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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劳动保障中心

时间:2017-02-24 06:17:50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2013年常熟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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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常熟事业单位招聘165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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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精神,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161名,劳动合同制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以上学历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不含户籍挂靠在常熟高校集体户的)。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且户籍及人事关系()在本市的在职人员(籍)。

3

4(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

5大学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并可按所学专业所属专业大类报考相应岗位。

(条件详见《2013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13,专业条件设置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2013)》)。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身体健康,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25日后出生),个别岗位的年龄要求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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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5、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2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归国留学人员毕业证书需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证,认证件在报名时扫描后上传)。

6、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3年6月25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1年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事务代理协议书》或营业执照扫描后上传)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办法

1

2()

3625日上午09:00--6月28日下午4:00截止报名(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6月25日上午9:00--6月29日下午4:00。

52013年6月25日上午9:00-7月1日下午4:00。

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100[2007]146号规定),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先至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新颜东路113号3号楼)出具镇(管理区)民政部门相关证明,然后免缴考试费用。

6、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3日-7月5日。

7、开考比例为3:1,即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的,该岗位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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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3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3年7月2日上午9:00-下午4:00。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20分。笔试内容范围:A.:辩B.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C.策、公共服务。D.E.行政管理学、心理学。F.语文知识与写作。G.其它知识:2012年2013年6月30日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2.笔试时间:201378:3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013年7()、(),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72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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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常熟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常熟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大学生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复审时间:2013年7月22日上午9:00—7月23日下午4:00。

复审地点: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3号楼)。

复审合格,缴纳面试费时间:2013年7月2300—7月25日下午4:00。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

通过资格复审的,()网站打印面试缴费凭证,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完成缴费方视为复审成功。

2013年7月26日在常熟人才就业网()、常熟市职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可通过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2013年7月30日-8月2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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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按各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八、聘用

1.在常熟人才就业网()、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和招聘单位公示7调查核实。

2.记表》或《常熟市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登记表》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合同制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九、纪律

0512-52716327。

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一、本简章由中共常熟市委组织部、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注:《2013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3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表》

《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可登录常熟人才就业网站

篇二:劳 动 合 同 书 -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劳动合同书

(参考样本)

(编号: )

甲方(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实 际 经 营 地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出 生 年 月身份证号户 籍 所 在 地 实 际 居 住 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

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

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固定期限,自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自

二、 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 (项目名称),地

址,从事岗位(工种)相关的工作。

第三条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乙方实施相关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参加职业

技能、安全教育等岗前培训,以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工作要求。

第五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需要调整或调动乙方工作岗位的,

应当与乙方协商一致。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

第七条 工作方式:甲乙双方选择( )为乙方的工作方式。

(1)固定工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时工作制

(4)计件工作制

如选择(2)或(3)工作方式的,甲方须报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第八条 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的,应符合法定条件,并与协商一致

后进行;同时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适时安排乙方补休或依法支付乙方

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 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

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

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同时有权拒绝

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条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乙

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依法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

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五、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经甲、乙

双方协商一致后加班的,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应以乙方的日均基本工

资作为基数计算。

第十二条 甲方每月应付给乙方的工资包括乙方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等该月的所

有劳动报酬,基本工资为 元/月。乙方在甲方制作的工资发放单(表)上签字后,

即表明乙方已确认了该月甲方应发给乙方的所有工资(包括加班工资)数额。

第十三条 根据甲方建筑业企业的特殊情况,甲乙双方选择()支付工资。

(1)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

(2)甲方每月预付乙方工资为 元,余额按《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发工资的,在工作任务完成后或春节前结算并付清。

第十四条 甲方应根据当地政府每年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通过

工资集体协商和订立集体合同,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保证乙方的工资水平与

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相适应。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

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确认。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一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书。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

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

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悖的,应协商解决或按照有关规定执

行。

第二十六条 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知了乙方,乙方已知悉。同时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乙方已领取。

3、

4、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盖章签字之日起

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2、

合同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附:劳动合同变更约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年月日所签劳动合同第 条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条款为:

变更后的条款自年 月 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3、 2、 1、

注:本文本供用人单位参考使用

篇三:江苏事业单位:2014年江苏常熟市事业单位招聘176人公告

2014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规[2013]4号)精神,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173名,劳动合同制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以上学历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户籍的2014应届毕业生(不含户籍挂靠在常熟高校集体户的)。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含)以上学历,且户籍在本市的在职人员(毕业后未派遣的、户籍仍保留在常熟高校的外市籍生源不视为具有常熟户籍)。

3、个别本市紧缺的专业可适当放宽户籍地限制。

4、配偶或父母户籍在常熟的,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5、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户籍的未就业人员,可以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报考,已就业人员以社会在职报考,并可按所学专业所属专业大类报考相应岗位。

6、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乡镇事业岗位(第151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在本市各村(社区)实际工作年限3周年以上,现为我市村(社区)两委会班子成员(在职在岗)的省、苏州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录用后,继续留在村里服务5周年以上,使用所在乡镇(碧溪新区、开发区、服装城、度假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予以安排。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14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专业条件设置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身体健康,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25日后出生),个别岗位的年龄要求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68年6月25日后出生)。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5、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3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归国留学人员毕业证书需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证,认证件在报名时扫描后上传)。

6、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4年6月25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需在报名时将签订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或营业执照扫描后上传)。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网址: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6月25日上午09:00--6月28日下午4:00截止报名(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6月25日上午9:00--6月29日下午4:00。

5、缴费时间:2014年6月25日上午9:00-7月1日下午3: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缴费凭证,然后通过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柜面缴纳笔试费用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是否成功,请考生自行及时查实。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先至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新颜东路113号3号楼)出具镇(管理区)民政部门相关证明,然后免缴考试费用。

6、开考比例为3:1,即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的,该岗位不

开考;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3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4年7月2日上午9:00-下午4:00。

7、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7月7日-7月9日。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20分。笔试内容范围:A.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B.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C.中国的国体与政体、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D.法律: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法。E.行政管理学、心理学。F.语文知识与写作。G.其它知识: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

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具体安排为: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014年7月22日后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常熟人才就业网()、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72分。

五、资格复审

以下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均需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

生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常熟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常熟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复审时间:2014年7月25日上午9:00—7月26日下午4:00。

复审地点: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新颜东路113号3号楼)。

复审合格,缴纳面试费时间:2014年7月25日上午9:00—7月28日下午4:00。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的,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打印面试缴费凭证,然后通过农村商业银行柜面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完成缴费方视为复审成功。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面试费用。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7月29日在常熟人才就业网()、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可通过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2014年7月30日-7月31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八、聘用

1.公示。由事业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常熟人才就业网()、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九、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716327。

十、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录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一、本简章由中共常熟市委组织部、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1、《2014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xls

中共常熟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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