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村民代表的职责

时间:2017-02-26 06:13:0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村民代表大会职责

村民代表大会职责

(1)审议和决定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审议批准村委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报告。

(3)讨论制定村规民约

(4)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5)有权建议和修改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理事会工作职责

村理事会在村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在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本村的农村公共事务服务、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资源管理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村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

二、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提出和实施本村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及其他公共事业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组织召开村民会、户长会和理事会,并执行各项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决议;

五、组建并领导互助组,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工作。

监事会工作职责

村监事会在村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在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对本村议事、决策及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其主要职责有:

1、审查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重点审查集体土地承包、征用,集体资产处置,公益事业建设等重大事项是否按“四步决策法”(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进行。 2、审查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重点审查重大事项决策后,决议是否公告,执行是否公开,结果是否公示。

3、审查经济合同。重点审查经济合同文本是否规范,合同签订、变更、解除是否履行相关程序,合同执行是否及时到位,合同档案是否完备。

4、审查财务管理。重点审查集体收入及支出情况,资金、账目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财务公开情况。

5、审查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篇二:黄岭村村民代表职责

新仓镇黄岭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

村 民 代 表 证

发证单位:黄岭村委会(公章)

二0一一年八月

懂得信任珍惜荣誉

此证仅限本人使用

凭证参加会议、视察、调研等活动

黄岭村村民代表简历表

村民代表联系户名单

黄岭村村民代表职责

1、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认真宣传贯彻村委会的工作部署和决定,积极参加村委会组织的各种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2、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就地视察,进行调查研究,经常听取和反映村民意见,回答村民的询问,积极协助村委会推进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村或村民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应邀列席村民委员会及村里召开的有关会议。

4、审议修改村委会拟订的各项制度,推举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5、听取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及财务收支、经济发展等情况报告,审议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重大事项。

6、每年对村委会成员的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勤政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篇三:村民代表制度

铁 罗 村 村 民 代 表 制 度

第一条 村民代表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

法规;

2、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关心集体,联系群众,不谋私利,在群众中树立较高威信,积极参与村庄基础建设;

3、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素质和修养以及具有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积极履行应尽义务。

第二条 村民代表的权利:

1、可以单独或与其他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题并报送村民委员会决定;

2、有权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评议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或质询;

3、有权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4、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表决决定、决议时,有自主表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权利。

第三条 村民代表的义务:

1、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村民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2、按时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及村规民约,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3、贯彻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定、决议,协助村民小组、村委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 村民代表应接受本村民小组选民的监

督,有本村民小组

五分之一以上选民联民,可以要求撤换村民代表。撤换村民代表要提出撤换理由,被提出撤换的村民代表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小组要及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投票表决撤换要求。撤换村民代表须经村民小组过半数选民通过。空缺的村民代表从原村民小组中补选,在村民代表中,妇女应有一定的比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民代表应视为自动离职或由村委会负责召集重新推选:

1、没有从村民的利益出发,代表村民正确反映意见和建议,

而是从个人利益出发,利用职权搞一些不正当行为,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2、在任期内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等政策的,没有行使好自己的职权,无理与上级党委、政府和村支部、村委员闹矛盾,阻挠工作开展的。

3、外出连续6个月以上,无法履行村民代表职责或不履行村民代表职责的。

4、无正当理由、无其它特殊情况连续三次未参加有关会议或

二次以上拒绝参加有关会议的。

5、不配合镇、办事处、村工作,带头违反《村民自治章程》

和《村规民约》,不按时缴纳各种税费和正当的统筹提留任务,在村民中失去先进性、代表性的。

第五条 村民代表的产生:村民代表原则上由8个小队产生,每小队产生男性代表3名、女性代表1名(其中四队村民比其它小队村民多出几十名,故四队增加1名女性代表),支委4名不占小队名额,共产生第九届村民代表37名。村民代表的届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对不称职的村民代表的罢免,由村委会牵头在原选的村民小组中进行。户口迁出或调离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第六条 村民代表应接受联系户(或村民小组)选民的监督,有三分之一以上联系户的代表(或本村

民小组五分之一以上选民)联名,可以要求撤换村民代表。撤换村民代表要提出撤换理由,被提出撤换的代表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小组要及时召开联系户(或村民小组)会议,投票表决撤换要求。撤换村民代表须经联系户(或村民小组)过半数选民通过,空缺的村民代表从原联系户(或村民小组)中补选。

第七条 村民代表在任期内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应当撤换,从原联系户(或村民小组)中补选。

铁罗村村民委员会

2010年3月


村民代表的职责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show/181013.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