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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支出统计表

时间:2017-03-23 06:04:05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制发文件、三公经费专项表格

附件1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制发文件、简报和召开会议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注:文件简报种类是指有几种文件和几种简报;部门会议是指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召开的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会议。

附件2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制发文件、简报和召开会议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表由市四大办公室分别汇总填写。

附件3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三公”经费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备注:第一部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社会团体各金融机构可只填报第1栏、第4栏和第6栏数据,其他市属单位所有栏数据

篇二:关于统计三公经费通知

渭南市财政局

关于统计2010年“三公”经费支出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省关于推进预决算公开的要求,今年,市本级将公开2010年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三公”经费)。为了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现就2010年“三公”经费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重视。根据中省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每年要压缩10%以上。今后每年将以2010年“三公”经费支出为基数,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并每年向社会公开。因此,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2010年“三公”经费统计工作。

二、认真统计。各部门单位认真填报“三公”经费统计表,将“三公”经费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统计完成的“三公”经费支出,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由市财政局公开市级“三公”经费总支出数,各部门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数。因此,各部门对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统计结果负责,并按照上报的数据予以公开,向社会各界解释。

三、及时上报。此次“三公”经费统计工作时间紧,各部门单位要落实专人,抓紧填报,于8月1日(周一)下午报市财政

局各归口科室。

四、统计口径。按照财政部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市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篇三:三公经费检查汇报文档

三公经费重点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县转作风的有关规定,月中旬以来,市纪委监察局从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四个专班,对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有关单位2013年以来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公务外出学习考察费用(简称“三公”经费)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项规定”出台后,我市各级各部门落实上级转作风各项规定取得了明显成效,多数单位对有关规定落实情况较好,做到令行禁止,铺张浪费、超标准购车和公款旅游等违规行为大大减少。一些单位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厉行节约,严控支出。自2013年3月以来,绝大多数单位“三公”经费持续下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三公”经费下降幅度约30%。

二、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少数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尤其是在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同城吃请、公车私用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单位所制定的制度明显与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相悖。少数单位财务管理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不向群众公开单位财务情况。少数单位仍把大手大脚等同于大气,讲排场、摆阔气,铺张浪费现象严重。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违规发放津补贴。少数单位为提高干部职工福利待遇,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发放津补贴;少数单位没有资金来源,就想方设法套取专款、向管理对象伸手、向银行或财政借款也要保证职工的高福利、高待遇。

(二)购置公车不报批不备案。少数单位如林业局、汪营镇等在二级单位没有编制不能配车或无法取得车辆购置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公车以私人名义登记入户,形成公车私挂、账外资产等问题;少数单位如畜牧局、文斗乡等新购车辆没有按照《利川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利办发[2012]13号)相关文件到市纪委监察局进行审核备案;少数单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购置车辆,为了逃避检查,超标准部分另外开具车辆内饰。

(三)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少数单位如广播电影电视局、人社局、安监局等购买大额的购物卡,以节假日、庆典等名义发放给单位干部职工或者送给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四)组织公款旅游。少数单位不认真执行中央、省、州和市里有关文件规定,将用公款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分批次旅游作为福利待遇;个别单位因公外出学习考察不按规定到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审核报批,我行我素。

(五)公务接待费居高不下。在大多数单位“三公”经费逐月递减的情况下,少数单位如国土局、环保局、计生局、扶贫开发办等公务接待费居高不下;少数单位如农业局、商务局、发改局等存在一次性报账大额生活费、招待费发票支出现象,个别单位甚至一次性报账数万元。

(六)会计数据失真。部分单位财务人员没有按照《会计法》及各行业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准则》操作,账务极不规范。少数单位财务人员根据领导意见随意调整会计报表,隐瞒单位真实财务状况。少数单位直接将“公务接待费”在项目款、会议费、其他支出、汽车修理及油料费、市外跑项目并购买礼品等科目中列支。如团堡镇今年元至五月财务报表反映“三公”经费只有十几万元,而实际发生数是八十余万元;水利水产局、规划局将“公务接待费”记入“项目费”中;公路局将“公务接待费”记入“修理费”中;少数乡镇和市直单位将“三公”经费在暂存款和会议费中列支。有的临时机构和工作专班如高路办、都亭办事处下设的临时机构和工作专班“三公”经费也大多在“项目款”中列支;个别垂直管理单位私设“小金库”,市财政拨款没有进入单位财务账,游离于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之外。

(七)突击增大开支。一些涉及主要领导调离的单位,前任领导在离任前突击开支,短时间内增大“三公”经费支出。

三、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以上这些问题反映出我市“三公”经费管理和监督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少数单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违规行为屡查屡犯,个别单位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市纪委监察局对检查中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无论是共性问题或是个性问题,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积极整改,进一步加强管理。

(一)建章立制。好的作风要有好的制度来保证。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对规章制度进行彻底梳理,行之有效的要继续坚持,不够健全的要及时修订完善,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要重点规范,使各项制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通过建章立制,着力解决纪律涣散、政令不畅等问题。

(二)严格管理。今后一个时期,“三公”经费将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关注和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重点检查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要加强车辆编制管理,禁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豪华装饰车辆,严禁公车私挂,继续实行车辆购买申报备案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为广大干部职工作出表率。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公开“三公”经费情况,按照年度日常公用经费同比降低5%的目标,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禁以劳务费、慰问金等形式滥发奖金、福利,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月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与往年同期数据进行比对,并将有关情况如实报告给所属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和党群、垂直部门直接报送市纪委党风室,实行常态化管理。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问题反映比较突出的单位,在思想上要真正有触动,在工作上要真正有行动,在制度建设上要真正有成效。

(三)加强监督。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把“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在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不严肃、不认真、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经办人要进行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中共利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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