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

时间:2018-11-09 10:4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_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

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发电单位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签发盖章 杜永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级 特急 明电 林公明发〔2009〕104号中机发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切实维护林区稳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安局(处),内蒙古大兴安岭、龙江森工、大兴安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森林公安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机关社会

治安“冬季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冬季防火攻坚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岁末年初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林区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

感。近一时期,涉林案件有所抬头,吃食野生动物问题突出,

共 4 页

林区消防、治安隐患增加,林业职工生活困难、山林权属纠纷等不稳定因素突显,林区形势比较严峻。各地要高度重视,将落实好近期有关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森林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举全局全警之力,切实维护林区稳定,为群众欢度“两节”和“两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林区环境。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警种分工负责,细化措施,依靠群众,多警联动,形成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执法合力。

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国有林区森林公安机关要立足于服务冬季林业生产,集体林区森林公安机关要立足于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重点地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盗窃、哄抢木材,非法运输木材,非法占地开垦等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发现涉林案件线索或接到群众举报,要第一时间赶往案发现场进行查证,对破坏森林资源严重、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落实破案责任,限期破案。要加强检查,清理整顿林缘地区木材收购、加工、经营场所,积极协调检查高速公路木材运输车辆,彻底切断盗伐滥伐林木的产销链。

三、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目前,大中城市野生动物消费进入旺季,尤其一些地方吃食野生动物现象突出,严重威胁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各地要根据野生动物犯罪的地域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整治活动。栖息地的

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强巡护,集中打击非法捕杀、收购野生动物行为。中转地的森林公安机关要联合地方公安、交通、民航、邮政等部门,重点打击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行为。消费地的森林公安机关要与工商、野保部门配合,专项清查整顿野生动物及制品市场、餐饮行业,严查非法经营加工野生动物,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行为。近日,TRAFFIC(国际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IFAW(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EIA(环保调查署)调查发现,北京、天津、福建、宁夏、西藏等地存在虎豹皮、象牙及制品非法贸易问题,有关省区要迅速核实,对查证属实的案件线索加大查处力度,争取快侦快破快诉一批大要案件,有力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按照公安部“冬季行动”部署精神,把警力部署到林情复杂、案件多发地区,收集、分析、研判情报线索,加强对旅馆、网吧、出租屋、周边市场等重点地区和涉枪涉爆单位、重要基础设施等关键部位的监控,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务工返乡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管控和对在逃人员的追捕,全面掌控林区动态,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行为,严防发生监管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有效防控和遏制林区高发性犯罪。东北、内蒙古大面积国有林区森林公安机关要迅速开展林区消防安全检查和暗访督察,全面掌握辖区情况,严查消防违法行为,严治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快速反应、科学施救能力,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协调落实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救助措施,最大限度地将火灾控

制和消灭于初始阶段,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五、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做好应对各类突发状况的准备。“两节”“两会”期间是敏感时期,各地要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松懈,行动上不松劲,加强监所、枪弹、车辆管理和民警教育,严格执行“五条禁令”,把“严格、公正、文明”和“理性、平和、规范”的执法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环节,严防因执法不规范、违法违纪问题被舆论炒作。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备勤和重点时段的巡逻检查,带班领导、值班民警必须在岗在位,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状况,能够及时调动、快速出警。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可能引发重特大案(事)件、事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发生重大紧急情况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坐阵指挥,妥善应对和处置,有关情况立即报我局。要加强工作督查,对思想不重视、部署不周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存在死角盲区、失控漏管和“上热下冷”问题的,要责令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倒查追究责任。

各地要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我局。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篇二: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

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森林公安派出所正规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实现“发案少,秩序好,林区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根据公安部《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结合森林公安派出所的职责任务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统一实行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制度,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三条 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内容包括: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执法办案、服务群众、队伍建设、内务管理、警务保障八个方面,项目分值总分为100分。不具有人口管理职能的森林公安派出所,人口管理各项的分值以满分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安局(处)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大兴安岭、黑龙江森工、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依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具体的考评内容,制定具体的考评细则,并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备案。

第四条 森林公安派出所划分为五个等级。等级评定内

容的项目分值总分达到95分以上且具备必备条件的,可申报为一级公安派出所;达到85分以上不足95分的,可申报为二级公安派出所;达到70分以上不足85分的,可申报为三级公安派出所;达到60分以上不足70分的,可评定为四级公安派出所;不足60分或者存在严重问题的,为五级公安派出所。五级公安派出所为不合格公安派出所。

第二章 评定标准

第五条 人口管理(10分)

(一)辖区实有人口底数清楚,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人户分离人口全部纳入管理,协助出入境管理部门落实对境外居留人员的管理。掌握有违法犯罪经历人员的现实表现。(2分)

(二)严格辖区暂住人口登记、办证制度,掌握身份、暂住理由等情况;对居住一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口,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知道其有无违法犯罪经历。对从事林副业生产的外来人员登记率达95% 以上,并能掌握其基本情况。(2分)

(三)熟悉辖区重点人口、涉林重点人员和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管理、帮教措施落实,无漏管、失控现象。对辖区租赁房屋户底数清楚,落实房主的治安责任制。

(2分)

(四)辖区当年被判刑、处罚的人员中,通过基础工作提供线索、提供基本情况抓获的占总数的60%以上。 (1分)

(五)通过基础工作提供线索破获的刑事案件,占辖区破案总数的60%以上。(1分)

(六)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工作对象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并及时采集、录入和更新指纹和DNA等个人信息。办理居民身份证、户口等事项及时、准确,符合规定要求。(2分)

第六条 治安管理(15分)

(一)辖区内无严重危害林区社会稳定的案件,无严重危害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无严重治安灾害事故。(3分)

(二)辖区内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垦滥占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贩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未发生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或其他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 (3分)

(三)辖区内无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和非法制造、存放、使用爆炸等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因监督管理责任不落实而发生涉枪、涉爆案件和事故。(2分)

(四)辖区内未发生严重扰乱林场、林业单位、学校秩序,侵害林业职工、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1分)

(五)对辖区治安问题突出的场所、部位,能及时发现并得到有效整治。(3分)

(六)对辖区的采伐山场、抚育采伐生产点、木材和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场所、苗木生产场所、管护站、承包户、养殖户、采矿点等登记造册,准确掌握,及时更新,每季度检查一次。(3分)

第七条 安全防范(20分)

(一)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能够及时掌握并如实上报涉及辖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的动态性情报信息,无漏报、迟报、瞒报现象。(2分)

(二)动态掌握辖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状况,能够及时收集、整理、适时更新信息档案。所领导掌握辖区的基本情况,民警熟悉责任区的基本情况。(3分)

(三)经常向辖区群众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等安全防范常识的宣传教育,定期通报治安状况,群众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2分)

(四)治保会、护林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健全,人员、制度落实,发挥作用的达80%以上。(2分)

(五)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重点地区的控制能力强,辖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等措施落实面达80%以上。(2分)

(六)在林场、森林或野生动物集中连片地区设立警务室,安全林区覆盖巩固率达60%以上。(2分)

(七)辖区发案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地霸、村霸、林霸等黑恶势力得到及时有效的打击。 (2分)

(八)通过抓获辖区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破获的案件,占破获现行案件总数的20%以上。(2分)

(九)全所民警人均布建治安耳目3名以上,每名耳目年内提供有价值的线索3条以上。(2分)

(十)与毗邻派出所联系密切,开展警务合作,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和制度,结合部林区治安问题少,秩序稳定。(1分)

第八条 执法办案(15分)

(一)执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法律文书规范、完备。设置兼职法制员,负责案件的审核把关。(2分)

(二)受理案件认真负责,记载详细,无推诿现象;出警迅速及时,无延误现象。受理、办理案件和出警、处警无责任投诉。 (2分)

(三)严格公正执法,在执行职务中无复议撤销、变更裁决、诉讼败诉、国家赔偿及其他执法过错责任案件。(2分)

(四)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刑事、林政、治安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或移交有关部门办理。重、特大案件及时

篇三:查处林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 家 林 业 局

关于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林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1年4月16日,林安发[2001]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保证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更有效地履行保护森林资源的职责,现将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森林公安机关可以以其归属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在《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盖林业主管部门的印章。

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查处《森林法》第39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林业行政案件,应以自己的名义查处,在《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盖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的印章;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所属的派出所应以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名义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在《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盖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的印章。

二、森林公安机关与其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部门,按照谁先发现谁办理的原则,依法查处林业行政案件。 森林公安机关民警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时,应向有关人员

出示国家林业局统一核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件。

三、对于依法立为林业行政案件的,森林公安机关不得采取查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各类治安、刑事强制措施。 依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和管辖范围的规定》,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必须立刑事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森林刑事案件经公安机关批准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依法作出林业行政处罚。

四、上级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决定查处下级森林公安机关有权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

下级森林公安机关认为重大、复杂的林业行政案件需要由上级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处理的,可以报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决定。

五、森林公安机关以其归属林业主管部门的名义作出林业行政处罚的,复议机关是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以自己名义作出林业行政处罚的,复议机关是上一级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其所属的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一年四月十六日


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meiwen/12019.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