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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正建设个人建议

时间:2016-10-19 17:04:15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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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和思考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和思考

党在十七大报告中把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列为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提升到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构筑牢固的预防体系。税务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税收执法权,直接面对和接触的是广大人民群众,自身廉洁不廉洁、自身公正不公正,从大处讲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小处讲影响着地税形象、损害自身利益。这就要求基层地税部门在税收执法中、在服务中、在组织收入中能够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这一主题、把握住构建预防体系的灵魂,进一步强化落实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从而达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目的。

当前基层地税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基层单位只注重对党风违纪案件的事后教育、处理,而忽视了事前预防、事中监督,致使很多能够防范的案件发生;二是内部监督力度不够。由于内部监督受监督内容、监督范围的局限,监督难以摆脱人情的制约;三是基层地税部门缺乏有效的机制堵塞利用职权违规违纪行为,如利用职权私自减免税收,利用职权为自己、亲属谋福利等。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保证各项税务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本人认为加强基层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应当本着“立足两个转变,建立三项机制,堵住三个源头”的

工作思路,树立全新的党风廉政建设预防监督观念,建立以责任、教育、制度、监督、惩治、预警为主要内容的税务惩治和预防体系,切实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行,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一、立足 “两个转变”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由事后处理教育向事前预防、事中制止转变。过去,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多是以事后处理教育为主,突出对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及以案件开展教育、说法活动,注重事后处理,而由于税务工作特点,对一些本来能够及时预防、制止的违规违纪案件,由于日常工作事前缺乏有效的机制进行约束、事中缺乏有效的机制进行监督制约,从而使案件性质越演越恶劣、后果越来越严重。因此,基层地税部门应当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心转移,关口前移,因地制宜的建立一套完善的事前预防机制、事中监控制止机制,变事后处理教育为事前预防监督、事中监控制止,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形成阶段。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由内部监督向外部监督转变。现阶段,基层地税部门的内部监督由于其内在的特性及监察人员少、监督面广等原因,使其在监督的形式和内容上趋于局限,不能够真正地深入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触及到每一个税务干部,特别是作为与纳税人联系紧密的税收执法工作以及税收执法人员,如:税务人员执法情况究竟如何、纳税人是

否满意、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否执行到位等等,监察人员不能够及时、准确、全方位的了解和掌握,只有等到问题彻底暴露、征纳矛盾无法调解时,才给予查处,已未时晚矣,这样一方面是不利于保护干部,另一方面是不利于树立形象。基层地税部门应牢固树立“以外促内、内外并举”的大监督观。借助于社会各界人士的典型性监督。分乡镇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等社会人士为终身廉政监督员,定期由监察部门负责分乡镇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收集廉政监督员带来的纳税人对税务执法以及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苗头,主动制止教育。同时,还要辅之于社会各界的广泛性监督。如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举报箱要悬挂在集贸市场、税务所门口等场所,钥匙由监察部门统一保管,定期开箱收集意见,以便及时纠正等等。

二、建立“三项机制”

即:建立教育启动机制、建立制度监控机制、建立严格惩罚机制。加强教育是解决税务人员对腐败“不想为”的问题,严格惩罚是解决“不敢为”的问题,制度监控则是加强“两权”运行的过程监督,解决“不能为”的问题。

一是教育启动机制。教育是基础。俗话说“精神管人,管住魂”。通过教育,可以从意识上使地税干部牢筑廉洁防线,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做到艰苦奋斗、立党为公、执

政为民,解决“不想为”的问题。基层地税部门在教育启动中要明确教育思路,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以正面宣传为主,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整体干部教育规划,在内容上不但要加强理论教育、抓好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还要开展一些贴近生活、贴近地税工作的教育,如参观廉政教育展、开展主题讨论、充分发挥影视、戏剧、文学等载体的作用,以生动形象的教育方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从思想上、学习机制上增强地税干部抵御腐蚀的能力。

二是制度监控机制。制度是保证。基层地税部门应当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监控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税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性机制。以严密的制度规定,严格的制度执行、严肃的制度追究,加强对税务干部日常行为的约束,保证“两权”的正确行使,解决“不能为”的问题。强化制度监控重点是建立制度。基层地税部门其一是建立完善的税务人员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天下大事,必做于细”。考核办法不仅要涵盖税收工作的每一岗位,小到税收管理员、协税员,大到局长、副局长岗位,都要涵盖,而且还要对每个岗位的每一项工作、日常行为规范、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明确,量化到具体的一个点、一个完成目标,使税务干部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来完成本职工作。抓好落实是根本。再好的制度不落实等于零。在完善岗位职责

考核办法的同时,还要借助于强有力的考核机制,对每一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以每个干部的实际业绩为依据,以量化的工作质量标准为准绳,将所有岗位纳入日常监控。其二是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报告制度。全面推行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税务干部每季度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年底将落实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及工作情况报告监察审计室。其三是重点部位和重点行为监控机制。建立重点人员档案,将中层以上人员以及财务人员的有关情况登记造册,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教育、重点防范,防止地税人员不当的行政行为延伸和发展,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严格惩罚机制。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是为了防止教育活动的形式主义和制度建设的官僚主义,避免教育虚化和制度弱化,切实提高教育活动的有效性和制度建设的严肃性,解决“不敢为”的问题。惩治手段是必要的,而且惩治必须从严,否则腐败行为就不能有效遏制。但从长远看,应更注重预防,只有有效的预防,才能逐步减少和消除违纪违法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治理和解决腐败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既要立足于惩治,又要着眼于预防,只有惩治于既然,防患于未然,“治”、“防”结合,才能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三、堵住“三个源头”

篇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基层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当前,各级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各项工作呈现良好的态势,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的看到,农村基层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少数农村党员干部在作风、思想观念、素质能力方面有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调查研究和解决。

一、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观念狭隘。个别基层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缺少部署和落实,偏重于个人名利,缺乏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思想,干一天算一天的思想比较严重,没有尽力去做好工作。

2、身素质不高,法纪观念淡薄。部分基层干部自身素质(包括政治、文化、道德、党性等)较低,平时学习敷衍了事,缺乏政治敏锐性,缺乏对上级方针政策的理解。

3、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的历史时期,就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时,思考的不多,群众观念淡薄,工作独断转型,态度蛮横粗鲁。

二、对策建议

1、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党风廉政教育长效机制。 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主体,乡镇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绝不是一年办几个案子,抓两个反面典型,配合县纪委做点工作,而是要充分发挥纪委的职能作用,大张旗鼓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通过教育为先,减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率,从而使干部执法更加规范、为民服务更加主动,人民群众对干部更满意。教育有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正面教育要坚持长久,形式多样,有教育意义;反面教育要开展得轰轰烈烈,震憾人心,达到警示效果。

(1)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基层干部定期学习互相交流经验,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达到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2)通过干部作风教育,结合先进性教育、八荣八耻教育、科学观教育等塑造良好的干部形象,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3)加强对党纪政纪法规的学习教育,教育干部增强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保证农村干部廉洁奉公为民办事。

(4)利用查处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认真分析产生的根源,教育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标准。

(5)移风易俗,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逐村进行倡导文明新风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订文明村庄规划和村规民约,开展丰富多彩了廉政文化活动,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基层,到村甚

至到户宣讲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新风尚。

(6)改进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民主的方式和法律的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开展农村党风廉政教育,决不可局限于乡镇一级领导干部,而要扩大到全体机关干部、各派驻机构主要领导,各村干部,以及机关、农民党员。既要集中开展,又要分层次督促检查指导,使党员干部受教育率达到100%。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要经常化、切忌一时热、搞突击,要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因人施教,健立学习制度,确定多种形式,明确责任人员,常抓不懈,确保成效。

2、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严于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往往受重视程度不够,被动开展,总是出了问题才想办法解决问题。因此,乡镇的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同规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要将其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和年终奖励评比之中。要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处分规定。如建立“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集中学习制度”、“定期谈心谈话制度”、“群众测评制度”、“考核制度”等等,达到用机制激励人,用制度约束人,用典型教育人的效果。对勤廉兼优的干部在年终或一定时间进行公开表彰,并在经济上、政治上、精神上给予优待重用。同时,采取末位淘汰、群众测评、小组考评、个人自评

等措施,帮助个别落后干部深刻自查自纠,从思想上、工作上查找不足,逐步整改提高。通过严格的管理带出一支政治坚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群众满意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

3、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

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规划中,全局考虑,统一部署。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农村延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与村里签定责任书,把党风廉政责任细化到村集体,从而形成县乡村三级网络机构,对每项工作要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形成层层有责任,人人有压力。年终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纳入乡(镇)、村干部政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4、加强作风建设,改进工作方法。在基层干部中提倡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通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方针政策和近期刚出台的各种法规政策,充分理解党的宗旨,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参加各种知识培训,增加自己各方面的知识储备,提高自己的内涵,使自己既能适应基层工作的方方面面,又能不断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在尊重群众的基础上,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思考为群众办事的最佳方法,坚持原则办事,对待群众的态度上,既要细心又要有耐心。

5、完善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民主监督制度并切实落实。

(1)是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使权力在监督下发挥作用。实行“乡财乡用县监管”制度,完善乡镇的用人制度、考勤值班、学习、招待费管理、公车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来人来客防止招待腐败现象,另外在干部任前实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离任审计制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保证乡镇领导干部清正廉洁。

(2)是建立和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村级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村民的民主权利一定要受到保护,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通过贿选、威胁等方式达到管理村集体,进而损害集体利益行为的发生。

(3)是组织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廉政诫勉谈话以及县级纪委负责人与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的活动,实行述职述廉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党风监督。完善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对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各类专项资金全部实行“村财乡管”,杜绝收支上的漏洞。

6、加大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农村基层案件查处力度,坚决维护群众利益。通过农村典型案件查处,警示和提醒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提高思想意识,增强防腐观念,从而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目的。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各种巧立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案件,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资产、资源案件,贿选、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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