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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给养员职责

时间:2017-03-06 06:16:03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部队俱乐部成员主要职责

俱乐部成员主要职责

(一)主任领导俱乐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培训文体骨干,检查督促落实,不断改进工作。

(二)宣传委员负责宣传鼓动工作。办好墙报、黑板报、队报、宣传橱窗、小广播、及时宣传报道中队工作信息和好人好事,负责影视、广播节目和播放、管理各类影视、广播器材。

(三)文艺委员负责文娱工作。组织开展歌咏、朗诵和文艺创作、文艺演出、文艺比赛、游艺联欢等活动,管理各类文艺器材。

(四)体育委员负责体育工作。组织开展球类、棋类等体育竞赛活动,管理体育设施和器材。

(五)学习委员负责文化学习工作。组织开展知识讲座、知识竞赛、读书演讲、书评影评、文化学习等活动,管理学习资料。

连队俱乐部管理规定

为加强军营文化建设,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和《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连队俱乐部是连队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场所,在党支部领导下由军人委员会组织开展活动。主要任务是活跃文化生活,陶冶官兵情操,鼓舞连队士气。

第二条 俱乐部环境要整洁、美观,悬挂党的三代领导核心题词和英模画像,设置光荣历史、党团生活、科学文化。评论园地等专栏。

第三条 按照总部规定标准配置设施器材,健全和落实登记、使用、保管、移交制度。爱护器材设施,正确使用维护,经常保持完好。严禁挪用占用,丢失损坏赔偿。

第四条 按照有关规定订阅报刊、购置图书,加强音像制品、网络终端的使用管理,防止不健康精神产品流入军营。

第五条 经常开展歌咏演唱、读书评论、影视欣赏、体育竞赛等活动。组织好重大节日的文体活动。每周至少开放三次,节假日全天开放。

第六条 建立文艺演唱、读书指导、影视评论、板报书画、体育竞赛等活动小组,经常保持5-8名文体活动骨干。

第七条 俱乐部活动标准经费要科学安排,精打细算,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效益。

第八条 俱乐部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分管人员要熟悉有关知识,尽心尽责,热情为官兵服务。

舰艇、飞行大队、院校学员队等基层单位俱乐部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篇二:消防部队人员岗位分工及职责

中队力量编程及职责分工

(一)中队长职责 (王超元)

1、掌握全中队消防业务、军事业务训练,行政管理等情况,根据上级指示、要求,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2、组织领导全中队的军事和以灭火救援为中心的业务技能训练,按照计划完成训练任务,提高全中队人员的军事素质和技战术水平;

3、教育和带领全中队贯彻执行有关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行政管理,模范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类事故和案件;

4、掌握全中队的军事实力,搞好人员和装备的管理,教育所属人员爱岗敬业和爱护武器装备,保证人员在位率和装备器材的完好率达到规定标准;

5、教育和培养所属军官和士官,班长,提高其组织指挥能力和管理教育能力; 6、熟悉辖区道理、水源和重点单位(部位)情况,结合实际制订灭火救援预案,按计划开展“六熟悉”和“防消联勤”工作,并定期组织灭火救援演练;

7、领导全中队做好执勤战备工作,落实战备措施,指挥灭火战斗和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

8、管理好中队的经费和物质; 9、关心爱护部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10、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治指导员职责 (王超元)

1、教育和带领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部队的法规制度,执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和党支部的决议;

2、组织官兵学习科学理论,收听收看新闻和读报,使用局域网,落实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制度;

3、领导官兵做好执勤战备工作,落实战备措施,领导部队完成灭火抢险救援任务。 4、教育和组织官兵学习消防专业知识,掌握车辆、器材装备,提高战术技术水平和心理防护能力。开展竞赛活动,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建立和培养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经历、家庭、个性、爱好和特长等方面的情况,引导官兵正确对待分工、入党、考学、提干、选取士官、晋升、奖惩、调动、婚恋、伤病、家庭、退役等问题,有针对性

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官兵处理好人际交往和涉法问题;

6、做好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7、关心爱护干部,帮助干部提高思想水平和带兵能力;

8、 做好士官教育和管理工作;

9、组织进行保密、法制、纪律教育,落实预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0、指导共青团支部和武警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官兵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鼓励官兵岗位学习成才;

11、组织开展尊干爱兵、拥政爱民和争创先进、学习英模活动; 12、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三)执勤中队长助理职责 (杜谦)

1、协助中队长做好中队遵纪守法教育,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维护正规的生活秩序,养成良好作风;

2、协助中队长研究制定中队训练计划,组织开展体能、技战术和中队日常管理教育工作,帮助班长、副班长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管理教育能力,提高中队军政素质;

3、协助中队长教育和监督中队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案件,做好中队安全防事故工作;

4、全面熟悉辖区情况、灭火救援对策措施和预案,熟悉掌握车辆装备技术性能、操作应用和维护等技术;

5、负责战斗区、段阵地和班组灭火救援组织指挥,承担业务训练指导,灭火救援安全防护任务;

6、其他可由执勤中队长助理完成的工作。

(三)司务长职责 (邹欣欣)

1、领导炊事班进行专业技术训练,提高炊事技能和营养、卫生知识水平,改善中队伙食;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时请领和正确使用经费,厉行节约,按月公布伙食账目; 3、领发被装、粮秣等物资,严格管理,定期核算报销; 4、管理中队的营房、营具及其附属设施,防止损坏和丢失; 5、组织农副业生产和产品的储藏保管;

6、经常了解炊事人员的思想情况,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7、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装备技师职责 (马静利)

1、指导官兵按照规程、规定操作使用装备器材; 2、指导和组织开展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

3、对装备器材的一般性故障进行诊断和排除,提出装备器材的送修意见;

4、在灭火救援现场遂行装备技术保障; 5、负责操作和维护装备管理软件; 6、负责装备器材库的管理;

7、组织开展装备器材使用,维护的检查和考评。

(五)班长职责 (宋升、张志成)

1、班长对全班的工作负完全责任;

2、带领全班做好战斗准备,指挥全班完成战斗任务; 3、带领全班完成军政训练任务,提高全班人员的军政素质; 4、带领全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养成良好作风; 5、带领全班爱护装备,严格遵守使用规定,熟练掌握武器装备;

6、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搞好全班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7、教育与监督全班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类事故、案件; 8、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六) 副班长职责

副班长隶属于班长,协助班长工作,在班长临时离开岗位时,根据上级或者班长的指定代行班长职责。

(七)文书职责 (马静利)

1、负责填写中队人员登记和其他报表,做好实力统计工作,并按规定上报;

2、做好中队会议记录,收集和保管有关文件资料;

3、领发、登记和保管文件资料、文具和文体器材;

4、严格遵守《保密守则》,执行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5、领发和登记中队器材、装备,管理中队集中存放的器材和装备,严格执行器材保养制度和中队规定,防止丢失和损坏;

6、用好中队宣传、文化设施、办好墙报、板报等宣传阵地;

7、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八)士兵职责 (中队全体官兵)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坚决完成任务;

2、刻苦训练,熟练掌握并爱护武器装备;

3、努力学习政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

4、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

5、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公物;

6、积极学习科学文化,提高文化素质;

7、积极参加体育训练,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8、遵守安全规定,保守军事秘密;

士官除履行士兵基本职责外,还必须精通本职业务,以身作则,协助军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在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骨干作用。

(九)炊事员职责 (外聘厨师)

1、热爱本职工作,牢固树立为中队服务的思想;

2、刻苦钻研业务,提高烹饪技术,落实当日食谱,熟悉常用的给养供给标准制度。

3、掌握主、副食原材料质量的鉴别和保养方法,严格遵守食品验收入库和逐日消耗制度,懂得营养学知识,会粗粮细做、细粮精做,保证饭熟、菜香、汤鲜;

4、勤俭节约,计划用粮,爱护生活设施,不浪费主、副食品和燃料;

5、搞好个人卫生,饮食卫生和食堂卫生,定期进行厨具消毒,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十)通信员职责 (王永超、孙浩杰)

1、坚守岗位,迅速、准确受理报警,及时发出出动信号,从终端机上提取出动命令;

2、将出动命令送交执勤队长,重点保卫单位发生火灾时,还应当送交灭火救援预案;

3、掌握责任区重点保卫单位的有关情况,熟记通信密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电话号码,按照规定正确使用通信用语;

4、熟练掌握辖区的道路、水源及建筑布局等情况,第一时间协助驾驶员到达火灾现场;

5、及时做好接警出动信息的录入和灭火救援辅助系统的维护工作;

6、接警后,要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出警的相关信息报随车指挥员;

7、要会正确使用通讯器材,在事故现场要确保本单位的通讯畅通;

8、要及时做好水源管理和预案管理工作;

9、接到上级指示,及时报告值班队长;

10、维护保养通信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和修复,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十一)给养员职责 (孙浩杰)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2、熟悉部队的供给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驻地有关供应标准;

3、领取、登记和发放给养、被装;

4、掌握主、副食品质量的鉴别方法,负责采购主、副食,燃料和炊事工具,并履行有关验收、审核手续,杜绝腐烂变质食品;

5、负责给养器材,被装物资的保管,保持整洁,做好防火防盗、防腐烂工作;

6、协助炊事人员调剂好伙食;

7、抓好伙食管理,积极改善伙食,调剂花样品种,搞好饮食卫生。保证部队吃饱吃好;

8、认真遵守政策、法令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标准制度,计划开支,厉行节约,落实伙食管理五项制度。

(十二)卫生员职责(邹欣欣)

1、在中队领导和卫生队的领导下,对全中队实施防病和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2、对全中队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参加并指导除害、灭害工作;

篇三:消防部队各岗位职责

二、大队部分

(一)大队长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全大队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实施,计划安排消防业务和行政工作,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2、领导战备工作,落实战备措施,指挥全大队完成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任务;

3、教育和培训所属警官,不断提高他们的军政业务素质和组织指挥、管理教育能力,不断提高全大队的防火、灭火技能;

4、熟悉全大队业务工作,对全大队人员工作和任务做到分工明确,定期检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5、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熟悉和掌握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6、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正确行使消防监督管理权;

7、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政治教导员职责

1、主持大队党委日常工作,主管部队思想政治工作;

2、教育和带领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和上级的决议、命令和指示;

3、组织做好执勤训练、灭火应急救援和消防监督执法等各项工作任务中的政治工作。

4、认真履行本级思想政治教育领导责任,执行上级的政治教育计划,抓好各项政治教育的落实,做好经常性思想和心理疏导工作;

5、了解和熟悉党组织的情况,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6、掌握部队驻地的社情、民情,组织进行法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官兵法治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7、掌握和监督本单位消防执法工作情况,定期听取社会各界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研究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8、指导共青团工作,帮组团组织围绕中心任务开展适应青年特点的活动,发挥团员和青年的突击作用和助手作用。组织官兵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做好培养两用人才的工作;

9、指导中队做好武警委员会的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活跃民主生活。领导和帮助中队开展尊干爱兵、拥政爱民和立功创模、文体活动,关心官兵的物质文化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10、领导官兵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七)大队值班首长职责

1、领导本大队和指导辖区内其他形式消防队伍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战备值班、检查,工作研究和教育,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秩序;

3、组织辖区情况调查,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并进行演练;

4、熟悉本大队执勤战斗实力和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设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和分布,以及执勤战斗预案,掌握辖区火灾及其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处置对策;

5、协调当地有关单位共同做好灭火与抢险救援的准备工作,搞好执勤战斗保障;

6、大队值班首长,通常由大队首长轮流担任。

(八)大队值班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未经大队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替班;

2、接到上级通知或下级的请示报告,在认真做好记录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当日大队值班首长,并根据其指示处理;

3、当班未完成的工作,交班人员在交班时一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三)大队防火参谋职责

1、明确熟悉列管单位消防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协助列管单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监督和指导列管单位开展消防工作;

3、组织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章违法行为;

4、督促指导辖区公安派出所、行业系统(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等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指导专兼职防火员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反馈信息。

5、参与对列管单位火灾事故的原因调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6、做好防火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大队法制参谋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加强法制工作指示,开展消防执法宣传教育;

2、组织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章违法行为;

3、负责消防执法活动的监督指导,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以及具有火灾危险的群众性活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和开业前消防消防安全检查的审批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4、审查消防行政处罚案卷,认真核实事实、证据、定性程序、法律文书,提出处理意见;

5、严格依法办事,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复议,纠正错裁、错处、避免行政诉讼,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6、负责主持对停产停业、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听证,为正确实施处罚提供依据;

7、代表单位参加行政诉讼的应诉、答辩,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诉讼,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维护消防行政处罚决定;

8、掌管法律文书,按法定程序填发;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大队火灾调查参谋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熟练掌握各种火场勘查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精通本职业务;

2、负责辖区内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的调查处理,做好火灾统计工作;

3、依法查处火灾事故,认定火灾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核定火灾损失,及时处理违章肇事者及有关责任人员;

4、按照法律程序相应的法律文书,填写火灾报表,建立完善各类火灾档案;

5、全面掌握火灾情况,定期分析火灾形势,做好火灾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通报火灾情况;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大队宣传参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消防常识,褒扬消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剖析火灾案例,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2、制订本单位消防宣传工作计划,制定重大消防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本地实施重大消防宣传活动;

3、负责各项消防活动情况、消防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工作;

4、负责消防新闻报道工作,培训消防通讯员,对新闻稿件内容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对新闻报道工作情况实施统计;

5、督促辖区公安派出所、行业系统(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等做好日常消防宣传工作;

6、负责本单位摄录像设备、照相器材等宣传工具的保管和使用,定期维修保养;

7、对本单位消防宣传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对优秀通讯员进行表彰的建议和议案;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中队部分

(一)中队长职责

1、掌握全中队消防业务、军事业务训练,行政管理等情况,根据上级指示、要求,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2、组织领导全中队的军事和以灭火救援为中心的业务技能训练,按照计划完成训练任务,提高全中队人员的军事素质和技战术水平;

3、教育和带领全中队贯彻执行有关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行政管理,模范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类事故和案件;

4、掌握全中队的军事实力,搞好人员和装备的管理,教育所属人员爱岗敬业和爱护武器装备,保证人员在位率和装备器材的完好率达到规定标准;

5、教育和培养所属军官和士官,班长,提高其组织指挥能力和管理教育能力;

6、熟悉辖区道理、水源和重点单位(部位)情况,结合实际制订灭火救援预案,按计划开展“六熟悉”和“防消联勤”工作,并定期组织灭火救援演练;

7、领导全中队做好执勤战备工作,落实战备措施,指挥灭火战斗和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

8、管理好中队的经费和物质;

9、关心爱护部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10、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治指导员职责

1、教育和带领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部队的法规制度,执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和党支部的决议;

2、组织官兵学习科学理论,收听收看新闻和读报,使用局域网,落实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制度;

3、领导官兵做好执勤战备工作,落实战备措施,领导部队完成灭火抢险救援任务。

4、教育和组织官兵学习消防专业知识,掌握车辆、器材装备,提高战术技术水平和心理防护能力。开展竞赛活动,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建立和培养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经历、家庭、个性、爱好和特长等方面的情况,引导官兵正确对待分工、入党、考学、提干、选取士官、晋升、奖惩、调动、婚恋、伤病、家庭、退役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官兵处理好人际交往和涉法问题;

6、做好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7、关心爱护干部,帮助干部提高思想水平和带兵能力;

8、 做好士官教育和管理工作;

9、组织进行保密、法制、纪律教育,落实预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0、指导共青团支部和武警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官兵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鼓励官兵岗位学习成才;

11、组织开展尊干爱兵、拥政爱民和争创先进、学习英模活动;

12、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三)执勤中队长助理职责

1、协助中队长做好中队遵纪守法教育,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维护正规的生活秩序,养成良好作风;

2、协助中队长研究制定中队训练计划,组织开展体能、技战术和中队日常管理教育工作,帮助班长、副班长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管理教育能力,提高中队军政素质;

3、协助中队长教育和监督中队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案件,做好中队安全防事故工作;

4、全面熟悉辖区情况、灭火救援对策措施和预案,熟悉掌握车辆装备技术性能、操作应用和维护等技术;

5、负责战斗区、段阵地和班组灭火救援组织指挥,承担业务训练指导,灭火救援安全防护任务;

6、其他可由执勤中队长助理完成的工作。

(三)司务长职责

1、领导炊事班进行专业技术训练,提高炊事技能和营养、卫生知识水平,改善中队伙食;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时请领和正确使用经费,厉行节约,按月公布伙食账目;

3、领发被装、粮秣等物资,严格管理,定期核算报销;

4、管理中队的营房、营具及其附属设施,防止损坏和丢失;

5、组织农副业生产和产品的储藏保管;

6、经常了解炊事人员的思想情况,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7、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装备技师职责

1、指导官兵按照规程、规定操作使用装备器材;

2、指导和组织开展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

3、对装备器材的一般性故障进行诊断和排除,提出装备器材的送修意见;


部队给养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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