车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如实记录并反映到有关人员;

5.天车使用规程:

5.1 开车前必须打铃发出信号;

5.2 提升和搬运吊物时听从地面人员指挥,没有得到下边人员的指令,严禁随意升降和搬运;

5.3 当大车在吊重物升降或运行时,严禁物下有人走动或在人员头顶行过,如果做不到应停止运行;

5.4 司机必须做到“三准”(看、听、动)“四稳”(开、走、吊、停);

5.5 吊物时,必须垂直起吊,禁止斜拉歪吊(特殊情况必须斜吊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并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

5.6 大车或小车运行到端头时或两大车接近时,要用最低速度慢慢靠近;

5.7 工作时严禁两人垂直以免发生差错造成事故;

5.8 吊车在工作时,禁止下列事项:

5.8.1 修理或清扫(吹车);

5.8.2 用手接触电气或个机械部转动件;

5.9 卷扬机卷闸失灵或间隙过大、吊重物时卷闸松弛打滑时,应立即修理不许起吊;

5.10吊车在工作时,除需要在工作时检查吊车的有关人员外,绝对禁止其他人员停留在吊车上;

5.11 吊起的重物不允许长时间不放;

5.12 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吊车在同一条轨道上运行时,两车之间的距离不许少于2米,绝对禁止用一个天车支顶碰另一个天车;

5.13 不允许用两台天车吊一件重物一起移动;

5.14 绝对禁止用天车升降人员;

6.天车使用中日常应检项目:

6.1 检查抱闸阀圈固定情况,磁铁吸合时声音是否正常;

6.2 检查抱闸控杆及销子状况;

6.3 检查抱闸的间隙是否符合要求,抱闸的磨损情况;

6.4检查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6.5 检查联轴节螺栓是否松动,对轮是否开裂;

6.6 检查十字头联轴节固定情况及间隙大小;

6.7 检查减速机运转时声音是否正常;

6.8 检查滑线滑行情况;

6.9 检查钢丝绳是否在卷筒槽内线是否重叠,钢丝绳卷筒上紧情况;

6.10 检查钢丝绳断股和磨损情况;吊钩是否灵活可靠;

6.11 检查各润滑点的润滑情况;

7. 天车润滑要求:

7.1 大小车走轮及滚动轴承:

方法:油枪、油泵;油牌号:钙基脂;润滑规程:每月一次,每次加1/3-2/3;

7.2 大、小车掷筒及滑轮;

方法:油壶添加;油牌号:30#机油;润滑规程:每月一次;

7.3 大掷筒及滑轮:

方法;涂入;油牌号:钙基脂;润滑规程:每三月一次;

7.4 联轴节:

方法:涂入;油牌号:钙基脂;润滑规程:每三月一次;

7.5 钢丝绳:

方法:涂入;油牌号:钙基脂熔化;润滑规程:每月换一次;

8. 天车常见故障排除:

8.1 天车运行时不平稳:

8.1.1原因及消除措施

8.1.1.1走轮磨损不均匀;更换走轮;

8.1.1.2 轮缘过度磨损或钢轨变位;调整轨道;

8.1.1.3 两台电机转速游差异;检修电机;

8.1.1.4 两制动器间隙调整均;调整制动器;

8.2 轴承过热,响声不正常或振动;

8.2.1 原因及消除措施

8.2.1.1润滑不良(缺润滑或油过多);检修处理;

8.2.1.2 轴承内进杂物;清洗检修;

8.2.1.3 轴承内进杂物,轴承磨损;更换;

8.2.1.4 安装时,间隙调整不对;重新调整;

8.2.1.5 走轮轴与减速机轴不同心;调整;

8.3 刹车不灵:

8.3.1 原因:

8.3.1.1杠杆部分可动件卡住;

8.3.1.2 制动轮表面有油;

8.3.1.3制动器间隙过大或角度磨损严重;

8.3.1.4 制动器严重磨损,表面形成过深的沟纹或磨损成椭圆度;

8.3.1.5 齿轮与轴装配松动或滚键;

8.4 走轮卡轨,轮缘磨损严重;

8.4.1 原因及消除措施

8.4.1.1两台电机转速不一致;检修电机;

8.4.1.2 一台电机发生故障,停转;检修附机

8.4.1.3 走轮磨损不一致;调整;

8.4.1.4 大架变形,对角线一样长,误差过大;更换修理;

8.4.1.5两轨道不一致或不平;检修处理;

8.4.1.6 走轮侧向中心面与轨道中心线不在同一平面;调整轨道;

8.4.1.7 一侧两轮不在同一平面;调整;

8.4.1.8 两台电机不同时启动;检修处理;

8.5 箱形梁变形成下桡或振动:

8.5.1 原因及消除措施

8.5.1.1超负荷运行;绝对禁止

8.5.1.2 负重物歪拉斜吊;绝对禁止

8.5.1.3 经常用同一台车推另一台车;绝对禁止

8.5.1.4 吊物长时间不放;绝对禁止

篇三:天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新)

天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熟悉掌握起重设备的安全操作技术和设备性能,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接班后应对天车和天车的梯子、栏杆、扶手、平台及灭火器的良好状态进行检查;应对天车的电铃、吊钩、钢丝绳、抱闸、限位、磁盘、操作室地面绝缘皮、电源线、照明灯等安全装置性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排除,做好记录严禁操作带病的天车。

3.天车起吊前,大、小车、吊钩要垂直摆正,服从地面人员的正确指挥,配合要得当,确认吊物是否平衡,在得到指挥人员起吊指令后、现场安全确认无误后鸣铃示警起吊,起吊时严格按照天车十不吊操作。

4.起、落吊勾时如遇多人摘挂钩时,只听从指挥者一人的指挥。对紧急停止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停止运行。严禁使用绳索、皮带、铁丝或残缺吊具吊物,挂磁盘吊作业禁止使用双钩。

5.天车吊物时,吊物的重量必须小于天车的限期定吨位,严禁超载吊物,现场指挥人员应站在吊物一侧五米左右处安全位置指挥,禁止岗位人员处理吊起的重物,现场无专人指挥或无指挥人员不吊。

6.天车运行前,必须对天车上下和两侧轨道上有无人员作业情况进行确认,启动车前必须鸣铃示警。操作时启动要稳,逐档加速,吊物要高于地面的人员和设备,严禁从人头上方停留、经过或碰撞设备、设施。

7.天车运行时,同一轨道上两台天车禁止一台天车推另一台天车运行,接近人或另一面台天车时,必须发出断续铃声示警。

8.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手柄扳回零位,磁盘吊应在延时(15分钟)范围内将吊物落在安全位置,在重新操作前应检查天车各设备运转正常后在进行作业。

9.天车运行时,禁止在任何部位上载人,禁止同时进行维修、保养。必须维修或保养维护时,要通知天车工拉闸断电并挂禁止合闸牌,打开仓口门后方可进行。

10.天车检修维护前,必须关闭电源总开关方可操作,工作完毕后及时清除一切杂物,严禁在天车上存放易燃物或备品备件。

11.天车工作业完毕后,吊具放下吊钩起至合适高度,天车开至指定位置,把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关闭电源总开关,方可下车。

12、天车“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歪拉斜挂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清、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失灵时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不吊。

8)带有棱角快口未垫好的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天车工安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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