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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1-19 05:56:08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寻甸地震应急预案(政府定稿)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文件

寻政发〔2006〕20号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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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使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减灾,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统一领导、密切配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地震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人民政府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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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武装部部长、地震局局长、震区乡(镇)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规划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教育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统计局、安监局、水务局、供电公司、粮食局、文体局、广电局、财险公司、寿险公司、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网普公司、联通公司、供销社、各乡(镇)行政主要领导及地震局副局长、消防大队长、武警中队长。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是:适时召开会议听取震情与灾情汇报,协调各乡(镇)、各部门之间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事项,确定应急工作方案;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部署、组织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提出紧急应急措施,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承担其他有关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的重要工作。

2.2 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办公室职责

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防震应急办公室、抗震救灾办公室和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防震应急办公室设在防震减灾中心,抗震救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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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震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协调震情速报、地震现场的震情监视、趋势判定、地震紧急救援及地震灾害损失的评定工作。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按规定报送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执行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决定。

(2)抗震救灾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救灾物资和资金的筹措与安排,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及时对地震灾区受损房屋、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排险;需要制定恢复重建规划方案的,在结束前期应急工作后,制定恢复重建规划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3 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本预案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工作。

(1)抢险:按照搜索→营救→医疗救护的程序快速有效地抢救被压埋人员;抢救国家财产、文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等。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交警大队、武警中队、各驻寻部队等。

(2)医疗、防疫: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 - 4 -

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措施防止或控制疫情;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等。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成员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震情监视职责:判定地震类型,监视震情发展,提出地震发展趋势意见和防范对策。

责任单位:县地震局。责任人:地震局长。

(4)震灾经济损失评估: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次生灾害;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牵头单位:县地震局。

成员单位:教育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卫生局、电信公司等。

(5)通信:组织力量抢修震区通信设备和线路,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利用本系统一切可利用的通信网络,确保抗震救灾通讯畅通;经批准可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信系统。其他有通信网络的部门应尽快恢复本部门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电信部门保障应急救灾通信畅通。

牵头单位:县电信公司。

成员单位:县邮政局、网普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6)社会治安保障及重要目标警卫: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 - 5 -

篇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滇中产业新区的决定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国发〔2011〕11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总体规划(2012-2020)的通知》(发改地区〔2012〕3422号)的要求,现就建设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以下简称新区)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新区建设的形势和意义

(一)面临形势。当前,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随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各省(市、区)为了提升区域竞争力、推动区域发展,围绕市场、资源、技术等方面竞相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形成了以规划建设产业高度聚集、创新驱动高度活跃、产城高度融合的新经济区为重点的新一轮发展态势,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云南缩小差距、加快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也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二)重要意义。滇中城市经济圈是推动桥头堡建设和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核心、引擎和龙头,是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全国18个重点开发区之一。为推动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特选择滇池径流区域以外的安宁、易门、禄丰、楚雄四县市(西区)和滇中城市经济圈中位于昆明东部的嵩明、寻甸、马龙三县(东区),利用丰富的低丘缓坡土地和较好的交通、能源和产业等基础条件,规划建设滇中产业新 - 1 -

区。这一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重大战略决策,有利于打造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战略平台,推动桥头堡建设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有利于更好地提升滇中城市经济圈的竞争力、辐射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有利于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保护滇中地区自然生态系统,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聚集人才、资金、技术等产业发展要素,为“央企、民企、外企”入滇提供服务高效、环境良好的新平台,为扩大开放创造新空间。

二、明确新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三)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产业园区为载体,按照“产业带动、组团发展、产城融合”的要求,统筹整合优势资源,采取有力政策措施,全力打造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度聚集发展和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绿色发展、国际一流的产业新区,形成全省技术创新的新高地,投资创业的新热土,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的新基地,改革开放的新窗口,品质优良的新家园。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的新引擎、承接产业转移的新示范、实现全省跨越发展的新支撑。

(四)战略定位

——桥头堡建设的核心区。立足资源、区位和政策优势,进一步增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更好地发挥滇中地区在桥头堡建设中的核心和龙头作用,努力形成云南跨越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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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的聚集区。站在世界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端和科技创新的前沿,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力度,努力聚集一批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的现代新兴产业,积极构建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基地,为桥头堡建设和全省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打造西南地区重要的产业聚集区。

——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充分发挥建设我国沿边开放试验区和西部地区实施“走出去”战略先行区的政策优势,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加快新区建设发展的新路子,当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

——产城融合的示范区。统筹协调、科学规划,以现代产业聚集发展为支撑,以特色新城为载体,产城融合,组团发展,创建产业发展、城镇建设与区域发展紧密结合的新模式。

——科技创新的引领区。大胆创新、敢于突破,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发展环境,以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为重点,努力成为创新引领的“先行者”和“试验田”。

——绿色发展的样板区。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路子,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打造绿色经济强省建设的样板区。

(五)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责任,落实具体工作,强化政策支持和考核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新区建设。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发展。着眼长远和全局,高水平规划、高起点建设,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经济与社会、城市与 - 3 -

农村、保护生态与加快建设发展的关系,确保新区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开放带动,高效发展。以桥头堡建设为抓手,积极融入国内外区域合作,创新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央企、民企、外企入区,以外促内,内外结合,共同促进新区高效发展。

——坚持突出特色,错位发展。按照组团发展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外向型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为突破口,重点打造一批产业链长、规模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大的特色优势产业。

——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新区规划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高度重视发展新区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增加就业,不断提高新区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六)发展目标

——到2015年,与新区建设需要相适应的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网络基本建成,能源、供水、通讯等要素保障体系初步完善,新区主导产业初见雏形,组团发展的产业新区建设初见成效,新区城市规划建设有效推进、管理运行顺畅、良好的服务和政策环境基本形成,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核心作用开始显现。新区生产总值达到1500亿元以上(其中新区西区1000亿以上,东区达500亿元以上)。

——到2020年,以汽车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轻纺家电、现代服务业等为主的中高端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科技创新引领能力、产业竞争力和发展实力明显增强,新区生产总值达到6000亿元左右,力争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20%- 4 -

以上(其中新区西区和东区各达3000亿以上),产城高度融合的城市新区和推动桥头堡建设的重要增长极基本形成。

三、着力推动五项工作

(七)认真搞好规划编制。立足实际、科学谋划,深入研究新区发展定位、功能布局、产业导向等关键问题,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编制新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力争新区总体规划获得国家批准,为加快新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八)积极推进产业集聚。着眼现代产业和世界科技前沿,把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新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产业园区建设作为重要平台,大力发展以汽车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轻纺家电、现代服务业等为主的中高端产业。努力形成几个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新型化、集群式大产业,促进云南产业优化升级。

(九)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以高速公路、干线公路、轨道交通、城市干道等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内联外通的交通网络,努力构建布局合理、安全便捷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大电力、油气等能源保障建设力度,建设适应新区长远发展、安全稳定、量足质优的能源支撑体系。加快水资源保障建设步伐,高度重视区域内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加大主要水源点和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新区生产生活用水。加快通讯、信息网络建设,努力实现信息化和智能化城市建设目标。

(十)发展新型山地城镇。利用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低丘缓坡土地资源,高水平建设产城高度融合、服务功能完善、空间布局合理、山青水秀、特色鲜明的山水园林城市和文化创意城市,为提高全省城镇建设质量、加快云南特色城镇化进程发挥重要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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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昆明市人民政府公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公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编 2013年9月20日第9号

(总号:184)

目 录

〔市政府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1)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中高级会计人才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3)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5)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城乡统筹农转城居民权益保障

有关政策问题解答文件的通知...................................................(9)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主城区出租汽车管理

提升运营服务水平构建和谐文明行业实施意见的通知.............................(19)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24)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建设工程领域管理工作联动机制方案的通知.........(25)

〔人事任免〕

昆政任〔2013〕13号.............................................................(31)

〔大事记〕

昆明市人民政府2013年8月大事记.................................................(32)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昆政发〔2013〕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2012年7月在全市范围全面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工作,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全面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政策措施,为推进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美好幸福新昆明作出了突出贡献。在这一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开拓进取、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激励先进,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参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授予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1个单位“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庄新泉等28人“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为加快建设美好幸福新昆明作出更大贡献。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6日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共21个)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官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西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安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嵩明县农村社会保险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高新技术开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滇池旅游度假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人民政府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九龙镇社保所

市残联

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市财政局社保处

二、先进个人(共28人)

庄新泉(女)五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

余韬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孙有华盘龙区滇源街道办事处人社科科长

李兴才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事处社保所所长

庞荣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保障所所长

赵联春东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

雷岚(女)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社保中心主任

蒋桦(苗族)邮储银行昆明市东川区支行副行长

肖丽新(女)呈贡区吴家营街道办事处

徐刚(纳西族)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蒋忠林晋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

马焕美(女,回族)晋宁县昆阳街道办事处社保所所长

李振宇富民县罗免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

顾加彩(女,彝族)富民县永定街道办社会保障事务所

韩树云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

施翠芳(女)宜良县北古城镇社会保障中心主任

王瑞(女)澄江县阳宗镇党委副书记

杨征高新技术开发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锐经济技术开发区洛羊街道社保所所长

李红妹(女)滇池旅游度假区海埂街道管理处副主任

刘汉能倘甸转龙社保服务中心主任

李佳(纳西族)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副处长

王莎(女)市委编办事业处处长

冯伟市人口计生委组织人事处处长

余宏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宣传处处长

张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副处长

陈云峰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副局长

龚敏(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基金财务处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昆明市中高级会计人才

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

昆政发〔2013〕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昆明市中高级会计人才奖励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8日

昆明市中高级会计人才奖励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鼓励我市会计人员积极向中、高级会计人才发展,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会计工作新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云南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和《昆明市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2—2020)》,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中、高级会计人才是: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和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

第三条 奖励范围:参加会计师考试,两年内三科合格者;通过考评,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者;通过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者;经推荐和考核,参加全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培养者;经考核,参加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者。

第四条 奖励对象:本人持有市或县(市)区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人户籍在昆明市辖区内,或在昆明市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在昆明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市域内民营企业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工作的在职人员。

第五条 奖励标准:参加会计师考试,一年内三科合格者,市级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2500元,两年内三科合格者,市级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1500元;通过考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市级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通过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市级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考取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培养班的人员,市级一次性奖励个人2000元;考取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班的人员,市级一次性奖励个人8000元。

第六条 经考核,社会财会办学机构招培会计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两年累计会计师合格人数100名以上、每年助理会计师合格人数90名以上,且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由市财政局发给“昆明市会计人才培养基地”牌匾。

第七条 各单位应安排会计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建立会计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凡被财政部、省财政厅培养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全省高级会计人才,单位应保证其每年规定的脱产学习时间,

承担脱产学习期间的食宿费、往返差旅费和外出考察差旅费;对取得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中、初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单位,应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八条 市级补助资金在预算安排的会计管理经费中列支。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自取得职称证书之日起(签发时间)三个月内,持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工作证明、社保证明和相应的职称证书原件,到市会计监督管理局办理奖励手续。

第九条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会计人员考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本人可持相关材料向省会计主管部门申请兑现省级奖励。

第十条 健全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机制,把积极参加会计专业职称考试作为评选省、市先进会计工作者条件之一,以形成良好的会计人才培养、成长环境。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昆明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昆政办〔2013〕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市属各投融资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190号),结合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

预算绩效管理是制定明确的公共支出绩效目标,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和行政问责紧密结合起来且不断循环的综合过程,是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从根本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预算部门责任意识,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的有效举措。因此,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已成为当前我市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和财政预算管理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总体要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都要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管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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