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网 首页

低压电施工范围

时间:2016-12-14 07:23:10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供电所低压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第1.0.2条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的设计,应做到安装、维护方便。

第l.0.3条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的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并应认真贯彻以铝代铜的技术政策。

第1.0.4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工程的1000伏以下的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

第1.0.5条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 电器的选择

第2.1.1条 选择低压电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工作电压、电流、频率、准确等级和使用环境的要求;

二、配电电器应尽量满足在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和热稳定;

三、断开短路电流用的电器,应尽量满足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 验算电器在短路时的通断能力,应采用短路电流的周期分量有效值,并应考虑电动机的反馈影响。

第2.1.3条 确定短路电流时所采用的计算接线方式,应为可能发生最大短路电流的正常接线方式。同时。可只计及高压系统阻抗、变压器阻抗和低压线路阻抗,且考虑短路时低压侧短路电流不衰减。

第二节 导体的选择

第2.2.1条 绝缘导体和电缆的型号,应按工作电压和使用环境等要求选择。

第2.2.2条 选择导体截面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导体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线路的负荷计算电流;

二、从变压器低压侧母线至用电设备受电端的线路电压损失,一般不超过用电设备额定电压的5%;

三、绝缘导线线芯的最小截面,应符合本规范第2,2.7条的规定。

第2.2.3条 三相四线制中零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线路中最大的不平衡负荷电流,同时还应符合本规范第4.0.3、4.0.4条的规定。用于接零保护的零线,其电导不应小于该线路中相线电导的50%。

第2.2.4条 导体的允许载流量,应根据敷设处的环境温度进行校正。温度校正系数应按下式确定:

式中k一温度校正系数;

t1-导体最高工作温度(℃);

t。-敷设处的实际环境温度(℃);

t2-载流量数据中采用的环境温度(℃)。

此处,还应根据导体并列敷设根数进行校正。

第2.2.5条 导体敷设处的环境温度,应采用下列温度值:

一、直接敷设在土壤中的电缆,采用敷设处历年最热月的月平均温度;

二、敷设在空气中的裸导体,屋外采用敷设地区最热月的平均最高温度;屋内采用敷设地点最热月的平均最高温度(均取十年或以上的总平均值)。

第2.2.6条 沿不同冷却条件的路径敷设绝缘导线和电缆时,如冷却条件最坏段的长度超过5米(穿过道路时可为10米),则应按该段条件选择绝缘导线和电缆的截面。但也可只对该段采用大截面的绝缘导线和电缆。

第2.2.7条 根据机械强度的要求,绝缘导线线芯的截面不应小于表2.2.7所列数值。 绝缘导线线芯的截面 表2.2.

7

注: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屋内照明灯具。如采用吊链或吊管悬挂。其灯头引下线为铜芯软线时。可适当减小截面。

第三章 配电装置的布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3.1.1条 配电装置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必须与接地装置具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成列的配电屏应在两端与接地线或零线连接。

第3.1.2条 配电装置室内,不应通过与配电装置无关的管道。

第3.1.3条 安装落地式电力配电箱时,宜使其底部高出地面。当安装在屋外时,应高出地面0. 2米以上。

第3.1.4条 当高压及低压配电装置装设在同一房间时,应符合《工业与民用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3.1.5条 配电装置室内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小于下列数值:

一、当配电屏为单列布置时,屏前通道为1.5米;

二、当配电屏为双列布置时,屏前通道为2米;

三、屏后通道为1米。有困难时,可减小为0.8米。

第3.1.6条 配电装置室内裸导电部分与各部分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屏后通道内,棵导电部分的高度低于2.3米时,应加遮护,遮护后通道高度不应低于

1.9米;遮护后的通道宽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1,5条的要求。

二、跨越屏前通道的裸导电部分,其高度不应低于2.5米。

第3.1.7条 配电装置的长度大于6米时,其屏后应设两个通向本室或其它房间的出口,如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尚应增加出口。

由同一配电装置室供给一级负荷用电时,母线分段处应有防火隔板或隔墙,供给一级负荷用电的电缆不应通过同一电缆沟。

第3.1.8条 当裸导电部分用遮栏遮护时,遮栏与裸导电部分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用网眼不大于20X20毫米的遮栏遮护时,不应小于100毫米;

二、用板状遮栏遮护时,不应小于50毫米。

第3.1.9条 安装在生产车间或公共场所内的配电装置,宜采用保护式配电装置。

第二节 对建筑物的要求

第3.2.1条 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第3.2.2条 长度为8米以上的配电装置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应尽量布2在配电装置室的两端。当楼上、楼下均为配电装置室时,位于棱上的配电装置室至少应设一个出口通向室外。

除通往高压电气设备的房间外,门应向外开

第3.2.3条 配电装置室的天棚应刷白,墙面宜抹灰刷白。地面一般采用水泥抹面并压光。 电缆沟应采取防水措施。

第3.2.4条 有人值班的配电装置室,应尽量采用自然采光。寒冷地区应设采暖装置,在炎热地区并应采取隔热等措施。

第四章 配电线路的保护

第4.0.1条 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配电系统的各级保护之间宜有选择性地配合。当不能符合此要求时,应尽量使低压侧第一级保护有选择性动作。

第4.0.2条 熔断器的熔体额定电流或自动开关过电流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应尽量接近但不小于被保护线路的负荷计算电流;同时应保证在出现正常的短时过负荷时(如线路中电动机的起动或自起动等),保护装置不致将被保护线路断开。

第4.0.3条 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或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

二、在被保护线路的末端发生下列短路时,其短路电流值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4倍:

1、中性点直接接地网络中的单相接地短路;

2、中性点不接地网络中的两相短路。

第4.0.4条 配电线路采用自动开关作短路保护时,整定电流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采用只带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的自动开关时,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应躲过短时过负荷电流,整定电流与导体允许载流量的比例不作规定。

二、当采用带有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和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的自动开关时,其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应根据返回电流值的要求,一般不大于绝缘导线或电缆允许载流量的1.1倍,其动作时间应躲过短时过负荷电流的持续时间。

三、在被保护线路的末端发生下列短路时,其短路电流不。应小于自动开关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5倍:

1、中性点直接接地网络中的单相接地短路;

2、中性点不接地网络中的两相短路。

第4.0.5条 用自动开关保护的线路,当末端单相短路电流难以达到本规范第⒋ 0.4条要求时,可采用零序保护或采用带有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的自动开关。如选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时,在短路电流作用下其动作时间不应大于15秒。

第4.0.6条 下列线路应装设过负荷保护:

一、居住建筑、重要的仓库以及公共建筑中的照明线路;

二、有可能长时间过负荷的电力线路(不包括裸导体);

三、在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建筑物结构上,采用有延燃性外层的绝缘导线的明敷线路。 第4.0.7条 装设过负荷保护的配电线路,其绝缘导线、电缆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1.25倍或自动开关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

第4.0.8条 在配电线路的导体截面减小处、配电线路分支处或保护须有选择性的地方,均应装设保护电器。但符合本规范第4.0.9条规定者除外。

保护电器应装设在被保护线路与电源线路的连接处。有困难时,可装设在距离连接点3米以内便于操作和维护的地方。

当从高处的干线向下引接分支线路时,可将保护电器装设在距离分支点30米以内便于操作和维护的地方。但应保证在该段分支线末端发生单相(或两相)短路时,离短路点最近的保护电器能够动作,且该段分支线应有不延燃性外层或穿管敷设。

第4.0.9条 下列情况的配电线路中,在导体截面减小处或配电线路分支处可不装设保护电器:

一、上一段线路的保护电器已能保护截面减小的那一段线路或分支线:

二、采用20安及以下的保护电器所保护的线路;

三、配电装置内部从母线上接到保护电器的分支线;

四、室外架空配电线路。

第4.0.10条 用熔断器保护配电线路时,熔断器应装设在不接地的各相或各极上。 用于接零保护的零线上不应装设熔断器。

第4.0.1l条 用自动开关保护配电线路时,其过电流脱扣器应装设在不接地的各相或各极上。

中性点不接地网络的配电线路中,可在三相三线制的二相上装设过电流脱扣器。在直流两线制中,可在一极上装配过电流脱扣器。此时,由同一电源供电的配电线路中,过电流脱扣器应装设在相同的相或极上。

第五章 配电线路的敷设

第一节 绝缘导线布线

第5.1.1条 直敷布线一般适用于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

直敷布线宜采用护套绝缘导线,其截面不宜大于10平方毫米,布线的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200毫米。

第5.1.2条 瓷(塑料)夹布线一般适用于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和挑檐下的屋外场所。 鼓形绝缘子、针式绝缘子布线一般适用于屋内、外场所。

第5.1.3条 采用瓷(塑料)夹、鼓形绝缘子、针式绝缘子在屋内外布线时,绝缘导线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表5.1.5所列数值。

表5.1.

5

第5.1.4条 采用鼓形绝缘子、针式绝缘子在屋内外布线时,绝缘导线的间距不应小于表

5.1.4所列数值。

表5.1.4

第5.1.5条 绝缘导线明敷在高温辐射或对绝缘导线有腐蚀的场所时,导线线间及导线至建筑物表面最小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5.2.4条表5.2.4所列数值。

第5.1.6条 屋外布线的绝缘导线至建筑物的间距不应小于表5.1.6所列数值。 表5.1.

6

第5.1.7条 金属管布线一般适用于屋内、外场所,但对金属管有严重腐蚀的场所不宜采用。

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宜采用金属管布线。

第5.1.8条 明敷于潮湿场所或埋地敷设的金属管布线,应采用水、煤气钢管。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管布线、车间地坪内金属管布线,可采用电线钢管。

第5.1.9条 电线管路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有困难时,可敷设在其上面,相互间的净距一般不小于下列数值:

一、当管路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为0.2米,上面时为0.3米;

二、当管路敷设在蒸汽管下面时为0.5米,上面时为1米。

当不能符合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对有保温措施的蒸汽管,上下净距均可减至0.2米。

电线管路与其它管道(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0.1米。当与水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水管的上面。

第5.1.10条 硬质塑料管布线一般适用于屋内场所、有酸碱腐蚀介质的场所,但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不宜采用。

第5.1.11条 硬质塑料管暗敷或埋地敷设时。引出地(楼)面的一段管路,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第5.1.12条 金属管布线和硬质塑料管布线的管路较长或有弯时,宜适当加装拉线盒,使两个拉线点之间的距离符合以下要求:

一、对无弯管路,不超过45米;

二、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一个弯时,不超过30米;

三、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两个弯时,不超过20米;

四、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三个弯时,不超过12米。

第5.l.13条 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和电缆,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500伏。

第5.1.l4条 穿管绝缘导线(两根除外)或电缆的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管内

篇二:高压电和低压电的分界线是多少 ?

高压电和低压电的分界线是多少? 有的人说是250V 有的说是1000V 到底是什么? 两种都对,现在有不同的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 408—91:

1.4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 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 及以下者。 ” 而根据:2009电力线路安全规程:

1.7 电器工作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重复接地

重复接地就是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中,在零干线的一处或多处用金属导线连接接地装置。在低压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线路中,施工单位在安装时,应将配电线路的零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接地,零干线上每隔1千米做一次接地。对于距接地点超过50米的配电线路,接入用户处的零线仍应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

篇三:低压电动机施工要求

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执行机构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固定式交、直和同步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2 引用标准

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 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J 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与验收

3 施工准备

3.1 设备及材料要求

3.1.1 电动机应有铭牌,注明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动机的型号、容量、频率、电压、电流、接线方法、转速、温升、工作方法、绝缘等级等有关技术数据。

3.1.2 电动机的容量、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齐全,并有出厂合格证及有关技术文件。

3.1.3 电动机的控制、保护和起动附属设备,应与电动机配套,并有铭牌,注明制造厂名,出厂日期、规格、型号及出厂合格证等有关技术资料。

3.1.4 各种规格的型钢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型钢无明显的锈蚀,并有材质证明。

3.1.5 螺栓:除电机稳装用螺栓外,均应采用镀锌螺栓,并配相应的镀锌螺母平垫圈、弹簧垫。

3.1.6 其它材料:绝缘带、电焊条、防锈漆、调和漆、变压器油、润滑脂等均应有产品合格证。

3.2 主要机具:

吊链、龙门架、绳扣、台钻、砂轮、手电钻、联轴节顶出器、台虎钳、油压钳、扳手、电锤、板锉、锒头、钢板尺、圆钢套丝扳、电焊机、汽焊工具、塞尺、水平尺、转速表、摇表、万用表、卡钳电流表、测电笔、试铃、电子点温计。

3.3 作业条件:

3.3.1 施工图及技术资料齐全。

3.3.2 土建工程基本施工完毕、门窗玻璃安好。

3.3.3 在室外安装的电机,应有防雨措施。

3.3.4 电动机的基础、地脚螺栓孔、沟道、电缆管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质量要求。

3.3.5 电动机安装场地应清理干净、道路畅通。

3.3.6 电动机驱动设备已安装完毕,且初检合格。

4 操作工艺

4.1 工艺流程:

4.2 设备拆箱点件:

4.2.1 设备拆点件检查应有安装单位、供货单位、建设单位共同进行,并作好记录;

4.2.2 按照设备供货清单、技术文件,对设备及其附件、备件的规格、型号、数量进行详细核对;

4.2.3 电动机本体、控制和起动设备外观检查应无损伤及变形,油漆应完好;

4.2.4 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3 安装前的检查

4.3.1 电动机安装前应进行以下检查:

4.3.1.1 电动机应完好,不应有损伤现象。盘动转子应轻快,不应有卡阻及异常声响;

4.3.1.2 定子和转子分箱装运的电机,其铁心转子和轴颈应完整无锈蚀现象;

4.3.1.3 电机的附件、备件应齐全无损伤;

4.4 电动机的安装:

4.4.1 电动机安装应用电工、钳工操作,大型电动机的安装需要搬运和吊装时应有起重工配合进行。

4.4.2 应审核电动机安装的位置是否满足检修操作运输的方便。

4.4.3 固定在基础上的电动机,一般应有不小于1.2m维护通道。

4.4.4 采用水泥基础时,如无设计要求,基础重量一般不小于电动机重量的三倍。基础各边应超出电动机底座边缘100-150mm。

4.4.5 稳固定电机的地脚螺栓应与混凝土基础牢固地结合成一体,浇灌前预留孔应清洗干净,螺栓本身不应歪斜,机械强度应满足要求。

4.4.6 稳装电机垫片一般不超过三块,垫片与基础面接触应严密,电机底座安装完毕后进行二次灌浆。

4.4.7 采用皮带传动的电动机轴及传动装置轴的中心线应平行,电动机及传动装置的皮带轮,自身垂直度全高不超过0.5mm,两轮的相应糟应在同一直线上。

4.4.8 采用齿轮传动时,圆齿轮中心线应平行,接触部分不应小于齿宽的2/3。伞形齿轮中心线应按规定角度交叉,咬合程度应一致,螺帽应有防松装置。

4.4.9 采用靠背轮传动时,轴向与径向允许误差,弹性联接的不应小于0.05mm,钢性联接的不应大于0.02mm。互相连接的靠背轮螺栓孔应一致,螺帽应有防松装置。

4.4.10 电刷的刷架、刷握及电刷的安装:

4.4.10.1 同一组刷握应均匀排列在同一直线上;

4.4.10.2 刷握的排列一般应使用相邻不同极性的一对刷架彼此错开,以使换向器均匀的磨损;

4.4.10.3 各组电刷应调整在换向器的电气中性线上;

4.4.10.4 带有倾斜角的电刷,其锐角尖应与转动方向相反;

4.4.10.5 电刷与铜编带的连接及铜编带与刷架的连接应良好。

4.4.11 定子和转子分箱装运的电动机,安装转子时,不可将吊绳绑在滑环、换向器或轴颈部分。

4.4.12 电机接线应牢固可靠,接线方式应与供电电压相符。

4.4.13 电动机安装后,应做数圈人力转动试验。

4.4.14 电机外壳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良好。

4.5 电动机抽芯检查:

4.5.1 电动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做抽芯检查:

4.5.1.1 出厂时间已超过制造厂保证期限,无保证期限的已超过出厂时间一年以上;

4.5.1.2 外观检查、电气试验、手动盘转和试运转,有异常情况。

4.5.2 抽芯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4.5.2.1 电动机内部清洁无杂物;

4.5.2.2 电机的铁心、轴颈、滑环和换向器等应清洁,无伤痕、锈蚀现象,通风孔无阻塞;

4.5.2.3 线圈绝缘层完好,绑线无松动现象;

4.5.2.4 定子槽楔应无断裂、凸出及松动现象,每根槽楔的空响长度不应超过1/6,端部槽楔必须牢固;

4.5.2.5 转子的平衡块应紧固,平衡螺丝应锁牢,风扇方向正确,叶片无裂纹。

4.5.2.6 磁极及铁轭固定良好,励磁线圈紧贴磁极,不应松动;

4.5.2.7 鼠笼式电机转子导电条和端环的焊接应良好,浇铸的导电条和端环应无裂纹;

4.5.2.8 电机绕组连接正确、焊接牢固;

4.5.2.9 直流电机的磁极中心线与几何中心线应一致;

4.5.2.10 电机的滚珠轴承工作面应光滑、无裂纹、无锈蚀,滚动体与外圈接触良好,无松动;加入轴承内的润滑脂应填满内部空隙的2/3。

4.6 电机干燥:

4.6.1 电机由于运输、保存或安装后受潮,绝缘电阻或吸收比,达不到规范要求,应进行干燥处理;

4.6.2 电机干燥工作,应由有经验的电工进行,在干燥前应根据电机受潮情况制定烘干方法及有关技术措施。

4.6.3 烘干温度要缓慢上升,铁芯和线圈的最高温度应控制在70~80℃。

4.6.4 当电机绝缘电阻值达到规范要求时,在同一温度下经5h稳定不变时,方可认为干燥完毕。

4.6.5 烘干工作可根据现场情况、电机受潮程度选择以下方式进行:

4.6.5.1 采用循环热风干燥室进行烘干;

4.6.5.2 灯泡干燥法。灯泡可采用红外线灯泡或一般灯泡使灯光直接照射在绕组上,温度高低的调节可用改变灯泡瓦数来实现。

4.6.5.3 电流干燥法。采用低电压,用变阻器调节电流,其电流大小宜控制在电机额定电流的60%以内。并应设置测温计,随时监视干燥温度。

4.7 控制、保护和起动设备安装;

4.7.1 电机的控制和保护设备安装前应检查是否与电机容量相符。

4.7.2 控制和保护设备的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一般应装在附近。

4.7.3 电动机、控制设备和所拖动的设备应对应编号。

4.7.4 引至电动机接线盒的明敷导线长度应小于0.3m,并应加强绝缘,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套保护管。

4.7.5 直流电动机、同步电机调节电阻回路及励磁回路的连接,应采用铜导线。导线不应有接头。调节电阻器应接触良好,调节均匀。

4.7.6 电动机应装设过流和短路保护装置,并应根据设备需要装设相序、断相和低电压保护装置。

4.7.7 电动机保护元件的选择:

4.7.7.1 采用热元件时,热元件一般按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1~1.25倍来选择.

4.7.7.2 采用熔丝(片)时,熔丝(片)一般按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5~2.5倍来选择.

4.8 试运行前的检查:

4.8.1 土建工程全部结束,现场清扫整理完毕。

4.8.2 电机本体安装检查结束。

4.8.3 冷却、调速、润滑等附属系统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分部试运行情况良好。

4.8.4 电机的保护、控制、测量、信号、励磁等回路的调试完毕动作正常。

4.8.5 电动机应做下列试验:

4.8.5.1 测定绝缘电阻:1KV以下电动机使用1KV摇表摇测,绝缘电阻值不低于1兆欧;1KV及以上电动机,使用2.5 KV摇表摇测绝缘电阻值在75℃时,定子绕组不低于每千伏1 MΩ,转子绕组低于每千伏0.5 MΩ,并做吸收比试验。

4.8.5.2 1KV及以上电动机应作交流耐压试验。

4.8.5.3 1000V以上或1000W以上、中性关连线已引出至出线端子板的定子绕组应分项作直流耐压及泄漏试验。

4.8.6 电刷与换向器或滑环的接触应良好。

4.8.7 盘动电机转子应转动灵活,无碰卡现象。

4.8.8 电机引出线应相位正确,固定牢固,连接紧密。

4.8.9 电机外壳油漆完整,保护接地良好。

4.8.10 照明、通讯、消防装置应齐全。

4.9 试运行及验收:

4.9.1 电动机试运行一般应在空载的情况下进行,空载运行时间为2h,并做好电动机空载电流电压记录。

4.9.2 电机试运行接通电源后,如发现电动机不能起动和起动时转速很低或声音不正常等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原因。

4.9.3 起动多台电动机时,应按容量从大到小逐台起动,不能同时起动。

4.9.4 电机试运行中应进行下列检查:

4.9.4.1 电机的旋转方向符合要求,声音正常;

4.9.4.2 换向器、滑环及电刷的工作情况正常;

4.9.4.3 电动机的温度不应有过热现象;

4.9.4.4 滑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80℃,流动轴承温度温升不应超过95℃。

4.9.4.5 电动机的振动应符合规范要求。

4.9.5 交流电动机带负荷起动次数应尽量减少,如产品无规定时按在冷态时可连续起动2次;在热态时,可起动1次。

4.9.6 电机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4.9.6.1 设计变更洽商。

4.9.6.2 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4.9.6.3 安装记录(包括电机抽芯检查记录、电机干燥记录等);

4.9.6.4 调整试验记录。

5 质量控制

5.1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

5.2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MΩ。

5.3 100KW以上的电动机,应测量各项直流电阻值,相互差不应大于最小值的2%;

5.4 电气设备安装应牢固,螺栓及防松零件齐全,不松动。防水防潮电气设备的接线入口及接线盒盖等应做密封处理。

5.5 需抽芯检查的电动机抽芯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5.5.1 线圈绝缘层完好、无伤痕,端部绑线不松动,槽楔固定、无断裂,引线焊接饱满,内部清洁,通风孔道无阻塞;

5.5.2 轴承无锈斑,注油(脂)的型号、规格和数量正确,转子平衡块紧固,平衡螺丝锁紧,风扇叶片无裂纹;

5.5.3 连接用的紧固件的防松零件齐全完整;

5.5.4 其他指标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特有要求。

5.6 电机接线端子与导线端子必须连接紧密,不受外力,连接用紧固件的锁紧装置完整齐全。

5.7 电机试运行转向、转速、启动电流、运行电流、温升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5.8 在设备接线盒内裸露的不同相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最小距离应大于8mm,否则应采取绝缘防护措施。

6 质量标准

6.1 主控项目

6.1.1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

6.1.2 电动机、电加热器几电动执行机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MΩ。

6.1.3 100kW以上的电动机,应测量各相直流电阻值,相互差不应大于最小值的2%;无中性点引出的电动机,测量线间直流电阻值,相互才差不应大于最小值的1%。

6.2 一般项目

6.2.1 电气设备安装应牢固,螺栓及防松零件齐全,不松动。防水防潮电气设备的接线入口及接线盒盖等应做密封处理。

6.2.2 除电动机随带技术文件说明不允许在施工现场抽芯检查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动机,应抽芯检查:

6.2.2.1 出厂时间已超过制造厂保证期限,无保证期限的已超过出厂时间一年以上;

6.2.2.2 外观检查、电气试验、手动盘转和试运转,有异常情况。

6.2.3 电动机抽芯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6.2.3.1 线圈绝缘层完好、无伤痕,端部绑线不松动,槽固定、无断裂,引线,焊接饱满,内部清洁,通风孔道无堵塞;

6.2.3.2 轴承无锈斑,注油(脂)的型号、规格和数量正确,转子平衡块紧固,平衡螺丝锁紧,风扇叶片无裂纹;

6.2.3.3 连接用紧固件的防松零件齐全完整;

6.2.3.4 其他指标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特有要求。

6.2.4 在设备接线盒内裸露的不同相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最小距离应大于8mm,否则应采取绝缘防护措施。

7 成品保护

7.1 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在机房内,机房门应加锁。未经安装及有关人员的允许,非安装人员不得入内。

7.2 电机及附属设备如安装在室外,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控制设备的箱、柜要加锁。

7.3 施工各工种之间要互相配合,保护设备不受碰撞损伤。

7.4 电机安装后,应保持机房干燥,以防设备锈蚀。

7.5 电机及电机拖动设备安装后,应保持清洁。


低压电施工范围
由:免费论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链接地址:
http://m.csmayi.cn/show/120387.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