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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时间:2021-06-25 08:52:45 来源:蚂蚁范文网

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xx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我市“放管服”改革提档升级、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之年。全市“放管服”改革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以清单化、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集约化为路径,积极组织实施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重点改革项目,着力打造长三角北翼营商环境新高地,不断提升企业群众改革获得感,为加快四新x建设,开辟高质量发展新境界提供有力保障。

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一、完善标准化管理制度,纵深推进简政放权

  (一)全面推行“五减”改革。在守住稳定、安全、生态、廉政四条底线的前提下,持续加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力度,进一步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及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落实,进一步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年内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开展目录、备案、计划、规划、登记、注册、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管理措施的清理规范,取消变相审批。全面开展“减证便民”行动,xxxx年x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

  (二)建立健全清单式管理体系。系统梳理政府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责任清单、事中事后监管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清单,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部门)

  (三)加强标准化管理。以依申请办理行政权力事项为重点,持续推动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四同”,实现各区域、各层级、各渠道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更新同步。进一步明确权责事项动态调整的责任主体、变动方式、时限要求、备案管理等核心要素,加快健全完善标准化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

  二、围绕“一件事”办理,深化“一窗一网”改革

  (一)深入实施“一件事”改革。全面梳理企业、自然人两个全生命周期涉及多部门、多层级、多环节办理的具体事项,统一申请表、共享材料,实现多部门联办。分事项明确牵头部门,编制标准化流程、办事指南,明确“一件事”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等,规范化推进“一件事”办理。在x政务服务网x旗舰店开设“一件事”改革专栏,提供线上办理总入口;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设立“一件事”办理窗口,做到“一件事一窗办一次办”。在市财政、人社等领域,试点探索政府内部“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效能。试点探索部门联动服务企业“一件事”,助力企业成长,优化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部门)

  (二)深化企业开办“一窗一网”改革。全面推行“全市通办、远程网办、全程帮办、网上自办”市场准入服务新模式,推广应用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实现x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常态化。加快实现开办企业时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全流程网上申请和办理。探索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推广电子税务局线上业务智能审核、纳税人网上自主更正申报和补缴税款、退税(费)等功能。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未发生债权债务,也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市税务局,市各有关部门)

  (三)深化不动产登记“一窗一网”改革。深化“互联网+不动产交易登记纳税”一体化服务,推广二三维一体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查询。优化“一网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市县登记交易缴税一体化平台建设,年内实现全市通办。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公安、税务、住建、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等关联业务的集中联动办理。加大区块链技术在公积金业务办理过程中的运用,全面提升公积金“一窗一网”改革成效,打造x改革新亮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市税务局,市各有关部门)

  (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一网”改革。加强系统开发应用,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确保实现全流程审批xxx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制度。推行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协同、三测合一、多评合一、数字化联合审图、限时联合验收、告知承诺制,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全面推开建设项目证书电子化工作。分类整理资质审批的依据、标准、审核要点等,全面推行相关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管理,实现资质审批“零自由裁量权”。在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线上实现一网通行、全程在线;线下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统一出件。(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

  (五)深化市政公用配套服务“一窗一网”改革。将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的水、电、气、网络接入服务事项纳入市、县(市、区)两级投资项目综合窗口,实现企业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一窗受理”,大幅压缩用能报装时间,降低报装费用。无需在建筑区划外增设接入管线的供水报装接入和非居民用气报装接入,x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xx千伏高压电力用户用电业务时间压减至xx个工作日,低压小微企业办电平均用时压减至xx个工作日以内。网络报装从受理到接通压减至x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x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新奥燃气公司及电信、移动、联通等公司)

  (六)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功能。以x政务服务网x旗舰店为依托,完善中介机构、服务对象、行业监管部门三方互动的网上中介超市,打破市县中介管理界限。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有序推进市、县(市、区)涉批中介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实现涉批中介网上“一平台、一标准、一站式”服务。完善项目单位和中介机构双向选择管理,实现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共享,打破机构垄断,形成充分竞争。强化中介服务机构监管,规范涉企服务收费,明确并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各有关部门)

  (七)扎实做好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准备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探索引进第三方评价,并组织全面自评。对标先进地区,查找短板不足,列出清单,定期会办,逐一整改,分类分责限期落实,扎实做好迎接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各项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深化重点开发园区改革,打造营商环境先行区

  (一)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借鉴x等地经验做法,鼓励重点开发园区创新探索、先行先试,归并整合相关职能,推动园区聚焦经济发展主责主业,打造营商环境先行示范区。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探索“一县一区、一区多园、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推动园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引进计划,实现“干部能上能下、报酬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全面激发园区的动力和活力。(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各有关部门,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全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部列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对省明确的有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实施改革,着力解决“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总结提炼,补充完善,结合实际适时全面推广。(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三)实施工业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审批改革。按照“政府立规矩、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严惩戒”模式,指导x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台市经济开发区先行探索工业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审批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后在全市省级开发区、高新区全面推广。复制推广x“拿地即开工”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四)大力推行区域评估。由政府统一组织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气候可行性论证等评估,评估费用由地方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支付,评估结果由区域内项目免费共享,各部门原则上不得对项目再进行单独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法律特别规定需要开展单独评估的项目,要充分利用区域评估结果,尽量简化评估,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市各有关部门,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四、持续完善监管体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构建监管标准体系。围绕服务企业发展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要求,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构建协同监管格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部门)

  (二)创新监管方式。在市场监管领域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行部门联合监管,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深入开展联合奖惩,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给予一定时限的包容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全面推进监管执法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部门)

  (三)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加快建设风险预警平台、非现场监管系统、效能评估系统,强化对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对接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融合市、县两级和部门监管系统,构建全市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逐步实现“一网通管”。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开展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管行为。(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部门)

  (四)强化审管联动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厘清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权责边界。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的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程序、监管责任和监管要求,积极运用全省统一的审管交互平台,推动实现勘验、审批、监管信息的实时传输互动,形成审管衔接“双回路”。(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部门)

  (五)深化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大力推动信用在社会、经济管理中的深度应用。全面落实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市场主体整改失信行为,加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x市中心支行,市各有关部门)

  五、放大“不见面审批”品牌效应,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一)加快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按照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服务事项、统一投诉建议、统一好差评、统一搜索服务等要求,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将分散、独立的条块政务服务平台(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平台”。严控新增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原则上,一市(县)一平台,一部门一系统,新增系统原则上在“大平台”中增加功能模块,或直接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各有关部门)

  (二)强化“一网通办”系统支撑。加快与部门业务管理系统对接。打通线上线下预约叫号系统,推进实现日程预约、排队提醒、办理叫号、进度反馈、结果评价等办事全流程闭环。实时对接、实时共享办件全过程信息,支撑窗口受办分离,线上“一网通办”。开展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试点。提升多渠道统一公共支付能力,扩大支付事项接入范围,拓展电子票据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各有关部门)

  (三)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指南动态维护功能,推进实现分级分类一体化管理。按照最小颗粒度原则拆分业务办理项。推进业务办理项基础要素标准化,统一规范法定办结时限、特别程序、中介服务、数量限制、服务对象、主题分类、审批结果类型、审批结果名称、受理条件、收费情况等xx类基础要素信息。推进办理材料标准化,统一规范材料的名称、来源、类型、形式、必要性、依据等,形成标准化材料清单。(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

  (四)加快移动端升级对接。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x政务服务”、“我的x”移动端延伸,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清理移动政务服务客户端和小程序,推进集约建设、规范管理和数据共享,着力破解共享困难、应用零散、资源浪费等问题。“我的x”APP与x政务服务移动端实现用户互认,应用同源发布,数据同步监控。(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各有关部门)

  (五)提升用户线上办事体验。改造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系统,逐步实现高频“一件事”全程网办。对办件量大、流程简易的“一件事”,开展无人干预自动办理试点。开展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受理、审批环节的应用,完善移动端“扫码亮证”功能,推广电子证照在医院、学校、银行、风景区等场所的应用。优化用户空间服务,深化“一人(企)一档”建设,推进办事“一照(证)通”,减少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

  六、高标准建设四级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利企便民水平

  (一)全面实现“一门”服务。以“只进一扇门”为目标,推进依申请六类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创造条件推进公用事业类事项进驻,探索将税费减免、科技创新、财政补贴、职称评定等事项引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窗口”转变。因场地等原因设立的分中心全部纳入一体化管理,并在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全功能窗口。加强全科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发挥基层网格员优势,开展帮办代办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市税务局,市各有关部门)

  (二)持续推进“综合窗口”改革。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需求,不断调整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按照“一件事”改革要求统筹设立综合窗口,将部门分设的窗口整合为部门综合窗口,将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办理。将办件量少的部门窗口整合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接件受理的综合窗口。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向镇(街道)延伸、便民服务事项向村(社区)下沉,设置政务服务“一窗口”。(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

  (三)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完善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开展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质量认证。融合线上线下发展,推动智慧政务大厅建设。落实一次性告知要求,及时公开、主动推送办件进展和结果。同步启用统一预约叫号系统,实时汇聚办件情况,监察各级大厅办事效能。建立检查督促、明察暗访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

  (四)创新基层管理体制。贯彻执行省、市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文件精神,复制推广经济发达镇“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审批服务一窗口、综合执法一队伍、镇村治理一张网、指挥调度一中心”的“x+x”模式,推动资源整合中心下沉,全面促进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形成。(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x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

  七、全方位拓展xxxxx平台功能,做优一号应答“总客服”

  (一)加大服务热线整合力度。按照“全面整合、分类集中”原则,通过座席集中、数据集中、服务协同、服务共建、服务联动等x种方式,持续精准推进部门(单位)热线与“xxxxx在线”的深度整合。出台xxxxx在线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强化群众诉求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探索诉求办理全流程的嵌入式监督,强化不满意诉求会办督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

  (二)集成创新企业综合性服务平台。推广复制综合性企业服务平台、xxxxx企业服务专线等创新经验,整合“xxxxx在线”服务专席、帮办代办、企业专网等服务资源,集成创新线上线下融合的一体化企业综合性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开展涉企政策精准解读推送、咨询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和涉企事项优质服务,打造升级版的服务企业“店小二”。(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

  (三)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建成x政务服务“好差评”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推进实现“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xxx%”,强化企业群众政务服务“评判员”作用。积极推进诉求数据库建设,实现相关诉求数据的全口径归集应用。(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

  八、加速建成“数字政府”,全力补齐信息化短板

  (一)科学谋划实施路径。全面落实全省统一的数字政府建设指导性意见,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高位推进机制,编制“十四五”期间数字政府建设专项规划。按照“全省统一、市县一体、统分结合、高效集约”原则,立足“x+N+xx”总体构架,积极推进大数据分中心建设。研究出台网络接入、系统上云、数据归集、安全防护等一整套制度规范,探索推进数据汇聚、基础建设等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各有关部门)

  (二)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采取自主建设、租用租赁、合作共建、市场化运作等形式,加快推进机房、云资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我市云管理服务体系与省级中心互联互通、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各有关部门)

  (三)全面提高网络支撑能力。持续推动政务外网延伸拓展,实现部门单位全覆盖。全面完成市级政务外网互联网接入区IPvx改造。加快全市政务外网安全管理监控平台和运维平台建设。构建大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推动市级安全监管中心建设,建立立体安全防护体系。(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

  (四)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完善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统筹规划、集约建设政务信息化系统,提高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水平。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同步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上云工作,新建、扩建政务信息系统依托政务云部署,已有非涉密政务服务信息系统x-x年内基本迁移上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各有关部门)

  (五)加快数据汇聚共享。严格执行政务数据共享服务管理办法,全面融入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基于统一规范标准,分类建设人口、法人、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综合基础库,年内实现数据治理入库率达到xx%。建立数据资源分层落地机制。认真执行数据描述标准、数据质量管理、基础库建库等规范,形成具有我市特点的归集共享评价办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

  九、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充分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不断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加快推进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各类交易进平台。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管理,进一步完善线上服务系统。出台x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各有关部门)

  (二)维护市场主体权益。围绕消除行业壁垒和地方保护、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规范服务收费等方面,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单,加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领域探索运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积极推进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应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

  (三)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在招标公告公示、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到开标、评标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环节,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和“不见面”交易功能。实现市、县两级管理体制、信息平台、规则制度、运行机制四个一体化,加快形成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

  十、加大组织推进力度,保障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权责关系重塑、管理模式再造、工作方式转型,结合实际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在重点领域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以大局意识和工匠精神抓好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改革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整体推进、形成合力,确保改革工作按时有序落到实处、产生实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x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二)加大督查推进力度。每年组织x次“放管服”改革督查,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全面加大推进力度。探索“改革体验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第三方机构体验评价“放管服”改革成效,进一步丰富载体、畅通渠道,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推动、监督、评价改革,倒逼改革落地。(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

  (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放管服”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进一步加大分值比例。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改革措施推进落实情况与部门综合评价挂钩,对积极投身改革试点、改革成效明显的要加大表扬和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改革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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