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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件化解报告

时间:2017-01-19 06:02:0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信访案件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我省严格按照中央联席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联席办的要求,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

不和谐因素,以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集中整治信访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领导包案、带

案下访和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为抓手,扎实推动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有效开展,

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省土地信访总量总体呈下降趋势,没有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群众上访及突

出事件,没有突出的大案要案。截止11月底,省国土资源厅共受理群众来信517件,与去年

(702件)同比减少26.35%,重信58件,重信率11.22%;接待来访 679起2362人次,与去

年(692起、2425人次)同比起数和人数分别减少1.88%、2.6%。其中,5人以上集体访136

起1032人次,与去年(107起886人次)同比起数和人数分别增加27.1%和16.48%;重访135

起468人次,重访率19.88%。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以违法占地为主,其中,违法占地搞非农

业建设的占58.46%;非法买卖土地的占11%;破坏耕地的占6.57 %;占地补偿问题的占14.29%;

反映其它问题的占9.68%。同期,国土资源部交办信件4件;国家信访局交办1件;省信访

局交办9件;省领导批办2件,省长信箱转(交)办件8件;全省重点县(市、区)国土资

源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重点信访案件53件;共计已结案77件,结案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目标责任体系。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厅高度重视信访

积案化解工作,坚持把强化目标责任放在首要位置。工作中,注重抓督导落实,确保信访积

案化解工作落实到位。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景颜在厅各种会议、各种场合反复强调信访积案

化解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指出此项工作是全厅、全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各处室、各市、

县(市、区)局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信访工作的副厅长具体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包案处

理重大信访问题。二是抓好工作部署落实。从省厅到各市、县(市、区)局都制订了信访积

案化解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程序,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具体任务,强化责任考核,做到组织

领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解决问题到位。三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

门领导班子全部落实了信访工作“一岗双责”,省厅将积案化解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范围,对工作不力导致集体越级访的,列入省厅重点管理、重点治理范围,并实行责任倒查,

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实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积案化解。一是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矛

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四级排查网络,日常性排查和重点特殊时期集中排查相结合,提

高了工作效能。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尤其是进京到省的非正常上访、集体访、重复访作为

重中之重,落实了定人、定案、定责任,包调处、包稳控、包疏导的化解机制,使一大批信

访积案得到了及时处理。二是坚持领导包案下访。为使积案化解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我们对

中央联席办、国土资源部和省联席办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全部实行领导包案。对下交办的

重点信访问题和案件,一律要求由相关市局全部落实领导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

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全部实行领导干部“带案件下访”,深入基层,现场解

决群众上访问题,亲自协调有关政府和部门化解处理,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把矛盾化解

在当地、解决在基层。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在研究政策、出台决策时,首先考虑

是否侵害群众利益,把人民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作为首要标准,从政策层面上预防群众

信访问题的发生。同时,依法按政策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以

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从而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三)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为认真解决信访积案,我们从5月份开始集

中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了重点县(市、区)国土资源信访问题专项整顿工作。在去年省

政府组织的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基础上,对全省国土资源信访问题进行了

全面排查梳理,对梳理出的重点信访问题实施逐案化解。4月30日,我厅将集中排查的13

个重点整顿县(市、区)和53件重点信访案件交办相关市局,限期办结。8月12日,我厅

组成3个检查验收组,对全省17市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情况,特别是省厅交办的53件重

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过专项整顿,提前化解了大量不稳定因素,有效减少

了重信重访和非正常上访“存量”,保持了下半年来省信访量持续下降的良好态势。

(四)强化督查督办,全力确保案结事了。围绕“事要解决”这个核心,我们不断强化

信访督办、督查的工作力度。一是跟踪督办。对重点信访问题和案件,建立动态“台账”,实

行办结销号,每月通报。加强重点地区的督查,对信访问题多的地区,采取领导约谈和组织

专题研讨会的形式进行重点治理。二是严格复核。对持市局书面复查意见来省上访的信访事

项,按时组织复核,及时出具答复意见。在复核中,坚持把好“三关”:彻查案件卷宗、实地

现场核查、回访信访人,确保复核答复意见经得起检验。今年以来,共复核信访案件31件,

其中经书面审理退回重新办理9件,现场复核退办8件,有14件出具了终结复核意见。全部

回访上访人,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避免形成新的信访积案。三是加强督导。对信访

问题多、信访案件久拖不结的,派出督导组进行督导。如今年5月下旬和8月中旬,我厅结

合开展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活动和重点县(市、区)信访问题专项整顿活动,先后派出5个

督导组,由厅领导带队,对省厅督办、排查和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问题进行了督导,确保了

信访问题快速处理到位。

(五)夯实基层基础,减少信访积案发生。坚持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第一要务,加

强对信访积案的调处,切实减少越级访和非正常上访。一是注重初信初访的办理。对初信初

访,特别是联名信,坚持做到“三个清楚”,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清楚;信访人的意愿要清

楚;信访矛盾纠纷的焦点要清楚,从中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找准根本解决问题的“症结”。

对涉及国土资源部门职权范围的合理诉求,在受理后早办快办,能一次性办结的坚决处理到

位,努力使来信不转化为来访,初访不转化为重访,个访不转化为集体访,简单问题不转化

为复杂、群体性问题。二是健全信访工作网络。我们坚持抓系统、系统抓,建立了完善的省、

市、县、乡“四级”信访工作网络体系,省厅和各市、县(市、区)局都设立了信访工作部

门,各乡镇所设有兼职信访员,并聘请村级协管员(信访信息员),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

有人管的信访工作网络。三是抓好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借鉴研发了

国土资源信访信息系统管理软件,使省、市、县三级国土部门能在同一时间沟通、协办、处

理信访事项,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存在的问题及分析通过“信访积案化解年”的开展,有效地化解了一批老案、积案,减少了增量,消除了

存量,效果明显。但是,当前国土资源的信访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是一些信访问题涉及面广,

遗留时间长,解决难度大,需要各级发挥整体优势,综合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化解矛盾纠纷

时间上相对要长,不能完全做到案结事了,造成个别群众越级访、重复访。二是部分群众在

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是通过正常渠道寻求解决,而是带着偏激情绪越级重访和无理缠访。三

是全省国土资源维稳形势仍然严峻。容易激发群众上访的因素反映在:煤矿塌陷、征地补偿

纠纷、新农村建设中强行占地搞房地产开发、土地权属纠纷等。这些问题的处理稍有不慎,

将会引发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四是基层干群矛盾、农村邻里矛盾、宅基地纠纷等诸多

矛盾纠纷借土地问题“说事”,不达目的总是不息访罢访。五是个别基层单位对群众的信访问

题重视不够或政策解释不到位,工作不够细致,措施不够得力或者执行政策有偏差,造成了

群众的越级上访。

四、几点体会

(一)信访积案化解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信访积案化解难是一个社会现象,

原因复杂,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乃至全社会的力量统筹化解矛盾,全面解决问题。

(二)信访积案化解关键要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信访老户虽然复杂难缠,但都有各自不

同的心态和要求,有的为了钱,有的为面子,有的为顺一口气,有的为闹“班子”整干部,

只要充分调查,深入分析,掌握其心理,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三)只有解决问题,才能息诉罢访。对重访户、老信访户和越级上访户,要使其息诉

罢访,归根结底是要解决其问题。不管时间有多长、问题有多复杂、解决起来有多棘手,都

必须想尽千方百计予以解决,对符合政策的及时解决,处于政策边缘的变通解决。

(四)只有多措并举,才能事半功倍。信访积案一般都历时较长、情况复杂、影响面宽、

解决难度很大,必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采取综合措施,用足用活政策,上下互动,情、

理、法多管齐下,才能达到化解矛盾、及早息访、维护稳定的目的。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一把

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巩固“一岗双责,归口办理,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

继续抓好“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解决倾向性问题,切实

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强化行政执法和信访稳定工作共同责任机制。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健全土地管理

双重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同时完善信访稳定工作激励机制,将信访稳 定工作的业绩与

用地计划指标挂钩,强化基层政府责任,对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解决不力的县(市、区),

暂停受理国土资源审批事项,业绩突出的,落实用地指标、晋升提拔等项奖励措施。

(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紧紧盯住农村土地

征用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同时,积极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反映诉求。

(四)切实落实“事要解决”。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

调节、疏导等办法,及时妥善地处理信访问题。认真解决好初信初访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

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处理不及时而形成重信重访;加大信访督查督办和解决非正常

上访问题的工作力度,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篇二: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关于信访人***、***等人反映拖欠农民工 工资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信访局:

****2011年**月**日接到市信访局“*信转交[2011]**交**号”文后,对于信访人**、

***等**人反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门组

成了以****志为组长,******同志为成员的信访工作调查组,对该信访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

调查核实。调查组采取谈话、核实等方法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展开调查。该案件已查证清楚,

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男,汉族,****年**月生,现住*** ,户籍所在地********* ****,男,汉族,身份证号*******,现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反映问题

信访人反映***************,要求:**********

三、调查情况

经调查查证,******是******的工程项目,总承建方为,*****公司将工程施工分包给

******等人,***又分别将工程分包给*****等人进行施工。

1、信访人***,承接***分包的****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付。

2、信访人****,承接***分包的***工程,工程款***元,已支付***元,剩余***元未支

付。

四、处理建议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作出处理意见:

一、信访人****反映的***公司拖欠其工程款,致使自己无法支付所下欠工人工资的问题。

调查组经调查认为:****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其工程款,下余款项双方存有争议,建议进

行司法调解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二、信访人*****等人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应由***支付 经调查组调解,***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万元给**用于工人工资发放。下余部

分正在与各方协商解决,进行妥善处理。

三、信访人***反映的承接**公司***项目***元左右工程款未支付的问题,经调查组调解,

**公司答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到位。调查人:**

**

***年**月**日篇三:关于信访案的汇报材料 关于郑兴芬信访一案的汇报材料关于郑兴芬一案的信访材料,我所已于2012年8月7日收悉。自收到此信访案件后,我

所十分重视,即由所长赵长波亲自主抓此案,现将此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当事人

基本情况。

郑兴芬,女,1965年11月27日出生,家住丹江口市习家店镇塘寨沟村一组,职业:务

农。

艾春国,男,1964年4月24日出生,家住丹江口市习家店镇习家店村2组,职业:务

农。

张长发,1963年7月6日出生,家住丹江口市习家店镇塘寨沟村一组,村支部副书记。注:郑兴芬系张长发弟媳。二,简要案情。

2012年3月4日13时许,当事人艾春国驾驶一辆墨绿色皮卡车(车牌号鄂c8h131)路

经炎隆铁矿公司门口村村通公路200米处,将当事人郑兴芬于3月4日上午用砖头砌在村村

通公路上的障碍物碰倒。随后郑兴芬找到艾春国要求艾将障碍物恢复原状,遭到艾的拒绝后,

郑将艾春国停在铁矿公司门口的皮卡车划伤,为此两人发生撕打,过程中村副书记张长发出

面劝说时,郑又与张相互辱骂并发生撕扯. 三,案件办理情况。2012年3月4日13时55分,我所接到报警电话后,由民警陈磊、李中山、蔡璐立即前

往现场处警开展调查工作,到现场后发现艾春国右眼角受伤流血,郑兴芬躺在习家店镇塘寨

沟村炎隆铁矿矿厂大门内侧的石子路面上、左手中指受伤流血、浑身泥巴,艾春国所驾驶的

鄂c8h 131皮卡车前座右侧车窗玻璃有一印迹、车身右侧有一道划痕、车左后尾灯灯罩破损,

张长发所穿的夹克上衣有三处被撕破,经现场初步了解情况后,郑兴芬称头疼需要急诊,民

警遂帮助联系习家店镇卫生院前往现场对郑兴芬进行救治,在此过程中,处警民警对现场进

行了勘查并拍照取证,习家店镇卫生院救护车到现场后将郑兴芬送至卫生院,艾春国自行到

卫生院救治。为掌握案件第一手材料,处警民警依法将涉案人员张长发、在场人员艾春国之

女艾贤贤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询问,并及时到习家店镇卫生院对案件当事人艾春国、郑兴芬

进行调查询问,经调查,郑兴芬于案发后直接去了丹江口市第一医院进行治疗,民警在卫生

院对艾春国进行了询问,在案件侦查期间,民警依法取证了武胜章、刘山俊、杨明华、黄胜

启、张传清、杨明华等人的证言。案发后当事人郑兴芬拒不配合民警办案,在办案民警多次

电话询问郑兴芬所在位置,并告知应及时接受公安机关的询问时,郑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

接受询问,办案民警再次询问郑的丈夫张长随时其也支吾其词,一会说郑在丹江,一会说在

十堰,因无法得知郑所

在的具体位置,所以对郑兴芬的询问一直无法进行,直到2012年5月4日,郑兴芬主动

到派出所要求解决药费时才接受了第一次询问。 案发后,因无法找到郑兴芬本人,在办案民警的多次催促下,2012年3月28日,由郑

兴芬丈夫张长随代郑到派出所接受了法医鉴定委托书。经我所委托丹江口市公安局刑事科学

技术鉴定室进行鉴定后,因市局法医鉴定中心无法对郑兴芬的伤情进行准确鉴定的情况下,

又委托十堰天平司法鉴定中心对郑的伤情进行了鉴定,经鉴定为轻伤。鉴定书于4月26日其

丈夫张长随送至我所,办案民警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将鉴定结论告知了当事人艾春国。5月9

日艾春国对郑兴芬的伤情鉴定结果(轻伤)提出异议,并提出申请对郑兴芬的伤情要求重新

鉴定。办案民警将艾春国要求对其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的情况及时告知了郑兴芬,郑坚决拒绝

配合重新鉴定,致使对郑的伤情至今未能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对于郑兴芬在信访材料中提到的黑恶势力强行霸占其土地的情况,我们也依法进行了调

查。经调查,系炎隆铁矿在2006年探矿时占用了其约3亩退耕地,由于铁矿一直未投产,因

此也未给予补偿。对此我们已与习家店镇政府相关领导做了汇报,督促铁矿尽快依法补偿到

位。

四,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对该案有关重点细节进行核实,及时查明案 情,并依法对该案做出公正处理;

2、按照法律规定促使郑兴芬对伤情重新进行鉴定;

3、立足本职、公正执法、依法调查取证,争取案件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促使郑兴芬停

访息诉;

4、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组织全所民警针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学

习,提高民警执法理念和办案能力,力争使我所的执法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丹江口市公安局习家店派出所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篇

四:华容区信访工作及几起重点信访案件的情况汇报 华容区信访工作及几起重点信访案件 的情况

元至9月份以来,我区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以“千名干部下基层”和“书

记大接访”活动为载体,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方式,实现了全区信访总量、集体上访量、

重信重访量,特别是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量明显下降(六月份进京非正常上访廖丑轮一人次,

正等待信访终结;七、八月份非正常上访为零。),信访秩序明显改善,无有重大影响的群体

性事件发生,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元至9月份我区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

开展“三大活动”,着力预防矛盾纠纷 我区把信访工作重心放在矛盾纠纷事前排查化解上,对排查出的重点事项,认真对待,

因案施策,做到 “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 、处理得好”。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

查活动。开年以来,在深入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中,区、乡镇、村三级近千名干部

进村入户,在走访农户的同时,深入排查矛盾纠纷,畅通民意,理顺民气。对排查出的各类

矛盾纠纷,以村为单位建立台帐,定期上报,对筛选出的重点问题,实行专人负责、逐案专

办、销号管理,实现了矛盾就地化解,当事人就地稳控,突发问题就地解决。元至9月份,

全区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63件(起),接待群众来访401批次559人次,其中集体访24批

次227人次,重访19批次57人次;受理群众来信107件,重信8件,已回复97件。主要集

中反映:城镇建设、土地确权纠纷、征地纠纷、村级换届纠纷、工资社保纠纷等问题。针对

排查出的重点矛盾隐患案件、重点人员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落实到各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

人,有效做好了矛盾化解和稳控工作,全区矛盾纠纷大幅下降。二是扎实开展“区委书记大

篇二:杨顺朝信访案件化解与办结案例

找准信访切如点,全面合力化解 ————本寨乡杨顺朝信访案件化解与办结案例

在基层工作服务,有千丝万缕联系,特别是面向群众诉求,要站在群众立场所想的问题去想办法,现有部分群众思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触及自身自己的利益,动不动就上访,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细算上访成本帐,把太多时间花在上访诉求。没把更多精力投入怎样寻求致富门路。 本寨乡杨顺朝父杨兴志(已故)与本寨乡大云一二组签订565.67亩荒山造林合同协议,承包期从1987年11月至2007年11月,合同到期后,由于与群众收益分成产生纠纷,后又被火烧毁,杨顺朝户以林业部门没有及时办理砍伐证和本寨乡人民政府未尽到相应的责任为由,要求,林业部门和乡政府赔偿损失100万,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多次越级上访,2次进京非访。

针对杨顺朝越级上访诉求,乡主要领导组织召开班子会议,明确化解领导小组,讨论化解杨顺朝户上访矛盾纠纷。确定是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合同不完善造成的林权纠纷,不可预计国家出台相关政策,考虑不到位,与涉及群众民生关系比较僵,把全部门责任推向林业部门和政府。

经过多次调查了解起因:合同双方签订承包荒山造林合同快要期满前,杨兴志未提前申请协商处理林木,合同期超两年后,才提出林木收入分成。在此之前,杨顺朝独自按林

业部门允许伐木还贷,具体伐木还贷资金,没有与群众沟通,群众认为:还贷是承包主的事,按协议伐木收入就应参与分成。由合同不完善引起矛盾纠纷。乡政府与林业部门联合多次联系双方化解矛盾问题,都不配合导致矛盾纠纷长期未得到化解。后突然发生森林火灾,责任双方与部分群众及时到现场扑火,灾后双方都仍没达成处理林木收入分成,杨兴志全户匆忙外出打工,又不参与处理矛盾争议的林木,延长了解决关键时间。双方基本上都是家族,也理解杨兴志(杨顺朝父亲)承包荒山造林花费了不少人、财、物力。因杨兴志(杨顺朝父亲)曾处理过到造林区捡柴回家烧火的农户当成砍伐偷盗,罚款放电影。还在会上宣传说偷盗林木行为还要抓起来放电影处罚,一直怀恨在心。过后杨兴志(杨顺朝父亲)又不愿承认自己认识的错误。现在,双方都不愿提起签订承包荒山造林合约和履约。合同过期签订协议书以杨兴志(杨顺朝父亲)欺骗发包方由,不愿执行协议,杨顺朝又不愿承担杨兴志(杨顺朝父亲)曾因拾柴当罚款放电影赔理,未能达成相关谅解。

通过多方疏导,宣传国家加大对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扶持,特别是涉农惠农政策出台。承包造林受到损失不是林业部门和政府造成的。为百姓谋化致富之路,是各级各职能职责要求。为帮助解决杨顺朝实际困难,寻求致富门路,其又对养殖比较感兴趣,愿配合乡里开展各项工作,乡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杨顺朝提供20只种羊饲养。可以申请请

求承包此片林地从87年11月至2007年11月间其家人为该片林地在防火和管护上补贴20000元。因杨兴志已死亡,须由杨顺朝出具其母王荣芝、其弟杨顺阳书面委托,明确表示以此为依据,将不再为此事与群众产生纠纷,此事就此了结,其与家人不再上访。

经乡班子会议研究,认为杨顺朝户长期上访给予我乡造成了不良影响,并且该事件不及时化解,将会影响其与大云村群众对该片林地使用权的纠纷,会造成不可预测的后果,杨顺朝及家人承诺不再上访,此事就此了结等综合困素考虑,加之杨顺朝户原承包林地承包期间未发生火灾,加之后来产生纠纷后杨顺朝户未真正享受到成果,其本人及家属委托提出申请所述情形,为了化解矛盾纠纷,经研究从87年11月至2007年11月间,每年按1000元作为其防火和管护补贴,20年共20000元。从林业局下拔的森林防火经费中支出。对于其他事项,根据情况再酌情处理。

在此次案例,信访人对政府公信度比较增强,邻里百姓关系和睦,职能部门责任感增强,群众比较满意,愿为本寨乡经济发展环境出力献策。

篇三:关于王进前信访案件的处理报告

关于艽园沟乡艽园村王进前信访案件的

处理情况报告

绥德县信访局:

我乡在接到你局转来的2010年11月19日王进前信访材料后,及时召开乡党委会专题研究,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并做了一定的处臵工作。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艽园村总土地面积5385亩,实有耕地面积2091亩,其中山地1767亩,台坝地324亩。全村总人口759人,总户数237户,7个村民小组,村两委会组织健全。

信访人王三红,曾用名王进前,1959年3月2日出生,未婚, 3岁时因患小儿麻痹症后双腿残疾,走路不便,残疾证为肢体贰级。家庭成员有父亲王绍功,1931年1月出生,母亲王贵兰,1632年9月出生。王三红兄弟三人,长兄王进喜,在市信访局工作,二兄王进春,在本村务农。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王三红反映:多年来自家的住房困难其一直在村集体办公室居住,自己近年来“曾两次向村委会领导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给我批一块宅基地,村委两届领导同意并先后呈报乡政府,至今没有解决。”请求市信访局“批转绥德县政府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我的住房问题”。

三、调查核实情况:

王三红父子四户在本村瓜地沟高山上共有上下两院宅基地,各三孔窑洞,其中属王三红所有为上下院各一孔。1995年左右,其堂兄王进宝在村公窑所开的艽园沟乡供销社艽园村代销店因体制改革停业,时任村支书的王海友和时任村主任的王海泉同意王三红在村公窑占用一孔窑洞,开一间小卖部同时照看村集体磨房。王三红因身体原因,自己不能做饭,常年由父母送饭。目前母亲有病不能出门,父亲已年近八旬,行走也有所不便,生活存在一定困难。乡政府得知这一情况后,每年都给予一定的民政救助,并将王三红评定为五保户。

王三红说乡政府一直未给自己审批宅基地,事实上我乡一直未接到其申请书。本人现持一份日期为2009年1月15日的申请书,要求在本村瓜地沟公路边空地处盖三间平房,方便自己开小卖部,同时可让父母居住以便互相照顾。这份申请书也只有村委会盖章,无村干部签字,而且从审批时间看已经是前任村干部在任时的事。

四、问题发生的原因和处理过程:

艽园村原任村支部书记王进宝,系王三红的堂兄。多年来该村不少村民要求在本村公路边台坝地块上建房,但王进宝考虑到本村台坝地较少,一直不同意审批,而村民又不愿意在山坡高坬处修建窑洞,所以造成多年来未给村民审批宅基地的问题,不少村民也确实因居住困难造成适龄男青年娶亲难的问题。

2008年11月,时值农村党组织和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

艽园村党支部书记王进宝也因宅基地问题被迫提出辞职,也不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经乡党委调查研究,决定艽园村换届选举工作延迟进行。2009年3月份,艽园村部分村民来乡反映,要求审批宅基地。时任乡人大主席的马爱龙带领司法所人员在艽园村蹲点调查,意在一次性解决宅基地审批问题,当时艽园村党支部书记王进宝已提出辞职,不再过问村务,由村委会主任王光金负责牵头处理。经过上门征求村民意见并公告全村村民凡确实住房困难的可以给村委会送交申请书,当时共收到申请书70多份,其中也有王三红的申请,提交申请书的村民有大部分提出要求在瓜地沟修建住房。经过反复召开村干部会议研究和实地勘查,拟定在本村瓜地沟、水堰沟两处公路边空闲台地集中规划34块宅基地,每块可盖3间平房,另外在公路沿线留下宽14米的一片土地,用于给未审批宅基地的村民平均分配。可不缺住房的村民又不同意集中规划,要求平等分配。当时认为王三红不是住房紧张户,但考虑到他是残疾人这一特殊情况,乡村干部谋划等大量宅基地分完后再在瓜地沟或水堰沟公路边不足三间面积的地块照顾王三红一块两间平房的宅基地,以方便其开小卖部维持生活。但瓜地沟等地块由于村民近年来有堆放砖石和土地纠纷,致使审批工作一时难以顺利进展,只在部分急需住房的村民自家硷畔下或原住房邻近地块审批了7处,其中在柳沟后沟山坡上审批了1处。这时县重点项目工程——艽园供水工程开始在该村实施,艽园村村民又来乡反映,要求

先进行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审批工作被迫停止。2009年7月,换届选举完成,新任村两委会班子也曾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宅基地问题,同时乡上申请县国土局工作人员来瓜地沟、水堰沟、柳沟和公路沿线实地勘察,县国土局答复:这几处位臵因雨季洪水排水不畅不能审批,公路沿线属基本农田,严格不能审批。在这一情况下,宅基地审批工作再未能进行。后来乡村考虑到在这几处先做好排洪设施再进行审批,但因资金问题一时未能得到落实。

2010年11月17日,艽园村5名村民来乡反映,要求乡村两级再次给住房紧张户审批宅基地。紧接着县信访局也转来了王三红信访材料,经乡党委会于11月24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由乡长马爱龙、乡人大主席景波为负责人的专项工作组,落实了包案领导和办案人员。经乡工作组与村干部几次商议后,于12月6日组织乡村干部上门征求全体村民意见。根据征求意见书表明:有少数住房紧张户则表示空地空着也是空着,现在在高处修建住房也不好娶媳妇,应该先评出真正住房困难户并给予审批;但大部分村民表示宅基地紧张户也可在山坡非耕地审批,大路边地块如果可以审批的话全村人都可以批,不能只给紧张户审批,应当全村人平均分配。村干部为了不引发大多数群众的信访行为,只能按照多数村民的意愿。但是也不是不审批宅基地,如果有村民愿意在山坡荒坬修建,村两委会一定同意审批。

2010年12月11日,艽园村村民王进荣(王三红堂兄弟)在瓜地沟开始抢修,乡干部及时进行了阻止。12月12日,村干部反映王进荣还在动工,乡上又联系了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但因工作原因,国土资源监察大队的同志们未能及时到场。12月13日,信访人王三红静坐在我乡党委书记刘新喜家门口,要求当时就给他审批宅基地,并说王进荣用装载机“推地工”占了他看好的地方。为此乡长马爱龙做了大量的工作将其劝返,并由乡党委书记开车将其送回家。12月14日,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和乡工作组人员入村阻止了王进荣的乱开挖行为,并对该村另一户违章建筑行为进行了处罚。12月19日早10时许,王三红又由其侄子送到我乡党委书记刘新喜家中,并拿着铺盖,要求当时就给他批地方,否则不走。为此,乡党委书记刘新喜、乡长马爱龙、乡人大主席景波、乡党委副书记景绥勤等又召集了村两委会4名干部商议办法,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在瓜地沟王升武硷畔下,给住房确实紧张的王升武和王三红审批五间平房,其中王升武三间,王三红两间;但王三红不同意,要求批三间,并且就要在自己看好的位臵修,且不能改变尺寸,而且当时就要去审批。为此村干部一气之下当场离开,并表示不管此事了。乡上各领导又反复打电话做工作,村干部才折返并表示同意,并议定12月21日进村审批。这时王三红又要求乡领导在其申请书上签字,乡党委书记和乡长认为既然大家一致就先后签了字,但村干部表示拒绝签字,说他们同意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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