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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官网汽车公告

时间:2018-11-09 10:31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277批

附件: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第277批)

第一 部分 新产品

一、汽车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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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篇二:汽车公告审批过程(详细而经典)

1、为什么要公告?

任何一辆在路上行驶的汽车,都必须具有一定的安全标准,否则大家乱来就没有安全可言了。这个标准由谁制定?-------国家有关部门,有谁执行----------交警,由谁审批?----------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部(原由发改委负责)。这个审批的过程就是“公告的过程”。

2、什么人可以去审请公告?

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去工信部审报公告的,而必须是“经过工信部审核通过的车辆生产企业”,每一个汽车生产或改装企业要想获得“审请公告的资质”,必须首先审请进入工信

部车辆生产企业名录,最新一批新增的车辆生产企业在这里:

http:///n11293472/n11293832/n12845605/13218731.html

3、公告分为几种?

公告分为两种,一种是“新车型公告”,一般指的是某车辆生产企业新开发了一个车型,那就必须造好几台样车,首先送国家试验场进行新车碰撞试验(NCAP),拿到报告后再进行十万公里路试??.整个过程约需一年,耗资**万。另一种是“扩展公告”,一般是指的某车辆改装企业,在另一个已经取得公告的车型基础上进行改装,改变了车辆的技术参数后变成一个新车型,这样的车就不需要做NCAP试验了,只需要送国家试验场进行路试,整车安全性符合要求即可发给《试验报告》,费用在3到8万元之间。因为每项试验是单独收

费,所以你改动的项目越多,收费越高。

4、公告的过程是什么样的?

一个已经取得了“公告资质的车辆生产或改装企业”,必须首先将自己欲审报公告的新车造好(样车),然后送试验场进行安全性检测并取得相关的试验报告后送“有关部门”审批。合格后才能在工信部正式发布,这个“发布”就叫“公告”,也就是召告天下:这款车是由某某生产企业生产(或改装)的,叫什么什牌子,技术参数是什么什么,核载人数是

多少,外观是什么样??。

5、公告后如何上牌?

车辆的生产或改装企业在取得这个公告之后,就可以为“这种车”开具“准生证”--------《车辆生产或改装合格证》。我们消费者从厂家买到车以后,必须同时拿着《购车发票》和《合格证》去当地的车管部门审请上牌,车管部门根据你的《合格证》从网上查询这车公告的技术参数与你这车的实际参数相符以后,为你办理《车辆行驶证》,这车的名

份就是你公告时的名份-----“旅居车”了!车辆终其一生不得改变的名份呀!再根据你的《购车发票》收取一定比例的“车辆购置税”,再买上保险,就可以发给你牌照让你去“拽”

了。

6、什么叫非法改装?有什么危害?

根据上面的说明,举个例子:我们买了一辆已经上牌的依维柯,它在上牌时用的《合格证》比如说是“小型客车”。现在你把它内部进行了改装,改动了座椅、加装了其它设备。就等于是改变了车辆在公告(小型客车的公告)时的技术参数,如论你有什么理由,交警可以找出许多条条“办”你,实在没词了他说你改变了原车公告的“整备质量”这一项你怎么回答?处罚结果就看各地交警的“尺度”了。路政部门发现后可以说你车上的东东拉的是货,属于“非法营运”!(如果是依维柯厢货的《行驶证》就不担心了)。关键是万一出点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瞪着八只眼来找你毛病---------他好拒赔呀!

7、能不能套用别人的公告?

因为一个车型的“公告所有权”说白了就是改装厂核发的那个《合格证》,一辆车如果已经上了牌,那它就已经在交警的车辆管理系统里面有了登记,国家规定任何车辆终生不得改变“用途”,这话的意思就是不能再发一个《合格证》。如果你的车还没有上牌,想套一个公告,那你首先得保证你这台“还没有上牌”的车有关技术参数(发动机、车架、刹车系统??.)都跟准备套公告的那个车型的“基型车”完全一样,然后跟拥有这个公告的企业谈好:我自带底盘,你们给你改,然后给我旅居车的《合格证》。这时候企业就会说:那么价格呢?这时候你会说:那我不用你们改,光给我个《合格证》行吧,多少钱?你开个价!这时那个企业多半会扣掉电话,因为那样他们涉嫌“非法倒卖《合格证》”一旦查实就要取

消这个企业在工信部的“公告资质”呀!谁会干这种拣芝麻丢西瓜的事?

篇三:工信部发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四批)

6月20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对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第四批企业进行公示。

公告指出,为引导和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工信部装备工业司于近期组织专家对网上申报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并提交纸质材料的企业进行了技术审查,组织对有关企业现场审核,并对部分企业补充材料进一步审查确认。

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现将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四批)予以公示。公告同时指出,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于2016年7月1日前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信部装备工业司汽车处

共有31家单体电池企业和1家系统集成企业进入本批次目录。算上此前公布的3批25家企业,截至目前,共有57家动力电池企业进入目录。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由工信部于2015年3月份发布,旨在引导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建立产品生产规范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提高产品研发和制造水平,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需求。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所指动力蓄电池是指在汽车上配置使用的、能够储存电能并可再充电的、为驱动汽车行驶提供能量的装置,包括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等,不包括铅酸类蓄电池。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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