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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内容及感想

时间:2017-02-15 06:05:2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今日说法观后感

范文一:

中午的今日说法演的是一个16岁的高二女生被男朋友刺杀,顺道着把两个出面解救她的两高三男生一起杀了。杀人的同志解释说,女友要跟他分手,还骗他,看到有男生出面帮忙,以为跟自己女朋友有染,就一起杀了。这兄弟有点偏激,看到个男的就以为跟自己女朋友有点什么,这种人不是心理变态就是太缺乏安全感或者自卑。这档节目帮我解释了一个问题,今天请的是中国公安大学的教授,她说:女儿如果与父亲的关系非常好,那么她的潜意识里就会把父亲作为标杆,若父亲的形象是非常正面,那在女儿心目中是将是非常高大的,那么她以后选择对象的要求就会相对比较高。。。我大概只记得这些了。

爸爸在我心中是绝对属于山一样的人物,打小就觉得没有爸爸办不到的事,有什么问题只要有爸爸就绝对可以很好的解决。他很凶,其实周围的小孩子都怕他,他还以为很和蔼,凶不是表现在脸上,而是无意识的表露出一种愤怒,尤其是眼镜,从小我挺怕他的,只要他一瞪眼我就心虚,所以我讨厌他的眼睛,有条件的话我会选择不直视。但是爸爸真的很厉害,什么都会,别看他的手不漂亮,弄出来的东西一流。他很受老年人欢迎,因为他对老年人很好,绝对的孝顺。我的成长过程深受爸爸影响,在我的意识里,男人,就该什么都会,有担当顾家,像爸爸一样,可是现实很让人失望,貌似都不是这样的,他们不是什么都会,我见过最恐怖的是连跳闸都处理不了。可能爸爸希望我全面,什么都让我自己动手,现在我倒是很多都会,很挫败。

大概我把俺爹的什么都会潜移默化的转移给了别人,以至于衬托出别人什么都不会,所以说,我要是嫁不出去那俺爹要负很大的责任,谁叫他什么都会的,所以他要负责养我一辈子,还不准嫌弃我。

范文二: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认为是3万=减刑,拿钱可以买命。报纸、媒体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无可厚非。

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

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强好胜、不知小心,酿成大祸。若犯人是故意而为。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笔者觉得就是:3万=减刑。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什么好抵赖的啊。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协商解决。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试试?法律自有公正的处理办法,何以让人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协商解决,只能跟四处借钱给你5万,

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吧?笔者觉得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责任的,那些举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们错了,看看那些政府机关幼儿园的孩子吧,他们是多么的可爱!!

民事可以协商。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习以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范文三:

今天,在网上看了往日的《今日说法》,一个话题深深的吸引了儿童的父母不知道孩子的要求,更不懂得孩子的自尊心。这些家长就没有想到这样做只能是孩子对前途失去信心,导致他们离家出走,加深与父母的恨。

我们虽小,但也知道人与人之间都应互相尊重。如果家长树立了正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合格么?》

一个叫小兵的17岁男孩,他几次因考试分数低,怕父母毒打而离家出走,每次都是公安人员把他送回家。他对记者说:一拿到考试分数,我就想到回家一定挨顿打,所以每次就偷偷离开。

浙江侦破了一组犯罪团伙,大的16岁,小的12岁,他们都是学习成绩差,怕挨父母毒打,就离家出走或有的父母离婚没人管他们,他们各自就走向犯罪的道路,两年内作案100多起。当闪亮的手铐戴在他们的手上时,各个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其实,我们也有自尊心,也需要别人的尊重。

篇二: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日说法观后感

1、在7月25 日收看的《今日说法》中,一位老人到超市买东西,随手把一个电池放进了衣兜里,出来没有交钱,于是被超市的防损员带到一间小屋里,逼迫填一个单子,老人一再说“我给忘了,我把钱交上不就完了吗”,防损员不行,最后老人突然倒地,防损员却误以为老人在装病,结果延误了救治时间,最终导致老人死亡。

从这件事中,我感受到:人们到超市不要存有贪小便宜的想法;超市管理要具有人性化,不能侵犯人身权利。

2、

在8月27日《追凶19年》中,19年前农民妇女何爱红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报案却遭遇冷漠,此时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却不认真究查,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结果错失了办案良机。公安靠不住,何爱红历尽艰辛自己追凶19年!终于在异地找到真凶时,她慌忙地赶回去再报案,不料想公安人员竟说:几年来领导不断地变换,侦查员也不断地更新,这个案子不可能重新再查了。 当人们对正义与安全保卫的渴望与呼唤变成失望时,那曾经疾恶如仇、奋不顾身与邪-恶斗争的激-情也就消融了,留下的就只能是愤怒和辛酸,抑或是对执法疲软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担忧!

3、在8月8日《追捕进行时》中,郑州市民胡广兴由于身份证号码与一名网上通缉犯的相同,结果几个月内分别被本市三家基层警方分别反复地抓了放放了抓。

三家接受同一个市局领导,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间就不沟通和交流!算官僚渎职?还是算荒唐可笑?有资料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在全国估计有近百万人身份证重号,那么要以这三家警方的态度办案,就不知该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运呵! 4、 7月19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播出了安徽六安陈台小学学生手拉手抢救同学的新闻,令人不胜悲伤。五个逝去的幼小生命,五个破碎的家庭,看着那悲惨的场景,禁不住泪水夺眶而出。

《今日说法》节目总结了学校、家庭甚至河道主管部门的各自行为及应负担的责任。其实还有更深层次的责任——中国素质教育的缺位。

我们的教育只是围绕考试,只注重分数,而没有根据孩子成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进行引导、教育和培训,没有进行相应的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从而无法应对各类风险。听说在澳大利亚读书,每周的课程里有三分之一是学习社会生活中需要的技能,全部都是实践课,有一系列的操作内容。比如,人人都要会做饭,要学会游泳,必须掌握火灾逃生的方法,还要积累野外生存的经验以及学习如何摆脱坏人的技巧。

5、这期节目讲的是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案件。主人公是两个中学生郑清和薜谨,父母都在外打工,平时生活都有爷爷奶奶照顾。郑清家境宽裕点,父母经常会给他寄点零用钱,而同学薜谨家里比较拮据,可又迷上了电脑游戏,所以经常会向同学郑清借钱,这次他问同学郑清又借了900元钱,因为平时借的钱,薜谨都是偷偷的把家里的口粮拿去卖了还钱,可是这次由于借的钱多‘卖口粮会被家里人发现,所以薜谨动了把同学杀死就不用还钱的歪念,就这样两个年轻的生命都毁了,一个死了一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这个案件中我的心 被揪紧了,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很让我们担心,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平时的教育和日常生活照顾都落在了爷爷奶奶身上,他们年纪大了也不懂得怎么和孩子沟通,所以孩子很容易造成情感缺失,所以我呼吁在外打工的父母请你们平时多打打电话回家,只要有空就回家多看看孩子,让孩子有正确的观念。

6、陈兵在火车站发现一个小偷偷自己的包,便去追赶。追了大概有200米路程。结果猝死。小偷与他并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运动医学专家分析说他可能是因为心脏问题而突然死亡的。

专家分析说小偷的盗窃行为与陈兵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但是只构成盗窃罪。量刑时可以酌情作为一个加重情节。小偷对陈兵的死有过错,但是陈兵的家人并没有向小偷提起民事赔偿要求。最后,小偷由于盗窃未遂被判4年,罚金3000。

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7、老吴得了一种怪病,在南京一家医院确诊为隐球菌肺炎。医生说这种病可能是由于鸽子粪引起的。老吴的楼上老丁养了很多鸽子,老丁把这些鸽子当宝贝一样。老吴与老丁交涉多次让他把鸽棚拆了,老丁不同意。无奈老吴将老丁告上法院。老丁拿出一份鉴定材料说他的鸽子粪里不含隐球菌。

法院认为,本案一方为个人兴趣爱好,一方为人的身体健康,两权相争,应更重视人的身体健康。因此法院判决老丁限期内拆掉鸽棚。

专家分析,这是一起侵权案件。虽然老丁养鸽子并不违法,但是他侵犯了老吴的健康权。关于老丁拿出的那份材料,专家认为一无法确认其开信机关是否具备鉴定资格,二即使具备鉴定资格关于材料的效力也要视案情而定。

篇三: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日说法》观后感

少女为什么跳河

生命,是一切的基础。没有生命,就意味着失去了一切。然而,不珍爱生命的现象却时有发生。

徐安琪是一名高三学生,18岁,成绩在班里中上等。她曾屡次在服装店偷衣服,她最后一次在格仔店偷过后,店主晓青在网上发起“人肉搜索”。然后,安琪被迫到服装店道歉、还钱。她对家长、同学隐瞒真相,最后,她跳河自杀。

的疑惑下觉得无脸见人,也许是“人肉搜索”后社会人士的评论更使她羞于见人。值得注意的是,非警方同意的“人肉搜索”是侵权行为,它使人们的姓名、照片、电话、住址等几乎一切信息暴露无疑。

无论如何,最后的结局是可悲的。由于她的心理承受力差,对生命的漠视,给亲人留下了无边的悲痛。珍爱生命,不仅是不妄意轻生,还是做一些对他人和社会有益的事情,体现自己生命的价值。

宝贝回家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观看起《今日说法——宝贝回家》。《今日说法》这是个法制节目,它给予我许多课上学不到的法律知识。

这次,他在讲述的是一个叫王恩的小男孩,今年3岁。王恩一岁的时候,就被人拐卖了。当时,王恩的父亲早年去世,在被拐卖的那天大清早王恩的爷爷奶奶因伤心过度也离开了人世。家里,就剩下王恩的母亲和他的舅舅。半夜,可恶的人贩子从窗户爬进来把王恩从妈妈温暖的怀抱中偷走了,卖给一座重男轻女的村庄中一户人

家??“宝贝,你回来吧!”王恩母亲心中千呼万唤,她和王恩的舅舅一直在村里找到天大亮的时候,他们唯一的路就是一同寻找王恩??

于是,他们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终于,经过各种线索、推断,还有DNA鉴定,王恩终于回到了亲生母亲的怀抱。显然,王恩对妈妈很陌生,而此时王恩的母亲正急忙寻找胎记。

人贩子,你不该放开法律朋友的手!法律,他有着明示作用,他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你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你学习了吗?正与邪、善与恶,你都明白吗?或许,你连“法律”这个词都读

不懂?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14周岁以下的是“儿童”,拐骗是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使我们儿童失去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你快省省你那根想拐卖儿童的脑筋吧,你快看看我国法律里的《刑法》吧!

同学们,请紧紧握住法律朋友的手,与法同行!法律,他是我们的好朋友!正是因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得到了保障,使我们的生活井井有条,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让我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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