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乡镇落实市委第一廉政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汇报
X党发(2016) 号
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查组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的汇报
市委廉政巡查办公室: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5年8月5日至9月1日,市委第一巡查组对我镇反腐倡廉、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选人用人等方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廉政巡查。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组向我镇通报了巡查工作情况,在肯定我镇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干部选拔任用等各项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指出了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建议。巡查组向我镇反馈巡查工作情况后,镇党委坚决按照巡查组的要求,迅速行动,狠抓整改,逐项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改进措施,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深入推进,经过全镇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
镇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XXX同志为组长负总责,镇巡查工作联络小组负责协调,相关领导同志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党委先后2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市委第一巡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6位党政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镇纪委、监察室、组织、重点办、财政所、人社所、农经站等7家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各牵头和协办单位都分别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
二、严格落实,以抓细抓全的办法推进整改工作
各负责领导、责任单位按照“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对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抓落实。
(一)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项目(3个)
1、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一是强化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意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把本镇的反腐倡廉工作扛在肩上、记在心上、抓在手上。
二是督促各主要领导,各办(站)、村(居)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发腐败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监督检查。三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完善相关会议记录。积极贯彻落实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四是镇党委和各办(站)、村(居)层层签订内容具体、责任明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分解细化,切实落到实处。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够严格
一是将落实“八项规定”与统一思想认识相结合。为加强上级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力度,我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把贯彻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均要认真落实。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号召全镇党员干部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用实际行动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二是将落实“八项规定”与行政管理相结合。镇党委、政府要求全镇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做为党员干部的政治任务,针对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分析发展难题和应对措施,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想、主要指标、工作重点,为有序开展下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将落实“八项规定”与
当前中心工作相结合。我镇将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与做好当前征地拆迁、信访稳定、目标考核、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领导包干、干部下访等制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一对一”约谈,真正将“八项规定”到实处。四是将落实“八项规定”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我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立足工作实际,将中央八项规定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思想武器,认真挖掘典型、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工作热情。
3、关于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漏洞
一是镇政府制定下发了《XXX镇财政专项资金专项管理办法》文件;二是由财政所牵头、机关各涉农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三是完善收付中心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实行“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进口,支出一个出口”的管理模式,实行镇、村财务公开制度;四是在惠农资金发放监管方面做到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联系电话“六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五是在项目资金监管方面,严格实行报帐制,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和使用安全;六是跟踪审计,提高资金监控能力,确保专款专用。
(二)逐步规范的项目(2个)
1、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不够规范
一是定期公开村级账目,进一步缩减招待费开支,降低廉政风险;二是结合镇村实际情况,建立土地征收拆迁相关制度规定,对土地补偿的标准、程序、方法以及补偿款的发放、村级留用资金的使用监管等实行严格有效管理;三公平、公正、公开,为符合条件的对象办理失地保险,做好应尽应保。四是及时对土地征收补偿流程进行公开,保证全面、透明,加强有效监管,规范发放征地补偿款。
2、村级工程项目领域问题突出
一是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将遵循规范、效率、监管、透明的原则;遵循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不得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安全管理制、结(决)算审计制等各项制度。二是村级组织负责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镇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各村建设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监督;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负责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镇财政所负责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镇纪委负责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三是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和审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村级组织集体商量提出的项目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要提交村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书面决议,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加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抓好工程质量;要明确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
篇二:巡视整改方案
【巡视工作整改方案】 兴宁市委政法委关于落实 兴宁市委政法委关于落实 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 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兴宁市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方案》的部署要求,兴宁市委政法委作为一个牵头单位,根据加快推 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政法系统的工作职能,现制定如下 整改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围绕巡视工作中查 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结合兴宁的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可行性、实 效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改进作风、扎实工作,推动我市 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着力建设“工贸新城、人文秀区、绿色兴宁” , 全力当好梅州绿色崛起主力军。
二、 整改内容 围绕 《兴宁市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 案》中的第三条“进一步关爱群众,改善民生促和谐”的第二项为主 要整改内容,即:抓优化社会环境。继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提 抓优化社会环境。继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 抓优化社会环境 高打防管控水平, 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高打防管控水平, 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 约访、 下访制度, 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 约访、 下访制度, 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确实维护稳定。完 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确实维护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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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特别是强化烟花爆竹和非 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煤矿山的安全监管, 煤矿山的安全监管, 坚决防止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 切实保障人民群 全监管 坚决防止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 众生命财产安全。
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改措施
1、继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提高打防管控水平,营造良好 的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一是坚持开展源头治理, 全面落实稳控措施;二是整治重点地区,全力打击刑事犯罪;三是构 建立体防控网络,严密社会治安管控;四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增强 平安建设保障。
整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联络员:石天泉 联系电话:13902784878 2、继续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以平安镇(街)创建工作为抓手,着力构建 平安兴宁;以完善三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维稳网 络和工作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
整改责任单位:市综治办 联络员:刘裕平 联系电话:13826679692 3、深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题结合、依靠群众”的 工作方针,把创建“六无”活动为主要载体,有效预防“法轮功”等 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组织违法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整改责任单位:市“610”办 联络员:张远辉 联系电话:13802365787 4、全面掌握我市维稳工作情况,分析我市维稳工作形势,排查 存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健全维稳研判制度,加大涉法涉诉案 件和重大矛盾纠纷个案的督办落实,确保我市社会平安稳定。
整改责任单位:市维稳办 联络员:汪建雄 联系电话:13536749067 5、在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 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信访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和领 导包案制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整改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联络员:罗小忠 联系电话:13826696182 6、针对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切实做好人民调解、行政 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动,提高社会矛盾稳控化解的办法和措施;进一 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围绕加快经济发 展方式转变,提高服务经济民生的能力水平。
整改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联络员:陈鹏基 联系电话:13560982268
7、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强化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切实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整改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联络员:张淦清 联系电话:13719990888 四、整改要求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以市委副书记罗颖安同志为组长, 市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夏思光同志为副组长, 市委政法委、 市公安局、 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610”办、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安监 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 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政法系统工委副书记 肖浩文同志兼任,刘超华同志兼任牵头整改单位联络员,联系电话 13902783239。
2、明确时限,分步实施。整改期限为 12 个月,即 2010 年 6 月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部 署阶段。2010 年 6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成立整改机构,研究整改方 案。二是落实阶段。2010 年 10 月 1 日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由政法 委领导组织各责任单位,围绕整改内容和目标,落实整改措施,抓好 整改工作。三是完善阶段。2011 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对照整改 内容和目标,查缺补漏,及时完善,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四是验收阶 段。2011 年 6 月 1 日至 30 日,迎接上级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政法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 各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务求取得实效,确保整改任务如 期完成。对于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 任。中共兴宁市委政法委 2010 年 9 月 28 日
篇三:关于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13年10月21日至11月15日对我县进行了巡视,并于1月1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在充分肯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县委县政府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巡视组所反映的5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迅速部署,立改立行。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县委书记王凯军为组长、以主管副县长为成员的“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由县委常委任第一责任人的整改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县委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每月进行一次整改通报。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对复杂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一)树立正确政绩观方面
1、关于领导政绩观偏差,忽视群众利益和诉求的问题。一是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重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围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方面内容,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聘请专家授课、观看专题片、专题讨论等形式,在全县党政机关组织开展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实践体验、党纪法规、正反典型教育。为配合学习,树立典型,我县还开展了“群众工作典型案例”、“优秀基层宣传员”、“感动香河?身边好人”等一系列评选活动。同时,《新香河》和县电视台也开辟“小人物?正能量?核心价值观在身边”专栏,目前已刊发20余位身边好人事迹,在全县营造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 “双承诺、双争创”活动,牢固树立服务群众观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双承诺、双争创”活动(“双承诺”即领导班子承诺、领导干部个人承诺,“双争创”即争创先进单位、争创模范个人),全县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全部完成书面廉洁承诺,109家单位“一把手”依次在县电视台“八项规定”公开承诺专栏就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公开承诺,承诺内容在黄金时段分5期播出。同时,还通过县电视台发布了
《关于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举报奖励的公告》,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及网站,设置了举报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开展走访调研活动,积极主动了解群众诉求。抽调干部18名,组成6个走访评议组,将全县的企业(门店)分成6个片区,摸排执法执纪部门“吃拿卡要报”、机关“慵、懒、散、慢、浮”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听取群众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现已发现问题16个,均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同时,在全县各界聘任了40名党风政风监督员,拓宽社会监督范围,以便及时掌握群众意见建议,建立长效的群众监督反馈机制。四是开展“蹲点服务”行动。认真落实“两个全覆盖、两个更广泛”要求,选派1077名机关干部,组成399个工作组,深入到300个村、14个社区、77个非公企业、4个学校、4个医院、5个新社会组织开展蹲点服务。目前各工作组已全部深入联系点开展工作。
2、关于干部干事的胆子小,存在干工作怕出事、有失误怕追责的思想情绪的问题。一是学习焦裕禄精神,培树敢于担当、迎难而上的精神。开展“做焦裕禄式好党员好干部”活动,县四大班子成员集中一天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讲话、周本顺书记在“中国梦?赶考行”省级领导干部集体学习教育座谈会上的讲话,观看电影《焦裕禄》。县四大班子成员每人撰写不低于5000字的学习体会,集中进行学习交流。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书记党课’进百村”活动,由县委书记带头,县级党员领导人人行动,深入全县300个村街和14个社区,围绕学习焦裕禄精神,为基层党员干部讲党课,和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交流研讨。截至目前,全县已组织举办不同层面的学习培训近40场次,县镇领导干部已累计上党课346次,听课党员群众达1.2万余人次,解决各类问题36件。同时,进一步细化用人标准,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选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十用十不用”准则》,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二是公开选拔一批优秀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从县直单位公开选拔13名优秀年轻科级干部到乡镇、街道、园区挂职担任党(工)委副书记,主管或协管信访维稳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基层实践历练,挂职干部成长迅速、进步明显,已成为推动基层发展、维护基层稳定的主力军,其中4名实绩突出干部被县委提拔重用。通过公开选拔,一批的优秀年轻干部被选拔到领导岗位,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三是完善香河“分类立体”考评机制。搭建“三维一体”考评体系。“三维一体”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基础指标+动态指标+综评指标”为主体构架。“基础指标”体现科学发展,在原有指标基础上增设政府性债务率、工业转型升级、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依法行政等指标,加大环境保护、资源消耗、债务状况、突破创新等指标权重,着力解决唯GDP论英雄的问题。“动态指标”体现创优争先,加分项增设十项集中行动、突破创新工作影响力等指标,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约束性指标纳入减分项,使“显绩”与“潜绩”都能得到充分体现。“综评指标”体现民意民主,以县级领导评价、机关干部测评、单位互评、社会评议、考核组评价为主要内容,扩大考核评价工作的民主,从根本上解决考核不科学、不公正的问题。通过建立“三维一体”的考评体系,真正让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知道该干什么、该怎么干。推行“实时监控、动态考核”。实行“考核责任目标具体化”管理,把各单位年度考核指标落实到被考核单位
“一把手”、分解到主管副职。在此基础上,实行“随时监测进度”、“每月调度收集”、“季度分析通报”、“台帐动态管理”、“重点挂帐督考”五项平时考核制度,改年终考核为平时考核,加强对考核指标的实时监督。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干部提名考评系数参考”机制,为全县科级干部建立考核情况电子台帐,跟踪记载干部个人年度综合考评成绩,形成干部个人的“综评系数”,并规定干部提名“临界参照点”,对“综评系数”低于80分的干部慎重使用、对“综评系数”低于90分的干部慎重提拔,实现考评结果与干部的提拔使用相挂钩。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3、关于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夯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思想根基的建议。一是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强化廉政教育。开展廉政教育“八个一”专项活动:通过组织一次党纪法规知识考试、开展一次大讨论活动、印发一套警示教育活页文选、召开一次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举办一次廉洁从政专题讲座、 开展一次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一次集中清退专项行动、开展一次纪委书记逐级约谈领导干部活动,打出警示教育组合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制定了《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实施办法》,组织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及各纪工委书记对各镇、街道办、园区班子成员进行逐一约谈,进一步提高基层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的意识。同时,组织县四大班子领导赴“新中国反腐败第一大案”展览馆,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二是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浓厚廉政氛围。开展了廉政书画作品展活动。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了为期10天的廉政书画作品展览,共展出优秀作品70余幅,参观人次达到1000余人次。筹建廉政教育基地。依托香河“万亩荷塘”品牌优势,建设香河县“清廉?荷香”廉政教育基地,通过悠悠清史明、绿意摧残尽、映日清荷梦三个主题展区,分别展示领导人关于反腐倡廉方面的讲话、正反人物的典型事迹以及香河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成就。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控。出台《关于加强各镇(街道、园区)和县直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制度,重点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控。全县95家单位百余名党政班子成员重新调整了分工,“四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率达100%。强化对基层审批执法权力的监督。将行政审批职能在“中国?香河”网站上公开集中晾晒。截至目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51家县直单位全部公开了单位主要领导权力清单、权力流程,明晰了权力边界,规范了运行规则。同时,编印了《香河县行政处罚网上公开事项目录》,收录全县31家单位行政处罚事项1694项。强化对任前监督制度的落实。落实《关于对拟提拔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考试的实施办法》,今年已对7名拟提拔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并对全部新调整、新提拔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实现了监督关口的前移。
4、关于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的建议。一是保持对腐败案件查处的高压态势。今年上半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调查各类违纪案件51件,已结案35件,处分党员干部35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案件7 件。同时,注重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信息互通、线索互送等工作机制,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5次。二
是积极探索案件监督管理新方式。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香河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及相关制度》、《重要问题线索管理暂行规定》、《案件管理督办工作暂行办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多项规定,明确规定了重大案件线索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一并向上级纪委报告,为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时,编发《香河县乡镇纪委办案模拟卷》,规范乡镇办案程序和文书。三是积极探索查办案件新机制。严格落实查办案
件 “一为主两报告”机制,制定出台了《香河县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香河县纪律检查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建立了案管备案登记制度,有效的防止了案件线索的流失。四是推进“三转”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反腐能力。一方面,党委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从细化责任入手,相继推行了责任清单、廉政承诺、责任报告、工作台账、廉政巡查、量化考核、“一案双查”等保障党委履行主体职责的多项制度,逐层夯实主体,逐级传导责任,确保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不落空。另一方面,大力推进纪委“三转”工作。县委专门召开常委会,对县纪委牵头或参与的116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调整,划转和不再参与的104个,仅保留12个,精简率达90%,并在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以“两办”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全县。同时,积极指导县纪委优化内设机构,整合资源,充实办案力量,把更多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为落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创造了有利条件。
5、关于个别村街干部素质低,土地流转、村街改造工作不规范,透明度低的问题。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村班子。在认真排查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基础上,对个别素质低、不能胜任的村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实现优胜劣汰;对书记缺职村,积极引导企业主、种养大户、外出经商人员等率先致富的党员“参政”,鼓励退休教师、机关干部参选村干部。全县6个村书记缺职村,通过引能人参政的办法,全部配齐配强了村班子。二是提升基层干部素质,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活动。从县委组织部、纪委、信访局、农经局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宣讲团队,对全县300名农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全员业务培训。由各镇、街道、园区组织辖村干部开展“读原著、学纪实、看专辑、听报告”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打牢服务群众的思想基础。三是落实基层管理机制,规范基层事务管理。严格执行“三资”管理、村务公开、“四议一行一监督”(村级重大事务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村支部提议、村“两委”联席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决议的程序进行决策,村委会负责执行决议,村监会进行全程监督)等村务工作机制,规范村务工作,规范干部行为。推进村街“两室”规范化建设和便民服务站建设,落实轮流坐班制,各村每天至少安排1名村干部在便民服务站坐班办公,处理各类事项。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村干部,采取约谈、检查、警告、免职等措施,强化问责。今年以来,全县各村经“四议一行一监督”程序决策、执行的村街重大事务已达1700余项;乡镇党委书记已累计约谈村书记15人次,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四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净化基层风气。重注发挥村监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对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和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同时,每月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认真审查公开内容,对存有异议的财务项目,及时提出纠正建议。截止目前,全县各村监会共参加(列席)村“两委”会议128次,受理群众意见建议533条,向村“两委”反馈意见建议225条,协调解决村干部问题9件,提醒纠正村干部
部廉洁问题12件,反映干部问题18件,协助纪委调查处理2件。全县共审计村级账务40287.67万元,纠正不合理财务支出125万元。五是开展“三治理一提升”工程,大力整顿后进党组织。通过治理“两委”班子、治理党员队伍、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水平等几项具体工作,加强对后进村的整顿。目前,列入整顿的30个重点后进村中,已有9个顺利转化;同步列入整顿的97个相对后进村街中,已有32个实现转化。为深化“三治理一提升”工程,县委组成了由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公安局长、检察长为成员的宣讲团,深入各镇(街道、园区)就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打击农村涉黑涉恶以及预防基层干部渎职犯罪等内容,对各镇(街道、园区)干部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巡回宣讲,提升农村干部素质,受训人员达2000余人。
(三)干部作风建设方面
6、关于巩固正风肃纪成果,大力培树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工作作风的建议。一是开展三个专项行动,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在抓好正风肃纪“十个专项整治”规定动作的基础上,重点对“软骨病”、“近视病”等12种“机关病”开展了专项治理,收集汇总了全县91家单位领导班子及科级领导干部对照自查表,梳理交通局、技术监督局等单位正风肃纪活动成果34项。开展集中清退活动。对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现金、银行卡、有价证券、礼品集中清退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全县科级以上及普通党员干部签定了“零持有”非正常收益保证书,并分级汇总备案。开展会所“歪风”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县108家单位的会所“歪风”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联合相关部门摸排公园景区4个,文体馆所3个,未发现在公共场所设立私人会所情况。二是建立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一方面,结合落实“八项规定”集中检查行动,建立监督检查的常态化机制。围绕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公款大吃大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10大类,60余项具体事件的检查内容,常态明察暗访。抓住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岗状态,公务用车封存情况,公款大吃大喝以及滥发实物奖金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截止6月30日,共对全县108家单位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明察暗访25次,出动人员90余人次,检查宾馆饭店37家,休闲娱乐场所16家,超市卖场3家,发现问题15起。另一方面,对重点问题反复查,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开展三项治理“回头看”活动。清理腾退办公用房4106平方米,已有27个单位和部门及4个政府临时机构搬入腾退好的办公用房;清理“吃空饷” 人员111名,追缴资金75万余元;清理处置违规车辆123部,552.285万元车辆处置资产全部上缴国库。同时,开展企业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执法收费权力的中层科室负责人的民主评议活动,对倒排单位严格落实惩治措施,杜绝“中梗阻”现象。
7、关于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建议。一是落实“三抓”,确保活动扎实推进。精心抓部署。先后研究制定“1+6”实施方案以及周例会、工作周报、文件传阅等10项制度,完善活动办工作机制,为活动平稳起步、深入推进提供组织保障。严格抓督导。派出24个督导组,建立“下沉一级、以下看上”督导工作机制,按照注重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注重基层单位实际情况,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三注重”原则,深入村街、社区、学校、企业、基层所站在内的基层一线进行督导,现已督导单位341家。注重抓氛围。在各镇村悬挂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知识展牌、实施“大喇叭”工程、发放“明白纸”、张贴标语等,迅
《乡镇巡视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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