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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机动车环保

时间:2017-02-15 14:22:37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2014年9月12日北京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管理办法

2014年9月12日北京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机动车排放管理,保障机动车排放达标使用,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以及机动车环保监督抽查。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包括机动车登记时的环保检验和登记后的环保定期检验,环保监督抽查包括本市车辆排放污染抽查及外埠进京车辆排放污染检测。

第三条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并向社会公布。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应按照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和规范进行环保检验,并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申请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的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通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并在认证合格有效期内;

(三)检测设备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具备与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的条件;

(四)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相关检测人员应经培训并合格;

(五)满足《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的其他规定。

第五条 机动车注册时的排放污染检验包括按照环保目录进行的外观检查和排放检测,新购置机动车列入国家免检范围的车型,免于注册登记时的排放检测。

(一)外观检查。依据环保目录检查排放控制装置型号一致并连接完好。

(二)排放测试。汽油车执行双怠速标准;柴油车执行自由加速标准。

第六条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和排放检测。外观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不予进行排放检测。

(一)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动车牌照和车架号等与车辆登记信息一致;

2.机动车排放净化装置外观和连接完好;

3.适用车辆OBD系统指示灯显示正常,使用OBD诊断仪抽查无排放故障代码。

(二)排放检测符合相应排放标准:

1.汽油车执行简易工况检测标准,简易工况无法检测车辆执行双怠速检测标准;

2.柴油车(含低速货车)执行简易工况检测标准,简易工况无法检测车辆采用自由加速检测标准;

3.摩托车执行怠速或双怠速检测标准。

第七条 检验合格车辆发放环保合格标志或更新环保合格标志的电子信息。环保标志分为黄色、绿色和蓝色三种类型:

(一)国Ⅰ以下标准汽油车和国Ⅲ以下标准柴油车发放黄色环保标志;

(二)已按照规范进行排放治理的机动车、重型汽油车和国Ⅲ以上标准柴油车发放普通绿色环保标志;

(三)达国Ⅰ标准轻型汽油车发放1星绿色环保标志;

(四)达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发放2星绿色环保标志;

(五)达国Ⅲ标准轻型汽油车发放3星绿色环保标志;

(六)达国Ⅳ标准轻型汽油车发放4星绿色环保标志;

(七)达国V以上标准机动车和电动车发放蓝色环保标志。

第八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环保定期检验:

(一)非营运轿车以及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除外)6年以内免于检验,超过6年(含)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含)的每年检验2次。

(二)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低速货车和其他车辆每年检验1次。

(六)黄标车每3个月检验1次。

第九条 外埠进京机动车须在进京综合检查站进行排放污染检测,合格机动车凭环保检测合格凭证或直接上传到交管部门的检测结果作为办理进京手续的依据。检测选取以下方法:

(一)依据行驶证机动车登记时间,或环保目录(国家公告)查询并判定车辆符合的排放标准。

(二)检查机动车排放净化装置外观和连接完好,适用车辆OBD系统指示灯显示正常。

(三)汽油车可采取遥测检测或双怠速检测等方法进行排放检测;柴油车(含低速货车)可采取遥测检测、目测检测或自由加速检测等方法进行排放检测。

第十条 在机动车停放地,或行驶中的机动车进行排放检查包括检查车辆年检有效期、OBD系统报警、排放控制装置和排放检测。汽油车检测可采取遥测检测或双怠速检测等方法进行排放检测;柴油车(含低速货车)可采取遥测检测、目测检测或自由加速检测等方法进行排放检测。

篇二:汽车发展与环境问题

汽车发展与环境问题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双双超过1300万辆,中国首次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新车市场。今年1-8月份,中国汽车累计产销量分别为1091.45万辆和945.69万辆,同比累计分别增长35.45%和31.53%,整体发展形势良好。到目前为止,中国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了8500万。同时,中国的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也随之而来。以北京为例,据北京市政协日前公布的一项调研报告显示,北京市区每天堵车时间已由2008年的3.5小时增至现在的5小时。

调研报告显示,2009年北京市常住人口已达1755万人,全年净增机动车51.5万辆。截至今年2月底,全市机动车已达413.2万辆,其中私人小汽车329.1万辆,且私人小汽车使用强度过高,年均行驶1.5万公里,超过东京的两倍。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王富昌日前对记者表示,预计到202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超过2亿辆,由此带来的能源安全和环境问题将更加突出。

日前,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表示,北京中心城路网实现规划最大规模时,北京可容纳全市机动车保有量670万辆。预计2015年,机动车保有量可能达到700万辆,大大超过路网最大容量。“而当时中心城区道路网尚未实现规划的最大规模,如不采取措施调控和引导机动车使用,路网平均速度将低于15公里/小时。”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9月5日在2010中国汽车产业国际发展论坛上表示,目前全国约1/5的城市大气污染严重,113个重点城市中,1/3的城市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机动车排放成为部分大中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刘志全说,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快速增长,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拉动了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全面进步,也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质量,但是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空气污染。一些城市由过去的煤烟型污染转成以机动车排放污染为主。国内一些区域出现灰煤现象,能见度明显下降。研究表明灰煤现象与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存在明显的关系。一些城市臭氧浓度逐步在增高,个别城市发生光化学污染的可能性在不断增加。臭氧浓度增高和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有密切的关系。

不过,刘志全也介绍说,过去十年我国机动车排放法规建设发展很快,不断提高机动车排放控制标准,引导促进车辆低碳减排,取得了一定成效。整体排放情况趋缓,减排在十一五期间效果比较明显。据估计和上世纪80年代相比,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了24倍,排放总量则增加了12倍。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表示,我国机动车排放法规的建设近10年发展得非常快,在环保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先后发布和实施了一系列法规标准,并提高了机动车管理。2000年第二次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机动车的大气污染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另外,有关部门也在不断提高机动车排放控制标准,特别是从2000年到2012年,我们的法规建设在接近欧洲的目标要求。到2009年共颁布了机动车大气污染控制排放、控制标准和噪音方面标准60多项。

刘志全说:“每执行一项新标准我们的单车污染减少30%到50%。”

在谈到政策引导,促进车辆低碳减排方面时,刘志全说,08年汽车参检数达到4517万辆,环境标志管理制度取得了重要突破,特别是从09年10月1号开始我们实行了绿标、黄标,推广节能环保汽车。黄标车以旧换新工作进展顺利,共拉动新车销售126亿元,报废10.6万辆车,对具备治理条件的进行了治理改造,特别是公交、环卫、旅游,包括城际运输车,重点对柴油车采用了颗粒补给器进行治理。

北京:已申请提前实施国Ⅴ标准

不断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对大气污染造成了很大影响。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称,北京对于当前机动车污染防治的主要对策之一就是积极推行国Ⅴ标准,北京分别在1999年、2002年、2005年、2008年实施了新车的排放标准,对于不达标排放的新车禁止在北京销售。

杜少中说,从推进减排和控制大气污染来说,北京实施国Ⅴ标准是大势所趋。北京已经在积极申请提前实施国Ⅴ标准,但何时实施尚没有一个准确的时间表。目前,环保部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国Ⅴ机动车排放标准。

杜少中昨日也表示,北京市机动车数量目前已达450万辆,其产生的污染对城市发展和人体健康构成的威胁不容忽视。必须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通过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促进机动车产业发展。

解决城市道路拥堵已成为目前迫在眉睫的问题。以北京市为例,与国际各大城市相比,北京市小汽车使用强度很大。北京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说,北京小汽车年平均行驶里程为1.5万公里,是伦敦的1.5倍,东京的2倍多。同时,北京机动车80%以上集中在六环以内的城区,北京城四区户均拥有小汽车的数量是巴黎同等可比地区的1.8倍,纽约同等可比地区的2.3倍。目前国外大城市小汽车出行比例为“外高内低”,而北京则呈现出“内高外也高”的状况。北京的小汽车呈现出高增长、高使用、高密度的特点,这些成为北京道路交通“梗阻”,拥堵不断加剧的主要原因。

有媒体分析,北京市目前5公里以内的出行中,小汽车出行占到44%,这一数字说明,北京急需建立起一整套用车环节的价格调控体系,让开车人自己算账、自己选择,用市场手段引导绿色出行、公交出行的实现。

为了缓解交通压力,北京已开始实施错时上下班、尾号限行等一系列措施。同时,北京市从今年4月1日开始对13个重点区域的停车费进行大幅涨价。香港交通顾问施细时博士认为,按中国目前交通拥堵情况及原因分析,搞拥堵收费在中国大城市迟早要实行,像伦敦、新加坡等都是通过收费比较成功地解决了城市拥堵,收费之后,高峰车流量减少了30%-40%。但他同时强调,收交通拥堵费也应遵循“取之于交通,用之于交通”的原则,投入到公众的道路设施建设上来。

尽管东京马路上车流滚滚,但路上值勤的警察并不多。即使如此,所有车辆都严格按照规定的车道、速度行驶,因为一旦违反了规则,就免不了遭到严厉的罚款。日本人横过马路也一定要从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穿过,而且要等到允许行人穿行的绿灯亮了才通过。此外,交管部门为了方便群众,也引入了很多人性化的设施。例如,为了方便盲人过马路,有些十字路口设有特定的音乐,当允许行

人穿行的绿灯亮起的同时,特定的音乐便也响起来,盲人听到音乐便可过马路。这些细微措施无一不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交通管理理念,让行人和司机都感到安全、便捷和舒适。

伦敦市政当局从2003年2月17日开始,对进入市中心8平方英里范围内的车辆,从早晨7点到下午6点半征收5英镑的“进城费”。此外,提高燃油税也是英国限制汽车使用的重要措施之一。另外,为缓解早晨上班高峰期交通阻塞,英国政府准备采取措施,限制家长每天用私家车接送孩子上学。在英国,许多家长都用私家车送孩子上下学,有些学生的家距学校只有1公里左右,也要父母开车接送。不久前的统计显示,每逢学校放假,英国主要街道高峰期堵车数量减少五分之一。有关专家指出,家长用私车接送孩子是造成高峰期交通阻塞的原因之一。

葡萄牙首都里斯本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对进入市中心的车辆征收交通拥堵税。涉及征收拥堵税的区域包括市中心的沿河区以及豪华商店和餐厅聚集区,进入这些地区的车辆必须在挡风玻璃上贴上年度纳税标签。在此之前,里斯本市中心另外两个老城区已经禁止除本地居民之外的汽车通行。

由于城市空间极其有限,当地政府早从1975年就开始实施市区道路收费。安装在汽车前端的短波无线电发射器可与电子收费系统进行信息交换,然后在车主的信用卡里直接扣款。根据不同的车型和时段,收费大概在0.5到3新元(约1美元)之间,以保证市内车辆能达到35—65公里左右的时速。为限制汽车数量的增长,新加坡对车辆实行定额分配制。按照这一规定,个人在购买新车时,必须首先向政府提出申请,投标购买一张有效期为10年的“拥车证”。10年期满后,驾车者无论继续用车还是另购新车,都必须支付另外一笔费用。

1996年底,韩国首都将汽油税提高了一倍,并征收道路使用费。一是征收“交通拥挤费”,每辆车收2000韩元。二是对乘员3人以上的车辆进行免费。这一规定出台后,汽车通行量减少了9%,其中小轿车减少了53%,通行速度提高了一倍。

篇三:北京市环保局处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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