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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大楼管理制度

时间:2016-10-22 10:57:04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办公楼管理制度

办公楼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办公楼是履行公务活动的工作场所。为保障办公楼的正常运行,树立良好、文明的地税形象,体现工作人员优秀的素质与精神风貌,维护办公区域的正常秩序,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楼由办公室、财装科根据职责划分进行管理,履行对办公楼的管理职能和对各单位的服务职能。对本制度规定的纪律、安全、卫生、水电管理等内容,办公室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每月进行检查评比,并进行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年终机关目标管理考核。

第三条 办公楼内所有单位员工和进入本楼内的个人均应严格遵守制度。

文明办公

第四条 办公楼内办公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等服饰上班,不准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楼进行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 楼内办公人员应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和蔼,礼貌待人,公正处事。

第六条 不准在楼梯间、电梯、走廊、屋内墙壁等地方乱画、乱刻,不准随意张贴通知、海报、广告等标识物。

第七条 搞好个人办公区卫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保持整洁、干净。保持个人使用办公设备卫生,及时整理桌面物品、文件。人走关好门、窗,将座椅摆放整齐,抽屉和资料柜须锁好。

第八条 未经允许不得启用或进入他人电脑,更不得擅自拷贝、删除他人电脑资料。

第九条 在一楼大厅设置投影仪,每个工作日播放天气预报、生日祝福、重点工作展示等。各单位要踊跃供稿,提供素材,齐心协力建设地税文明展示阵地。

安全管理

第十条 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办公室具体负责门卫聘用与管理工作,所聘门卫必须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一条 外单位人员进入大楼联系公务,门卫应要求其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来客登记单,经确认后,方可准许入内。需要拜访局领导的,门卫要与办公室联系。

第十二条 认真执行节假日和24小时值班规定,值班人员按时到位,认真负责,做好交接;要坚守岗位,禁止将值班电话转移到手机等其它通讯工具。节假日期间门卫值班人员应与值班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内外结合,全方位设防,确保大楼内部安全。

第十四条 办公楼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工作时间如有公务活动的,应事先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通知门卫,公务活动承办单位或承办人负责配合门卫搞好办公楼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办公楼及周边的监控设备管理,实时监控办公楼内及周边秩序,发现问题及早处理。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随手锁门;下班前各办公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

第十六条 加强现金和物资管理。要认真执行现金和物资管理制度,备用金按规定数额存放;各单位使用的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存放安全。票证等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巡视库房,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十八条 认真执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经常结合内部的安全需求,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办公楼内不得存放汽油、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设备,使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水电管理

第十九条 全体职工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确因工作需要单独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的,事先必须向办公室申报,办公室根据负荷承受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安装使用,未经同意禁止安装。

第二十条 办公室要根据办公楼用电实际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维护和检修,以便及时排除用电故障。各单位要经常对用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二十一条 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外出时要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闭电脑等一切水电设备的良好习惯,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卫生管理

第二十二条 办公楼的楼道、大厅、会议室、卫生间、前后院等场所卫生由保洁员负责。人事科负责保洁员的聘用及劳资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保洁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保洁员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全体职工要牢固树立创建文明洁净办公楼的意识,讲究卫生,美化环境,爱护公物;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要坚持每天打扫办公室室内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办公桌、文件柜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在走廊内乱堆乱放物品;禁止向窗外抛扔物品。

会议室管理

第二十五条 会议室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各单位使用会议室,至少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登记备案,登记内容包括:使用部门、使用事由、使用时限、人员范围及人数、设施应用等,如有局领导参加需注明。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时,要及时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登记。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六条 开会期间,要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投影仪、电脑等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维护,各使用单位要按操作规程使用。与会人员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遵守会议室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会议结束后,会议室的使用部门要将会议室电灯、空调、电脑、投影仪等电器设备关闭,关好门窗,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如有损坏,及时报修。

第二十八条 未经办公室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会议室的投影仪、电脑、桌椅等设备设施拿出会议室。

保养与修缮

第二十九条 办公楼内各种公用设施,如消防与报警设备、监控设备、电源插座等,不准私自拆装或挪用,如确实需要,必须经办公室安排统一处理。

第三十条 办公室的所有装饰和设备,各使用单位应保持原样,非经领导批准,不准自行新增、移动或拆除;不准在墙壁和楼板上凿洞或剔槽,更不得自行改造和装潢。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办公场所。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加强办公大楼管理,规范办公秩序,营造舒适、优美、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办公秩序管理

1、办公大楼全体工作人员进出办公楼要做到仪表整洁,着装整齐,坚持文明办公,礼貌待人,言谈得体,不得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不得携带宠物进入办公楼。

2、办公室内,桌椅及桌面各种办公用品、物件应摆放整齐,规范有序。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不准在工作时间串岗和进行扑克、下棋、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

4、爱护公物,自觉维护和正确使用办公楼内各类公共设施。办公楼的公共通道、走廊、大厅不准堆放杂物和废旧物品。保持墙面整洁,不得污损墙面,不得在墙壁上随意涂写、张贴、刻画、钉挂物品或破坏墙体结构。

二、安全保卫管理

1、办公楼实行来宾登记制度。外来办事人员进入大楼,需出示有效证件,经值班人员联系,征得会见人员同意后,并填写会客单,写明会客单位、人员、时间、地点等,方可入内。其他人员不得入内。严禁收购废旧物品人员、推销人员等进入大楼。

2、办公楼门卫实行干部带班值班,即由一名我局工作人员带领一名保安在办公楼大厅值班。值班人员由环卫处、建管所、

机动大队人员轮流排班,每个单位一个季度。值班人员必须穿着制服,于工作时间前十五分钟到岗,下班后十五分钟方可离开。如发生无关人员闯入办公大楼并造成不良影响,将追究值班工作人员的责任,视情作出处理。

3、携带公物出门,必须有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方可放行。

4、夜间除值班人员外,办公楼内不得留宿。

5、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大楼。

6、各单位下班前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台风工作,确保安全。

三、水、电管理

1、节约使用水、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使用自然光,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并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要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

2、加强空调使用管理。夏季最高气温31度,冬季气温零度,方可开启空调;夏天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度,冬天空调温度不得高于16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要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下班前应提前10分钟关闭空调。

3、减少电梯使用,3楼以下(包括3楼)不开启电梯。不得使用电梯运送超重以及易燃、易爆、危毒物品。

4、对下班后不关灯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罚10元;不关空调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罚50元。

5、大楼内各种水、电、电话、网络等线路,不得任意改线、

篇二:办公大楼日常管理制度

银行办公大楼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的日常管理,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开拓、务实、高效、 廉洁的机关,更好地行使机关的管理、指导、监督、协调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机关工作秩序

第一条 为使机关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各部室工作协调配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作息时间。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各部室要指定专人登记,于次月初由部(室)、中心负责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作息时间变更,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县府办的要求,提出调整意见,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第三条 办公秩序。机关人员在办公时间不准办私事,不准高声喧哗,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吃零食、打瞌睡,不准在办公室下棋、打扑克,不准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

第四条 办事规程。坚持层层负责制原则,要求按程序办事,实行部室员工对总经理(主任),总经理(主任)对分管行长,行长对董事长。部室负责人在职责、职权范围内要积极负责,不推诿、不拖延。部室负责人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分管行长报告。重要事项必须向行长报告或提交行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

讨论。有关领导对部室负责人的请示报告应及时答复,需研究讨论的,答复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7天。

第五条 基层有关请示事项的答复时间规定。综合管理部在收到支行(部)请示件后,要及时登记,并在领导阅示后及时送各部室办理。部室自收到请示件后一般应在5天内答复,最长不得超过10天。部室如果一时难以解决或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答复的,要将有关情况书面或电话向请示单位解释,不得无故擅自拖延。

第六条 文件传阅规定。综合管理部收文后应进行收文登记,收文后先送行领导轮阅(急件可直接送分管领导阅示),然后将需要承办和落实的文件按行领导批阅意见送承办部室,由综合管理部做好登记和督办工作。各部室文件传阅应于1-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返还办公室。传阅后应在传阅件上签名和注明日期。

第七条 请假规定。机关工作人员临时休息或不能按时到岗的必须向部室负责人请假,部室负责人必须向分管行长请假。机关工作人员无故离开工作岗位2天以上的,相关部室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向行领导报告。

第八条 会务管理。会务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一)会务安排。行领导或部室负责人召开会议,必须提前通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根据会议的级别、大小和性质认真做好会务工作。

(二)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遵守会议秩序,关闭手机或调整手机铃声为震动,做到不聊天、不抽烟。提前离开会场必须经行领导同意。

(三)会议室使用。会议室使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总行大楼会议室包括三楼、四楼、五楼、六楼会议室。会议室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使用,并负责会场布置、安全、卫生及设备管理。

2.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会议定的环境卫生。如因人为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

3.会议结束后,使用部门要及时关闭电灯、空调等,确保各种电器断电,并关闭门窗。

第二章 总行大楼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 为加强总行大楼的安全管理,确保大楼优良的办公秩序,共同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条 大楼维护。大楼日常维护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大

楼安全管理由营运保障部负责。

第十一条 大楼使用管理。大楼的使用管理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营运保障部负责按排值班守卫人员。值班守卫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大楼安全。

(二)总行大厅大门、营业部大厅边门根据工作日作息开放,节假日统一关闭。节假日期间,营业部大厅安全守卫人员交接班须从营业部大厅正门出入。

(三)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下班后须离开大楼,如需加班务必及时到门卫登记,并要求开门办公。机关工作人员晚间、节假日进出大楼或辅楼必须从伸缩移门进出,并经值班人员登记。

(四)营业部营业终了后应关闭大门,如需加班必须经值班

人员登记,并从大厅边门进出,禁止从大门出入。

(五)不得将闲杂人员带入大楼,如有维修、施工等工作需要,必须由相关部门人员陪同进入,并由值班人员作好登记。

(六)值班人员每日下班后对总行大楼进行巡查,必须检查大楼内楼道是否锁好门窗,关闭照明、切断电源。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 员工车辆停放。总行员工车辆停放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总行后院停车位日常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总行大门至营业部大门两边停车位日常管理由营运保障部负责

(二)总行后院停车位必须保证押运车辆、公务用车的停放。

(三)总行后院车辆停放根据部室实际划分停车位,按统一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具体详见划分清单)。因停车位有限,其他员工车辆可停放于中心广场公共地下停车场。

(四)为确保客户车辆停车,员工一律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总行大门至营业部大门两边。

第十三条 大楼用电管理。大楼用电管理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大楼内所有外用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维修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安装。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不得自行外接电线、电话、网络等。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违反规定造成事故发生,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三)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原则。所有

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切断电源。24小时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安全。

(四)为确保安全用电,各办公室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路、电器设备等要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 大楼消防管理。大楼消防管理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总行大楼消防管理由营运保障部负责。

(二)机关人员不得携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总行。

(三)机关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动用、开启各类消防、电力设备,不得随意触摸楼内安全消防报警开关或按纽。

(四)营运保障部要组织各部门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五)营运保障部要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并要作好检查登记。对检查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报告分管行长,同时联系相关专业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六)营运保障部要组织各部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常规性的安全检查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营运保障部组织全面检查2—3次,重点检查防火设施、防盗安全等,对发现的治安隐患要及时整治,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

第三章 机关清洁卫生制度

第十五条 为了搞好机关清洁卫生,使卫生工作制度化、经

篇三:机关办公楼管理制度

总部机关

办公楼管理(暂行)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办公楼是公司各部门履行公务活动的场所,为保障办公楼的正常运行,维护文明、舒适、宁静的工作环境,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和到办公楼联系工作的临时往来人员。

第三条 办公楼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具体履行对办公大楼的管理职能和对机关的服务职能。

第四条 办公楼内任何单位和进入本大楼内的个人均应严格遵守制度,努力创建文明机关。

第二章 文明办公管理

第五条 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准迟到早退;进入办公楼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裤衩等上班;不准在办公大楼内大声喧哗;不得串岗闲聊、高声喧哗,不得在办公大楼进行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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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楼内办公人员应举止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和蔼,礼貌待人,公正处事;办公物品应摆放有序。

第七条 不准在公共通道、楼梯间、走廊、墙面等地方随意张贴通知、海报、广告等标识物。不准在墙面等地方乱画、乱刻。

第八条 未经允许一般不得启用他人电脑,更不得擅自拷贝他人电脑资料。

第九条 搞好个人办公区卫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保持整洁、干净;保持个人使用办公设备卫生,下班及时整理桌面物品、文件;人走关好门、窗,将座椅摆放整齐,抽屉和资料柜须锁好。

第三章 人员与物品管理

第十条 临时往来联系业务或访客人员须在前台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来客登记单,经被访者电话确认后,方可入内;送邮件(包)、快餐者禁止进入办公区域内,一律由收件人或收件委托人到一楼大厅领取;私人会客一般不得在办公场所,如有必要可在一层大厅会客区域会客;非工作时间,外单位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大楼。

第十一条 办公室内部摆设实行定置式布局,不得私自移动。确需移动的办公用具要轻抬轻放,不得损伤地面。 - 2 -

第十二条 办公楼执行24小时物业公司前台值班和节假日员工值班规定。

第十三条 办公楼门前广场禁止一切车辆停放。机动车辆统一停到B3停车场,停车要入位,车头向外,服从物业人员的管理;自行车、电动车等要停放在物业指定位置,停放整齐。

第四章 安全防范管理

第十四条 总部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机关各部门积极配合。

第十五条 各部门要根据要求设定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个房间都要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安全工作。通过明确分工,层层负责,防患于未然。

第十六条 各部门要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自责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内外结合,全方位设防,确保总部机关内部安全。

第十七条 办公楼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工作时间如有公务活动的,活动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应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安排物业服务人员提供协助工作,承办单位(或承办人)与物业公司共同负责活动期间办公楼的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 办公楼实行门禁系统,所有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必须刷卡进入出,并严格执行总部机关门禁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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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应随手锁门;下班前各办公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

第二十条 各部门在上班时间也要提高警惕,防止外来人员入室行盗,临时离开办公室及重要场所时要注意关门落锁。

第二十一条 加强现金和物资管理。财务室要认真执行现金和物资管理制度,备用金按规定数额存放。各部门使用的贵重物品、精密仪器要有专人负责,并存放在安全地方。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涉密图纸、文件、资料管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二十三条 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总部机关结合内部安全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办公楼内不得存放汽油、火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人员要人人爱护消防设备,使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四条 档案资料室及库房等地严禁吸烟;在吸烟区吸烟要随手熄灭烟头,不得将烟蒂随手扔进垃圾篓、垃圾桶。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大楼内使用明火和电炉。

第五章 水电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全体员工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确因工作需要安装、使用大功率(300W以上)电器的,事先必须向办公室申报,办公室商请物业公司根据负荷- 4 -

承受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安装使用;未经同意擅自安装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拆除。在此期内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安装及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办公室对办公区域公共用电具有管理责任,并责成物业公司严格执行公共用电开关制度。

第二十七条 加强对用电设备的检修。办公室要督促物业公司不定期对办公楼用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第二十八条 全体职工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注意随手关灯、关水,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保证办公楼的正常办公用电;夏季室内温度不超过26oC、冬季室内温度不低于20oC时不得使用空调,使用空调期间不得开窗。

第六章 楼内卫生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全体员工都要树立文明意识,要讲究卫生,净化环境,爱护公物;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三十条 个人垃圾要及时处理,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任何人不得在走廊内等公共区域乱堆乱放物品,否则将作为废品处理;禁止向窗外抛扔杂物。

第三十一条 禁止在办公室内吸烟或用餐。吸烟一律到固定的吸烟区,用餐一律到B1层食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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