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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条令条例黑板报

时间:2018-11-09 10:4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牢记条令条例,争做合格军人

牢记条令条例,争做合格军人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战友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牢记条令条例 争做合格军人》。

如果说军营生活是一首歌曲,那么条令条例便是这首歌曲的节拍,它决定了歌曲的停顿起伏、快慢节奏。没有节拍,曲调便会无序,最终成为扰人的噪音。同样的,军队是以铁的纪律为制约的集团,而这种铁的纪律通常是通过条令条例来维系的。条令是军队独有的法规形式,是军队建设的基本法则,也是军队战斗力的根本保证。

条令是什么?它是“吾日三省吾身”,是检验自己是否合格履行军人职责,是否秉持社会道德的镜子;它是让我们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信念。正是条令在无形中对我们思想和行动的约束才塑造了我军“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过硬素质。

有人说,人生是一场漂泊的旅程,其实当兵锻炼何尝不是这样呢?回想刚来部队的时候,懵懵懂懂,多年的校园生活让我习惯了散漫和悠闲,对部队严格规范的制度与条条框框的生活很不适应,但我从未放弃过,因为我知道来部队是干什么的。在入伍的两年里,我哭过笑过,拼搏过退缩过,但更多的是收获。条令条例这块打磨石,时时刻刻促使我不断成长和进步,在军事素质方面,我懂得了“有红旗就扛、

有第一就争”的拼搏精神,“练为战,练为赢”的实干精神,“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进取精神;在纪律作风方面,我明白了什么叫令行禁止,什么叫雷厉风行,什么叫绝对服从。许多人都说我变了,其实,我还是我,只不过成熟了许多,身上少了许多浮躁不安,多了几分淡定从容,眼中少了许多彷徨迷茫,多了几分坚定执着。

如今作为一名驻守边疆的兵,远离了家乡,远离了亲朋好友,也远离了大城市的喧嚣,但是祖国和人民赋予了我们神圣职责,要求我们要时刻自律,坚守岗位,维护社会稳定。每一名官兵都要严格落实条令条例,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从“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抓起,从“一点一滴,一丝一毫”做起,规范行为举止,注重行为养成,在细微之处塑造消防官兵的光辉形象。

或许,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但是,只要我们在遵规守纪的土壤中每天播下一颗种子,日积月累,便会养成遵守条令条例的良好习惯,最终转变成合格的军人,为我军以崭新的姿态迎接新世纪的曙光增光添彩。战友们,就让我们以纪律为词,条令为曲,让严守条令条例的韵律时刻在耳边响起,让我们的青春梦想在祖国的边疆御风飞翔。

篇二:部队正规化建设板报资料

部队正规化建设板报资料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是统一的整体,必须全面加强、协调推进。”这是对我军治军理念和治军方式的丰富和发展,是科学发展观在军队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强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正规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和保证。进行机械化建设需要正规化,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更需要强化正规化建设。全军部队一定要切实按照“全面加强、协调推进”的要求,正确理解正规化建设的时代内涵,准确把握正规化建设的内容,以改革创新姿态,推进我军正规化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

深刻认识正规化 建设的时代内涵

正规化是我军建设的总目标之一,是军队建设发展到高级阶段的必然产物和客观要求。正规化建设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动态概念,必须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时代内涵;必须从我军建设的实际出发,准确把握不同历史时期正规化建设的时代本质;必须以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和宽广的战略视野,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加深对新形势下我军正规化建设的规律性认识,着力解决正规化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正规化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五统四性”的著名论断,开启了我军正规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的新篇章。革命战争年代,由于所处的环境和客观条件限制,军队建设的目标是不断壮大党领导下的人民革命队伍,革命化是军队建设的重点。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审时度势,向全军发出了“建设正规化、现代化的国防军”的伟大号召,强调“我们现在已经进到了建军的高级阶段,也就是进到掌握现代技术的阶段??与现代化装备相适应的,就是要求部队建设的正规化。”同时,他把正规化概括为“五统四性”:人民解放军必须实行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统一的训练;必须加强整个工作上、指挥上,而首先又应该是从教育训练上来培养的那种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纪律性。毛泽东同志关于军队正规化建设的思想,对于推进我军全面建设与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纳入军队建设总目标,拓展了我军正规化建设的任务和标准。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同志根据我军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从和平与发展的时代背景出发,明确指出:“必须把我军建设成为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第一次把正规化建设纳入了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总目标,赋予了新的任务和标准。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再次重申“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这一军队建设的总目标,反复强调“正规化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军队的正规化,就没有军队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把革命化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成果和经验,用法规和条令条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使军队各项建设都有明确的规范,做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三化”建设的总要求,凸显了正规化建设的战略地位。新世纪新阶段,胡主席站在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战略高度,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深刻阐述,提出了明确要求。胡主席指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是统一的整体,必须全面加强、协调推进。要适应军队现代化发展

的要求,加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断提高我军的正规化水平。他反复告诫全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在推进军队现代化的进程中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正规化是军队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和保证??我们要深入研究信息化条件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军队正规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经过一个较长时期的努力,形成一整套既继承我军优良传统又体现时代特征、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现代军队建设一般规律的成熟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这些重要思想,深刻阐明了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内在统一性,科学反映了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建设发展的基本规律,进一步明确了我军正规化建设的地位作用、基本任务、发展目标和具体要求,具有十分丰富的哲学内涵。

准确把握正规化 建设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实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既是新世纪新阶段正规化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也对正规化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标准和要求。我们应当深入研究信息化条件下正规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明确信息化条件下正规化建设的任务、标准,健全和完善与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相适应的科学管理制度,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加强科学管理,推动信息化条件下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正规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是依法治军。依法治军是先进的治军理念、科学的治军方略、严密的治军活动、规范的治军状态,是我军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和必然要求。法制化是衡量军队正规化水平的显著标志,这就是一切军事活动的组织、计划、决策、指挥、协调、控制等各个环节都能够依法办事,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地接受军事法规的调整和规范,使之条令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从而实现高度的集中统一,达到整齐划一、令行禁止的程度。军队的法制化程度,与军队现代化水平是一致的。提高现代化水平,必然要求法制化程度的相应发展。随着军队现代化、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军队的结构愈来愈复杂,作战方式愈来愈多样,需要用法规规范的范围愈来愈宽,规范的要求也愈来愈高。而且,这一趋势正在以越来越快的速度进行着。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军队的法制建设,运用更加有力的法规手段规范军队的行动,规定军队每个成员的地位、权利和义务,建立系统、规范、协调的法规秩序,使军队各系统、各层次、各部门和各类人员都有章可循,随时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则和程序办事。依法治军的核心是要科学立法、认真学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以条令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官兵的法规意识,自觉遵纪守法,用条令条例规范言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群管群治、互相监督的群众性依法治军的良好氛围。必须确立法规制度是基本依据、依法办事是基本要求、知法懂法是基本素质、落实法规是基本职责的观念,军事、政治、后勤、装备等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要建立高效、顺畅的依法开展和指导工作的运行机制,把依法治教、依法治训、依法治管、依法治装和依法治理后勤等有机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都依法行事,防止和克服依法治军局限于某个部门、某项工作的偏向。必须强化依靠法规制度建设部队的意识,切实转变单纯凭经验治军、靠“土政策”和个人权威带兵的观念,逐步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由“治事”向“治法”的转变,努力形成领导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建设、官兵依法履职的法治局面。

正规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从严治军。从严治军是军队建设的铁律,是加强正规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基本准则。治军不严,祸患无穷。一支现代化的军队好比一部结构复杂的大机器,要使之成为组织严密、协调一致、运转自如的整体、实施一体化联合作战,打赢信息化战争,必须狠抓从严治军的落实。平时治军不严,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战时就不可能形成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强大战斗力,拥有再先进的武器装备,也不可能打赢信息化战争,甚至根本无法进行信息化战争。因此,越是客观形势发展,任务、环境变化,武器装备更新,科技含量增大,就越要紧紧抓住从严治军不放松,努力把从严治军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越是现代化、信息化程度提高,就越要着眼军队建设整体转型,不断拓展从严治军的新领域,努力使从严治军向提高官兵综合素质延伸,向增强打赢信息化战争能力聚焦。当前强调从严治军,主要是要求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要求管理者严格执法,要求各级通过对部队的严格政治要求、严格军事训练、严格管理教育、严格执行纪律、严格检查监督,把从严治军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保证军令政令畅通,保持和巩固军队战斗力。坚持从严治军,应从领导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做起,按照正人先正己、严下先严上的要求,凡是要求部队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好,要求部队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部队从严治军。坚持从严治军,应改进治军方法,实施科学管理。必须准确把握从严治军的精神实质,强化以人为本的治军理念,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牵引,正确处理严格管理与启发自觉、严格要求与耐心说服、批评教育与关心帮助、敢抓敢管与会抓会管、坚持原则与讲究方法的关系,把规范约束人与培养教育人结合起来,把从严治军的要求转化为官兵的自觉行为,使从严治军走上科学、理性的轨道。

正规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严格纪律。纪律是军队的命脉,是正规化建设的核心。一支战斗力很强的军队必然是纪律严明的军队。军队现代化程度越高,对纪律的要求就越严。未来信息化战争,具有高智力、高投入、高效益、高风险、高毁伤、高竞争等特征,军事行动的整体性更强,要求每个参与者都必须在统一的意图下协调一致地行动。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有严格纪律的约束。在武器装备越来越复杂,作战联合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高度的纪律性显得更为关键。只有大力加强纪律建设,才能把众多的人员、复杂的装备组成坚强的战斗集体,把分散的力量凝聚成强大的整体力量。加强纪律建设,首先是严格政治纪律,核心是坚持“党指挥枪”原则,用严守纪律的实际行动,服从党中央、中央军委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完成党赋予军队的各项任务。其次,是严格军事纪律,最基本的是要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执行各项命令、训令、指示、决定,严格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用军事法规规范部队的行动和军人的言行举止,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严密协同、统一行动、严守岗位、履行职责。在未来信息化战争中,战场情况瞬息万变,战机稍纵即逝,要使我军赢得主动,立于不败之地,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强化官兵的“服从”意识,不折不扣地执行军事纪律。必须强化军事训练对纪律建设的强大功能,从难从严从实战需要出发,把练战术、练技术、练作风与培养战斗精神结合起来,通过严格正规的训练来强化官兵的纪律观念,培养部队令行禁止、整齐划一、步调一致的严明纪律,不断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

以改革精神推进 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

扎实推进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着力解决重大现实问题。随着军队信息化建设飞速发展,武器装备的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军队组织结构和编成越来越复杂,如何建立健全与信息化建设相适应的法规制度,如何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正规化建设水平,有许多现实矛盾和重大问题亟待解决。不论是长期积累起来的老问题,还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必然会影响和制约正规化建设向前发展。因此,只有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加强正规化建设的动力和源泉,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才能牢牢掌握正规化建设的主动权,不断推动正规化建设深入发展;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保持蓬勃向上的朝气、改革创新的锐气、敢为人先的勇气,才能不断深化对信息化条件下治军带兵特点规律的研究,真正把部队正规化建设的现状和基础、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搞清楚,在解决重大现实问题和长期困扰部队正规化建设的老大难问题中推进创新。必须围绕信息化条件下正规化建设开展调查研究和系统论证,把工作思路建立在对客观形势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明确信息化条件下正规化建设的标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努力创新富有时代特色的正规化建设发展的新路子。

扎实推进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关键是按照规律抓建设。认识规律、把握规律、遵循规律,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按照规律抓正规化建设,关键是要适应军队信息化建设的新要求,把法规制度作为正规化建设的行为准则,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工作指导的规范性。必须重视发挥咨询机构和专家在提供决策方案、进行决策论证和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努力实现筹划工作符合法规、指导工作运用法规、检查工作对照法规、评估工作依据法规、解决问题遵循法规。必须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抓基层打基础上,真正把抓基层的思路和方法搞对头,始终抓住长远性、根本性、基础性的建设和工作,正确处理抓硬件与抓软件、抓强项与抓弱项、抓突击性整顿与抓经常性工作、抓建制单位与抓小散远直单位的关系,充分发挥基层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基层自我抓建设、抓管理的内在动力,着力解决好官兵思想觉悟、军事训练、党组织建设、人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扎实推进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核心是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落实。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体现,是扎实推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的关键所在。实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来不得半点空的、虚的、假的。必须把求真务实精神贯彻到军队正规化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到各项工作之中,在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功夫,把从严治军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大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下决心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从迎来送往中摆脱出来,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必须切实端正工作指导思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用是否有利于部队建设的发展进步、是否有利于部队战斗力的提高、是否有利于解决官兵的实际问题来衡量和检验各项工作,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把执行上级指示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在求真中找对策,在务实中抓落实。必须大力倡导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下大力治理部队正规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倾向性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和建设,为实现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篇三:依照条令条例严格部队管理(第一稿)

依照条令条例严格管理部队

今天在这里我主要是结合自身在平常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对如何用条令条例管理部队的一些不成熟的思考向大家作一汇报,希望能够抛砖引玉,与大家一起交流和讨论,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履职尽责。

一、条令条例的地位及作用

条令是用准确、简明而严密的条文规定的关于军队战斗、生活等的行动准则;条例是分条阐述的关于军队某些重要事项、某些组织的组成和职权的规定等的法规。条例主要是指各项专业条例。

第一类共同条令:代表的是就是三大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例条令),用简明条文规定通过命令形式颁布的关于军队战斗、训练和日常生活的管理规范和行为准则,对我们部队的基本秩序以命令的形式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明确,内务条令是为了使每名军人明确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军队的良好的内外关系,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保证军队能圆满的完成任务。纪律条令是为了维护纪律实施奖惩。队伍条令是为了规范军队的队例动作、队形和指挥。

第二类专项条例:司令部工作条例、政治工作条例、后勤工作条例、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基层建设纲要。

作战条例、战备工作条例、安全条例、保密条例、军事训练条例、装备管理工作条例、房地产管理条例、军衔条例、审计条例、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计划生育条例、绿化条例。专项条例是对部队任务、工作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项具体工作内容、程序、标准、职责进一步的规范和明确,确保此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有效完成。

条令条例把军事科学的原则,军事斗争的成功经验,以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定制。它体现了国家的战略方针、军事思想以及建军和作战的原则,是多年有效的法规,坚持用条令、条例指导部队建设和作战,就能达到令行禁止,集中统一,密切协同的要求,提高部队的正规化水平、科学管理水平和作战能力。当今世界各国军队建设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强调依法从严治军,实行条令化、规范化和正规化管理。条令、条例已经成为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基石。一些国家的军队几乎在建军和作战的所有领域都制定了相应的条令、条例,美军仅陆军战斗条令就有四百多种,军事条令条例建设日益走向系列化、合法化,成为军队的基本法规。

从各条令条例的目的作用可以看出,不管是哪个类型的条令条例,最根本的作用其实都是解决问题,它们是纪律,但更是教范,所以我们学好用好条令条例是有现实指导意义的。它是我们工作的标准,同时也可以从条令条例中学到工作方法。我们讲依照条令条例严格管理部队,其实应该是对

照条令条例落实工作标准,执行工作程序。更考验的不是制度是否完备,而是我们的执行力、贯彻力和履职尽责意识。我们是条令条例的遵从者,同时条令条例也是我们工作最好的工具,是最全面的教科书,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条令条例如何为我所用,能够与实际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如果你相信自己具有较好的执行力,仅需要按部就班的对照执行,你的连队就将正规有序,各项工作开展就会有条不紊的完成。

二、如何用条令条例履职管理

条令条例是军队建设的法典,是从严治军、加强部队正规化管理的依据。狠抓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就要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按条令条例办事。《军队基层建设纲要》要求基层必须按条令条例加强行政管理。而当前在贯彻条令条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学习缺乏系统性,执行上存在随意性,有的条令观念淡化,违反条令条例另立“土章法”、“土政策”等。

随着部队条令条例学习的深入,基层官兵的法规意识明显增强,基层带兵人的素质有了长足的进步。部队下大力抓了专项治理,打骂体罚战士、私自离队、逾假不归、酗酒滋事等严重违纪现象有所好转。注重检查督导,狠抓条令条例规章制度的落实,部队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日趋正规。但是,我们清醒的看到在落实条令条例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还很严重。

1、执行条令条例不认真、不严格

2、弄虚作假、隐情不报问题比较突出

3、带兵人责任心不强

上述问题都是落实条令条例不坚决,法规意识较差的结果。因此制定条令条例固然重要,贯彻执行更重要。要把条令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必须不懈的努力。

一是对条令条例的各项具体规定要坚决执行认真落实 条令条例作为军事法规,其中许多规定是非常具体、十分明确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只要不折不扣、准确无误的执行,坚决照办就是了。比如内务条令有关军人礼节、军容风纪、日常制度、值班、警卫的规定;纪律条令有关奖惩项目、奖惩权限以及奖惩实施程序的规定;队列条令有关队列指挥、队列动作、队列队形的规定,就非常明确、非常具体,有的内容还有明确的定量要求。比如晚点名,条令规定连队通常每日点名,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查铺查哨,条令规定连队每夜不少于二次,其中一次必须在午夜进行,营首长每周、团(旅)首长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会议制度,条令规定班务会每周召开一次,排务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连务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这些定量规定,不是任意确定的,都是多年经验的科学总结,反映了军队建设的客观规律,有的还体现国家有关法律的精神。如纪律条令行政看管的时限,一般不超过七日,如需延期需经上级的批准,但累计不

得超过十五日。这是与国家《治安处罚管理条例》的规定相一致的。条令规定的行政拘留就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期限为半日以上十日以下,如加重处罚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超过十五日执法者本身就违法。再如内务条令规定卫兵每次执勤时间不超过两小时,严寒或炎热时应适当缩短时间,这一规定体现了人体科学的精神,是适应军人体力状况的,超过这个时限,就违背了客观规律。以往有的单位曾经让战士一班岗站四个小时,结果战士身体不支,出现了坐岗、睡岗现象。因此,对于条令条例的具体规定,包括时限要求都要严格执行,坚决照办,任何更改、变通等随意性都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危害部队建设,甚至违反国家法律,是绝对不允许的。

二是领会条令条例的原则精神活学活用相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有的同志总希望条令条例各项规定都非常具体,以便于部队“对号入座”,象查字典那样,从条令条例中找答案,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因为各单位所担负的任务和所处的环境不同,遇到的实际问题非常复杂,具体情况也有很大差别,如果不分具体情况,都规定同样的条件和量化标准,容易挂一漏万,约束过死,反而不便于部队结合实际掌握,而且还会影响条令条例的稳定性。比如同样是私自离队五天,初犯与屡犯,战士与干部,平时与执行紧急任务时,情节也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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