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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3-18 07:15:5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2015年平定县公开招聘83名教师公告

2015山西教师招聘考试

2015年平定县公开招聘83名教师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

聘的通知》(阳人社字〔2012〕49号)及《平定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

(平人社字〔2012〕6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

师8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及相关专业,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20日至1997年10月20日

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对象为: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在我县服务的,到

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我市服务的,到2015

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

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在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尚处于试用期内的人员

不得报考。

7.相关学历、教师资格证等取得时间均以2015年10月20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单位名称、性质、岗位、数量及所需资格条件

具体的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年龄、学历及专业等见《平定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

师职位表》(此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及报考职位查询

《平定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通过阳泉市人事考试网等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通过上述网

站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http:///(阳泉市人事考试网)

2015山西教师招聘考试 2015山西教师资格考试

篇二:山西平定县2015年教师招聘如何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山西平定县2015年教师招聘入围面试人员的确定和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对报考人员按照考生报考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若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笔试成绩有两人以上分数相同,同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学历认证机构出具)、报到证等相关证件,与报名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单位出具证明,所在县区人社局审核盖章)。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开始后,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篇三:阳泉市平定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平定县2012年公开招聘

第四中学校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平定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平定县第四中学校和部分农村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26名。

一、招聘原则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引进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4、在同等条件下,专业课考试成绩高的优先。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招聘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招聘简章在平定报、平定广播电视台、平定人才网()、平定教育信息网(http://pdjyw.yqedu.cn/)公告七个工作日。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1.平定县第四中学校(全额事业)教师13名,招聘学科:语文3名,数学2名,英语2名,体育1名,音乐2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1名;

2.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全额事业)教师13名,招聘学科:语文6名,数学5名,英语2名。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为岔口乡、娘子关镇、巨城镇(岩会地区)、柏井镇、东回镇、张庄镇(古贝、阳胜地区)。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教育事业服务的愿望和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素养,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形体无明显缺陷;

3.报考平定县第四中学校教师的,具有平定县户籍,或尚未有本县户籍,但属于本县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体育、音乐、美术学科为全市(阳泉)户籍,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在2012年7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

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4.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的,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现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任课的代课教师(含在我县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原东升双语学校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工龄2年以上(2010年9月1日前任代课教师)。

5.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2)曾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3)受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至今未解除的,(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5)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报考人员限报1个招聘学科。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持下列证件和材料:

1.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允许报考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一份;

5.已婚者提供县级人口和计生部门加注意见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6.近期正身免冠1寸蓝底照片5张;

7.现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任课的代课教师(含在我县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原东升双语学校人员)需出具由任教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一份;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的笔试享受加分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的加分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4日 (当日具体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平定县教育局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2年9月5日下午,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实际报考人数与学科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4: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学科,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在笔试考试之前公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六、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1.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分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专业课内容为报考学科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分值200分,其中公共课100分、专业课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9月6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公共课 9:00-11:00

下午:专业课 15:00-17:00

笔试地点:平定县第一中学校

笔试成绩公布:2012年9月9日在平定县教育局、平定人才网、平定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笔试成绩揭晓后,如考生对成绩有疑问,本人务于2012年9月9日12时前书面提出查分申请,由平定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统一复查,若发现有错误,及时更正。查分仅限于错评、漏评和合分错误范围之内。

公布面试人员名单:2012年9月10日在平定县教育局、平定人才网、平定县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人员9月10日下午到县教育局领取面试证。

2.面试

面试按照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包括讲课、答辩,分值100分。面试评委为奇数,面

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内容:现行中小学教材

面试时间:2012年9月11日

面试地点:平定县第一中学校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2+享受加分分值)×60%+面试成绩×40%。

4.笔试享受加分待遇的问题,根据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两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含3年)报考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

笔试、面试的时间,笔试、面试成绩,以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等在平定县教育局、平定人才网、平定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七、录(聘)用办法

1.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学科(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2.组织拟录(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机构应由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所空缺岗位可以从报考本岗位的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对拟录(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方案由县教育局制定并报县人社局核准后,以用人单位为主,教育局和人社局监督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复审其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学历认证,最后出具考察报告。

4.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聘)用人员在平定报和平定人才网、平定教育信息网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及县教育局报县编办和县人社局办理录(聘)用相关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同时进行岗前培训;对有举报的拟录(聘)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县教育局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录(聘)用。举报属实的,取消其录(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5.对录(聘)用的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录(聘)用教师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录(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经费保障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九、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六公开”、“二公示”、“两监督”,即对聘用岗位、录取名额、报考条件、招聘过程、笔(面)试成绩、录(聘)用办法公开,对招聘信息、拟录(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纪检监察、司法公证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设立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咨询电话:6062542(县教育局)、6188097(县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6188512(县纪检委)、6163035(县教育局)、6188099(县人社局)。

十、组织机构: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为加强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平定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 组 长:李 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郝建平 (县教育局局长)

陈继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鲜美 (县编办主任)

成 员:吕海明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侯云霞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仇利军 (县公安局局长)

李忠明 (县纪检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同礼 (县财政局局长)

田永生 (县卫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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