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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时间:2017-01-22 06:26:21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中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现状和发展

一、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海上保险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和环节。其中业务量最大,涉及面最广的海上保险是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1.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 from Paricular Average-F.P.A)、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险(All Risk-A.R.)三种。

(1)平安险的责任范围:①被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被保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远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货物可视为一整批。②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性意外事故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落海造成的全部分损失。④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⑤被保人对遭受承保范围内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⑥运输工具遭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⑦共同海员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⑧运输合同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2)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货物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的,还负责被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附加险别是基本险别责任的扩大和补充,它不能单独投保,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加险。

一般加险有11种,它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T.P.N.D),淡水雨淋险(Frrsh Water and/or Rain Damage),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 in Weight),渗漏险(Rish of Leakage),混杂、沾污险(Rish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碰损、破碎险(Risk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串味险(Risk of Odour),受潮受热险(Sweating and Heating Risk),钩损险(Hook Damage Risk),包装破裂险(Breakage of Packing Risk),锈损险(Risk of Rust)。特殊附加险包括:交货不到险(Faliure to Deliver Risk),进口关税险(Import Duty Risk),舱面险(On Deck Risk),拒收险(Rejection Risk),黄曲霉素险(Aflatoxin Risk),卖方利益险(Seller's Contingent Risk),出口货物到港九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罢工险(Fire Risk Extention Clause for Storage of Cargo of Destination Hongkong Inaluding Kowloon,or Macao),海运战争险(Ocean Marine Cargo War Risk)等。

三、海运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限。

按照国际保险业的习惯,海运保险基本险采用的是"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WWClause),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远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为止,但最长不超过被保险货物卸离海轮后60天。一般附加险均已包括在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内,凡已投保海运保险一切险的就无需加保任何一般附加险,但应当说明海运保险一切险并非一切风险造成的损失均予负责。特殊附加险的海运战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包括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以及由此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制、扣押所造成的损失;或者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上达原因引起的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但对原子弹、氢弹等热核武器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战争险的保险责任期限以水面危险为限,即自货物在起运港装上海轮或驳船时开始,直到目的离海轮或驳船为止;如不卸离海轮或驳船,则从海轮到达到目的港的当天午夜起算满15天,保险责任自行终止。保险条款还规定,在投保战争险前提下,加保罢工险不另收费。

四、基本险别的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指保险不予负责的损失或费用,一般都有属非意外的、非偶然性的或须特约承保的风险。为了明确保险人承保海运保险的责任范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对海运基本险别的除外责任有下列五项: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②恪地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③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以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④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⑤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及其险外责任。空运、陆运、邮运保险的除外责任与海运基本险别的险外责任基本相同。

五、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索赔期限: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中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现状和发展

航运业是国际商业活动中非常重要的支柱产业,也是一种国际化和风险较大的行业,成熟的国际航运中心都有发达的海上业。中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从海运总量看,2004年船队总运力世界第4,集装箱船队总量世界第5;从港口能力看,2004年中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均居世界首位从对外贸易额看,世界贸易组织公布的数据,2004年进出口总额达到11547亿美元,居世界第3位。中国海运业和对外贸易快速发展为国内一些港口城市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奠定了条件。但与航运业密切相关的海上保险(包括货运和船舶保险)业务却发展滞后。以整个货运险业务为例,从下表中可以看出两大特点:一是这些年来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总体发展速度相对于其他险种非常缓慢;二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在整个产险市场的份额不断下降,从全国范围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占产险保费收入的比重这些年一直在下降;从几家大的公司来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在产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也一直在下降。 制约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发展的因素有以下方面:

2、保险条款差异

中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常用两种条款,即ICC和CIC条款,这两种条款存在明显差异。例如协会条款ICC(A)中除列明除外责任外,承担一切风险责任,而国内对应CIC一切险条款中除列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外,对“外来原因”没有定义。20多年过去了,“外来原因”到底是什么依然是个问题。在华联粮油诉华安保险案中,广东海事法院和广东高院都没有支持“一切险”为列名风险的解释。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保险法律确立的不利解释原则和国际惯例是一致的,但由于在适用上缺乏统一的标准,以及不承认判例的约束力,同种保险条款经不同的法院解释,可能出现相互冲突甚至是截然相反的结论。如海南高院以及海事法院在有关案件的判决书中都有“一切险”为列明风险的判词。而何种条款适用不利解释,特别是这个不利原则能否适用国家保险管理机关颁布或核准的条款,将直接影响到保险合同的争议结果。我国保险法律法规中对此没有相应规定。这样,业务员展业时如未对客户进行充分必要的解释,我国的进出口货运险条款常常使国内被保险人,尤其是国外被保险人或保单持有人不理解,保险争议后导致客户的流失。

4、技术和服务体系待完善

在风险防范和管控方面与国际保险业差距巨大,如缺乏对高保额、高风险货物等的装、御船、运输及中转环节的风险管理手段和措施。上述收费水平还要支付这些费用,成本就更成问题。对于运输、贸易、结算等稍为复杂一些的赔案及涉及不同法律关系、司法管辖以及需要对海上运输造成的货损实施财产及证据保全、担保和反担保等。由于时间紧,操作难度大,国内公司往往在理赔过程中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为了节省费用,出险后往往是保险公

司自己检验定损,面对被保险人既当运动员又充当裁判员,损失的定性定量缺少公正性,同时影响到可能的代位追偿。

5、人才短缺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风险集中、投保成本高,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目前国内一线展业人员中能从事该项业务的人员缺乏,在各公司分支机构管理人员中,既懂保险,又懂外语、贸易、航运、海商海事、国际法律公约和惯例的复合型人才少得可怜,也制约了业务发展需要。

6、公估作用末充分发挥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开展需要建立一个外部的专家支持网络,如理赔需要借助第三方的公证检验,尤其是涉及对第三者责任人追偿时。国内货损检验主要是依靠商检,而公估公司的作用未发挥。其原因是公估相对国外而言尚处于起步阶段,其本身缺乏雄厚的资金、人才和技术,这也使国内保险公司不能将理赔、甚至风险评估交给保险公估处理,这导致保险公司营运成本的增加,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水平。尤其是在中国,保险公估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即使最高院2003年12月公布的《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文中也没有关于保险公估人的解释以及《保险公估报告》在解决保险事故纠纷时的作用,甚至没有对保险事故的评估和鉴定费用的只字片语解释。依我国商检的法律规定,商检机构和其他指定的检验机构以及国家商检部门批准的其他检验机构有权办理进出口商品包装鉴定、海损鉴定、集装箱检验和进出口商品的残损鉴定等业务。审判实践中,公估出具的报告不能作为法院定案的依据,只是起到书证的作用。

9、法律、法规不完善在实体法方面,中国仅有一部《海商法》。《海商法》是经过长期酝酿、较为成熟和完善的法律,但是尚无司法解释,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存在一定的执法随意性。例如对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和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没有规定相应的形式,使其在实践中具有极大的弹性和不确定性。另外,出于《海商法》起草时的历史条件所限,海商法和一般法,如保险法、合同法、担保法等还存在很多不协调。例如在我国的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采用询问告知原则,即投保人只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有如实回答的义务,而对没有询问的问题无义务告知。一般情况下,保险人要求投保人填写保险人印刷的投保单作为询问方式,投保人以填写并提交投保单作为对告知义务的履行。保险人没有询问的问题,投保人不告知不构成对告知义务的违反。海上保险因适用法律的差异,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的方式采用“无限告知原则”,即不经过询问,投保人也应将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我国《海商法》对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的要求比《保险法》严格得多,其后果一般是加重了被保险人的告知责任,赋予保险人一条新的拒赔抗辩途径。再比如《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将“沿海货物运输”排除在外。虽然 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也适用于沿海货物运输合同,但海上运输的特殊性使得许多方面,特别是运输单证等问题无法在《合同法》中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

在程序法方面,2000年7月生效的《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使得海事诉讼程序无法可依的现象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但仍留下许多问题,有待司法解释去解决。

10、需要解决的问题

例如港口在功能作用、法律环境、规章制度、经营管理、规范操作等方面,有必要调整和完善。再比如国内船舶管理方面,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尤其是在船舶信息共享方面,缺乏相关的信息平台。这导致保险公司不能及时准确的了解投保船舶的风险状况,从而限制了沿海内河船舶及货运保险业务的发展。最后,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业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从世界范围看,多数国家的营业税因险种而异,因国情而变,通常采取比较宽松的、倾斜的税收政策。相比之下,我国税收明显偏高,在进出口货运险急剧萎缩,成本上升的情况

下,必然影响进出口业务的发展。进出口业务展业环节多,展业面广,业务单数多,单均保费低,手续却很繁琐。它既是劳动密集型,又是技术要求较高的险种。目前,财政部规定的劳务手续费8%,明显不够用。保险公司存在不同程度的批改保费以补贴手续费的现象。还有外汇管理规定不得收取外币现钞、限额购汇、严格管制外币支出以及外币支付手续繁琐等问题都制约了海上保险的发展。

综上,制约中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解决这些问题也不是一蹴而就。中国加入WTO以及国内各重要港口城市建立国际航运中心战略的推进,给海上保险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篇二:海上货物运输及保险案例

1、A国某公司以CIF价与中国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出口食品2000箱的合同,A国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办理了结汇,货到目的港后经复验发现,该批货物中的342箱食品所含的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中国公司只实收1995箱货物,短少5箱。下列选项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于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A国公司索赔

B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A国公司索赔

C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承运人索赔

D对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可以要求减少价金,但不能要求损害赔偿

2、平安险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障的主要险别之一。下列哪一损失不能包括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之外?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B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C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

3、中国甲公司进口一批日产空调,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支付。甲公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1996年7月10

日至7月20日,由承运人所属的SALA号货轮承运上述货物。SALA号在装货港外锚地因遇大风走锚与另外一艘在锚地待泊的油轮相撞,使SALA号不能如期装货。SALA号最后于8月15日完成装货,船长在接受了托运人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一致的提单,并办理了结汇。由于船舶延迟到港错过了空调的销售季节,给甲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甲公司为此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下列关于承运人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延迟装货是因为不可抗力,因此承运人对延迟不负责任

B承运人的行为是倒签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 C承运人倒签提单是应托运人的要求,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D承运人的行为是预借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

4、中国某公司向欧洲出口啤酒花一批,价格条件是每公吨CIF安特卫普XX欧元。货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由罗尔西轮承运,船方在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发现啤酒花变质,颜色变成深棕色。经在目的港进行的联合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完整,无受潮受损迹象。经分析认为该批货物是在尚未充分干燥或温度过高的情况下进行的包装,以致在运输中发酵造成变质。据此,下列

表述何者为正确?

A收货人应向承运人索赔,因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 B收货人应向发货人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就有品质问题

C承运人对变质可不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对于货物的固有缺陷可以免责

D承运人对变质应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在运输中有谨慎管理货物的义务

5、托运人马克辛靴鞋公司出口一批货物,由承运人加拿大政府商业海运公司班轮运输。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了海运提单,提单背面订有适用《海牙规则》的条款。但船在开航前发生火灾,致使货物受到损害,经调查,火灾的起因是由于经船长授权的雇佣人员在对排水管道加温时疏忽所致。

问:此货物损失应由谁负责赔偿?为什么?

6、被告贸易公司从印尼购买一批木地板,货物运抵卸港,因被告未取得正本提单,故向原告代理公司请求凭保函提货,原告基于与被告长期的合作关系及被告良好信誉考虑,在未得到承运人联发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接受被告请

求。被告向原告出据提货保函称:赔偿并承担原告及其雇员和代理因此承担的一切责任和遭受的一切损失;一旦收到全套正本提单,即交原告,被告在本保函中的责任随即终止。后被告提取了货物,经检验表明货物质量不符买卖合同要求,被告与卖方即提单项下托运人就货物质量多次进行交涉未果,双方发生纠纷,被告未按约定付款赎单。得知贸易公司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后,卖方遂在新加坡初等法院起诉承运人联发公司。

问:(1)法院应做出怎样的裁决?

(2)经法院查明,代理公司系联发公司在卸港的代理,联发公司赔偿后可否向代理公司索赔?或者可否直接从代理费中扣除相应款项。

(3)被告贸易公司辨称,其无正本提单提货属实,但货物至今仍保存在保税仓库,故原告可交回保函,其可返还货物。这种说法应否支持?

7、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货舱起火并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安全,决定往货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天津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此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

(1)1000箱货物被烧毁;

(2)600箱货物由于灌水灭火受损失;

(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火烧坏;

(4)拖船费用;

(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

问:上述各项费用中,哪些是共同海损 哪些是单独海损 请说明理由.

8、货轮在海上航行时,某舱发生火灾,船长命令灌水施救,扑灭大火后,发现纸张已烧毁一部分,未烧毁的部分,因灌水后无法使用,只能作为纸浆处理,损失原价值的80%。另有印花棉布没有烧毁但水渍损失,其水渍损失使该布降价出售,损失该货价值的20%。

问:纸张损失属于什么损失?为什么?

9、2000年12月初,原告Y公司接受A公司订舱,并将货物装入两个20尺集装箱内,价值35000美元。12月23日,原告又以托运人的身份向被告日本X邮船订舱,约定由被告承运上述两个20尺集装箱的货物。被告日本X邮船接受订舱后,签发了己装船记名提单一套三份。提单载明,托运人为原告,收货人为DACOTRANS,装货港为天津新港,卸货港为

篇三:中国人保海上货物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是我国进出口贸易中投保货物保险时的重要依据,也就是保险公司办理海运货物保险业物的重要依据。

该条款规定了保险人的责任范围,除外责任,责任起讫,被保险人的义务和索赔期限等内容。

一、基本险。

又称主险,是可以独立投保的险别,主要承保海上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损失。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分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1. 基本险责任范围。《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规定了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基本险别,并根据保险单上订明的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在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负责赔偿。

(1) 平安险。其含义是"单独海损不负责任",目前,其主要负责赔偿的范围包括:

A.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和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B. 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水或其它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

C. 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D. 在装卸或运转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E.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F. 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G.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K. 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有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2) 水渍险。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述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3) 一切险。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述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 基本险除外责任。保险公司对于由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1)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迟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 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3. 基本险责任起讫。

(1)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间,采用国际保险业惯用的"仓至仓条款"。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是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到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它储存处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如在上述60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2)由于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新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A.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

B.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60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

(1)款的规定终止。

4. 基本险被保险人的义务。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保险公司有权对有关损失拒施赔偿:

(1)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港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立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查,理赔代理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件数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立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承运人,受托人或其它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应以书面形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2)对遭受承保责任内风险的货物,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都可以迅速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保险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3)如遇航程变更或发现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航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保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该保险才继续有效。

(4)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责任方追偿有关函电几个其它必要的单证或文件。

(5)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5. 基本险索赔期限。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2年。

二、附加险。

它是基本险的扩大和补充,因此,不能单独投保,只能在投保了某项基本险的基础上加保。加保的附加险可以是一种或几种,由被保险人根据需要选择确定。由于附加险所承保的是外来原因所致的损失,而外来原因又有一般外来原因与特殊外来原因之分,所以附加险有一般附加险与特殊附加险两类。

一般附加险主要包括以下险种;

(1)偷窃,提货不着险;

(2)淡水雨淋险;

(3)短量险;

(4)混杂,玷污险;

(5)渗漏险;

(6)碰损,破碎险;

(7)串味险;

(8)受潮受热险;

(9)钩损险;

(10)锈损险;

(11)包装破裂险。

特殊附加险包括以下险种;

(1)交货不到险;

(2)进口关税险;

(3)船面险:

(4)拒受险;

(5)战争险;

(6)黄曲酶素险;

(7)罢工险;

总之,在海运货物保险中,基本险是可以独立投保的险别,它所承保的是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失;附加险是不能独立的险别,承保的是由于外来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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