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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特警待遇

时间:2018-11-09 10:45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2016厦门公安局同安分局招聘巡特警警辅队员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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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厦门公安局同安分局招聘巡特警警辅队员30人

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巡特勤警辅队员和10警辅队管理人员。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的素质和能力;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 巡特勤警辅队员(20名)

1.退伍军人(在部队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等级的奖励者优先录取)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

2.具有特警工作经验,持有C1及以上驾照者优先录取;

3.男性,年龄20-30周岁,身高170cm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非厦门市同安区户籍;

6.岗位描述:按照专业化、实战化、“一队多用、一岗多能”的要求,组建治安巡防队。实行集中住宿,参照军事化管理,主要承担同安辖区防暴处置、社会治安巡逻防控、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等任务。

7.工资待遇:年薪7.4万元(包含五险一金、服装费、绩效工资等),统一住宿,统一着装。

(二)警辅队管理人员条件(10名)

1、持有汉语言文学类、新闻类、法律类等专业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2、持有一级以上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3、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持有厦门市户籍;

6、岗位描述:实行参照军事化管理,主要承担同安警辅队伍的考核监督、日常检查、教育训练、宣传表彰、工作总结等工作,确保警辅人员认真完成辖区防暴处置、社会治安巡逻防控、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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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资待遇:年薪7.4万元(包含五险一金、服装费、绩效工资等),统一住宿,统一着装。

三、报名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发布信息:在厦门市人才网、同安区政府网站、同安区人才网、“厦门同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5月20日,工作日上班期间接受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同安区银湖路179号)一楼103室

(四)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者可到同安公安分局一楼103室索取《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招聘警辅队员简章》和《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招聘警辅队员报名表》,也可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2寸4张。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填写报名表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相关的承诺: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笔试。所有报考者应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法律基本知识、申论,笔试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8:40至10:40,地点:同安区第二实验小学,各参加考试人员必须于考试当天上午8:10前到达熟悉考场,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考试用黑色水笔,不再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引体向上两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测试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计算得分,得分按50%折算计入总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合格线为70分。

在部队荣获三等功的加1分,二等功及以上的加2分;附合招聘条件(二)的加1分,计入体能测试总分,加分后总分最高为100分。

(三)面试。体能测试总分合格进入面试,巡特勤警辅队员按面试成绩+体能成绩排名,警辅队管理人员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1进入体检名单,若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体能成绩分数高的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五、体检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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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同安公安分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人员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同安公安分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同安公安分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分数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同安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同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根据同安公安分局考核情况,考核合格者,合同可续签。

(二)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本次招聘由同安区政法委牵头,同安区人社局进行业务指导,同安公安分局分局具体组织实施,邀请公安廉政监督员或行评代表进行全程监督。

原标题: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招聘巡特警警辅队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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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分局招聘警辅队员报名表.doc

201605巡特警警辅人员招聘岗位表.doc

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

2016年5月10日

篇二:2015二连浩特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招聘50名辅警人员简章

2015二连浩特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招聘50名辅警人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全市共招聘巡特警大队辅警人员50名,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一)男性岗位45名(其中蒙汉兼通10名);

(二)女性岗位5名。

二、岗位说明

(一)工作职责

辅警人员主要承担维护社会面治安秩序稳定,预防、制止、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履行接处警、巡逻执勤、紧急救助、安全保卫等职责,不从事执法或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工作。

(二)用工方式

辅警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辅警人员属于劳动合同制用工,根据《劳动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由公安机关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为半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合格及以上等次由市公安局与相关人员续签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辅警人员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工资待遇参照二连浩特市事业单位普通工人工资水平发放,参照事业单位普通工人基本工资标准增长(只增长薪级工资部分,不执行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

辅警人员的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承担。

(四)日常管理

辅警人员由公安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按照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二连浩特市公安局规章制度进行日常管理。聘用期间,对不服从公安机关管理、不履行职责、违法违纪及由于身体原因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及人民警察相关纪律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参加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二连浩特市户籍(包括二连浩特市生源),或父母双方为二连浩特市户籍且在二连浩特市居住,或夫妻一方具有二连浩特市户籍(上述户籍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日);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包括1.70米),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包括1.60米);

(四)裸眼视力在1.0以上(包括1.0),无色盲、色弱,无纹身;

(五)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全日制警察院校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后出生);

(七)2014年5月1日以前进入二连浩特市公安局且目前在岗的协勤人员不受年龄、户籍、身高限制,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八)体能测试作为报名条件,不占分值,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协助进行。招聘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至8月10日

3.报名地点:党政二号楼二楼东侧招聘报名办公室

4.报名须知: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照3张。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无法提供上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毕业院校相关证明,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聘用。报名时进行身高、视力测量及纹身检查。

5.报名流程: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协勤人员须携带工作证明)到党政二号楼二楼东侧招聘报名办公室领取《报名表》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分别到市医院门诊二楼眼科诊室、市教科局二楼人事科(218室)、市公安行政服务中心6号户籍窗口和各社区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全部合格者到报名办公室建立档案、录入信息,完成报名。

6.报考费用:报名费及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执行,报考者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进入面试经审查合格后每人收取面试费50元。201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1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费、考务费减半收取。报名费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二)体能测试

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设置测试项目,测试标准参照执行。由市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终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测试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8月14日

测试地点:二连浩特市第二中学

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测试日程安排:8月12日测试“10米×4往返跑”,8月13日测试“纵跳摸高”,8月14日测试“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体能测试由本人持身份证于测试当天早晨8:30在第二中学体育馆门前集合,因个人原因延误测试,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合格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8月21日到党政二号楼二楼东侧招聘报名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通用,请考生注意留存)。

(三)考试

考试设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二连浩特市第二中学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公布。

1.笔试

(1)笔试试卷由专家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设汉文和蒙汉结合两种试卷,满分100分,蒙汉结合试卷汉文答卷部分占70分,蒙文(回鹘式即旧蒙文)答卷部分占3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内容为法律相关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3)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蒙汉兼通及女性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的招聘岗位增加到男性岗位名额中。

(4)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使用蒙汉结合试卷,汉文答卷部分必须用汉文作答,蒙文答卷部分必须用蒙古文(回鹘式即旧蒙文)作答。对笔试中不按规定试卷或不按规定文字答卷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政策加分。

2.政策加分

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后加2.5分。

3.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由委托的考试机构出题,按报考岗位分组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专家7名,面试时间为3分钟,当场打分、当场公布。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本岗位工作的基本条件、反应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等基本素质。

(4)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使用蒙语作答。

(5)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0%。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如在录取末位出现并列,组织加试。

5.公布成绩

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由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招聘领导小组确认后,确定拟录取人员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公安局配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报经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或其他问题;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5.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

6.弄虚作假的人员;

7.其他依法应当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分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体检医院定为二连浩特市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分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最后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局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包括双休日)。对被举报人员经查实确有不符合聘用条件

的,报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分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定劳动合同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动合同法》及招聘简章规定,由市公安局与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二)本次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报考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招聘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三)此次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巡特警大队辅警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负责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辅警人员信息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任何录用手续。招聘工作结束后,公安局全面负责辅警人员劳动关系的确立、工资待遇的发放调整、培训、考核、奖惩、人员调配、辞职、辞退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随时关注二连浩特市政府门户网、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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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3日

篇三:2016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20名男性特勤队员招聘简章

2016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20名男性特勤队员招聘简章

为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特勤队员20名(男性)。现将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正义感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特勤工作,服从工作分配,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三)本人无刑事犯罪纪录,无行政处罚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无刑事犯罪嫌疑、无正在服刑纪录。

(四)本次招聘对象一律为退伍军人。

(五)具有南通户籍(含县、市、区),在南通市区有固定住址,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1988年4月至1998年4月期间出生),双眼单裸视力均在4.9及以上,身高1.73米及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4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巡特警大队一楼西大厅,地址:南通市崇川路168号(市一中初中部东隔壁)。

3、报名须知:报名须由应聘者本人在现场完成,不可由他人代为报名。应聘者可登陆崇川人力资源网,在通知公告栏内下载并填写《2016年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招聘特勤队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固定居住房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学历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四张(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三张报名时提交),报名现场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4、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达到1:1.5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核减相应招录计划人数。

(二)体检

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所需费用由个人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能力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

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项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能测试采取百分制。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40%两项之和(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成绩,按实际招录计划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达不到比例的,则核减相应招录人数。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协调应变、从业经历等。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三项之和(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考生最后总成绩。

(七)政审

根据总成绩按实际招?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出现同分全部进入政审)。因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因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录用

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照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三、人员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录的特勤队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公安辅助人员待遇标准执行(目前岗位工资2800元/月,职龄

工资30元/年,特勤津贴10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录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巡特警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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