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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工作

时间:2017-06-18 09:31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食源性疾病工作手册

XX医院

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疑似食源性

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工作手册

一、监测内容

食源性疾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食进入人体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性质或中毒性质的任何疾病”。

(1)致病因子:我国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致病因子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天然毒素等。

(2)临床表现可分为4类:

1.食物中毒,即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2.经食品感染的肠道传染病、人畜共患病和寄生虫病等;

3.与食物有关的变态反应性疾病;

4.因一次大量或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损害为主要特征的疾病。

(3)食源性疾病对人群健康的影响主要有三种形式:

1.明显的暴发(常具有急性健康损害、病例呈时空聚集、同源或点源暴露引起等特点);

2.聚集性不太明显的发病(病例常呈现时空广泛分布、新的或“非特异”临床表现等特点,特别是对于一些新的食源性危害所致疾病,无法事先预测其所致危害的临床表现,可以归为此类);

3.长期或潜隐性损害。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是指用目前的知识难以解释的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或事件,其定义或概念应该是宽泛而非特定的,涵盖范围是可能与食品有关并且具有以下一个或数个特征的一些疾病/事件:

(1)疾病的临床表现(如症状、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及病程)和流行病学特征(人群分布、时间分布和地区分布等)与现有的诊疗经验和专业判断明显不符,用现有的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2)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3)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不能得到合理解释;

(4)存在上述一个或数个特征,且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

(5)疑似食源性异常健康事件是由两个以上的个案组成。

二、监测对象

食源性疾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系统监测对象为试点医院所接诊的全部就诊患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重点监测对象为婴幼儿和儿童、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应特别关注内科(如消化内科、肾内科和神经内科等)和儿科的就诊者。

三、报告流程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是以医院为单位进行个案/事件报告,报告流程为:

1.监测对象到试点医院就诊,临床医生发现符合本报告系统定义的、可能与食品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2.医生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

3.医院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

4.医院专管人员组织医院内部专家会诊,确诊是否为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5.医院专管人员将会诊确认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上报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全部病历的复印件。

6.试点医院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纸质报告卡并审核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协助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包括临床、流行病学和食品卫生学等领域的相关专家(必要时可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请求专家支援)进行会诊确认,该专家组的决定为最终结果。

7.经专家组确认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由试点医院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网络填报电子报告卡上报,并将信息反馈试点医院。

8.国家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确认是否应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启动标准见附表2),若需启动流行病学调查,

应通知试点医院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个案调查表》(见附表3)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进行网络上报;地市级和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可以根据附表2中规定的流行病学调查启动标准,或视食源性疾病病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自行决定是否启动流行病学调查。

9.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及其它信息,对报告病例/事件进行综合评估。

10.食源性疾病流程图(附表1)

11.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附表2)

四、质量控制

1.提高医护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判断能力。由防保科组织全院职工进行食源性疾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知识培训,加深医护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理解,提高发现和甄别食源性疾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的能力。增强报告意识,培训后进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结果和考核挂勾。

2.院领导组及时收集国家发布的食源性疾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相关信息,制定处置意见和下步工作方案,针对本院实际工作情况做及时调整。

3.防保科每天进行食源性疾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信息收集,每周到各临床科室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有迟报、瞒报、谎报现象,及时上报院领导,追究其责任。

4.各临床科室要组织本科室医护人员利用空闲时间进行食源性疾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知识学习,并进行不定期测试,测试不合格要计入当月质量考核。

5.成立院内会诊专家组,及时组织院内会诊。

篇二:食源性疾病制度

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临床医生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登记、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分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防保科、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防保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

二、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登记工作,填写有关项目和登记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具体门牌号,要留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姓名,不得有缺项、漏项。

三、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除采取抢救措施外,24小时内向防保科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告。

四、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应立即报告联系防保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专家小组会诊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封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做好登记、抢救记录等资料保存。防保科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全部病历的复印件。

五、防保科每月对院内的门诊登记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六、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食源性疾病不按要求上报,瞒报、缓报、谎报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关于印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

临床各科室:

为了响应蚌埠市卫生计生委的号召,通过对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以及病原学检验,了解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及暴发线索,以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并印发如下,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关于成立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床各科室:

我院为蚌埠市新增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为了进一步做好食源性疾病的监测与报告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要求落实。

附件: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

2016年5月6日

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

为了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对食源性疾病数据的收集、报告和管理,落实预防为主、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处置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领导小组

组 长:孙玉贵

成 员:宋 伟 潘菱芳 张书妹 徐玉林 赵德好 张建国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我院食源性疾病病例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工作,组织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保科,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二、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专家救治小组

组 长:徐玉林

成 员:王黎明周道峰魏艳缪云鹏 于志国 徐士文 水庆云 沈慧东 吴守英 李 康唐 峰 杜翠华 刘金凤

二、监测细则

(一)定义:食源性疾病病例:主诉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包括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及毒蘑菇等所有病例。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或事件。

(二)重点监测科室:消化内科、儿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等科室。

(三)监测对象:本院接诊的全部就诊患者,重点为年龄≤14周岁的婴幼儿和儿童,年龄≥65周岁的老年人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特别关注内科、急诊科和儿科的就诊者。

(四)监测内容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

临床医生负责对符合食源性疾病病例定义的病人进行信息采集,内容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检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填写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卡,防保科负责登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报监测信息。

2、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

临床医生发现符合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后,填写《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预保科的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及时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信息报送

1、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医院应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直接报送监测信息。

2、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信息。

(1)临床医生发现符合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后,医院应组织专家会诊,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附2)。

( 2)医院的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及时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全部病例的复印件。

三、监测流程

(一)符合监测的对象在本院就诊,首诊医师发现符合本方案定义的可能与食品相关的

食源性疾病病例。

(二)临床医生填写纸质《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上报防保科,报告卡填写时字迹应清晰规范,内容完整准确,尤其要准确记录患者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能确保找到该患者的详细信息,以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或以后随访时有据可循。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的记录应当详细和完整。

篇三:食源性疾病工作监测培训总结

武清中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

培训工作总结

按照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要求,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预警能力,贯彻预防为主、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处置的原则,我院积极行动,认真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完善监测责任体系。

根据《天津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成立了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刁殿军院长担任。明确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报告的具体科室和责任人,从而确保监测工作各项任务和责任切实落实到岗、到位、到人,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为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和条件。

二、积极行动,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按照食源性疾病工作手册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有: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

三、今后工作打算。

进一步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工作。加强对临床医

生、特别是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临床医生的首诊和报告意识。

深入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构建起食源性疾病监测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自身监测水平,深入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确保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取得实效。

武清中医院

二0一三年六月五日


食源性疾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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