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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察队职责

时间:2017-03-08 07:39:1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纠察队规章制度

校园文明纠察队规章制度

一、关于纠察队

校园文明纠察队是为了贯彻党的方针路线,促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强化学生管理,引导学生养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习惯,形成“刻苦学习,尊师守纪,文明礼貌,团结友爱”的精神风貌,加强我校的学风、校风建设,进一步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维护校园秩序,经学校政教处批准成立,在工作上接受政教团委指导,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促进校园安全稳定,抵制校内外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纠正校园内不良风气,塑造中学生良好学风的校级学生组织。

二、我们的职责

1、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劝说、制止校园内不文明现象。及时将情节严重或不听劝阻的情况报班主任、政教处作进一步处理。

2、协助学校对学生早操、教室宿舍安全与卫生、违禁物品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查登记,以通报整改的形式反映到各班主任,为学校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三、日常纠察内容

吸烟,喝酒、随地吐痰;践踏草坪、摘花折木;乱贴乱画、乱吐乱扔、乱泼乱倒;损坏公物;说脏话、谩骂、打架斗殴;影

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等正常活动的行为;在校园内衣衫不整(穿背心,打赤膀等);校内公共场合行为过于亲密的。

对于以上的不文明现象,纠察队员主要以其理,服其人。向他们说明当前行为的不合理性,并建议他们应该怎样去做,同时,让他们充分了解我们纠察队的工作,使其给予配合。

第一章人事制度

一、人员编制

(一)组织机构

直属部门:政教团委

负责人:王廷全

队 长:1名 副队长:2-3名

小组长:共5组,每组各设一名组长

(二)管理人员的产生

1、选聘原则:人人平等,能者优先,竞争聘用

2、队长、副队长的产生:根据平时的综合表现、考核(原则上需要有在纠察队一年的工作经验),可由负责人和老队长提名,由其本人在全体会议上发表竞选宣言,通过选举产生。

3、组长的产生:根据平时的综合表现、考核,由队长会议决定组长人选。

(三)人员纳新与离退

1、人员纳新:成员的纳新工作原则上在每学年下学期3-4周内进行,所有队员组成宣讲团进入各班宣传,学生自愿报名后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通过后考察2-3周,考察合格者录用。

2、人员离退:考虑到综合班升学压力,原则上老队员的离退必须在高二下学期5-6周内完成,需提前写好退队申请,退队人员在纠察队工作紧急需要时需服从政教处老师的安排,适时提供协助;其他队员不得提前申请退队(若确实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留在纠察队的除外)。

3、人员开除:纠察队成员参与打架闹事、辱骂宿管保安等有严重影响学校纪律、学校声誉的行为,一经发现无条件开除,同时在全体会议上进行通报;无故不跑早操、缺勤达到3次以上者,队内警告一次,不听劝告者开除本队;其他适合开除的情况等(见第四章 奖惩)。

二、人员分工

(一)队长

1.全面负责纠察队工作。

2.负责主持全体会议、队长会议,负责领操。

3.负责处理特殊紧急情况。

4.负责全体例行工作检查(如违禁物品检查)。

5.负责联系政教处,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

6.负责带领新队员宣誓,誓词为:我宣誓:热爱洱源职中,热爱校园文明纠察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努力工作,坚决完成任务,展示当代中职生之风采,做服务同学的卫士。以上誓词,我坚决履行,决不违背。

(二)副队长

1.主持例会工作,布置下轮各组工作安排,每人主持一轮工作。

2.总结当轮工作情况,例会时认真汇报给队负责人。

3.负责汇总组长汇报的工作情况,反映给队长。

4.在本人负责的工作周期内(每人负责一个周,交替进行),队长有事外出的负责队长的全面工作。

5.负责协助有困难的组长搞好工作,如有人员缺席导致执勤人手不够的要及时进行调整、调配。

6.负责检查全队的队容队貌。

(三)组长

1.组长全面负责本组的工作,接到任务,及时分配给组员开展工作。

2.负责记录当天情况,如有特殊情况直接联系队长。

3.内务安全与违禁检查时,组长必须参与(组长不在的由负责本周工作的副队长主持工作),带领检查小组。组长负责安排当次工作,记录当天情况,将检查情况如使用违章用电器、私拉电线、私藏违禁物品等

篇二:校风纠察队管理总则

校风纠察队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成都理工大学校风纠察队是受成都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指导,学生志愿参加,协助学校管理的学生勤工俭学组织。

2.成都理工大学校风纠察队职责为:协助学校管理,对校园校风、学风进行维护、监督与管理。

3.办队宗旨:美化校园环境、优化校园风气、维护学校秩序。

4.本规定目的:

1)树立良好的校风纠察队员形象,促进学校校风、学风和精神文明建设

2)全面提高校风纠察队队员素质,规范队员在工作中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3)明确责任分工,促进团结合作

(二)正文

凡成都理工大学学生,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重考记录、家庭有一定困难、综合素质较好者,均可申请加入本队。队员有申请离队的权利,一经离队,不予再次录取。鉴于校风纠察队是勤工俭学组织,相关工作会占用部分课余时间,所以要求队员必须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1.对于队员资格的相应要求:

1)所有队员不得有违纪记录,一旦有违纪行为即给予自

动退队或勒令退队处分

2)外语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相应等级(本科大二结束

前通过英语四级,专科通过三级。计算机必须在大三下半学期前通过相应等级)

3)队员一旦在考试中舞弊,或受到院级、校级处分者,

予以勒令退队

4)所有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章程,严格要求自己,

不做任何有损当代大学生形象或与学生身份不相称的事。一旦违反,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留队查看、退队等处分

5)队员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将上学期成绩单在所在

院系审核盖章后报与校风纠察队办公室

2.值勤细则

1)依法劝阻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活动

2)管理学校内宣传品的张贴,告示、通知、启示、广告

等应张贴在学校指定的地点,否则一经发现予以销毁,屡犯者予以追究责任

3)制止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聚众喧哗

4)制止有意损坏路灯、门窗、椅子、电器开关、各种路

标及公共设施的行为,倡导节约水、电、粮的作风

5)制止乱折花木、攀枝,践踏草坪,在校园内点火野炊,

放养宠物等行为

6)制止不分场合、不顾影响,男女勾肩搭背,拥抱行走

等有损大学生形象的行为;对完全忽视校规校纪,有

伤风化者,进行教育管理

7)对有损学校形象,有损大学生形象的其他不良风气予

以管理

8)制止在校园内骑车搭人现象

9)对晚出、晚归现象进行监督管理

10)协助学校相关部门查处公寓内男女生互窜寝室以及各

种违规用电现象

3.工作时间与工作要求

1)值勤顺序。每周周一至周日,由一至七组轮流负责校园巡逻,队员根据自身课程安排选择白天执勤时间

2)值勤时间、地点

星期一升旗06:45——07:10(三角草坪)

中午 12:40——13:00(责任区内值勤)

下午 18:10——18:30(责任区内值勤)

晚上 21:45——22:30(责任区内值勤)

其他具体值勤时间由当周值勤负责人随情况而定(如不定期查晚出、晚归情况等)

4. 队员工作要求

1)不缺勤,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工作时用语得

体, 有礼有节,不卑不亢,禁止工作中的不严肃行为

2)工作要求正确佩戴工作标志

3)队员应服从队长、分队长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队内

组织的正常值勤与特殊值勤,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请假,不请假或无故不到岗位者视为缺勤

4)工作认真负责,袖标、工作证佩带到位,执勤期间不

得接电话、听Mp3,禁止穿拖鞋、背心等穿着不雅现象队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如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可由组长与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联系

5.队员违纪的处理办法

1)对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中缺勤的队员,一学期累计达两次者劝其退队并交与办公室备案;

2)对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队员,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一学期累计达两次者劝其退队并交与办公室备案;

3)校风纠察队正常值勤为每日两次,一周内缺勤两次者进入试用期,一月累计达三次者劝其退队。值勤时迟到,早退者予以口头警告;

4)试用期内队员如出现缺勤、迟到、早退等现象勒令退队;

5)试用期内补助为正式队员的一半,试用期后经老师审批,合格后转为正式队员

6)劝退、勒令退队等处分由组长提出处理申请,经主席团考察核实后批准执行

7)对平时工作马虎、办事拖沓、时间观念不强、不服从指

挥的队员,经主席团考察核实后给予处分

8)队员值勤时,请假通常情况下由分队长批准,纪检组做记录,对于特殊情况由队长批准,办公室备案。请假后该队员要在一周内将缺勤补齐,具体事宜由纪检组统一安排,一周内超过三次者进入试用期

9)重大活动及会议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

第五部分校风纠察队奖罚方案

奖励先进,惩罚落后,树立典型,才能调动广大队员工作的积极性,定期评优是对优秀队员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其他队员工作的激励。

一.奖励方案

(一)评选“优秀分队”

每月(月底)评一次,评出“优秀分队”一个,根据各分队的执勤情况和各组长表现,由主席团、纪检组和办公室来考核,各分队长监督。优秀分队给予校风纠察队“优秀小组”荣誉称号,并予以一定物质奖励。

(二)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个人”

每学年评一次,评出“优秀学生干部”八名,“先进个人”十六名。在校风纠察队干部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对于在校风纠察队工作中认真负责,连续一年表现良好,积极献言献策,大型活动表现突出及为我校学风、校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成都理工大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在各小组的队员中评选“先进个人”。

(三)推选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上党课

在各学院党校开课前,推选校风纠察队中表现积极、为校风纠察队做出突出贡献、成绩突出者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分队长推荐,主席团考核后报于指导老师,每次推荐人数不定。

(四)推荐获得奖助学金

在每学年的评优阶段,纠察队应推荐评选校优奖学金、院优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附:校风纠察队奖罚附表

一.积分方案

各分队每月初基础分为100分,根据平时执勤情况及特殊执勤情况加减相应分数,月底按积分排名并综合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优。

二.积分细则

(一)加分方案

1.分队积极组织活动,队员积极参加,分队内团结合作,气氛活跃,给予当组加10分;

2.整个小组执勤表现优秀受到分队长及主席团成员公开表扬,给予该组加5分;

3.在队内集体活动中代表小组比赛并获前三名,给予所在组分别加3,2,1分/人次,代表校风纠察队参加校级及

篇三:保安纠察大队内部管理规定

保安纠察大队内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为提高公司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公司形象和社会影响力,使公司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最终促进公司业务健康稳定发展,达到控制风险,防微杜渐的目的,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保安纠察队,经部门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核后,下发纠察队依本办法严格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

一、纠察队机构设置

纠察队设纠察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1人,内勤1人,下设3个中队(各中队,编制8人),纠察队编制合计28人。

二、三个中队设置及所辖区域分别为:

1、一中队,人员编制8人,下设中队长1人,司机兼纠察员1人,纠察员6人,所辖区域为深圳市区内、宝安区。

2、二中队,人员编制8人,下设中队长1人,司机兼纠察员1人,纠察员6人,所辖区域为龙岗、惠州区域。

3、三中队,人员编制8人,下设中队长1人,司机兼纠察员1人,纠察员6人,所辖区域为东莞及深圳外围区域。

第三章 工作职责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公司的纪检监察、保安勤务纠察工作;

2、负责检查公司规范、标准、要求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3、负责突发事(案)件的跟踪调查和处理;

4、负责新护卫点的现场勘察和风险控制工作,指导新护卫点落实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标准;

5、负责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职责

(一)大队长职责

1、制定部门工作计划,统筹安排部门工作;

2、定期组织纠察队伍进行培训学习,认真领会公司文件精神及行政措施,并组织纠察队检查基层队伍开展标准化、规范化、正规化的落实情况;

3、审议保安纠察工作计划、总结、纠察通报和执行情况报告;

4、审议保安纠察工作中查处的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和处理报告,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5、组织纠察队对公司发生的事(案)件跟进调查、处理;

6、按照公司要求组织安排纠察队完成公司的临时护卫任务;

7、对部门员工工作任务的部署和指导。

(二)副大队长职责

1、协助大队长做好本部门各项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2、协助大队长做好纠察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3、协助大队长定期组织纠察队伍培训学习和思想品德教育工作;

4、指导内勤编写每月纠察通报、部门工作计划、总结等工作;

5、负责跟踪纠察队车辆的保养、维修及后勤保障事项;

6、协助大队长调查跟进处理各业务部门发生的重大事(案)件;

7、协助大队长组织实施公司的临时保安护卫任务。

(三)内勤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人事考勤统计、报批工作;

2、负责本部门文档的编写及文档管理,如每月纠察通报、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等;

3、负责收集各纠察中队办公勤务、保安队伍纠察、纪检监察数据,并统计上报;

4、做好公司下发文件、通知及上传下达工作;

5、负责部门各纠察队上报的调查、处罚、整改报告的报批工作;

6、办公室其它工作。

(四)中队长职责

1、根据部门划分的护卫区域,开展本中队纪检纠察等工作;

2、定期组织中队队伍进行培训学习,认真领会公司文件精神及行政措施,组织纠察员检查基层保安队伍的落实情况;

3、负责对所属区域内新上护卫点的指导工作;

4、在保安纠察工作中查处的违规、违纪、违法事(案)件形成书面报告,呈报部门;

5、组织安排中队纠察员对辖区发生的事(案)件跟时调查,并协助处理;

6、负责中队车辆的后勤保障、安全及管理工作;

7、完成公司和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纠察员职责

1、负责公司保安队伍的勤务纠察和纪检监察工作;

2、负责公司各业务部门所属单位对公司管理制度、行政措施和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进行监察;

3、负责指导公司各业务单位对公司标准化、规范化、正规化管理的落实结果进行监察;

4、负责指导新护卫点落实公司安全护卫管理的基本准则;

5、查处区域范围内的违规、违纪行为;

6、负责跟进调并协助处理区域内发生的各类事(案)件;

7、按公司要求,完成公司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四章 队伍管理

一、日常管理

1、违法率控制为零,投诉率不超过1%,中队违规率不超过1%(不包括中队自查发现的异常情况)。

2、各中队每周、每月必须对检查情况汇总,并将检查情况报纠察大队,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整改建议以书面报告形式,交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原件送交大队存档,中队自留复印件存档,中队

跟进整改情况并报大队。

3、纠察员必须严格落实执行公司制定的队伍管理规定:《内务管理规定》、《请销假管理规定》、《学习训练管理规定》,并落实阶段性工作要求。

4、中队必须做好对纠察员的每月的工作评估,考勤上报。考勤上报必须准确,不得错报、误报、漏报或多报加班等情况。

5、纠察员必须遵守法律,不准超越权限执勤,如非法搜身、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扣押身份证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等。违者给予解雇处理,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6、纠察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有三次以上无法联系到的或有一次联系不到给工作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的,对当事人记过或辞退处理。

7、中队必须落实请示汇报制度,对中队所辖区域发生的事(案)件要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情不报,拖延时间上报。

二、勤务管理

(一)、中队长

1、中队长是中队的组织者和监督管理的实施者,在纠察服务过程中起到对纠察员的“传、帮、带”的作用;

2、中队长是公司与纠察员进行交流的信息反馈员,起到沟通联络、承上启下的重要协调作用;

3、中队长日常管理应头脑清醒,有计划、有条理、有思路的进行;

4、中队长的日常管理落实情况受公司纠察大队的监督和评估;

5、中队长每天要对勤务纠察情况了解掌握,对纠察服务记录本进行不定时的检查确认,并记录检查时间和签名;

6、中队长每天要在出发前对工作进行安排,提醒和督促岗位队员保持最佳的精神状态,注意形象,提高警惕,确保安全;

7、中队长每周至少要组织两次的技能训练活动,两次的学习活动,培训队伍的执勤意识,服从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以增强队伍的业务技能,端正工作态度;

8、中队长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环境卫生和内务卫生检查活动,检查情况要讲评,对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安排整改,跟进效果并作好记录;

9、中队每月要收集每名队员的学习、训练、执勤的心得体会进行审阅统一装订归档保管。

(二)、纠察员

1、各中队于每周五下午召开会议,总结本周的纠察工作,并将下周工作做出安排,将每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计划呈报纠察大队,经纠察队大队长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2、纠察员每天将去基层保安队伍的现场纠察情况统计汇总,并做好相关记录,将当天的工作情况(纠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的工作措施,所取得的效果等)进行详细的记录上报中队存档,并在执行纠察工作的过程中,相互监督,自查有没有纠察员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及时清除隐患,以便日后工作开展;

3、对新上护卫点岗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巡查和安全评估,了解队伍的岗位设置和执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4、每天对各岗位进行巡查的同时要随时随地对队员进行帮教和引导,指导保安员处理日常勤务的方式方法。对保安员进行帮教,如:着装是否符合要求(整齐佩戴各种装备,标志及证件,黑皮鞋白袜子,衣服干净整洁,需要熨过,线条鲜明),谈吐是否做到文明用语,注重礼节礼貌,灵活运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礼貌用语,禁止说脏话、粗话等不文明现象的发生和不良作风的养成);

5、积极执行公司临时安排重大活动的秩序维护和实施部署;

6、爱护办公物品和办公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三、管理制度

保安纠察队伍管理规定

为体现公司以“以人为本”、加强队伍管理、提升队伍素质及公司的形象和社会影响力,全面落实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标准,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宿舍管理规定

1、按时起床,将个人被褥按部队要求叠放整齐,被子叠成方形,见棱见角,(备注:一律军用被)枕头放在被子内侧。不能以任何理由不叠被子。床单,被套、枕巾要经常清洗,保持干净。

2、不得私自在宿舍墙上钉挂衣物等杂物,衣物应放置衣柜内,杜绝衣物和其他物品乱仍乱挂。保管好个人物品。

3、室内公共物品不能外借或带出宿舍,个人与宿舍无关物品(包括私自临时存放物品)禁止带入宿舍。

4、严禁在宿舍内以打扑克、下棋、玩麻将等以娱乐方式进行赌博,以及在办公时间和办公场所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玩麻将,参与任何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等。

5、纠察队实行两班制,宿舍内任何时候都不能大声喧哗、唱歌、放大电视音量等影响其他人员休息的行为。

6、宿舍人员要互敬互爱,友好相处,互相帮助,搞好团结。不利团结的话不讲,不利团结的事不做,坚决禁止在宿舍内搞帮派、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闹事。

7、宿舍内任何人不能私自留宿外人(包括亲戚、朋友、不论男女)。

8、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包括门窗电视等)任何人不能私拆私卸室内设施,更不得损坏或占为己有。

9、未经允许不能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包括电炉子等)私拉电线或乱安开关。

10、建立宿舍卫生值日制度,落实责任。值日纠察员要负责清扫宿舍,督促检查宿舍内的物品摆放,被褥是否叠放整齐,要确保宿舍通风良好,空气新鲜,卫生合格。

11、中队长要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开展自检自查。

12、私人现金、有价证券用其他贵重物品要自己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后果自负。

二、请销假管理规定

1、严格落实公司请销假记录,认真填写请销假记录本。

2、休息或请假期间,遇有紧急情况一经接到公司通知立即归队待命。

3、如有紧要事由需向中队长递交书面请假单,批准后才能离开,请假时间超过8小时的需向大队部请假报批。

4、中队长要认真落实晚点名制度。

三、日常行为管理规定

1、不准迟到、早退及工作时间闲聊、吃零食、办私事。

2、不准在纪检纠察工作中和工作日中喝酒。

3、不准叫部门、基层分队长或保安员请吃饭、喝酒或请喝水等不良行为。

4、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不准接受被检查方的任何礼品。

5、不准传播小道消息、讲不利团结和稳定的话。

6、不准对属于纠察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互相推诿、拖延不办。

7、不准对服务对象有耍态度和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的行为。

8、不准擅自改变奖惩管理处罚种类、幅度和违反纠察的处罚程序。

9、不准中队长对队员以罚代惩。不准在纪检纠察中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10、不准替违纪违规的相关人员说情和包庇,纵容违纪行为。

11、严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辆,违者作辞退处理。

12、严禁酒后驾驶各种车辆,违者作辞退处理。

13、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和任何攻击性器械。

14、纠察人员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执勤时,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15纠察人员着制服进入室内可脱帽。脱帽后,无衣帽钩时,立姿可以将帽夹于左腋下(帽顶朝外,帽徽朝前);坐姿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也可以置于桌斗内。宿舍内军帽要统一放在床铺上。

16、纠察人员不得赌博和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宗教、迷信活动。

17、纠察人员着制服时,不得到地方的酒吧、网吧、发廊、按摩室、桑拿浴室、录像厅、歌舞厅和电子游艺厅等场所消费娱乐。严禁涉足不健康场所。

四、着装规范

1、纠察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保持仪容严整;

2、纠察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必须着2008式保安制服,佩戴肩章、领带、领夹、纠察帽盔、帽徽及武装带等;

3、纠察人员着制服时,要带头盔,帽盔戴正,帽檐与眉同高;着装时要系领带,领夹夹在制服的第二和第三颗纽扣之间;着冬装时,武装带要扎紧,并系于制服第三和第四颗纽扣之间;着制服时,要着黑皮鞋;

4、制服要保持整洁,配套穿着,不得混穿,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扣好衣扣,着长袖衬衣(内衣)时,下摆扎于裤内,制服内着毛衣、绒衣、棉衣等内衣时,下摆不得外露。着制服时,必须内着配发的衬衣,系配发的领带。着冬装时,内衣领不得高于外衣领。

5、纠察人员头发应当整洁。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一点五厘米,不得染其他颜色发型。

6、纠察人员不得纹身。着制服时,不得留长指甲,不得围围巾,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和饰物,不得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首饰。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7、特殊情况,按照工作需要,按上级领导指示着装。

五、组织纪律

1、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公司声誉及影响队伍稳定的言论。

2、不得参加非法组织。

3、不得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4、不得参加罢工。

5、不得泄漏国家秘密、保安工作秘密和客户单位的秘密。

6、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

7、不得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或场所。

8、不得指使或参与殴打他人。

9、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10、不得违法违规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11、不得玩忽职守。


纠察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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