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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条规范

时间:2017-06-17 12:13 来源:免费论文网

篇一:中央政治局八条规定

中央政治局八条规定

1.基层调研轻车简从,不铺红毯不摆花草

2.精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

3.精简文件,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

4.规范出访,一般不安排留学生到机场迎送

5.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不封路

6.进一步压缩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的报道

7.严格文稿发表,个人原则上不发贺信不题词

8.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配车规定

会议强调:

抓作风先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下大决心改进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每年年底专项检查

篇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试题及答案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测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 A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A.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 B.正面倡导、面向党员领导干部

C.负面清单、面向全体党员 D.负面清单、面向党员领导干部

2.2015年10月12日召开会议, _____A____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A.中共中央政治局B.中共中央C.中共中央书记处 D.中共中央办公厅

3.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____B________的具体化。

A.习总书记讲话精神 B.党章规定 C.十八大精神 D.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4.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_______B_____

A.“四个必须”“八项规定” B.“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C.“四个必须”“八条禁止” D.“8个禁止”“52个不准”

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_____D_______起施行。

A.印发之日 B.2015年10月12日 C.2015年10月22日 D.2016年1月1日

6.《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分为两部分:一是党员廉洁自律规范;二是______C______。

A.领导廉洁从政规范B.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C.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D.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

7.新颁布的《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____B________,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A.以人为本 B.重在立德 C.重在立法 D.重在立规

8.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_____B_______,强调自律,重在立德。

A.关键多数 B.关键少数 C.关键群体 D.关键个体

9.《廉洁自律准则》导语部分,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 A 上。

A.先进性和纯洁性 B.优良传统 C.生机活力 D.政治本色

二、多选题

10.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 A ,必须C,必须 D ,必须E,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A.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B.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C.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D.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E.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11.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内容包括: ABCD 。

A.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B.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C.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D.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1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内容包括: ABCD 。。

A.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B.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C.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D.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13.新颁布的《廉洁自律准则》与原《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比有哪些创新和特点? ABCDE 。

A.紧扣“廉洁自律”

B.坚持正面倡导

C.面向全体党员

D.突出“关键少数”

E.着力删繁就简

三、简答题

1、简述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答: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四、论述题

1、请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谈谈在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如何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答案要点(仅供参考):

(一)加强学习修养,增强纪律意识。

(二)切实履行责任,做到一岗双责。

(三)坚持率先垂范,带头遵规守纪。

(四)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执行纪律。

其他主旨明确、符合题意、逻辑清晰、言之有理的答案均可酌情给分。

篇三:职业病防治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解读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以下简称《八条规定》)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3月24日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公布实施。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八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颁布《八条规定》的必要性

(一)目前绝大多数中小微型用人单位对职业卫生工作不重视,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十分薄弱,相当多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不知道怎样抓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因此,需要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提出最基本的要求,以便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工作。

(二)涉及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较多,内容要求较为复杂,用人单位掌握起来比较困难,特别是对一些关键要素,相当多的用人单位把握不准,很难做到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因此,需要将法规标准中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要求的核心内容进行归纳提炼,以便于用人单位掌握和落实。

(三)由于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而基层监管人员大多数没有从事过职业卫生工作,缺少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业务能力,监管工作难以抓住重点。因此,需要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重点要求突出出来,以利于各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实施重点监管,促进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由此可见,制定颁布重点突出、简明扼要的若干条规定十分必要。

二、条款解读

《八条规定》围绕责任制、工作场所、防护设施、防护用品、警示告知、定期检测、培训教育、健康监护等8个方面对所有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提出了要求,由“八个必须、八个严禁”组成,共225个字。

(一)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进行生产。

针对问题:当前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不重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各管理环节责任不明确,违法违规生产现象屡有发生,针对上述情况,本条规定提出相关要求。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

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二项:未采取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针对问题:劳动者长期在职业病危害超标工作场所中作业易导致职业病,因此用人单位必须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设计合理的生产布局,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严格的职业卫生管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工作场所环境职业病危害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而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在工艺、技术、装备、材料、生产布局、防护设施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超标问题比较严重,针对这个问题,本条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中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三)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针对问题:排毒除尘等工程防护设施的有效运行是治理职业病危害的根本措施。为了节约成本,有的用人单位不设置,有的用人单位防护设施不使用不运行,成了摆设,导致工作场所粉尘、化学毒物等危害因素超标,有的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本条规定对防护设施的设置及运行提出了要求。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二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

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第三项: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四)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针对问题: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预防职业病的最后一道防线。目前一些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或者配发的防护用品质量不合格、防护效果差,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甚至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因此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防护用品。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未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五)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针对问题: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尽的法律义务。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是用人单位在其工作场所进行危害告知的具体形式。警示告知能够引起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的重视,提高劳动者的防范意识,进而提升其职业病危害防控能力。当前有一些用人单位存在隐瞒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往往导致劳动者未能按照法规标准要求进行作业或操作。本条规定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提出了要求。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十五条规定“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

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六项: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八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七项: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六)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针对问题: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是用人单位掌握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及程度,以及检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措施效果的主要途径。当前一些用人单位没有依法进行定期检测,也有些用人单位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串通一气,弄虚作假。本条规定对定期检测提出了要求。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四项: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七)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

针对问题:做好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帮助劳动者树立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的重要措施,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不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劳动者培训不合格就上岗位作业。本条规定对职业卫生培训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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