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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活动告家长书

时间:2017-02-20 06:27:09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告家长书

五里小学2015年上期学生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了丰富您孩子的课余生活,开阔其视野,陶冶其情操,走进原始生态乐园,领略感悟大自然的魅力,认识生物多样性,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并在活动中锻炼学生的团队精神,合作精神。

我校暂定于4月24日进行全校校外社会综合实践活动,请家长配合对孩子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暂定4月28日

活动地点:岳阳群贤生态乐园

活动费用:90元/人(包含交通费10元、门票费10元、中餐10元、武术表演10元、趣味乐园20元、彩虹划草10元、农耕文化20元、)活动结束多退少补。

活动项目:岳阳群贤生态乐园户外实践活动

注意事项:

1.请家长加强对您孩子进行纪律安全方面的教育,增强您孩子的安全意识,做到文明乘车,安全出游。

2.请家长进行勤俭节约教育,关注您孩子的饮水和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请自带饮水、适量零食,要求穿运动服、运动鞋、佩戴校牌。

3.请家长教育您孩子一切行动听指挥,文明游玩,注意安全,不随意离开队伍。 4.学生若有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原因(如心脏病、哮喘、手足不便等),要及时向班主任说明原因并在回执单上请假;

为了能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请您配合学校认真填写好下列回执单,由学生交给班主任老师,以便于学校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活动的孩子,请家长向班主任请假,由家长监督在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没有经过家长同意不得私自外出。家长要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五里小学2015年上期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回单………………

家长签名:

五里小学 2015.4

篇二:2013社会实践活动告家长书

社会实践活动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我校继续依照市县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丰富孩子的课余生活,开阔视野,陶冶情操,我校定于5月24日(周五)组织五六年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带领孩子走进乡野、军营、川井教育基地,在实践过程中感受春天的美好和快乐,了解军旅生活、激发他们热爱大自然,热爱美好生活,热爱劳动的思想情感,培养他们团结互助、吃苦耐劳等意志品质。现将相关事宜告之如下: 活动时间及行程安排如下:

时间: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5月29日

行程:五原—石林——中旗科技馆——川井基地——川井风力电场、油田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请家长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5月28日早晨按要求6:20前准时到校到班参加开营仪式,同时督促孩子穿好校服(内穿夏季校服、外穿秋季校服)佩带好红领巾和队徽标志。

2、请家长给孩子带棉衣、被罩、床单、雨伞、水杯各一件,并配合对孩子进行吃苦耐劳的教育。加强对孩子出行安全教育,要求孩子严守纪律,在活动中听从老师的指挥,文明乘车,文明活动。

4、对孩子进行勤俭节约的教育,不带贵重物品(手机、随身听坚决不允许带),否则丢失自负。不允许带零花钱和零食,发现一律没收。注意饮食安全。教育孩子爱护环境,注意保持活动场所的洁净,做到不留垃圾(每人自备垃圾袋)。需要根据自己体质带相关常用预防感冒、肠胃不适等药品,以备不时之需。

6、学生在本次活动中不准携带或购买暴力倾向的玩具,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7、学生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请家长提早与班主任联系。

感谢支持、配合!

五原县第三小学

2013年5月20日

篇三:2014长江中学社会实践活动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你们好!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开阔视野,陶冶情操,经教育局批准,学校研究决定于4月11日进行全校的社会实践活动,请家长配合对孩子做好教育。

本次活动自愿参加。

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4月11日(周五全天)

作息按正常时间上下学。

二、活动地点:绍兴

三、活动内容:绍兴,鲁迅故里,百草园,三味书屋,沈园等。

四、活动费用:车价80元,门票5元,导服8元,保险3元,合计96元

五、活动对象:初一,初二年级,每班一辆大客车

六、注意事项:

1、要求加强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文明乘车,文明活动。

2、一切行动听指挥,文明游玩,注意安全,不随意离开队伍;穿着合适,穿校服、运动鞋等。

3、学校免费提供每人两个面包、一瓶500毫升矿泉水。

4、因午餐自备,请家长带领孩子适当选购食物和饮料,本着节约的原则,不过于奢侈和浪费,选购时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孩子饮食安全。

5、本次活动遵循自愿原则,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请您支持孩子参加本次集体活动,请您填好回执单,和费用一起交给班主任老师。

6、若请假不参加活动,请家长合理安排孩子这一天的学习生活,切实履行第一监护人的职责,确保孩子的安全。

感谢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回 执 单

日期:

各位家长:

你们好!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开阔视野,陶冶情操,经教育局批准,学校研究决定于4月11日进行全校的社会实践活动,请家长配合对孩子做好教育。

本次活动自愿参加。

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4月11日(周五全天)

作息按正常时间上下学。

二、活动地点:象山

三、活动内容:象山,途径象山港大桥,观石浦渔港,游象山影视城等。 活动费用:车价70元,门票75元,保险3元,合计148元

四、活动对象:初三年级,每班一辆大客车

五、注意事项:

1、要求加强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文明乘车,文明活动。

2、一切行动听指挥,文明游玩,注意安全,不随意离开队伍;穿着合适,穿校服、运动鞋等。

3、学校免费提供每人两个面包、一瓶500毫升矿泉水。

4、因午餐自备,请家长带领孩子适当选购食物和饮料,本着节约的原则,不过于奢侈和浪费,选购时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孩子饮食安全。

5、本次活动遵循自愿原则,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请您支持孩子参加本次集体活动,请您填好回执单,和费用一起交给班主任老师。

6、若请假不参加活动,请家长合理安排孩子这一天的学习生活,切实履行第一监护人的职责,确保孩子的安全。

感谢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回 执 单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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