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企业工会经费

时间:2017-01-13 07:13:26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工会经费列支范围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的项目

企业拨付给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应主要用于工会各项活动的开展以及为职工提供的各种公益性、救济性服务项目,具体可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建立职工之家,开展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用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种会议,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等费用。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

企业工会组织的财产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由企业提供的办公设施,其财产所有权属于企业,不属于工会;二是从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和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形成的财产,这些财产所有权属于工会组织,不再属于企业。所以工会组织的活动经费通常包括三部分:1,由企业向工会组织提供的办公设施。包括工会日常活动所必需的房屋设备,以及有关水电、办公用品等设施,通常由企业提供,其维修费用通常也由企业承担。

2,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企业每月应按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向本企业工会拨交工会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但必须收到专用收据才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3,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会员每月按基本工资的千分之五交纳会费。

(二)工会经费上交的管理

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本企业工会留用比例不少于60%,拨交给上级工会的比例不应超过40%.其中:拨交给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市(县)总工会两级的留用比例应不超过35%,其余5%上交给全国总工会。

(三)工会经费的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职工的教育和工会活动,其开支范围如下:1,宣传活动支出。包括工会组织日常的学习、劳动竞赛,举办各种报告会、展览会、讲座和其他技术交流的宣传费用,以及各种宣传工具的购置维修和集体订阅的报刊杂志等支出。

2,文艺活动支出。包括工会开展业余文艺活动所需的设备购置费和维修费,举办联欢会,艺术展览到这些文艺活动的经费;还包括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工人图书馆的设备购置维修和日常经费。

3,体育活动支出。包括工会举办的各种体育活动的设备购置维修费、经费、运动用品和服装费。

4,工会干部训练费,是指培训工会专职人员的费用。

5,工会行政费有关支出。包括工会专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

6,补助支出。包括工会会员的困难补助和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费用。

7,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由工会经费开支,

其他各种待遇是于本企业其他职工相同,由企业负担。

(四)暂不计提工会经费的情况

1,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可以不计提工会经费。

2,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的企业,可以不计提工会经费。但是,以上两条各地方规定不一,具体情况应查询当地工会的有关组织。

篇二:工会经费核算方法

核算工会经费的算法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

第四条的解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中所称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是指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额。该数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因此,计提工会经费的基数应该是计税工资总额,而不是实发工资总额。

2、提取工会经费时:

应提工会经费=计税工资总额*2%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3、上缴工会经费时:

上缴经费=应提取工会经费数*40%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4、工会支出时:(企业留存的60%部分用于平时的工会开支)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篇三: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相关政策

浅析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5日

访问次数:

236 信息来源:南通市海门地方税务局陈俊杰 字 体:【大 中 小】

对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于去年发过2010年第24号公告,今年又针对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有关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发了2011年第30号公告,笔者现将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应注意的相关细节问题进行浅要解析。

一、工会经费概念及来源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五个方面:(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补助;(5)其他收入。其中,第2种是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二、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原则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我们知道,《企业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支出实行据实扣除制度,同时与《工会法》的有关规定衔接,企业税前扣除工会经费必须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即:准予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必须是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部分,对于账面已经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不得在纳税年度内税前扣除。同时,工会经费的扣除有限额,企业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必须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以内。如果企业工会经费的实际发生数、账面计提数以及扣除限额数三者不一致,应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税前准予扣除的工会经

费,账面计提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要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拨缴的“三费”也可在标准内据实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三、工会经费计提基数

企业要特别注意工会经费计提基数的确定,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为工资、薪金总额,此处所说“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并且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工资薪金的提取数总额。我们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把握“工资薪金”范畴,即:“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对工资薪金支出合理性的判断,主要依据两个方面:一是存在“任职或雇佣关系”的雇员实际提供了服务,因任职或雇佣关系支付的劳动报酬应与所付出的劳动相关,这是判断工资薪金支出合理性的主要依据。二是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合理的。任职或雇佣有关的全部支出,包括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报酬。

四、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已废止)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

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10年1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财政部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启用财政部统一印制并套印财政部票据监制章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同时废止《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为加强对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管理,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该文件还明确废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而2010年7月1日之前发生的工会经费仍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五、委托代收工会经费扣除规定

为了方便管理,有不少地方规定工会经费按照属地征缴原则,由缴费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现行管理体制进行征缴管理。24号公告明确了企业可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时,无法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实际代收过程中,税务机关通常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用税收缴款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作为企业缴纳工会经费的证明。对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用税收缴款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能否作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凭据,在之前的税收政策中没有明确。

2011年5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该文件明确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

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该公告将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时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用税收缴款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纳入了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凭据范围。


企业工会经费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show/147883.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