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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系统基层考核意见

时间:2017-03-28 18:21:01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评职称基层单位意见

工程师职称评审基层单位意见

该同志自进入本单位工作以来,能认真学习,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一直从

事本专业工作,已积累了丰富的专业技术理论及实践经验;同时,还认真钻研业务,不断自我更新,自我积累,从而打下较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能独立完成道路桥梁工程的设计、制图、施工技术负责等工作,能结合工程实际积极参加科研,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性的技术难题,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技术管理能力。在与同事交流过程中获得较好的评价,是一名优秀的道路与桥梁技术骨干。该同志在助理工程师任职工作年度中考核为合格、优秀,已具备道路与桥梁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同意推荐上报。同时,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单位(章):

2013年月日

篇二:2006年度农业系统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工作意见

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现就2006年度系统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五年总量翻番,八年全面小康”的目标,通过实施目标管理,积极引导和推动系统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全局工作中心,进一步转换职能,改进作风,加强服务,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为全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目标任务作出新贡献。。

4、完成局机关综合科室布置的材料、报表及信息报送等工作,5分。未按要求或不及时上报的见一次扣1分。

以上四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负责考核,各子项扣分直至扣完为止。

(三)加分因素

鼓励各单位(科室)争先创优和上争项目。对当年获得表彰、奖励的予以加分。标准为:国家级8分;国家部委及省委、省政府级6分;省厅、委及泰州市委、市政府4分;泰州局、委及泰兴市委、市政府3分;泰兴有关部、委、办、局1分。以上奖励包括单位职能工作综合奖、单项奖和单位、个人论文交流获奖。上争项目按年内实际到帐额每10万元加1分的比例加分。同类奖励不重复加分,加分总和最高不超过40分。

四、考核奖励办法

局于年终组织考核评比,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终奖金,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考核设全员工作考核奖、综合优胜奖和招商引资奖三种。

1、综合优胜奖:分两组考核评比。第一组为直属事业单位。即:农技推广中心、畜牧水产中心、林业中心、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渔政站和植物检疫站的考核由局委托执法大队实施)、农科所、农干校、兽医卫生监督所共7个单位。;第二组为机关各科室。即: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财务结算中心)、科教科、生产综合科、政策法规科、纪检监察室、农产品质量标准化科、工会、妇联、团委、企管办、信息中心、农产品检验检测综合站共14个。第一组评选3个先进集体,每个先进集体奖金2000元;第二组评选6个先进集体,每个先进集体奖金600元。按考核得分高低,经局考核领导小组研究予以确定。

2、全员工作考核奖:年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自发奖金每人500元,低于90分的按比例计发。

3、招商引资奖:对成功引进市外项目和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按照年内实际引资到帐额计奖。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励资格:

1、因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2、单位(科室)负责人违反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当年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篇三:村目标管理考核意见

源委发[2010]4号

中共台源镇委员会

台源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0年度对村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意见

为了切实加强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处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镇党委、政府决定,对全镇各村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衡阳县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台源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坚持以农业农村经济结构作为主线,以“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标,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考核各村工作,为正确评价和任用干部提供依据,真正形成以实绩排座次,凭贡献定奖惩,按发展“论功过”的良好机制,努力开拓我镇农业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二、考核原则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注重工作效果;

2、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力求立项简明、目标明确、数据量化、操作简便;

3、在单项考核的基础上,搞好综合评定。

三、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内容为新农村建设、综治稳定、新农合和水费收缴、计划生育、基层组织建设、国土管理六项工作,总分100分。另根据全镇实际情况,设立6个加分项目。(具体见考核评分标准)

各项目加减分不超过基准分。

招商引资不下达具体指标,但鼓励各村积极招商引资或发挥中介作用,凡每引进100万元资金落户本镇或县工业园的村在总分中加2分,各村加分总额不超过20分。

对发生涉农恶性案件、出现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出现严重违纪或严重腐败现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县年度考核中排为三类及以下或对全镇保类造成重大

影响的村实行一票否决。

四、组织机构

成立台源镇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付介平任组长,镇长刘飞跃、人大主席刘鸿雁、政协联工委主任万瑾任副组长,组织委员汤斌星、宣统委员彭湘云、武装部长胡兴良、党政办主任陈映莲、副镇长刘松鹤、刘晓阳、邹勇、人大副主席刘志刚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陈映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晓春、王辉、廖晓阳、付宏亮、蒋中华为成员。抽查、督查等日常性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五、考核办法

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考核,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方法和步骤:1.年初,考核办会同新农村建设主管领导刘松鹤、综治稳定工作主管领导刘鸿雁、计划生育主管领导邹勇、基层组织建设主管领导汤斌星按照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把任务分解到村,制订好考核方案。2.涉及考核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村完成目标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建好台帐,每季度开展一次评估,并通报评估情况。3.年底,考核领导小组对各村进行具体考核项目评分,计算出总分。

六、奖惩办法

根据考核,依积分多少依次排名,积分低于80分的为“目标管理未达标村”,达到90分的为“目标管理达标村”,在“目标管理达

标村”中择优评选5个“目标管理先进村”。

1、对“目标管理先进村”,奖2000元。

2、对“目标管理达标村”,资1000元。

3、对“目标管理未达标村”,每村各罚1000元。

以上奖惩在年终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时兑现。

(附:台源镇2010年村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主题词:目标管理 考核 意见 台源镇党政办公室 2010年3月9日印发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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