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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情跟踪包保责任书

时间:2016-10-13 00:10:5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孕情包保责任书

孕情包保服务责任书

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强化孕情监测,明确管理区、村级对持《生育证》

及生育女孩人员孕情跟踪服务工作责任,签订本责任书。管理区书记负总责,管理区书记、管理区计生主任、包村干部、村干部共同包保该村持

《生育证》人员和所有生育一女孩人员,在落实孕情随访、长效节育措施、经常性管理服务

等方面,履行如下责任。

1、包保责任人每月对持《生育证》妇女随访2次以上,孕后60天内及时上报孕情并按

时到县服务中心换证。发现1例持生育证人员每月未到站参加孕情监测的,对包保责任人每

人处罚100元。对因未及时督促到站进行孕情监测,造成迟报孕情超过1个月的扣发包保责

任人每人500工资,迟报孕情超过2个月及以上的扣发包保责任人每人1000元工资。

2、包保责任人每两个月对生育一女孩未领生育证对象随访一次,发现意外怀孕情况,及

时处置,严格杜绝怀孕三个月及以上引产现象和违法生育的发生。发现1例符合生育未领生

育证人员季度未到站查体或存在私自引流产的,对包保责任人每人处罚200元。(查体时间截

止为每季度查体当月月末。)

3、包保责任人负责包保持证妇女怀孕期间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私自流引产。被包保对

象发生私自流引产行为一人次的,扣发管理区办公经费2000元,并对包保责任人每人处罚

500元。并根据线索责成两周内完成“两非”案件,完不成的每有一件罚所在管理区1万元。

4、包保责任人负责督促持证妇女生育后,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郭屯镇人民政

府责任人(签名盖章):

村(公章)孕情包保责任人:管理区书记(签名): 管理区计生专职主任(签名):包村干部(签名):村支部书记(签

名):

村计生专职主任(签名): 2013年月日孕情包保服务责任书

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强化孕情监测,明确管理区、村级对持《生育证》

及生育女孩人员孕情跟踪服务工作责任,签订本责任书。管理区书记负总责,管理区书记、管理区计生主任、包村干部、村干部共同包保该村持

《生育证》人员和所有生育一女孩人员,在落实孕情随访、长效节育措施、经常性管理服务

等方面,履行如下责任。

5、包保责任人每月对持《生育证》妇女随访2次以上,孕后60天内及时上报孕情并按

时到县服务中心换证。发现1例持生育证人员每月未到站参加孕情监测的,对包保责任人每

人处罚100元。对因未及时督促到站进行孕情监测,造成迟报孕情超过1个月的扣发包保责

任人每人500工资,迟报孕情超过2个月及以上的扣发包保责任人每人1000元工资。

6、包保责任人每两个月对生育一女孩未领生育证对象随访一次,发现意外怀孕情况,及

时处置,严格杜绝怀孕三个月及以上引产现象和违法生育的发生。发现1例符合生育未领生

育证人员季度未到站查体或存在私自引流产的,对包保责任人每人处罚200元。(查体时间截

止为每季度查体当月月末。)

7、包保责任人负责包保持证妇女怀孕期间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私自流引产。被包保对

象发生私自流引产行为一人次的,扣发管理区办公经费2000元,并对包保责任人每人处罚

500元。并根据线索责成两周内完成“两非”案件,完不成的每有一件罚所在管理区1万元。

8、包保责任人负责督促持证妇女生育后,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郭屯镇人民政

府责任人(签名盖章):

村(公章)孕情包保责任人:管理区书记(签名): 管理区计生专职主任(签名):包村干部(签名):村支部书记(签

名):

村计生专职主任(签名): 2013年月日篇二:村(居)孕情包保责任

___村孕情包保责任书为给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控制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引流产现象,根据《山东省

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

特签订此责任书。

1、包保责任人要做好有关计生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两非”及性别比失调危

害,使包保对象自觉抵制“两非”行为。

2、包保责任人每月对包保的符合再生育条件已婚育龄妇女随访1次,了解育龄妇女思想

状况及有无孕情,如发现孕情异常和“两非”行为倾向问题及时做好工作,并向镇(街道)

计生办汇报。督促并协助包保对象妊娠前及时办理《生育证》,并参加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

查;督促有生育条件而拒不办理《生育证》人员落实放环措施;发现早期(孕10周以内)怀

孕的,责令其立即补办《生育证》。

3、每季度组织包保育龄妇女到计生服务站参加孕环查体活动,每迟到一天扣包保责任人

工资10元。

4、搞好孕产期保健服务,包保对象怀孕后,因胎儿发育异常需终止妊娠的,督促指导其

到区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检查,经区卫生计生局批准后,再到指定医疗机构实施。

5、包保对象怀孕超过三个月再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直接扣发包保责任人工资100元;对

于包保对象无孕情直接上报出生的,对包保责任人扣发工资200元,并给予纪律处分;经区

乡调查核实,包保对象有“两非”行为,包保责任人包庇或不知情扣发工资500元;包保责

任人参与“两非”行为的,一律开除公职。镇党委负责人(签章):村包保责任人 镇包村人员(签章):村支部书记(签章):村计生主任(签章):年 月 日篇三:持证对象孕情包保责任书持证对象孕情包保责任书

建卡单位(盖章): 陈场三小 建卡时间:年月 日 包保责任:负责督促包保对象认真履行《仙桃市持(生育(服务)证)计划生育夫妇管

理服务合同》的义务,维护其利权;负责督促包保对象每月(时间不定期)到镇计生服务站

接受孕情监测服务;向包保对象宣传新的婚育观念,大力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

后人的新型生育文化;负责向包保对象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协助计生专干摸准包

保对象所生小孩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精确到日)等基本情况;动员名保对象生育小孩

后,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要求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包保对象有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违规引产、遗弃溺死女婴的,对包保责任人按(镇办)

有关文件实行(一票否决)。包保对象没按时参加月查的,对包保责任人等同处罚。 注:本卡一式三份,包保对象、包保责任人各1份,中心学校存档1份。篇四:突出孕

情包保责任 夯实计生基层基础 落实孕情包保责任 夯实计生工作基础 中共毛嘴镇委员会 毛嘴镇人民政府 今年来,我镇以计划生育重点服务对象为工作目标,以孕情包保管理为切入点,采取镇办

领导包片驻村,机关干部包村驻点,村组干部包对象的“三级包保”管理办法,落实孕情包

保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半年工作目标任务。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深化思想认识。镇党委一致认为,建立和完善重点服务对象包

保责任体系,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工作

方法的重大创新,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本质要求,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

观的具体体现。二是加强检查督办。每星期重点解剖一个村,每月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

将结果全镇通报。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推行扁平化管理模式,撤消了农村工作片,加强

了镇计生办人员配置,镇计生专班直管到村(居),减少了工作层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强化责任落实。我们坚持把孕情包保责任制作为解决当前计生工作重点和难点的重

要举措来抓。一是明确包保对象。持生育(服务)证、农村独女户和未落实绝育措施的两(多)

女户及再婚夫妻等五种对象安排驻村镇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实行孕情包保。二是明确包保责任。

完善了镇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对象的包保责任网络,并逐级逐人签订《计划

生育包保责任篇五:三级两全包保责任书 三级两全包保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有效遏止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升高,使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并保持在正常的范围内,

按照市计生委的要求和安排部署,在全镇推行对已孕妇女实行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并

按照《关于实行三级全员全程包保服务责任制构筑防止选择性别生育屏障的实施方案》特签

订包保责任书如下:

1、乡级计生办

(1)乡级计生办要将全体工作人员分包村(居)委会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

(2)乡级计生办在核发《生育证》时,要准确掌握持证妇女的孕情,并与其签定含有“怀

孕后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未经批准终止妊娠”内容的管理合同或协议,并

将孕情通知有关乡级包保人员。

(3)每位乡级工作人员要建立包保对象孕情和服务记录,直接掌握到所包村级单位的孕

妇名单。每月纪录一次每位孕妇的孕情以及对孕妇的服务情况。

(4)每位乡级工作人员对所包村(居)委会怀孕妇女至少每季要与有关人员结合组织一

次孕情检查,每月要走访服务一次。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了解所

包对象怀孕情况及思想动向;对孕妇家庭给予生产、生活、生育上的帮助。

(5)乡级计生办主任每月召集全体分包人员开一次碰头会,听取每个人对所包村开展服

务情况的汇报,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6)乡级计生办主任及时向县级分包本乡(镇、街道)人员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两全包

保责任制执行情况。

2、村级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

(1)村级专干在乡级分包人员指导下,组织小组长对怀孕妇女开展好服务和掌握好孕情

工作。与乡级分包人员和小组长共同组织好怀孕妇女上站孕检和入户走访服务。督促小组长

履行对本组怀孕妇女的工作职责,听取小组长对有关情况的报告,亲自掌握本村(居)委会

每位怀孕妇女的思想动态和怀孕、生育情况。

(2)小组长要随时掌握已怀孕妇女的思想、怀孕、生育情况,新孕妇女名单以及需要提

供服务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在两日内向村专干报告。

(3)村专干对本村(居)委会怀孕妇女可能或已经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向分包乡级人员

报告,提请乡级帮助解决。

篇二:孕情包保服务责任书

孕情包保服务责任书

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强化孕情监测,明确管理区、村级对持《生育证》及生育女孩人员孕情跟踪服务工作责任,签订本责任书。

管理区书记负总责,管理区书记、管理区计生主任、包村干部、村干部共同包保该村持《生育证》人员和所有生育一女孩人员,在落实孕情随访、长效节育措施、经常性管理服务等方面,履行如下责任。

1、包保责任人每月对持《生育证》妇女随访2次以上,孕后60天内及时上报孕情并按时到县服务中心换证。发现1例持生育证人员每月未到站参加孕情监测的,对包保责任人每人处罚100元。对因未及时督促到站进行孕情监测,造成迟报孕情超过1个月的扣发包保责任人每人500工资,迟报孕情超过2个月及以上的扣发包保责任人每人1000元工资。

2、包保责任人每两个月对生育一女孩未领生育证对象随访一次,发现意外怀孕情况,及时处置,严格杜绝怀孕三个月及以上引产现象和违法生育的发生。发现1例符合生育未领生育证人员季度未到站查体或存在私自引流产的,对包保责任人每人处罚200元。(查体时间截止为每季度查体当月月末。)

3、包保责任人负责包保持证妇女怀孕期间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私自流引产。被包保对象发生私自流引产行为一人次的,扣发管理区办公经费2000元,并对包保责任人每人处罚500元。并根据线索责成两周内完成“两非”案件,完不成的每有一件罚所在管理区1万元。

4、包保责任人负责督促持证妇女生育后,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郭屯镇人民政府责任人(签名盖章):

村(公章)孕情包保责任人:管理区书记(签名):

管理区计生专职主任(签名):包村干部(签名):村支部书记(签名):

村计生专职主任(签名): 2013年月日

孕情包保服务责任书

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强化孕情监测,明确管理区、村级对持《生育证》及生育女孩人员孕情跟踪服务工作责任,签订本责任书。

管理区书记负总责,管理区书记、管理区计生主任、包村干部、村干部共同包保该村持《生育证》人员和所有生育一女孩人员,在落实孕情随访、长效节育措施、经常性管理服务等方面,履行如下责任。

5、包保责任人每月对持《生育证》妇女随访2次以上,孕后60天内及时上报孕情并按时到县服务中心换证。发现1例持生育证人员每月未到站参加孕情监测的,对包保责任人每人处罚100元。对因未及时督促到站进行孕情监测,造成迟报孕情超过1个月的扣发包保责任人每人500工资,迟报孕情超过2个月及以上的扣发包保责任人每人1000元工资。

6、包保责任人每两个月对生育一女孩未领生育证对象随访一次,发现意外怀孕情况,及时处置,严格杜绝怀孕三个月及以上引产现象和违法生育的发生。发现1例符合生育未领生育证人员季度未到站查体或存在私自引流产的,对包保责任人每人处罚200元。(查体时间截止为每季度查体当月月末。)

7、包保责任人负责包保持证妇女怀孕期间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私自流引产。被包保对象发生私自流引产行为一人次的,扣发管理区办公经费2000元,并对包保责任人每人处罚500元。并根据线索责成两周内完成“两非”案件,完不成的每有一件罚所在管理区1万元。

8、包保责任人负责督促持证妇女生育后,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郭屯镇人民政府责任人(签名盖章):

村(公章)孕情包保责任人:管理区书记(签名):

管理区计生专职主任(签名):包村干部(签名):村支部书记(签名):

村计生专职主任(签名): 2013年月日

篇三:村(居)孕情包保责任书

___村孕情包保责任书

为给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控制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引流产现象,根据《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特签订此责任书。

1、包保责任人要做好有关计生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两非”及性别比失调危害,使包保对象自觉抵制“两非”行为。

2、包保责任人每月对包保的符合再生育条件已婚育龄妇女随访1次,了解育龄妇女思想状况及有无孕情,如发现孕情异常和“两非”行为倾向问题及时做好工作,并向镇(街道)计生办汇报。督促并协助包保对象妊娠前及时办理《生育证》,并参加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督促有生育条件而拒不办理《生育证》人员落实放环措施;发现早期(孕10周以内)怀孕的,责令其立即补办《生育证》。

3、每季度组织包保育龄妇女到计生服务站参加孕环查体活动,每迟到一天扣包保责任人工资10元。

4、搞好孕产期保健服务,包保对象怀孕后,因胎儿发育异常需终止妊娠的,督促指导其到区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检查,经区卫生计生局批准后,再到指定医疗机构实施。

5、包保对象怀孕超过三个月再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直接扣发包保责任人工资100元;对于包保对象无孕情直接上报出生的,对包保责任人扣发工资200元,并给予纪律处分;经区乡调查核实,包保对象有“两非”行为,包保责任人包庇或不知情扣发工资500元;包保责任人参与“两非”行为的,一律开除公职。

镇党委负责人(签章):村包保责任人

镇包村人员(签章):

村支部书记(签章):

村计生主任(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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